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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痞尊-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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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这样,我心里更加肯定,她背后肯定有着某种特殊的身份,先天灵宝绝对不是她这种层次的大罗金仙有幸拥有的,何况同时出现五件?

“你从哪弄来这么多先天灵宝?我记得五龙轮一直在金灵圣母手里。”

她皱起了眉头,接着好象是自言自语一般,喃喃道:“难道她来妖界抢人了?可是……除了圣人谁能杀得了她?就算妖界圣人出手,五龙轮也不可能落到你手里……”

的!

这丫头身上有太多秘密了,现在反而轮到我惊讶了。

我用力揉了揉脸,呵呵笑道:“这个……婉儿,我见过火灵圣亩,以前我还有个金霞冠,那本来就是她的东西,所以她就用五龙轮跟我换过去了。”

婉儿皱着眉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头道:“飞烟剑吧,万里起云烟的威力是这五件中最强的,但是我仙力不够,驾御起来会很吃力。”

把飞烟剑递给她之后,收起剩下四件法宝,我瞥了一眼正在流口水的白浚,笑道:“行啦!丫的给我快点修炼,等你突破到太乙金仙中期,送你一件,也只有达到太乙金仙中期才能才能驾御得了。”

按道理来说,太乙金仙的境界就能驾御先天灵宝,但是能驾御是一回事,能量够不够用又是另外一回事。

驾御的前提是修为境界,就像霹雷使用日月珠,他确实用得了,最后怎么样呢?

妖力不够,差点被吸成*人干,最终还要另外两位长老帮忙。作为上位妖族,又是洪荒异兽貔貅,他的妖力不可谓不强,但还是顶不住日月珠这种相对低阶的先天灵宝消耗。因此,有着大罗金仙初期修为的婉儿,从境界上来说,她足以驾御先天至宝,实际战斗中却连顶级的先天灵宝都用不了。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她对这些法宝的了解非常透彻,这种见识是霹雷也不具备的,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自信满满的使用日月珠,却差点被吸干了妖力。

飞烟剑认主完毕,我微笑着问道:“婉儿,有了飞烟剑你能对付什么层次的对手?”

她想了想,说道:“如果对方没有先天法宝,我可以和太乙金仙后期上位妖族打个平手,只要不是蛮荒妖域最强的那三个,其他势力问题都不大。”

“看来你对先天法宝还满了解的嘛,你以前见过?”

“当然了,母亲……”

她突然抿起嘴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语气有点冰冷地说道:“你到现在还对我不放心?还要用这种方法试探我?”

见到这种阵式,白浚立马找了个借口,很自觉了离开了。

我叹了口气,苦笑道:“婉儿,那你有没有站在我的角度想一下,如果你对我放心,又有什么不能说的?难道你怕我出卖你?”

脸上的冰冷消失了,她偏过头去,低声喃喃道:“很多事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怕你……这么说吧,母亲和我的关系连仙界的人都不知道,这里面有不得不隐瞒的苦衷。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也没办法,也许哪一天你会明白,不要bi我好吗?”

她和她母亲的事连在仙界也不敢公开?

很显然,这里面存在某种不能说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很可能关系重大,所以才不能告诉任何人。

我点了点头拉住她的手,柔声道:“好了,我不问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总有一天我会帮你解决。”

婉儿的情绪好转了一些,依偎在我怀里,喃喃道:“我相信你,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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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扩张!扩张!

十天后,在碧水宫收藏的丹药和药材辅助下,婉儿伤势完好。

我和她两人带领碧水宫麾下最强的天仙后期妖族,向火龙殿方向进,这跟婉儿的恩怨关系不大,而是不能让巫神鉴的秘密,让除了自己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即使婉儿半路和我分道扬镳,回到碧水宫之后,火龙殿也是我要攻击目标,当初说什么共享巫神鉴的话就为了稳住敖魁而已。

一个月之后,借助飞烟剑威力,碧水宫大破风雷城,这也是碧水宫地盘与火龙殿之中的一个势力。

风雷城老大拒不投降,被飞烟剑重伤擒下,我以元神化诀化冥替碧水宫众天仙高手强行提升修为。另外,俘虏太乙金仙三人,天仙五十余人,灵仙妖怪无数。

太乙金仙和天仙后期高手加入扩张大军,风雷城交由几个天仙驻守,其他天仙全部回到碧水宫。

两个月后击败古原岭。

古原岭老大,太乙金仙中期上位妖族古榷归降认主,麾下五名太乙金仙,百余天仙加入碧水宫。所有不认主归降者,全部以化冥抽取本命精元,用以提升本门高手修为!

三个半月后大败云雾山。

五个月后吞并妖神谷、千翠峰和万妖仙阁三方联军。

可惜,当碧水宫大军抵达火龙殿时,却现敖魁带着家眷跑不见了。从火龙殿麾下妖怪口中得知,他们殿主大人早在半年多之前就不知去向,按时间推算也就是在我带走婉儿没多久之后。

没想到我当初想用话稳住他,这狗??同样是骗走我,他很清楚我会带碧水宫的人对付火神殿。

龙族!

这货一定是回龙族了,回去把巫神鉴的秘密呈报上去,绝对是大功一件!

玄天火鹤一族要对付我,龙族要带走巫神鉴,蛮荒妖域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以后会越来越热闹了。

不过凌云身为玄天火鹤,度正是他的专长,况且又比敖魁提前离开,玄天火鹤一族的高手肯定先到。至于敖魁,他自己的度就比不上凌云,又带着一家老小一起跑路,等他跑回龙族恐怕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吧?

碧水宫所向披靡,以统一整个蛮荒妖域为口号,老子绝不亏待俘虏,恩威并施又是热血纷涌,就连那些新近归顺的家伙也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试想一下,越早加入碧水宫立下的功劳越多,今后的地位也就越高。等统治了整个蛮荒妖域,那时候的地盘将是现在的千百倍,做个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的位置,总比一方霸主随时担心被别人攻击要强得多吧?

吞并依然在继续。

一年后。

随着麾下高手越来越多,我把身上的先天灵宝,分给几个太乙金仙中期上位妖族,同时按照掌握灵宝的数量兵分几路,以数倍度加快扩张的进程!

碧水宫势力正以几何数字壮大,只不过蛮荒妖域太大了,这是围绕着整个妖界周边区域大半圈的环状地带。别说区区五年时间,就算十年也打不下来,而玄天火鹤一族的高手五年半之内就会过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我坐在一顶帐篷里,对着眼前的地图呆,接下来要遇到真正的硬骨头了。

“你真的准备对付丹霞峰?”

婉儿的表情有点顾忌,叹道:“眼下兵分几路,我们这边只有不到三十几个太乙金仙,丹霞峰作为蛮荒妖域三大最强的势力,我们只知道对方有个太乙金仙后期上位妖族,但是对方到底有多少太乙金仙却完全不知道。如果……”

不错!

现在大军正处于丹霞峰势力边缘区域,对方一直没有动静,但可以肯定他们知道碧水宫打过来。

这是蛮荒妖域三个最强的势力之一,唯一知道的是他们老大拥有太乙金仙后期实力,而且本体是上位妖族啸月天狼,以度和攻击犀利著称。至于丹霞峰到底有多少太乙金仙,隐瞒的很紧,外界根本没人知道。

以婉儿的实际战斗力,大约可以跟丹霞峰老大打成平手,但是我们这边除了婉儿之外,已经没有谁手里还有先天灵宝了,每一路人马只分到一件先天灵宝。

如果对方隐藏的实力特别强,甚至可能存在比婉儿只差一线的太乙金仙高手,一旦婉儿被对方老大拖住,我们将无人能敌!

我把目光转向旁边的一位中期太乙金仙,问道:“鸿羽,有没有联系上其他各路人马?”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叹道:“当年分兵时,只是约好四年之后全部回碧水宫会面,这两年多时间大家各打各的,天知道其他几路人马打到哪里去了?派出去的人也没找到,临时想跟其他几路人马回合明显不太可能。”

“如果有传讯令符就好了。”

婉儿无奈的嘟囔着。

传讯令符我倒是知道,有了那个,只要在同一界之内,就跟电话一样可以互相通讯。

不过那玩意是高级货色,蛮荒妖域根本不存在,没有达到圣阶根本炼制不出来,圣阶强者炼制的宝贝又岂会那么容易弄到手?

手指轻轻地敲击和桌面,我盯着桌上的一张战略地图,心里盘算着这场战争的利弊。

打?

还是不打?

丹霞峰静地可怕,这跟以前的情况完全不同。

从带着人马开始扩张到现在,时间过去了三年,三年来实力不断壮大,以至于后面这半年多经常刚打到对方地盘,人家不是闪人就是直接投降。

总之,这半年来进攻任何一方势力之前,对方的地盘早就鸡飞狗跳了。

偏偏这丹霞峰很安静,安静所代表的意义只有两个。一是对方在场空城计外强中干,不过这是明显说不通的,丹霞峰的势力绝对不弱;另一个可能就是,对方很自信能对付我们,甚至说根本不把我们当回事。

只要打下丹霞峰,碧水宫就会成为蛮荒妖域真正的龙头霸主,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蛮荒最强的三大势力之一。

距离约定的回去碧水宫的日子还剩不到一年,加上回程的长途跋涉,已经没有时间继续征战了。如果不打下丹霞峰,我们就要调兵回去,迎击即将到来的玄天火鹤一族高手,但是这无疑让麾下高手对碧水宫失去信心??碧水宫还是不够强大,不是三大势力的对手!

士气!

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非常重要,这一路兄弟们热血沸腾,一心想干番大事业,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也就是统一蛮荒妖域。

一旦这个时候罢手,就代表老子怕了丹霞峰,士气大跌,他们还敢跟强大的玄天火鹤族高手对阵么?

哆!

中指稍微没控制住力道,桌面上被敲穿一个对穿的孔洞,我霍然站了起来:“打!无论如何,这场仗一定要打!鸿羽,传令下去,所有人马全部集结,一刻钟之后向丹霞峰进!”

“是!”

鸿羽顿时来了精神,大笑着离开了帐篷。

紧接着,外面响起他宣布命令的声音,以及听到这个命令之后,震天动地的欢呼声。

三年来节节胜利,所向披靡,看着战果好象滚雪球一样递增,这些家伙全部变成战斗狂人。战斗、摧毁、吞并、扩张,这就是生活的主旋律,也是热血勃的原动力!

38位太乙金仙,417个后期天仙,整齐的排列在空中。

天仙后期以下度太慢,一旦吞并某个势力,完成认主之后,天仙后期以下的妖怪除了留下几个驻守当地外,剩下的全部自行往碧水宫返回。

看着眼前的四百多人,我悬浮在空中,沉声道:“很快,我们将要进攻丹霞峰,诸位知道丹霞峰的强弱吧?”

“蛮荒妖域三大势力之一!”

四百多人异口同声。

“很好!”

我点了点头,脸色一片凝重,喝道:“碧水宫大军所向,从不退缩,即使我们并没有和其他几路人马会合,丹霞峰一战不可避免。你们,敢不敢?告诉我,你们敢不敢跟蛮荒妖域三大势力之一的丹霞峰一战?”



敢!”

“干翻他们!”

“把那条啸月天狼弄来当坐骑!”

“抢光丹霞峰的宝贝!”……

这些年相处下来,在老子这个痞子头的影响下,除了刚被征服纳入麾下的一小部分,曾经的一方霸主全都变成了痞子,出口就是满嘴浑话。

我能感觉到,他们很喜欢这种生活,??飞扬的战斗和相扶相携的兄弟之情。

在这支队伍里没有尊卑之分,只要敢打敢杀,无论修为高低都会受到尊重。每次战斗老子一样冲在最前面,为了救人不知被砍了多少次,这才能让他们真正打心眼里服我!

看着一个个家伙眼里喷出的火焰,我举起巨阙剑,喝道:“出!这是最后一战,干翻丹霞峰回到碧水宫之后,老子跟你们大醉三天三夜!”

“吼!”

四百多人全部幻化成妖族本体,嚎叫着向几千万里之外的丹霞峰冲去,气势如虹,好象没有任何东西能挡住他们。

婉儿和我冲在最前面,她的传音随即钻进我耳朵里:“风狂,真不知道你用什么手段,把这些妖怪弄得服服帖帖,一个个连死都不怕了。”

“很简单,我把他们都当成兄弟,战场上我比他们更敢杀。”

我嘿嘿一笑,脑子里回荡着当年在地球上的混街头的情景,喃喃道:“我跟你说的那些可都是真的,当年在源星上我只是普通人,拿着砍刀跟一帮兄弟……”

很快,婉儿又沉醉于我的故事之中,三年多的时间,她早就知道了我过去的一切,不过还是很喜欢听我没有踏入修真界之前的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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