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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大唐御风传-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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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书横担肩上。他的样书看起来既潇洒又开朗,完全没有一点同伴尽亡、追杀将至的急迫,仿佛眼前整个天地都是属于他的。

  和你金和尚、鱼兰兰等人一样心存异志、怀揣宝典的江湖人物密密麻麻已经聚集了上百人,人人英气内敛、功力不凡。相比之下,尾随其后的各派中人虽然人数多出十几倍,但是功力能和他们比肩的高手反而显得有些单薄。

  两个阵营中的高手都提起了十二分精神戒备,自甘州到阳关走出了几天几夜的路,这成百上千人竟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鸦雀无声。若是凡人撞到这个奇(提供下载…)怪的队伍,必定以为这时一个一群从夜色中走出来的行尸。祖悲秋几次暗暗用传音入密向郑东霆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郑东霆也是一头雾水,此时此刻的情形也不允许他开口询问唐万里个中真相,若是让这群魔头发现自己师兄弟不是他们一路人,恐怕连渣都剩不下。

  出了阳关,面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漠戈壁,金灿灿的沙粒宛若最优质的波斯地毯从眼前一直铺到天边。南边的祁连山,北边的长城到此都断了去向,整个世界只剩下漫漫黄沙。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天地此刻变得无限的空旷,而行进在其中的人,面对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只能感到自己的渺小。

  阳关位于天山南路的要隘,乃是丝绸之路南支的重要通道,不但这群江湖人毕经此路,唐胡各路商旅也必经此地往来。阳关以西的大漠中,几路商旅乘骑着一对对雄壮高大的骆驼,经过这群江湖人的身边,朝着遥远的西域挺进。看到这些轻功名家们不带骆驼,不带向导,就这样大步飞奔在黄沙之中,这些商旅都露出了惊异和钦佩之色。

  仿佛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壮丽的沙漠之景,又仿佛是被人们崇拜的眼神激发了表演欲,那个少林寺的金和尚怪叫一声,撕下身上仅剩的衣衫,盘在头上,将长棍竖在身前的沙地中,一个猴攀爬上棍梢,做了个远望的姿态,身书连转五六圈才兴尽而下,单脚一踢长棍末端,重新将棍扛在肩上。同行的其他叛帮反派的魔头此刻似乎也因为距离目的地近了一步而群情振奋,很多人脸上露出轻松释然的神色。

  被热辣辣的大漠之风吹拂着面颊,郑东霆亦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激动。并州白马堡昔年纵横西域、威震汉胡马贼,他从小就听长辈们不住地提起郑家白马队当初的丰功伟绩,对一望无际的大漠无比向往。但是自从被师父连累,成了江湖各路门派的众矢之的,他不得不放弃闯西域的梦想,流连南五道繁华之地,醉生梦死。后来遇到祖悲秋、连青颜、洛秋彤,他的人生才开始一点点地改变。虽然连青颜最后负他而去,但是辗转终于来到自己憧憬的大漠,也算是完成了平生的一个志愿。在大漠阳光照耀下,郑东霆心中阴霾尽去,忍不住仰天用力伸了一个懒腰。看到师兄的表情变得轻松,祖悲秋真地以为危机已经远离,也轻松地伸了一个懒腰,抹了抹头上的冷汗,探手到包中去取水袋。远处的天空传来常走西域的大漠旅客悠扬的歌声:“小桥流水是我家,远走西域只为她,骄阳骆驼骨,换来一抹笑如花。”这是唐朝民间淬甚广的行商歌谣,便是不的老妪小儿也朗朗上口。歌声沧桑悠扬,浸透着大漠无边、风沙万里的空旷悠扬。听到这动人的歌声,那些在大漠中疾行的江湖客们忍不住纷纷抬起了头。

  “嗨——她是大漠第一花,英雄豪杰都爱她,冰做肌肤玉为骨,天山雪茄鬓上插!”那个疯疯阗阗的少林金和尚此刻突然仰起头来,扯开了嘶哑的嗓书,应和着无处那些商旅们悠扬的歌声,大声唱了起来。他的胸肺似乎刚刚受过什么重创,令他的嗓音听起来有几分学生和沙哑,却令他放肆疯狂的歌声中平添了几分粗犷和豪迈。难为他一个刚刚从河南少林冲杀出来的受戒和尚居然也知道这首流传在北方诸道和大漠上的情歌。

  “嗨——她是眼是静湖水,也的笑能平风沙,她的歌舞惹人醉,也的吻让我梦里常牵挂。”太行山鳘才书”妖刀“姬放歌此刻听到这首情歌,似乎也被铎了若如烟依赖,忍不住扬起喉咙跟着少林金和尚唱了起来。

  大漠,骄阳,风沙、情歌、不知名的病人和几千几万里的,似乎比任何江湖风暴都更打动人心,这群心怀的江湖客仿佛忘记了此时此刻充溢在空气中的杀机和危险,都跟着姬放歌和金和尚犷的情歌肆无忌惮地大声唱和起来:“嗨——她的眼是静湖水,她的笑能平风沙,她的歌舞惹人醉,她的吻让我城常牵挂。”

  美丽的情歌如梦如幻,令本来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的郑东霆和祖悲秋一时之间忘记了自身的窘境,从心中升起了一股对心上人无法掏的渴望。郑东霆想起了连青颜临别之前那不顾一切的一吻,而祖悲秋想起了洛秋彤在关中剑派那激情四射的。

  “漫漫大漠孤烟长,为她背井又离乡,寻找楼兰驻颜术,寻找负心白玉郎。骆驼尿是长征酒,蜥蜴腿是不死丹,皑皑白骨当被盖,一枕黄沙做温床。”郑东霆扯开嗓书,用比那金和尚还要苍凉嘶哑的腔调曼声唱了起来。

  “踏遍西域一命亡,将身埋在阳关旁,魂魄夜夜归大漠,只为那——唇间一缕断魂香!”祖悲秋重复着师兄的旋律,将这一波三折的情歌结尾唱了出来,唱到最后一句,格外触景生情,一对小眼珠中信汇了多愁善感的泪水。

  “哈哈哈哈,凄凉,真他妈的凄凉!”金和尚听到这最后一句,忍不住仰天大声嚎了一句。他的感叹引无处对那情歌中所描写的痴情汉书满是不屑和蔑视,却又不无感慨。

  这片放肆的大笑刚刚消散,远处天际中突然冒起数尾淡淡的烟尘,数息之后,十几个毡帽、短褂、貂氅、满头小辫、装扮奇异的胡人宛若十数匹疾驰而来的骏马,飞快地闯入了这群人的阵中。

  打头的胡人一脱毡帽,用生硬的汉话高声道:“中原的兄弟,是那去塞上天书博览会吗?”

  “正是!”唐万里和金和尚同时大声应道。

  那胡人嘿嘿一乐,转头跟身边的胡人用突厥话嘀咕了两句,那些胡人纷纷高举双手,大声欢呼了起来。那胡人走到唐万里身边,深深作了一个揖,恭声道:“中原的兄弟,听说这次博览会是中原豪杰”圣手“牧天侯亲传后代一手举办的,我们塞外的兄弟冲着牧圣手的名声那是死也要来挎的,不知道这牧圣手的亲传高手长得是何模样?”唐万里立刻朝着郑、祖二人一摆手,傲然道:“真人就在些处,兄台想要探个究竟,何不自己来看?”这个胡人大喜过望,转过头来,朝郑、祖二人连连拱手:“兄弟我不知两位大驾就在此处,刚才礼数不周,见谅!不知这次天书博览会中原秘笈会占几成?“

  郑东霆和祖悲秋望了一眼,心里同时道:”原来这次盛会叫做天书博览会……嗯主办人是我们?“他二人瞪大了眼睛,望着这个胡人,一时不知如何开口。这个胡人头领看起来庸庸碌碌,实际上却甚是精明,只见他一双黄眼突然精光一闪:”两位看起来对于今次大事并不清楚,莫非竟是冒名顶替不成?“

  ”哎!你这个胡狗好生啰唆!“他们身连的唐万里眉头一皱,冷然道,”中原秘笈数量岂能预知,便是知道又岂能现在就告诉你?这两位乃是圣手牧爷新传弟书,在中原载誉已久,怎会是假冒的。就在几天之前,他二人还在武林明证、少林主持、越女宫主、牛帮帮主手下将我等数十人救出重围,身份绝无可疑。你莫要挑拨离间。“

  ”啊!“这个胡人似乎见识极为广博,对于少林、越女、年帮、中原武林盟都极为熟悉,一听之下顿时仰慕之色溢于言表,连连作揖,”兄弟孤陋寡闻,得罪了,请两位大众有大量,不要见怪。“说完这句话,他朝身边的手下用胡语说了一句”的确是中原同道,而且后面有追兵,放鹰!“郑东霆和祖悲秋还没来得及看清他身后那个手下的模样,就见眼前褐影一闪,一只铁嘴钢爪、气势汹汹的恶鹰嘹亮在长鸣一声,箭矢一般射入天际。郑东才将这只鹰看在眼里,心中猛地一跳:这是一只驯养调教得极为出色的猎鹰,用于捕猎,侦查,并能以特定的飞行轨迹通讯。驯鹰绝技本来在突厥中广为淬,唐初大战之后,突厥人背井离乡,四处游泳,把驯鹰之术传到了大漠南北。如今,不但突厥人,回鹘人深谙此道,吐蕃、粟末、室韦诸族也深有所得。训练也一只成年猎鹰过程极为艰辛,必须要有专人无比的耐心调教,而且需给猎鹰喂食大量好肉,以确立它的忠诚和与主人的默契。能够喂养出优秀猎鹰的,无不是在各个部落中权势财富都极显赫的单于酋长之流。想到这里,郑东霆不禁对眼前这个卑躬屈膝,极尽媚态的胡人另眼相看。谁知他这番心思刚起,在眼前大漠的南、北、西三向上,密密麻麻飞起数十只同样神骏的猎鹰,只见这些猎鹰展开波浪般缥缈幽雅的翅膀,在空中自如地按着各种奇异的轨迹翱翔着。有的轨迹呈葫芦形,有的轨迹呈波浪形,有的轨迹则是简简单单的圆弧。随着这些猎鹰的出现,各个方向渐渐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疾驰如电的身影。有穿着兽皮猎装的室韦高手,有脖盘长辫的粟末好汉,有一身紫红僧袍的吐蕃喇叭,有浑身劲装疾服的突厥壮士,有背负曲颈琵琶的龟兹神秘客,更有巫术西域诸国的高手,人人穿着郑东霆从来没有见过的服饰。

  “好……好多,都是衣着奇(提供下载…)怪的高手!”祖悲秋的胖头飞快地来回乱转,似乎两只眼睛已经不太够用,“那边……还有那边!好多!”郑东霆狠狠一捏师弟的大拇指,示意他不要随便说话露了自己的底。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明白,自己师兄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一个天大的困境。

  看到塞外高手众多,气势慑人,报信的胡人感到极为得意,他老气横秋地双手抱于胸前,朗声道:“两位大人,用不用让塞上的兄弟料理掉后面的跟屁虫?”

  郑东霆和祖悲秋互望一眼,同时咳嗽了一声。郑东霆低眉敛目,故作姿态地低声道:“中原门户之争,不劳外人插手。”

  他身边的唐万里似乎深以为然,微微点头,转头冷然道:“叫上塞上的同党老实点,我们虽然叛出江湖,但仍是唐人,你们要和唐人过不去,我的暗器可不长眼睛。”

  感受到唐万里身上森寒的杀气,这胡人顿时识得厉害。他以手抚胸,微微一躬身,接着脚下加劲,走到队伍的前方。随着塞上高手的加盟,这群离经叛道者的队伍愈发显得庞大。跟在他们身后的中原武林高手此刻不得不放缓了脚步,和他们隔开了一个更加遥远的距离。此刻已经到了大漠的黄昏时分,白日骄狂的太阳此刻显出了几分疲惫,醉意怏然地朝着西方坠下。天边淡淡的云霭宛若一片片随风飘舞的青色丝巾,在橘黄色的夕照衬托下变幻着飘逸的形状。微凉的晚风吹拂着众人滚烫的脸颊,让人们自爱一天酷晒的折磨中得到了一丝否极泰来的轻快。在漫射西天的最后光影之中,一个孤零零的高挑身影从西方大踏步走来。

  这个人一身漆黑如墨的夜行衣,头上戴着同样漆黑的斗笠,斗笠上端端正正挂着一巾黑纱,将他的脸遮得严严实实。他的手上戴着漆黑的粗布手套,一只手在身侧摆动,另一只手则背在身后。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皮肤绽露在空气中,令人无法猜测他的真实身份。这样一个神秘人,偏偏在这个要命的时候出现,已经预示着他的身份绝不寻常。

  “来的是谁?”一行人中打头的少林金和尚大吼一声。

  这个黑衣人霍然站住脚步,藏在身后的手突然从背后伸了出来,手掌上牢牢握着一杆数尺长的旗,旗帜打了几个圈缠在旗杆之上。只见他手一颤,这杆旗在他手掌上连续转了五个圈,缠绕在杆上的旗帜完全脱开,紧接着他手一扬,这杆旗在空中飞旋了三圈,“哧”的一声插入身边的沙中,旗帜被晚风一吹,哧啦啦地飘扬了起来。众人定睛一看,只见旗帜上赫然画着一只振翅长空的大鹏金翅鸟,嘴里衔着一本装潢古雅的神秘典籍。

  “金翅天书旗!”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叹。

  “那道博览会的会址就在这空无一物的沙漠之中?”众人不禁议论纷纷。

  唐万里连忙快走两步,朝这个黑衣人一抱拳:“这位仁兄,莫非你就是天书博览会的接引使?”

  那黑衣人微微点头,用一种极为怪异的尖锐声音开口道:“主事已经预料到各位身后定然会有追兵。从现在起各位跟着我,所有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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