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千年之恋-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样子,是心脏病犯了吧?我读大学时,曾看过有关心脏病的书籍。我回忆起书上所讲到的发病症状,跟眼前这一幕十分相象。
那青衣男子奔出客栈,我站起来,挤进人群里,突然听到两个童子惊慌地哭叫起来:“老爷,老爷死了……”
死了?哪里有那么快?心脏病病发的时候,疼痛起码会持续超过15分钟以上,如果这么短的时间就停止呼吸,应该是呼吸不畅造成的休克。
我蹲下身,试了试青衣老者的鼻息,果然没有呼吸了,再将手放到心脏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当即不加思索地动手,扯开青衣老者的领口,让他透气。两个童子见状,大惊着扑上来拉我道:“你要干什么?”
“别动,你们还想不想你家老爷醒过来?”我厉声道,那两个童子怔了怔,不敢动手拉我了,我伸手在老者的胸部使劲有规律地按压,然后托起他的下颌,进行人工呼吸,围观的人全都倒抽一口气,“嗡嗡”地窃窃私语,老者的胸口有了一丝反应,我继续按压,一边对那两个童子道:“让围着的人散开一点,让你家老爷好透气。”
两个童子闻言,赶紧照我的吩咐做,这时那青衣男子带了一个大夫回来,见我正在给青衣老者做心脏人工起博,怒道:“你想干什么?”
我还来不及回答,只听到那老者咳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两个童子大喜过望,扑上前去扶那老人坐起来,我松了口气,站起来道:“现在让大夫给看看吧,你们的药现在可以喂给他吃了。”
青衣男子赶紧让大夫前去把脉,围观的人见老人醒了,惊讶万分,指指点点地望着我,我皱了皱眉,对慕容楚道:“大哥,下面闹哄哄的,让小二哥把酒菜送到房间去吃吧。”
您最近阅读过:
第三章 结缘(2)
在房里吃饭,只见慕容楚脸黑黑的,小麦的眼睛在我和他脸上转来转去,忐忑不安。
我知道他不高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何况光天白日对着个老头嘴对嘴吹气,想了想,还是跟他解释一下吧,免得要整天对着他那张黑脸。
我放下筷子,望着慕容楚道:“刚刚在楼下,我做的那个是我家乡的急救术,对刚刚停止呼吸的人可以用那种方法让人醒过来。”
“嗯。”他闷闷地应了一声。我想了想:“我只是救人,在我眼里他就只有一个身份,就是病人!”
“嗯。”他扒着饭,没有多余的话。
我笑了笑:“大哥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他咳了一下,饭含在嘴里,脸涨得通红,我看了小麦一眼道:“小麦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小麦“呵呵”地笑起来。
慕容楚把嘴里的饭吞下去,抿了抿唇,唇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我舒了口气,给他夹了一块肉,笑道:“吃饭吧。”
刚刚吃完饭,有人敲房门,小麦过去开门,见是那个青衣老者的家奴阿德,规规矩矩地站在房门外,见了我,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道:“姑娘,谢谢姑娘对我家老爷的救命之恩,之前阿德有得罪姑娘的地方,请姑娘见谅。”
我笑了笑:“你家老爷好些了吗?”
“已经好多了,我家老爷这是老毛病,大夫说最怕的就是一口气儿缓不过来,刚刚若不是姑娘,只怕我家老爷现在……”他住了嘴,眼圈儿有些泛红,这人对外人跋扈,对主子倒挺忠心的。
“你家老爷这病要多休息、少操劳,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大喜大怒,否则刚才那种情况很容易又发生。”我微笑道。
“是的,大夫也是这样说。”阿德感激地笑了笑,道,“姑娘,我家老爷想见见您,本来他该亲自过来道谢的,可是他的身体……”
“见我?”我怔了怔,转头看了黑口黑面的慕容楚一眼,道:“一点小事,不用这样记挂着。”
“姑娘,我家老爷是诚心想向姑娘道谢。”阿德脸上有些尴尬,大概就这样回去,会挨那老者的责骂。
我看了面无表情的慕容楚一眼,笑道:“大哥,你陪我去吧。”
他的脸色稍稍有些缓和,我笑着回过头,对阿德道:“那我去给你家老爷问声好。”
见着那青衣老者,看他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已经比刚才在楼下好多了。
我对他施礼,他赶紧道:“姑娘对老夫有救命之恩,岂用如此多礼,请坐。”
“老爷说笑了。”我笑了笑,“小女子只是碰巧会一点点急救术,算不得什么的。”
“哦?我还以为姑娘是大夫。”青衣老者诧异道,“大夫说若不是姑娘施救及时,只怕老夫此刻已经魂归西去了。”
“老爷见笑了。”我有些汗颜,“是小女子胆大妄为。”
“姑娘不必过谦,姑娘有胆有识、仗义相助,还能蔽弃世俗偏见,老夫深感佩服。”
青衣老者笑道:“老夫司马崇,今日愿结交姑娘这样的忘年之友,姑娘意下如何?”
“谢谢老爷抬爱。”我笑着站起来,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好,“小女子名叫冯雪儿,这位是我义兄慕容楚。”
“好,没想到老夫这次出门能认识姑娘两兄妹这样的朋友。” 司马崇颇为豪气地笑道。
次日一早我们起来赶路的时候,发现司马老爷一行的车马已经不见了,想是顾着家里的急事,先行离开了,我们也自行上路。
从杭州城出来,总共经过近两个月风尘仆仆的颠簸,我们终于在这日黄昏,到达了荆州。
您最近阅读过:
第四章 怪人(1)
荆州,又称作荆州城,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西部江,北依汉水,西控巴蜀,南通湘粤,古称“七省通衢”。三国时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的就是这块地方。
又因荆州富庶繁华,处于水路交通要冲的地位,战争时期,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而在和平时期,这里又是封王置府的重地,比之长安,洛阳这样的城市亦是毫不逊色。
荆州城具体的情形,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大体上知道这是一个不逊于杭州的繁华都市,远处看去,城墙之外有护城河环绕,从河上的桥梁通过,一入荆州,优雅又繁华的气韵便扑面而来。
虽然是一般的繁华,但是,从窗子里朝外看去,总觉得路上的百姓看起来比杭州城里的要悠闲自在一些。
慕容楚在城东给我与小麦找了个客栈,让我们暂且住下,而他自己则有公事在身要去处理。
初到荆州的几天,我每天都拉着小麦上街闲逛,一则熟悉环境,二则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三则挑选合适的店面儿。
这几天的闲逛也找不到合适的店面,在收拾行李时,突然想起贾老板临别时,交给我的那个锦囊。让我到了荆州之后把这个锦囊送到他的朋友云中鹤手中。
贾老板给锦囊时却没有告诉我云中鹤的住处,只是说他这个朋友性格古怪、行踪飘忽,不易寻找。我听了,倒来了兴趣,这种被人视为异类的怪人,一定很有意思,这个人,我倒要去见一见。
我请慕容楚帮忙打听云中鹤的住处,但这一撂,便是十日的光景。
我每天的工作便是吃饭,睡觉,等慕容楚的消息,慕容楚特地从朝天门的荆州分舵里调来了一些仆佣来照顾我们,这客栈虽然不大,但是住起来十分的舒服。
我每天留在客栈里,也就是看看书打发时间,小麦从没来过荆州,小麦对新鲜的环境感到好奇,便每日出去闲逛。
一直等到第十日上午,我便和往常一样,拿本书坐在院子里慢慢的看,才看了没两页,便听见有人走近,回过头去看,原来是小麦,我还以为是慕容楚带消息来了。
小麦高兴地道,“我昨天在城外发现一个好玩的地方,想带雪儿去看看。”
我见她兴高采烈,也不忍拂她的意,想想目前暂时没有什么可做,便与她一道外出。
自从发生了林大刚的那件事,我与小麦已经有了共识,每当我们要外出都换成男装,一来方便,二来可以避免林大刚事件重演。
出发前我便跟慕容楚的手下交代了我们的去向,倘若我们出了什么事,好让慕容楚找到我们。
既然已经出来了,便索性抛开心事玩个痛快,荆州,既然曾是三国重地,便也留下了不少有传说的地方,我带着小麦在城里逛了一圈,买了不少零食吃着玩儿。
一直到了中午,我们才从东门出城。
出城的时候,越过护城河上的桥,正在与小麦说笑之际,一辆马车从我们身边越过,那马车外观典雅,用的是上好木料打磨而成,边缘装饰的云纹很是漂亮,蓝色的车帘稍微素净了些,这种程度的排场,在荆州城这等地方,也算不上怎么出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有些古怪横于心间。
心中虽有异样之感。但是并未多加关注,只在那马车还在视线范围内地时候多看了几眼,见车后的帘里伸出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片刻后又收了回去。
然而等马车距离远了,我便将疑虑放下。
您最近阅读过:
第四章 怪人(2)
我们出了东城门一路东行,没过一会儿,便到了城东的画扇峰。这荆州城内外四周有什么景致,我方才在逛街的时候也找人打探了清楚,这画扇峰便是其中之一,然而没料到的是,与我想象中的崇山峻岭不同,这画扇峰,只不过是一片丘陵。
《荆州记》有云:一峰屹然,西映落月,远而望之,如画扇然。
现在这个时候不是晚上,落月什么的我无缘得见,此时又是冬季,草早已凋敝。也显不出芳草鲜美,让我颇生出了“见面不如闻名”之感。
绕过画扇山,便瞧见了一小片湖泊,小麦拉着我绕过湖水,欢快地闯入湖泊后的一大片竹林之中。
绣林里横着一道大约三米宽的溪水,水质清澈见底,小麦带着我,沿着溪边逆流而上,我们走得并不快,偶尔会停下脚步,伸手去捞水里地细小鱼虾。抓到之后又放回溪中。
如此走走停停,差不多又过了一个时辰光景,小麦指着前方转弯的溪水道:“雪……公子,绕过前方便是了。”
我笑了笑,这一滦来,满目皆是竹林,与瑾院中清雅幽静的翠绣不同,这里的竹林多了点山野的风味,景致算是各有千秋,算是一个游玩的好去处。顺着溪水转过一道弯,少了林木的遮蔽,我看向前方,一看之下愣住了。
只见前方约莫七八米的地方,在一块半人高的石头上,坐着一个穿着孝服的人,那人还以粗麻布制了一件斗篷,他的大半脸容,从我这个角度去看,只能通过身材判断那人是名男子。
他手握一杆鱼竿,正在溪边垂钓。
但是让我吃惊的,并不是那身穿孝服的人,而是站在那孝服人之后,一身蓝衣的青年。
“裴瑜?”他不是在京城吗?怎么会在此?
裴瑜身后还跟随着一个劲装打扮地男子,看上去应该是他的护卫。
小麦也惊讶地叫道:“怎么石头上有人了?”
我正在惊讶不已,而裴瑜看到我,更料不到我竟然也来到了此处,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片刻的惊愕后,我冲裴瑜略一点头,歉然道:“不知道两位在此,还请见谅。”说着便拉起小麦,要往回走。
小麦却站在原地,一双眼睛盯着孝服人身下的石头,好似很舍不得,而孝服人也在此时出声道:“裴公子请回吧,我为父亲守孝,孝期还有一月方满,不便离开此地。”
我一听这话,便对这孝服男子极有好感,不管怎么说,为了父亲守孝,孝顺总不是一件坏事。
裴瑜冷冷一笑,道:“在下怎么记得,阁下在三个月前,也说过同样的话呢?莫非是在下记错了?”
裴瑜说这话,本意是讽刺那男子出尔反尔,就连我也听出了其中的意思,却不料那男子竟然顺口接道:“不错,定然是裴公子你贵人事忙,记错了时日。”
我听着忍不住一笑,裴瑜却是面上一寒,只好愤怒地一揖,转身拂袖而去。
裴瑜走了,面对一个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地人,我也没有多少好奇心,转身就想离开,但是小麦却脱开我的手跑了上去,道:“就是这块石头,公子,我昨日听别人说,这块石头自己会叫呢……眼下怎么不叫了呢?”
小麦也不管有没有人坐在上面,趴在石头边摸了起来。
那孝服男子淡淡道:“此时无风。”
听到那人说话,我当即明白过来,无非是石中有些细密地孔洞,风吹过的时候,就好像人吹笛子一样,空气摩擦发出声响,小麦没见过这等东西,才会觉得新奇,但我却兴致不高,上前两步笑笑道:“好啦,既然它不叫,我们便回去吧。”
那孝服男子忽然出声道:“这也不难。”
他摘下斗篷,闪电般地在半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