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夜话-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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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喝红了,还没过量?”
“说了才喝一杯嘛!反正明天也不上课了,要过十天才上学,喝一点点酒有什么关系。”
“在哪儿吃的火锅?”高保国笑问道。
“在滨江北路王妈鱼火锅店。舅舅你去那儿吃过没有?”
“哈哈,滨江北路的每家火锅我都吃过。王妈鱼火锅店味道还可以,不过有点贵,你们几个同学怎么突然想起去那儿吃?是谁过生日吗?”
“嗯。”叶娉不想说出原因,故意含糊其词。
高保国正想继续这个话题,却听叶娉说道:“我今天遇到一件事情,妈妈和舅舅你们能猜到是什么事情吗?”
高学琴看了女儿一眼,微感好奇。
“是好事吧?看你表情这样兴奋!”
“算你猜到了一半吧!”叶娉打开书包,象献宝似地将书包里的五捆钱全部放到茶机上面。
高保国高学琴都惊得目瞪口呆。
“你……这些钱是谁的?!”高学琴说话都口齿不清了。
“我在那家火锅店捡到的。”
“捡到的?这么多钱!”高保国虽然见多识广,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是捡到的,不过,这些钱是否属于我们,还不一定。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知道。”
她讲了事情经过后,本以为妈妈会很激动和欢喜,但妈妈听后却只是担心和不安。到底在担心什么,她自己都不清楚。
高保国道:“一共36000元吧,你数过没有?”
“没有数过,但应该是这个数吧。”
“这件事要小心一些,如果有人打电话来认领,你们不要马上给人家,一定给我打个电话,我帮你们把个关。”
“嗯。”
※※※
高保国又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看了一会那个神秘的名字,又去看信封的背面。
“怎么了?”叶娉见舅舅神色有点奇怪,问道。
“没什么,只是没有想到这个信封居然来自那么远的地方。”
“是哪儿的信封?”叶娉坐到舅舅身边,也好奇地观看信封的背面。
高保国念道:“印量1万枚,2008年7月出品,贵州省邮政局监制,贵阳市东风纸张印刷厂。”
“贵州省贵阳市?”叶娉吃了一惊,“我还没想到要查看信封背后的这些信息!”
高保国出神一会,奇怪道:“难道那个梅芳华是贵州省贵阳市的人 ?'…'”
叶娉将信将疑道:“是吗?只凭一个信封就能确定?”
“当然不能肯定,但这个信封明显没有邮寄过,而我们省跟贵州省相隔十万八千里,那么远的信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会不会是那家印刷厂在我们省有业务?所以我们这儿能买到那个印刷厂生产的信封?”
“这种可能性极小。信封一般不可能卖得这么远,大都是在本地或者邻近的城镇销售。你看:这批印量才1万枚,这点量要运到我们这么远的地方来卖,怎么能赚到钱?”
叶娉虽然不太懂这些事情,但也觉得舅舅分析得很有道理。喃喃道:“这个人也真怪,哪儿没有信封卖,怎么把一个信封带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
两人猜想一会后,因为没有其他线索,也就懒得猜了。
叶娉见两人都没有预想的那样高兴,有点扫兴。也懒得细数钱的张数了,拿起电视的遥控板,开始搜寻自己爱看的节目。
高保国和高学琴商量几句后,决定明天先将钱存进银行再说。
高保国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叶娉,忽然问道:“你们学校那个大沟里发现了一个人头骷髅,学校里有没有同学风言风语什么?”
叶娉微微一惊,“舅舅你也听说了?”
高保国苦笑道:“你舅舅什么事不知道?我不但听说了,而且听说的情况一定比你们学生还要多!”
叶娉虽然知道舅舅一向爱说大话,但也知他这话一定不假。
舅舅虽然文化不高,又不上网,又不天天看报纸,但却是一个消息灵通人士。城市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总能听到。大到官场沉浮,小到青皮斗殴,几乎各个阶层的新闻,无远弗届。
“舅舅你听说了些什么?是不是公安局……破案有进展了?”
高保国不动声色地看着外侄女,说道:“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叶娉纳闷道:“舅舅你打什么哑迷!”
高保国看叶娉神色很紧张,心里微微一沉。顿了一下才说道:“听说XX区有家人听到消息后,第二天就跑去公安局报案,他们怀疑那是他们失踪了五年的儿子……”
“哦,那……是不是呢?”
“结果不是。”
“怎么知道不是?”
“因为两点不相符。一是时间上不吻合,他们的儿子是五年前失踪的,但那个被害人却是二十年前遇害的。二是性别不吻合,那个被害人是个女性。”
“天哪,那个女人真可怜,被坏人杀害后,过了二十年才被人发现她的头骨……”
叶娉发呆半晌,才又问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公安局还能破案吗?”
高保国叹息一声,“我估计公安局不会立案。”
“不会立案?!为……为什么?这可是命案呀!”
“是呀,人命关天,怎能因为时间太久就不查了?”高学琴也很奇怪哥哥为何会那样想。
高保国抽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用力扔到地上,又用脚踩灭烟头后,说道:“你们不懂。对于犯罪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过了1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1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2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母女俩听了,都很吃惊。叶娉道:“舅舅,你是听别人讲的吧?”
高保国苦笑道:“我是听一个战友讲的,他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天他来我的洗车店洗车,我们聊了一阵,恰好聊到了这件事情。”
他端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开水,接道:“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就算经过了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继续追诉。
“另外还有几种情况可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种情况是:在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嫌疑人逃跑,是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而且,在追诉的有效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的,要重新计算追诉期限。因此,除非犯罪不被发现,一般都要受到刑事追诉。”
高保国记性很好,常常听了甲人的话后,会比较完整地转述给乙人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一般不会说出自己是听别人讲的。但问话的不是外人,而且叶娉和高学琴都不会相信他对法律了解得这样详细,因此他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老实讲了。
母女二人听了一时都没有说话。
屋子里沉默一阵后,高保国才又说道:“公安机关到底立不立案,也不一定。但我那个战友估计,有很大难度。因为就算立案了,也非常难破案。”
叶娉想了想,说道:“那个被害人的家人应该报过案吧?就算她的家人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被人杀死了,但一个大活人失踪了,不会不报案吧。”
高保国道:“可能报案了,但公安机关不一定会立案。”
“为什么?”
“假如当时只以为是走失了,公安机关就可能不立案。除非有迹象,怀疑失踪人是被杀害了,或者是被拐卖了等情况,才会立案。”
叶娉点点头,一时提不出新的问题。
但她的脑子里却在想一个古怪的问题:“假若我就是被这个女人附身了,她为我报了仇,我是不是也该回报她?帮她查出那个凶手,让杀人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只有这样做,她的灵魂才会安息,才会……离开我的身体?”
又想:“可是要想查出她是被谁杀害了,首先就得查明她究竟是谁?我怎么查得出来呢?除非……她给我一些提示,甚至直接投梦给我,告诉我她是谁!”
她在心里幻想自己象个侦探一样,在她的帮助下,一步一步地逼近事情真相的画面,觉得既恐怖又刺激。
正自遐想,忽听舅舅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他今天来妹妹家吃饭,只是想看看叶娉,看她对那些“鬼画桃符”是否有很大的反应。如果反应太大的话,就说明她确实已成了鬼的替身。那自己就会按那个阴阳先生说的做,带叶娉去阴阳先生家里,让他再为她施法辟邪。
但看叶娉的表现,似乎对那些东西没有过分的恐惧和不适感,因此放了大半心。
高学琴也跟哥哥一样,认为女儿并没有什么问题,心想可能真象叶娉说的那样,只是左脑开了窍而已,是自己和哥哥多想了。因此也没有挽留哥哥。
高保国道:“把钱放好,明天中午12点钟过后,如果还没人打电话来认领这笔钱,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陪你一起去银行存钱。”
高学琴道:“好。”
※※※
高保国走后,高学琴将茶机上的钱藏进自己卧室的抽屉里了。
叶娉被舅舅的离开打断了遐思,看见妈妈将钱收好了,说道:“如果过了一个星期,失主都没打电话来的话,肯定就不会打电话来了。”
妈妈说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也许今晚人家就打电话来了!”嘴里虽然这样说,内心里却暗暗期盼没有电话打来。本想埋怨女儿不该留电话号码给火锅店的老板娘,但又觉得这样对孩子的教育不好,叹了口气,终于没有责怪。
叶娉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如果失主过了很长时间才打电话来联系,自己又忘记了今天的日期是几月几号的话,就不好办了。于是立即从书包里取出笔和本子,翻到一页空白的页面,写道:
8月12日,我和五个女同学一起去王妈鱼火锅吃鱼,大约18:20分左右,我在火锅店最里面那个卫生间里拾到了一个黑色口袋。里面装有36000元钱,钱是用尼龙绳带捆扎的,一共五捆,100元面额三捆,五十元面额一捆,10元面额一捆。另外,口袋里面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着梅芳华的名字。信封里没有任何东西。信封是贵州省贵阳市东风纸张印刷厂出品的。我们离开火锅店的时间大约是19:45分左右。
写完后,她将这张纸从作业本子里撕下来,折好放进那个牛皮纸信封里面。然后将信封放进自己屋里的书桌抽屉里。
母女俩放好各自的东西后,又看了一会电视,妈妈便去睡了。叶娉周末一般会看到零点过后才会睡觉,但今天她喝了一点酒,刚才还不觉得怎样,现在才感到有些头晕,所以也早早休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叶娉9点过才起床,吃了妈妈做的面条后,便开始做作业。妈妈则出去卖自己的小吃。
叶娉开着小灵通,边做作业边等电话。但整个上午,那个失主都没有打电话过来。她只接到袁小惠、周雪梅、庞媛媛三个朋友打来的电话,问她接到失主的电话没有。
叶娉做完作业后,又看了一会电视,但不知是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还是不想把第一天假期浪费在电视里,她看什么都不专心,最后干脆关了电视,准备上街去逛一会。恰在这时,袁小惠打电话来,约她一起上街去玩。
她答应后,立即换下身上的睡衣,换上一套休闲衣服,然后去找妈妈要一点零用钱花。
妈妈听说失主没有打电话来,心里略安一些,想到这笔钱是女儿捡到的,似乎也该表示一下,所以大大方方地拿出100元钱,说道:“拿去花吧,用不完就自己存起来。”
叶娉知道妈妈大方的原因,心安理得地接过钱,高兴地走了。
她和袁小惠在约定地点见面后,袁小惠问去哪儿逛,叶娉说干脆坐车去解放路逛吧。解放路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两人身上虽然都没有多少钱,但都喜欢去那个地方玩。
两人乘坐公交车到了解放路后,因为都没吃中饭,觉得有些饿,袁小惠提议找家小面馆吃碗面条。叶娉早上吃的是面条,不想中午又吃面条,说道:“我们去‘好吃一条街’吃点小吃吧?”
袁小惠道:“那些小吃都很贵,我身上只有25块钱!”
叶娉道:“我请客!我们去吃鸭脖子好不好?”
袁小惠又惊又喜:“你今天‘子弹’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