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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回归平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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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虎王……!能作个交易么?”不知道能否与沟通呢?
  回应我的,便是迎面飞来的一团黑色火焰——“虎王焦狱波”。
  英雄不发威当我系平民?看我怎么收拾你。虽然我未玩过棒球,不过没吃过猪肉还不能看过猪跑?左移一步,手握龙吟摆出一个自认为很标准的打击姿势。
  看来我是小看了面前这王者(好歹也是小斑的亲戚或者小弟)。龙吟的剑身与黑色火焰直接接触,竟然引发强烈的爆炸。
  首当其冲的我,则被冲击波震得飞撞到后面的大树上。在这次较量中我的HP减少了200。
  系统提示:“恭喜玩家迷失之刃,龙吟获得暗属性。”
  系统的提示让我感到一丝不惑,难道龙吟是具有学习能力的神器?不过此时我的心思还不能放在这,首要问题,还是想办法躲开面前这排成“十”字,封掉我全部退路,的五个“焦狱波”。
  如果说人类最忘恩负义的生物,我不反对。因为此刻我正做着这样的事情,我闪到大树后面,不仅没向大树报恩,还对着树干施了一个怒雷。凭借巨大的树身做介质,一张临时由怒雷做成的防护网便大功告成。
  俺的15级怒雷与这参天大树的组合,绝对是现今所有玩家中最强的防护网(废话),五个焦狱波便是湮灭在这雷电中。
  好你个黑虎王,既然你不仁,可别怪我不义了(人家好虎王好象出于对自己家园的自卫而已……)。
  我悠闲地从防护网中走了出来,拍了拍肩上的灰尘。而大树也因为饱受折磨,化为灰烬。
  黑虎王见焦狱波对我不起作用,恼羞成怒,后腿聚劲弯曲,前爪一刨,一座黑色小山便火车头似的向我扑来。
  和我斗力量,who怕who!双脚前后分开,右脚后抵,左脚微曲,左手平持剑身,准备迎接森林王者的挑衅。
  这是一次纯力量的较量,但,这不是一场公平的较量。至少十吨重的虎王,以30米/秒的速度撞向我。(MV=FT,M=10000,V=30,T300000,那可是超过三十吨的撞击啊)我自问自己还不是傻瓜,所以,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瞬杀术”!之所以选择这种硬碰硬的打法,是为了从心理上打击这不可一世的家伙。
  “轰……!”两股巨大的力量撞在一起,造成的巨大冲击波把方圆二十米的地皮都刮掉一寸。
  虎王本以为自己最有气势和力量的一击,被我硬接下来之后,而且还被我震得五内翻腾。不过,好戏还在后面,随后要面对的,便是死神亲切的问候。
  9000的敏捷,6660的力量,绝对是面前这头巨虎的恶梦。不仅完全捕捉不到我的身影,而且被我一掌接一掌的轰打着自己的脑袋,是人都会不爽,何况是威风惯的虎王?
  问我为什么不用龙吟刺要害?第一,人家虎王好歹也是赤手空拳,公平起见,我也不用武器了(来个现代版武松打虎怀旧一下也不错嘛);第二,瞧人家虎王那身斑斓的虎皮,多高级啊……
  非人形NPCBOSS的血和防御就是那么暴多,这只400级的黑虎王,在足足挨了我5招自创降龙十八掌的暴虐后,在轰隆声中,这座不忿的小山终于倒下了。
  身处宝山上,苦了读书郎。唉,我这斯文俊朗,风度翩翩的“回归”第一帅哥(自封的),此刻竟然在拾荒中分尸……
  虎骨,虎眼,虎牙,虎爪,虎皮,虎鞭(……),虎筋,虎肉,虎胆……
  说白了,就是我把黑虎王分解为若干份,然后鉴定出来,放进我的空间袋里。我吃肉,别人也应该有口汤喝吧。于是,我很有良心的在虎王尸体停留的地方,留下了一堆作为肥料的虎粪。
  其余的魔物,也不是傻得无药可救,见我把他们的老大给做掉了,而且还残忍的肢解掉,自然不敢出来和我作对。
  瞄瞄时间,还剩下四个小时。阿尔斯山离这里即便没有三千都有两千八公里,而且还需要北上,一来一回都耗去我不少时间了。还是回城琢磨一下怎么投入角色,做个“内衣小偷”吧。
  还有两小时才天黑,也不知道是哪位盗中前辈认为做小偷要趁天黑,我这新手自然要遵循这盗中惯例。
  反正时间充裕,我也不好意思再成为“祸球殃民”的大罪人,便“轻松地”只以500公里的速度往城方向“走”回去。
  说实在的,“回归”中的景色确实是少有的美丽,几乎在想象中能有的自然风光这里都能找得到。
  这不,我已经来到离成外不到二十里的一个美丽的山谷前,感受着从谷内吹出来习习凉风,啊……爽!
  咦?怎么风里带有一阵血腥味?不会是有人在里面打怪那么煞风景吧?(有规定风景区不能打怪么?)
  人们常说,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结果导致我想进去看看是什么猫被杀死了(做人啊,真是辛苦,一会赶得要死,一会又闲得无聊,那个累啊……)。
  未到谷口,远远便望见,那立着一个木牌,木牌上写几个红色大字:“天下会包场,擅入者杀无赦!”
  他×的,别以为你天下会人多俺就怕你,凭我和两龙的关系都不敢说霸占风景区,你们竟然敢夺人(我)所好?我这就走进去,看看谁不赦谁!
  我最不爽的就是这样自以为人多,就霸道嚣张的家伙。看来这“天下会”我是对上了。不过还是穿上件魔法袍好点,免得天下会的美女们看见我后集体洗底退出(黑社会?)。
  老孙兵法云:上兵伐。我这次就花上那么点时间,做一回上兵。招牌动作,眼珠一转,又一条整人妙计出世了。
  PS:人形NPC和兽形NPC,即使等级相同,其间的差异也是很大的。一般兽形的力量,防御和血高,人形的智力,敏捷和创造(立场的变化)上都占有优势。若是BOSS的话,人型的NPC力量也绝对不比兽型差。(没法,谁叫俺是人类呢?)


第一部 第二集 第二十七章 谷中之秘
  想必胜制敌,先要知己知彼。这方面我拥有绝对的优势,一招比刺客潜行高级N倍的自然之心,便能让我进退自如。
  极其轻松的走进谷口(差点吹起口哨),细细查看了一下地形。谷口之后是一条谷甬,甬道窄,蜿蜒而细长,最宽处不到四米,平均宽度大概为两米。绝对是一个典型的易守难攻之地。
  继续顺着甬道向前走,在一细窄弯道后面,竟然藏着六个人,三名战士,一名刺客,两名治愈师。如无意外,这六人就是“门卫”。看来天下会也不失能人,安排这六人来充当门卫。
  若有人进攻的话,两战士往弯处一挤,大有二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蜿蜒的甬道,弓箭手和魔法师便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而且还处于风口,进攻方还得受谷风的影响。唯有依靠战士与其硬碰。而战士后方的刺客便可不时的放出飞刀干扰敌人,后面的两治愈师则狂给前面两战士补血,剩余的一名战士可防范意外发生,随时作为缺口替补。即便不敌,刺客还能潜行搞暗杀(前提是刺客够尽忠,不逃跑),也可靠甬道拖延敌方进攻时间,若存在机关的话,这里更是入侵者的恶梦。
  防守方既然有刺客,那么攻方的刺客也不能很好的进来探听虚实。(刺客之间存在反潜行,不过等级低的要反等级高的可是很有难度的)
  仅靠六人,便能在这拖上许多时间,那样援军便能及时赶到救急。(当然,充要条件是没我这号人物的加入)
  敏捷高就是爽,轻松的就做出了在武侠小说中的轻功动作。轻轻往地上一点,再靠甬壁改变方向,简直就能足不沾地便跃过下面六人。若是其他人的话,空中还得小心刺客的飞刀攻击。
  刚出甬道,进入谷内,见惯大场面的我,却眼前的情形给镇住了。
  虽然谷内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美女如云,也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自恋中……),但这些在此都不成为重点。
  另外惊讶的是,我竟然看到谷内是人兽同欢,其乐融融。数百个排得整整齐齐的魔物在边上整装待发,而这边是美女骑小兽,那边是壮汉和兽角力……
  难道是我看错了?我不是来了欢乐谷吧?
  再次用手用力的擦拭了自己的眼楮,默背了一次100位小数的圆周率,确定自己输入设备(眼楮)正常,硬盘(大脑)无坏区之后,终于接受了眼前的事实,把这一幕录入脑中。
  数据录入大脑之后,结果便分析出来。
  山谷呈眼形,最长处约三百米,最宽处约一百米。视线可见之处,约莫有3…400名玩家,其中女性占一成,并且相貌还是中上(看来GG要进天下会就得够狠,MM要就得够美)。
  咦?怎么那边红光闪闪?细看之下,原来在小树林中闪烁着数十名红灯玩家。看来这里也不失为一避世桃花源。
  怎么这里的风会带有腥味?顺着风源处走去,风从小树林吹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林内竟然是遍布魔物残骸,虽然不是血流成河,但也是血肉横飞……
  这里聚集着三四十位红名玩家,从衣着上看,都二转了(估计是二转之后才去杀人的,否则进不了城)。一字排开,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以速度和凶猛着称的野狗(50级),如今竟然眼露惧色,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难道这些就是他们的屠杀对象?怎么们不反抗?难道……
  眼睁睁的看着面前这批野狗,毫不反抗,被一刀一剑的剁成肉泥,心里很不是滋味(还好没人录下我在炼狱洞里杀人的狠劲,否则我怕自己会自裁)。为什么?是因为这群玩家如此嗜血而悲哀呢?还是替这群俎上之肉而惋惜呢?
  老实说,我虽然也能狠,但只限于对那些主动攻击我,和惹我的人动手,没他们那变态吧(五十步,一百步,自我安慰而已)。
  “好爽啊,虽然手有点累,但这种任砍任杀的升级方法实在太爽了……!”其中一名玩家砍倒一条野狗后说道。
  “何止爽?这种单方面的屠杀还会上瘾呢,你看我已经快60级了。”这名说话的大盗,把面前的野狗一分为二,然后一脚踏上尸体。(可惜了一锅上好的狗肉,我在想什么?)
  “我才55级呢,要加油才行”
  “难怪会有南京大屠杀,他×的原来杀狗都那么爽,更别说杀人了,现在加入天下会就能享受屠人的痛快。”一个自以为很聪明的玩家在分享心得。
  当人的力量的可以操纵别人命运之时,会不自觉的把自己当作无所不能的神。
  我很清楚,我不是神(虽然自诩为死神,那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但却可以维持平衡,缔造平等,屠人者,人必屠之。
  我越看就越气愤,不禁杀气大盛。
  手中龙吟一现,刹时间,林内一道黝黑的寒光抹过。众红名只觉脚下一凉,身体一歪,人就倒了就掉下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脚和身体分了家。
  我收好龙吟,检查完一下黑袍,看看有没有沾上恶心的东西,发觉还挺干净之后(黑衣服最好,脏了都看不到),才听到第一个躯体落地的声音。
  随后几阵白光出现在那几百头野狗身上,原本如木头般的野狗此刻终于恢复状态,狂性大法,留着挺酷的招牌口水,向无法移动的红名们冲来……
  总的来说,我还真的是个怪胎,其实我有点晕血(虽然这个解释有点牵强,呵呵),尤其是看到这群狗进食的场面,这血淋淋的一幕还真的有点不适应,还是眼不看为净,走出林外替小狗们看看风。(红名们被我攻击了,属于战斗状态,离线不能,惟有享受那超现实的快感。)
  自小老师便教我,做完好事后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不留名,那样做对不起党,对不起学校,对不起教导你的老师。第二种是留学校和班级名,那样才是好孩子。
  遗憾的是,俺一直是老师眼里一根欲拔不能的巨刺:上课时下棋,看小说,打机,听音乐;平常泡妞还不算,当着老师面卿卿我我,甚至开年级会议还和自己MM坐在第一排对着级长。(只怪当时太单纯,不懂得翘课)
  “教育者们”一直拿我没折,想把我当作反面教材向众学生说教吧,我的成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每次考试都把老师们重点培养的高材生吃得死死的;找我进行“谈心”,我的回答只有三种,“好”、“一定”、“没问题”;向家长们投诉,谁不知道家长们只看成绩?没理由开除我吧,无奈之下“教育者们”唯有视而不见。
  结果这次我还是发挥了自己的优良传统,再次做起无名英雄。不过英雄还得吃饭,所以待会我会毫不迟疑的再回来,取小狗们给我这恩人留下的纪念品(玩家死后掉落的装备)。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外面的那几批魔物,看来也是给天下会拿来虐杀练级的。没有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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