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都市咸鱼王 >

第132章

都市咸鱼王-第132章

小说: 都市咸鱼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人一开始还在想张伟这么做是想做什么,知道他感觉到了那根头发居然和张伟的手指一样,在吞噬他体内的生机的时候,才大惊失色,本能地伸出手想要拔掉那根头发,谁知道那根头发居然像鱼入大海一般,钻进了他的身体,想拔也拔不出来了!

    “这个礼物还满意吗?你感不感动啊?”张伟笑眯眯地问道。

    “不敢动,不敢动。”男人点头哈腰,强行挤出一丝笑容,“大哥,这礼物太贵重了,我恐怕无福消受了,再说了,我不是已经答应您,带您去我们公会总部了吗?”

    “啪!”

    张伟打了个响指,男人觉得体内的乱窜的头发停了下来,也不再吸收自己的生命力了。

    “啪!”

    张伟又打了个响指,男人刚缓和的面色又发白起来,他体内的头发又开始骚动起来,并且开始“大口”吞噬他的生命力。

    “懂了吗?”张伟说道,“我打个响指,就是遥控器,你要是还想找机会逃跑,或者心理琢磨着什么幺蛾子,你知道后果的……提醒你一句,看过《异形》吗?”

    男人脸色更白了,他当然看过电影《异形》,也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张伟自然是吓唬人的,他那根头发是不可能真的在这个男人体内变成什么怪物的,他这一通吓唬是有效果的,起码这男人低垂着脑袋,完完全全“不敢动”了。

    料理好了男人,张伟又走向嬴菲菲,几个鬼兵将嬴菲菲围成一圈,神色凝重地盯着张伟,他们几个是“新来的”,自然不认识张伟,只是刚才张伟对付那个男人的手段,实在令他们毛骨悚然,即便他们生前一直血战沙场,见惯了生死。

    “诸位不必如此,我是来救她的,她也是因我而倒霉的,所以请放心,我对她绝对没有恶意,我来把她弄醒,躺在地上时间长了,是要生病的。”张伟说道。

    张伟的话还没说完,就见躺在地上的嬴菲菲四肢抽动起来,因为这几个鬼兵的级别是【簪袅】,她目前的身体承受不住他们长期存在。

    这就矛盾了,说实话,眼前这个名叫张伟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善类,从他的做事方式上就可以肯定这一点,说实话他们几个鬼兵是绝对不愿意把自家幼主托付给他,但是如果他们现在不离开这方世界,回到大军中,他们的幼主恐怕也会出事。

    “如果说像他那种血肉之躯,我对付起来还挺复杂的话,那对付你们这些鬼蜮之人,我可就毫不费力了,如果我有恶意,你们顷刻间便会灰飞烟灭。”张伟说完,脸上长出了几丝魔纹,【地狱】的力量开始从他体内逸散出来。

    【地狱】巨大的威压之下,几个鬼兵差点被镇压得跪下,如果不是他们互相扶持着的话。

    张伟很快又将【地狱】的力量收了起来,他这是立威,并不是真的要把人家鬼兵怎么样。

    “好生照顾吾等幼主,若是胆敢欺心,便是祭上吾等鬼躯,也要让将军发兵伐你!”几个鬼兵被张伟的力量吓了一跳,又不忍再看到嬴菲菲因他们的存在而受苦,说完,径自跳入虚空,离开了。

    “啧啧!”张伟无语地摇了摇头,“我长得真的那么像坏人吗?”

 第二百零四章 老巢

    东海市国际机场。

    张伟下了飞机,身后跟着一个面无表情的男人。

    说实话,和张伟相比,这个男人还是长得挺帅的。

    张伟救醒嬴菲菲之后,就带着那个女装男人去了机场,从那个男人口中得知,他们公会的地址是在东海市。

    那个男人名叫孙晔,在成为“神徒”之前,是个卖保险的推销员,他的自愈能力是在一本张伟没看过的漫画世界里得到的,因为之前过来暗杀张伟的“神徒”被张伟干掉了,所以这一次公会派来了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杀掉的家伙来,就算一次不成功,磨也要把张伟磨死。

    因为很喜欢美漫中的“死侍”,能力也相似,所以他从主神系统中定制了一套死侍的服装和装备,日常的时候用来装装逼。

    很可惜,现在他是嘚瑟不起来了,老实地跟在张伟的身后,提心吊胆的。

    东海市也是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素有“东方明珠”的美名,因为城市规划得太早,所以道路交通方面比不了深蓝市,而张伟二人现在就堵在了路上,一座立交桥上面。

    “这是你的车?”张伟坐在副驾驶上问道。

    他现在坐着的是一辆兰博基尼超跑,开车的就是孙晔,而且是这家伙从机场旁边的停车场里开出来的。

    “是的,大哥。”孙晔小心地答道,“让大哥见笑了,只是个代步工具而已,比不了大哥的千亿资财。”

    “嚯,你们这些‘神徒’还都挺有钱的,是公会给的工资,还是你们自己用超能力赚的?”张伟问道。

    “总有人想要成为和我们一样的‘神徒’,这些人非富即贵,我们在现实世界的资金供养,也是靠这样一群人,我们给他们做梦的机会,他们付钱。”孙晔答道。

    “哦?外围成员?”张伟饶有兴致地问道,“搞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是不是想要进入外围,就需要交付一大笔‘入会费’啊?”

    “是这样的,抢着交钱的人很多,他们并不清楚我们究竟是做什么的,但只要偶尔在他们面前表演一些‘奇迹’,他们就会像闻到了腥味的鲨鱼一样挤过来。”孙晔答道,“以至于,我们公会完全不必为钱考虑,因为这些外围成员供奉的钱加起来,够我们公会全体成员花几百年也挥霍不完!”

    很久以前的时候,张伟也曾看过不少无限流的小说,毕竟这种类型的网文也算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里面那些拥有“主神系统”的角色虽然在每个历练的世界都被虐得很凄惨,但是一旦回到现实世界立马就变成了人生赢家。

    没想到这么符合小说设定的一群人,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是他之前绝对没有想到过的事情,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他也已经麻木了——神兽、外星科技都见过了,他自己也是个开挂的,由不得他不麻木。

    一路无话,半个多小时之后,兰博基尼停在了一家名叫“皇冠酒吧”的店门口。

    “大哥,就在这里了。”孙晔给张伟打开了车门。

    “咦?这么寒酸?”张伟问道,这里不是东海市的市中心,而是比较偏僻的郊区,这家酒吧也不大,反而很“迷你”,与张伟想象中的骚包样子完全不符。

    张伟跟着孙晔走了进去,现在是白天,酒吧里也没什么人,穿过柜台区,张伟看到了一扇木门。

    相比这扇小木门里面,就是“龙潭虎穴”了,张伟看到孙晔举起自己的手腕,将腕表对着木门猫眼位置扫了一下,然后木门就自动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黑漆漆的一片。

    “告诉我,他们准备好了没有。”在进去之前,张伟突然问孙晔道。

    “什……什么准备?”孙晔有些紧张地说道,目光闪烁。

    “在我面前,就不必惺惺作态了,虽然你很怕死,虽然你在我跟前不敢做什么小动作,但是你们是拥有‘主神系统’的‘神徒’,互相之间想要通个消息,相比也不需要打电话发短信,对吧?你应该早就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了,而且,他们也应该早就做了准备来‘迎接’我了,对吧?”张伟说得虽然是问句,语气却非常肯定。

    孙晔有些畏缩地不敢回答,只得说道:“我……我还有父母亲人,我不能只顾着我自己。”

    “无妨无妨。”张伟突然又笑了起来,拍了拍孙晔的肩膀,“我只问你,人来齐了吗?”

    “会……会长说,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孙晔答道,“所以公会里凡是战力还可以的,都……都在里面了。”

    “很好,进去之后,你打算帮谁啊?”张伟搭着孙晔的肩膀问道。

    这个世界上的“忠诚”是很可贵的,或者说,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忠诚”,除非是被张伟的“骚气分子”控制。

    很可惜,“骚气分子”无论如何影响孙晔的脑神经,甚至是侵蚀他的脑细胞,都没有用,因为这家伙身上的所有细胞一旦出现异样,都会立刻重生。

    “帮……帮……帮”孙晔结巴了半天,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当然不想帮张伟,而且他也不认为张伟能活着出来,但是他的小命儿捏在张伟手心里,如果张伟愿意,那他孙晔肯定是死在张伟前头的。

    “哈哈,瞧你被吓成什么样儿。”张伟笑道,“你知道吗?我最讨厌麻烦了,可是麻烦却总来找我,所以遇到麻烦的时候,就会让麻烦我的人粉身碎骨,所以,你还有5秒钟的时间来考虑,从这里进去之后做不做我的敌人。”

    “5。”

    “1!”

    张伟猛地在孙晔背后一推,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孙晔推飞,钻进了漆黑的门里,而张伟也随后踏了进去。

    …………

    华国与天竺交界处,喜马拉雅山脉,海拔5628米的一处山坡上,积雪已经不知道覆盖了多少个年头。

    山顶的狂风肆虐,一只蜘蛛被裹挟着落到了雪峰上。

    这是一只彩色的蜘蛛,还生者翅子。

    血染过一般的翅子。

 第二百零五章 善缘

    “雪白的神山哎,

    连着苍穹。

    美丽的山麓耶,

    连着牧场。

    成片的羊群哎,

    像是白云,

    悠悠地飘在耶,

    阿哥心头。”

    华国西藏西南边境,一个小牧村里,少年骑在马上,赶着一群羊儿到山脚下吃草。

    他唱着动听的歌儿,笑嘻嘻地看着不远处的另一个美丽的“牧民”。

    “青绿的草原哎,

    连着群山。

    轻柔的风儿耶,

    吹低野花。

    奔驰的骏马哎,

    像是烈火,

    滚烫地烧在耶,

    阿妹心间!”

    她是个年轻的姑娘,轻轻挥动着小皮鞭,和着年轻汉子的情歌,满是柔情地笑着。

    这是他们这个小牧村里的“流行歌”,也仅仅只在这个村子里流传,在别的地方,是绝对听不到这首悠扬婉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的。

    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离愁,没有无病呻吟的“为赋新辞强说愁”,有的只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间最朴实的互相爱慕。

    “米玛,今天你阿爸又去集市了么?”对了一会儿情歌,年轻人策马跑到了女子的马旁,前方的头羊们却没有跟着主人一起移动,而是坚定地带着羊群前往草场。

    “是啊,扎西,他去卖几只大羊,还要带些好酒回来哩。”少女答道,只是今天的她兴致似乎没有昨天的好,她看着青年的脸,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少年最是关心自己的心上人,如何发觉不了异样?

    “扎西,本来我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你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带着浓浓的不舍,“我阿爸最近去集市去得勤,是因为……因为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啦,我弟弟要上学了,别人都说,以后读过书的才有出息……”

    “哪个说的?”少年脸色一白,“牧羊有什么不好的么?每天看着神山,带着羊群,过着最自由的生活,谁又比我们高贵呢?”

    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急切。

    少女很赞同少年的观点,可是她在家里说了不算,父亲要去哪里,全家人都要去哪里。

    当然了,少年也懂得这么个道理。

    于是和少女一样,少年也陷入了忧郁当中,他知道米玛一家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能此生都很难相见了。

    心头憋屈的少年心痛地打着马儿狂奔而去,刚才对情歌时的心情荡然无存,只余下满满的心塞。

    …………

    片刻之后,少年又拍马回来了。

    他看到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心中很是心疼,偶然一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开着一朵火红的花儿。

    这个季节,早已经过了花期,草原上的花朵扎西都认识,可这一朵他却没见过。

    “米玛,我摘朵花给你吧!”少年跳下了马,他想,如果分离是注定的,那就好好珍惜剩下来相聚的时光吧。

    他跑到了那朵“红花”跟前,然后他发现那不是一朵花,而是一只长着翅膀,像大蜘蛛一般的虫子。

    只是,这只虫子的翅膀,像被鲜血浸泡过一般,红得鲜艳欲滴。

    少年看呆了,少女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跑了过来。

    “嘶~”少女一靠近那虫子,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她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什么烫了一下,低头看去,原来发热的是自己手腕上的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