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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都市雷电掌控者-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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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富见白如衣如此神态,长叹一口气。知道白如衣这个姑娘,算是对云雷动了真心,再也追不得了。否则,只是自添烦恼而已。况且,他又不缺女人,大把钞票砸下去,质素比白如衣还要好的模特,也尽可砸倒。

    唯一让钱富觉得有些安慰的就是,虽然云雷的事业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以后也注定了会一飞冲天,而且还泡到了白如衣。让宝宝伤心了好多次。但是,他当年的计划,也不算完全白费。

    毕竟,云雷确实没有时间上课了。逃课逃得平日成绩几乎为零。如果期末考试,各科的成绩不在九十分以上。挂科是挂定了。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钱富看来,任他云雷记性再好,也不可能在短短七八天内熟记几十万字的笔记。每一科能背几个重点就不错了。无论如何,学霸的地位,必然不保。即便下个学期补考通过。也能让他出口恶气。

    钱富却不知,云雷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考试上。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云雷都是迅速的答完题后,提前交卷。对于已经把书本和笔记复印在脑海中的云雷,应对这些卷子上的题目,全然不成问题。

    答完卷子后,粗略的算一下分。每一科至少在九十分以上。想来,即便平日成绩全是零分,核算出来的最终成绩,也足以让云雷平稳超过及格线。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一)

    云雷的注意力,大都放到了修行上。如果说,原本云雷修行,还只是并不急切的想要跳出自身所在的局限,看一看天地广阔。那么,在得知了父母之死,是因为被鬼物所害后。

    云雷的修行,便开始急切起来。

    报仇这个词,听起来非常遥远,如同三流武侠小说中的狗血桥段。可是,真到身临其境,却是锥心刻骨。在得知父母死亡的真相后,只要是闲暇之时,云雷每每不由自主的想到此事,都眼眶湿润,觉得坐卧不安。

    记起当年一家四口和和睦睦欢声笑语的场景时,此心简直如同被撕裂一般,痛楚难当。

    因此,云雷并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考试上。每次考试,都用最短的时间答完卷子。然后,便回家,找眉妩商议报仇和提升修为的事宜。

    眉妩在被云雷炼化成鬼奴后,虽然损失了一部分阴灵气,可修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因为云雷输入其身躯内的那一丝雷电灵力而增长了起来。正所谓,孤阳不长,孤阴不生。

    这一丝雷电灵力和眉妩凝结身躯的阴灵气,构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与循环。此时的眉妩,不但可以如同结丹期鬼物一般,白日显形而丝毫不损修为,还可以吸纳除阴灵气之外、原本不能吸纳的各种天地灵气入体,以增进修为。并且根本不需要担心因为吸纳灵气速度过快,而引起的天地雷霆。

    这样舒心惬意的日子,让眉妩过的舒坦至极。

    她也没有想到,云雷将其炼化收服后,真的只是让她端茶倒水。而且,端茶倒水的范围也有限。只限于在云雷自己乱糟糟的屋子里。

    正如云雷对她所说的那样:“你就把我的这间屋子收拾的干净利落就行了。别乱跑。其他的地方,自然有我姐收拾。你可别跑出去,把她给吓着。”

    “另外,我需要你的时候,自然会让你帮我做。其他时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事事问我。”

    眉妩于是便在云雷的房间里住了下来。可是,出乎云雷意料之外的是,眉妩对于生活细节上的讲究与品位,比他这个现代人还要苛刻。

    在那一丝雷电灵力,让眉妩原本用阴灵力凝结的身躯变得更加凝实,一眼看上去已然不是一个鬼物显形时,那种明显介于虚实之间,而更接近于一个真人之后。眉妩便将身上的衣衫幻化成了一袭旗袍。

    而不再是原本雾蒙蒙一团的样子。

    幻化出的这一袭旗袍,样子清晰。整体是宝石蓝的颜色,有元宝领子,下摆极长,直到脚踝。而开衩却很高。开衩间隐约露出一双可以玩许多年的腿。旗袍上的花纹繁复,是一大朵一大朵或者盛开,或者凋落的牡丹。层叠纠缠。

    想必,这一袭旗袍,是一百一十年前,眉妩真切穿过的。并且,记忆深刻至极。否则,幻化的不会如此清晰。穿着的气质,不会如此自然。

    同时幻化出来的,还有一袭长发,和簪子、耳环、项链、镯子、手链、胸针等全套的首饰。颜色浓重古雅。样式陈旧。算是和当下复古的风格有所区别。

    云雷有些奇怪,据他所知,旗袍的开端,是在一九二五年左右。而眉妩过世的时间,却是在一百一十年前,算是提前了几十年。问过眉妩后,云雷才知道,旗袍这种样式,源远流长,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华夏女子所穿的深衣。

    随后一路变迁,才成旗袍的样式。这种款式,早就有了。只不过,是在一九二五年以后,才变了名字,成为流行的款式,广称旗袍而已。眉妩穿的这一件,是当年她最喜欢的一袭旗袍。

    而这一袭旗袍的样式花纹,在云雷看来,即便放到现代,也可以被称为惊艳。算是让他涨了见识。

    当然,这样一个讲究的女鬼。让他惊讶的还不只这些。自从眉妩住进他的房间以后,每日早晨起来,除了他的床是乱七八糟的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会干净的一尘不染。甚至连房间里的两盆天冬草,都会按时浇上水。

    按照眉妩的话说,她从来就没住过这么乱的地方,自然要收拾整齐……

    并且,眉妩还会在云雷吩咐之前,便准备好茶水。并且,保证茶水的温度正合适饮用。似乎,可以洞察云雷的心思。如果不是云雷嫌麻烦,她还可以给云雷来一全套茶艺。

    眉妩泡的茶,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云雷品味良久,方才品出,这是槐花香气。而据眉妩所言,槐树是鬼物除了人之外,最适合寄居的所在。所以,有木中之鬼的称呼。

    而槐花的香气,也是身为鬼物,少有的可以感知,并采集的味道。

    一口茶饮下,云雷但觉得真有一丝古人推崇备至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感觉。现世安稳,让云雷心中的怒火与痛楚平静下来。开始仔细筹谋如何快速提升修为。

    云雷的修行之道,需要吸纳雷电之力。可是,由于修行所限,暂时又没法承受普通家用电电流的冲击。所以,暂时只能吸纳生物电电流,和强度不大的充电电池内的电能。

    在诊所中坐诊,短时间看来,确实可以迅速的聚敛钱财,并通过治好一些疑难杂症,而吸纳一些能量不低的生物电电能。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和人世牵扯太深。很容易迷失进去,忘记修行正道。

    在木质鬼面的记忆中,上古时修为较高的修行者,无一不是舍弃人世荣华,独自进入深山荒野,寻找机缘、体悟天道。

    云雷既然选择了放弃,自然不会再回头。而且,如今他资财丰厚。大可多买一些充电电池,供自己吸纳电能所用。这效率比给人治病吸纳生物电电能可高多了。

    可让云雷烦恼的是,现实世界中,即便是购买充电电池,也是有限制的。买的太少,很难让他的修为迅速提升。可是买的多了,又往哪里放?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二)

    云雷自己房间里所有的插座,即便是买许多插排,让插头变多,几十个充电电器也足以将其占满。而且,还不好对时常到他房中,要给他收拾房间的云舒解释。

    所以,云雷筹划着,是不是该搬出去住了?毕竟,前几日,给那个地产大佬治病,还得了一套精装公寓。可是要搬出去住,又怎么跟云舒解释?他和云舒姐弟二十年,骤然搬出去,云舒怕是会伤心……

    正瞻前顾后,不知如何是好时,眉妩的话提醒了云雷:“相公,既然这东西不方便自己买,那么,咱可以借别人的用一下!”

    云雷陡然反应过来,旋即眉头一皱,又道:“可是,考试都考完了,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怎么借?”

    “这也简单。明京有一千多万人,还有那么多汽车。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汽车都有电瓶。相公找个人群密集之处。朝这些人的手机和汽车里的电瓶借一点电,对相公来说,易如反掌。”

    “也不用借太多,每个电池抽十分之一的电量,积少成多。便足够相公修行用的了!”

    云雷倒吸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点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

    正所谓,旁观者清。倒不是说,云雷想不到这个办法。云雷原本也借用过明京大学众人充电电池中的电能,供自己修炼所用。不过,那也是一时应急。后来,有了诊所中的病号以后,便不再这么干了。

    毕竟,这么干稍微有点不厚道。可是,对于眉妩这个鬼物而言,不遵循人世规则,已有百年之久,却没有这些约束。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不是顾及厚道或者不厚道的时候了。

    眉妩一言点醒云雷,让云雷觉得明京这个繁华之地,有无数潜能。简直就是他修行的宝地。

    明京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各色充电电池,每个电池十分之一的电量,积累起来,便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如果云雷每天出门转悠一圈。即便只能在他走过的路径上,感应到万八千个充电电池,并通通吸纳其中十分之一的电量。每天也会吸纳到足够他修行的电能。

    虽然,筑基期对于任何修行者都是一个巨大的瓶颈。需要吸纳的能量巨大。但是,按照云雷这个吸纳和消化能量的速度计算。筑基期,对于云雷而言,也不过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在明确了修行方法后,云雷不再考虑买不买充电电池的问题。而是打开了电脑,点开地图。和眉妩讨论起明京人口哪里最密集,与上下班高峰期。

    只有找到了人更多的地方,才能感应到更多的充电电池,才能在遛弯的同时,吸纳更多的电能,才能让修炼速度变得更快。

    而眉妩在明京飘荡数十年。云雷去过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过。自然对明京更熟悉。便指点着地图上的位置和云雷讨论起来。

    指点中,云雷问道:“你以前说过,诸空相派了一个木魑,在明京统领鬼物。而且,明京还有一个鬼物聚集之处,你知道在哪里么?”

    眉妩指点了地图的某处,对云雷道:“就是这里!天华小区!”

    云雷惊讶道:“嗯?这不是那个著名的烂尾楼小区么?听说,这个小区自从开工,便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难道就是那木魑做的?”

    眉妩点头道:“应该是!虽然我只去过几次,但是,我却能感应到。那个天华小区,原本就是一个阴气浓郁的所在。想来,是以前此处有过大规模的杀戮。地下也应该有不少尸骨存在。周围又因为拆迁,变得人烟稀少,所以,木魑才会将此地选为明京鬼物的聚集之处。”

    明京此地,是华夏历朝旧都。其中,各种厮杀争斗,就从来都没停止过。虽然,历朝也不断清理这些尸骨遗骸。但是,偶尔有那么一两处遗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云雷听眉妩如此说,却一皱眉,问道:“据我所知,鬼物虽然畏惧阳刚之气和各种雷电之力。但是对人却没有什么畏惧之感。甚至需要人的元气进行修炼。为何这个木魑不选一个人烟密集一些的地方?而且,还要阻拦这个小区的完工进度?”

    眉妩苦笑道:“自天地灵气退潮,末法时代开始之后,世间鬼神便少了八成。虽然对于鬼物而言,即便天地灵气退潮,也可以借着人的元气修炼。”

    “但是,在电气时代降临之后。我们这些鬼物突然发现,人类居然对雷电的掌握和应用到了如此程度。每家每户所用的电能之强,即便是结丹期的鬼物,也要顾忌几分。”

    “因为人类用电而莫名其妙被消灭的鬼物,更是不计其数。这些鬼物的消亡,甚至连将其灭亡的人类都没察觉到。所以,自人类对电能的应用普及之后,鬼物的力量,便前所未有开始的衰退。”

    “东瀛那个巴掌大点的地方,当年号称有八百万鬼神。并有对鬼物记载最全的《百鬼夜行抄》,可如今,又剩下几个?”

    “不得已,鬼物只能绕开那些已经电线密布的人类聚集之地。找一个电线不是那么多的地方,作为聚集之处。木魑也是不得已。话说回来,若不是前一段时间,陶夭红去郊外登上,我根本没有趁机寄居在她身上的可能性。”

    云雷恍然:“怪不得灵异小说现在没那么兴盛了。以前那可是华夏古典文学的半壁江山!原来是见鬼的人少了,装神弄鬼的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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