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虫族异兽-第1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这样的,一定要挖回来。”
之前林乐采到的香菇,虽然让齐夏和张立言看过了,但是他们运气都不好,包括林乐在内,都没有再见过香菇的影子。
虽然上次的香菇没有找到,可是齐夏和张立言还是很认真的记下了艾叶和马齿苋的模样。林乐愿意把自己找到的食物种类分享给他们知道,本就是让他们很感激了,哪怕只有一点希望,他们都不会放弃。食物那么珍贵,冬天也快要来了,多一点食物都是多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怕两人会记不住,林乐直接一人给了一根艾叶和马齿苋。
“这不行,林乐,这是你的,我们不能要。”张立言没敢接,直接又塞了回去。
“没事,我们都是朋友了,还计较这个。”林乐不以为意地说道。
“林乐,你现在在基地生活,没有了第一代人类的庇护,不能再这样悠哉了。”齐夏严肃地说道,“我说过,冬天是很残酷的,不是在吓唬你。而且你现在也不是一个人,还有锋。虫族一顿的饭量就要吃至少二三十斤的肉才能饱,锋即便是现在,也是吃不饱的。等到了冬天,打不到猎物,挖不到野菜,就只能吃的更少。现在大家都在为了冬天而储存食物,你怎么能反而把食物送给别人?是,锋的能力是很强,可也一样吃不饱饭,这就意味着食物有多珍贵。尤其是这个艾叶,既然是药草,你就更要重视,能卖就卖掉换食物,卖不掉就留着给锋用。万一今年冬天,凶兽来攻击基地,锋带队迎敌,肯定是需要这个的。”
“为什么锋要带队迎敌?”凶兽这名字听着就不妙,还要冲上去当冲锋队队长吗?林乐不安地问道。
张立言惊讶地瞪大了眼,“锋是护卫军的第六队队长啊,自然是要带队迎敌的,你怎么好像不知道似的?”
。。。。。。他真的不知道啊,谁跟他说过了?!
齐夏和张立言都知道,就他不知道。锋还是自己的伴侣呢,对他的事情,自己居然一点都不了解,连问都没问过,居然就这样一起睡了这么些日子!林乐懊恼地暗骂自己迟钝,看锋那穷困潦倒连饭都吃不饱的样子,谁能想到还是个队长啊?
“。。。。。。不止我们基地,所有虫族都是这样的。所有没有残疾和重伤的虫族都要进入护卫军,保卫基地安全。我们基地饿护卫军总共有八个小队,每个小队有一个队长两个副队长,小队成员不固定,一般在二十个以上。每个小队都要轮流巡查基地外围,冬天还要迎击凶兽,基地只会给很少的积分,平日里巡查完他们会各自组队去捕猎,猎到的食物归小队自己分配。锋若是只去打猎,是没有必要天天走那么早,一去一整天的,你都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吗?”知道林乐对虫族和基地不了解,齐夏详细地解释了一遍,末了还是忍不住问道。
好吧,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还以为是锋特别勤快呢。林乐不好意思地问道:“我不知道这些,基地还有什么啊?比如什么军长什么的?”总不能只有队长吧?
“没有军长,只有队长,谁的能力最强就听谁的,虫族的脑回路简单粗暴。”不知想到了什么,齐夏翻了个大白眼。
“哦,那谁的能力最强啊?积分是谁发给护卫军的?”有人发积分就肯定有专管这个的啊,这也太抠了,锋天天起早贪黑的,冬天还要饿着肚子跟凶兽拼命去,得到的积分居然少到加上自己的捕猎,都不能吃饱的地步。
“不知道,”齐夏老实地摇摇头,“听说是从虫纹就能感应出能力强弱,但是也只有虫族自己能感应到。积分是几个队长商议出来,再交给基地登记中心发下来的。”
。。。。。。自家伴侣居然还是个官最大的啊,真是想象不到。
☆、第25章
“基地登记中心也是归几个队长管事的,不过里面做事的都是人类,给的报酬还不错,听说和给护卫军的积分差不多,又很轻松,还有时间去挖菜。”齐夏说着还挺羡慕,“也不是每个人类都能进去的,要是风评特别好,或者是对基地有贡献的人类才行,那可是个很好的工作呢。”
。。。。。。这么说的话,虫族基地还真的挺不错的嘛。
“你最起码现在暂时是没机会进去的,不用想了。”齐夏直接扑灭林乐的希望,“食物都很珍贵,不可以浪费,也不要随便送给别人,知道吗?”
看到林乐乖乖地点了头,齐夏满意地宣布可以解散了。
。。。。。。等会,我好像忘记把那个白色的果实跟他们说了。林乐走了一会才想起来,现在回去恐怕也找不到人了,只能作罢了。
深秋的风总是带着萧索的味道,在这腐叶层层乔木耸立的深山老林中,更显阴冷。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冠遮挡,只有偶尔几缕光束洒落,点缀在地。
林乐此时正半蹲在地上,手里握着削尖了的短木棍,从拳头大叶片下的茎根部,使劲地往下挖洞。
随着纠结缠绕的根部渐渐露出,白色的椭圆形果实也出现在林乐的眼中,心中一喜,不由地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根部斜着深入泥土很长一段距离,林乐已经挖了一个胳膊那么长了,才挖到根部的尽头,白色的果实还一个个斜插入土。林乐抓着已经露出的根部使劲往外拽,整根植株都被他连根拔起。
这根植株明显进入了成熟期。叶片肥大,上面的脉络不再是林乐见过的浅红,已经转为深红色。茎部结了个椭圆形的大疙瘩,根部很长且粗,白色果实也比上次林乐挖到的大上一圈。抖抖上面还带着的泥土,外皮不再是纯白色,而是带些淡淡的褐色,也许这才是果实真正成熟的模样。
今天他进森林的主要目标就是这个白色的果实,本以为又跟香菇一样稀少,不想才找了不大一会,就发现了踪迹。
林乐数了数,还是和上次一样,足有二十多个果实,挤在一起沉甸甸地缀在根部。这“白果”个顶个地肥嘟嘟圆滚滚的,看的林乐直乐。
收起白果,林乐不死心地在周围仔细搜索,眼睛跟雷达似的四处扫射,试图再翻出来一株来,他记得上次“白果”一次就找到了两株。
可惜,这次的“白果”形单影只,连个同伴都没有。
林乐看着周围郁郁葱葱的不知名足有人高的灌木丛,暗自思索,这叶子又肥又厚,颜色也绿油油的,不知道能不能吃?没毒的吧?要不吃一点试试?
。。。。。。
。。。。。。我是神农吗?!
小爷自打来了这里,看到的都是男人和虫族兽族就算了,跟个虫子结婚就算了,还要天天啃草挖草,现在连试毒也要吗?!林乐一边在心里流泪呐喊,一边默默地拿起野营刀,边砍边安慰自己,算了,也许能吃呢。能毒死人的草就算有,又能有多少?就算真的那么毒,姥爷说过只吃一点点,问题也不大,不然神农哪来的那么大命去尝百草呢?小爷就算没神农运气那么好,起码身体也是杠杠的,一点点的毒绝对小意思。
上天果然是眷顾胆大不要命的人的,啊呸,是眷顾英勇无畏的人的。
林乐丢下手里砍下来的大把灌木枝叶,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眼前足有一米高的“小灌木丛”。
“小灌木丛”旁边和前面是高高的灌木,后面是两株参天大树,被夹在中间,显得异常娇小。要不是林乐砍掉前面的灌木,估计再来十次,林乐也见不到它。
“小灌木丛”舒展开的叶片细长针形,单叶互生,叶片深绿边缘和脉络带红,异常浓密的叶片丛生,从外看整体呈圆球形,圆柱直立的茎部细长,呈紫红色,藏在浓密的叶片下,要把叶片扒开来才能看到。
“小灌木丛”名为扫帚苗子,林乐的姥姥就在家里阳台种了两盆,特别好养活,平日里也不用打理,摘了还不停的长,一直长到冬天。凉拌或者煮到粥里都好吃,姥姥最常做的就是把扫帚苗子切碎包饺子,味道很鲜很好吃。
一想到姥姥的饺子,林乐就开始不自觉地流口水。接着又开始伤感,姥姥和姥爷年纪都那么大了,他还没来得及尽一下孝道,就没了人影,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在到处找他?肯定很伤心吧?
就算姥姥姥爷伤心了,他又能怎么办呢?回又回不去了。。。。。。
算了,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就好好活着呗。至少还有舅舅和表妹他们在,姥爷和姥姥的以后也有人陪在身边,他也不用太担心了。
强打起精神,林乐拿起短木棍开始干活,小心地扒开扫帚苗子最下面的叶子,顺着根茎部开始扒拉。扫帚苗子的根须很短,几下功夫就被林乐整个拽了出来。
这株扫帚苗子和林乐差不多高,叶片又茂密,仔细打算着,可以做很多好吃的呢。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林乐遗憾地瞅瞅四周,不知道这里还有没有其它的野菜,可是约好的时间到了不能不走,不然齐夏他们要担心了。犹豫了一下,林乐只得把砍下的灌木丛和整棵扫帚苗子收进储物戒,往和齐夏张立言解散的地方走去。
齐夏和张立言没有找到艾叶,倒是齐夏运气很好,挖到了根马齿苋,张立言虽然跟马齿苋没缘分,倒是也找到了几根季菜。今天的收获都不错,三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齐夏,基地小摊子上的皮毛贵不贵?”看着路上摆出的小摊子,林乐凑到齐夏身边,低声问道。身上的积分就那么点,林乐实在不好意思过去问人家价钱。
“这要看是什么皮毛了,”齐夏想了想,疑惑地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想买?”
林乐点点头,冬天就要到了,既然会下雪,肯定就冷啊,他身上除了那件黑色带帽抓绒厚外套还算厚实,就一件能保暖的衣物都没有了,肯定是要买的。家里也没看到有什么厚实衣物,被子只有那一条,看来,不止他要买衣服,还得给锋买,积分够的话,最好再买个厚皮毛当被子用。
哎,积分啊,回去再修复翡翠拿去卖吧,他家这么穷,得赶紧想办法多弄些积分才行。不止皮毛和衣服,还有食物。。。。。。
“买什么皮毛啊,问锋要就行了呗,他肯定多的是。”齐夏不以为意地回道。
。。。。。。这下好像能省下不少积分了。
☆、第26章
林乐到家的时候,锋还没有回来。
洗了洗手,林乐自觉地往厨房走。不想再吃锋那可怕的手艺煮出来的饭,只能自力更生,给自己做些好吃的,也顺便犒劳下每天辛勤劳作的锋。
噢,你就是那勤劳的小蜜蜂~噢~~白白的脸,绿色的脑门~噢~绿色的~绿色的~绿色的脑门儿~~
林乐嘴里哼唱着即兴的原创歌曲,开始生火。等火苗窜了出来,又拿出家里最大的陶锅加水。等水放到了炉子上,再把放在储物戒里的马齿苋拿出来。
说起来,这储物戒可真是好用的不得了,虽然没有什么可以种植的逆天功能,但是也许是独立空间的缘故,空气并不流通,保鲜功能真是没的说。林乐一开始还把菜放到冰箱里,结果不过一两天,原本鲜嫩的野菜就开始焉了,林乐放在储物戒里的一直没舍得吃完的香菇,却好几天都没变样,还是饱满的很。林乐发现了储物戒的好处后,就全把收获的野菜放了进去,反正储物戒很大,冰箱里现在还是原来空空的样子,只有昨天捕到的“长耳兔”。“长耳兔”已经被锋剥皮洗净了,皮毛也被锋拿走鞣制了。
林乐拿出“长耳兔”清洗,想起昨天锋看到“长耳兔”时惊讶的样子,就忍不住得意。别以为你板着个脸,小爷就看不出你对小爷的佩服之情,你的眼睛已经出卖了你!真以为小爷只能挖菜吗?!一只兔子还是手到擒来的!
林乐趾高气昂地微微扬起下巴,目露凶光,手持锋利的骨制菜刀,对着案板上摆放的兔子,狠狠地剁下去。
。。。。。。
锋站在厨房门口,耳边环绕着“咚咚”的剁骨声,看着自家伴侣那凶残的背影,嘴角直抽搐。
沉默地看了一会“碎尸”现场,锋慢慢走过去,把手上提着的;切好的肉块放在案板旁,又沉默着走开了。
早就习惯了锋的沉默寡言,林乐也没在意,乐呵呵地把肉块上拴着的草绳扯起来,拎在手里颠颠,嗯,这估计得有四十多斤了,锋今天这是打到大猎物了吧。
得咧,干脆多做些吧,慰劳慰劳大丰收的锋,也满足下自己,林乐愉快地下了结论。
兔子肉烤着吃是最好吃的,林乐本想只烤半只的。这下也不顾虑了,直接把已经砍成两半的兔子肉,都串上小铁棍,撒上昨天磨好的艾叶粉和香菇汁水,沾了盐水就直接架到小炉子上。
马齿苋就是林乐姥姥嘴里的马蜂菜,凉拌是很少做的。常常是切碎了活到面里,撒上些盐,麻油和葱花,反复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