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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生之盛开-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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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考试的时候,常欢和冯晓龙就给外婆说了,要去市里补习,这样以后去了重点中学成绩才能跟的上。
  外婆本来不放心,还是冯晓龙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认真负责的保护常欢。外婆这才勉强答应,如今见冯晓龙竟然亲自来接常欢,外婆心里高兴的不得了。
  当即就拉着冯晓龙的手说:“冯小子我们家欢欢最近总是麻烦你,外婆很喜欢你,你要不嫌弃就和欢欢一样认我做外婆好了。”
  冯晓龙一听,当即点亮了小眼睛:“好啊,好啊,那我以后可是你亲外孙了啊!”
  外婆笑容满面:“成,这样咱们就更亲了。”
  冯晓龙当即就站起来,给外婆磕头认亲。见他行动有些怪异,常欢一眯眼,拿手点着他的右腿问道:“怎么了?”
  冯晓龙满不在乎一笑:“嘿,就上次回家在路上被车撞了下,医生说没啥事,养养就好了。”
  常欢若有所思的低下头,冯晓龙见状,就晓得这姑娘想多了。当即伸手扯了扯她的马尾辫子,笑哈哈的说:“小丫头片子,心眼儿真多。”
  常话翻个白眼,这人怎么和张起一样喜欢扯自己的头发啊。常欢忽然一愣,她咋就忽然想到了张起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家伙了呢?
  见常欢走神,冯晓龙又扯了扯她的马尾,笑道:“放心啦,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嘶~
  常欢痛的回了神,朝冯晓龙翻了白眼。还没说话,外婆就一巴掌招呼过来:“对哥哥咋是这样的态度呢?没礼貌!”
  “对呀,对呀,我可是你哥哥,你怎么能对我翻白眼呢。”冯晓龙见外婆给自己撑腰,那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得意了:“来、来、来,小妹妹,喊声好哥哥来听听!”
  常话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这家伙还真是幼稚啊!
  距离7月12日还有4天时间,常欢随着冯晓龙坐上了去市里的汽车。看着窗外掠过的景色,常欢有些感慨。现在的郊区还是原生态的农村和森林,可是谁能想到十年之后,这里会一跃成为zg著名的原生态森林公园和繁华古镇呢。
  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按耐不住心里的激动。她现在手上的钱不算少,勉强算一算倒是可以在这边买点地。
  刚好她又知道未来发展的中心路线,她只要把发展心脏的那块地买下来,十年之后她就可以坐收门面房租和拿国家赔的钱了。想到这里,她就兴奋的不得了。
  头上忽然被人敲了一下,她捂住脑袋回神。便见冯晓龙笑的阴阳怪气:“瞧你刚才那样,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你发羊癫疯呢。”
  常欢左哼哼:“你才发羊癫疯,你全家都发羊癫疯。”
  冯晓龙表情深沉的看着她:“我们也算是一家了,看来你果然在发羊癫疯啊!”
  常欢:“…………。”
  到了市里,已经是下午一点钟的时候。
  冯晓龙想着第一次领着常欢到市里,他得做一回地主。就带着常欢去吃kfc,这时候的kfc只有大城市的中心地段才有。而且还属于比较奢侈的消费,来吃的人不怎么多。
  常欢熟门熟路的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对正在排队的冯晓龙说了句:“我想吃薯条和鸡米花。”
  冯晓龙点头:“成,汉堡要不?”
  常欢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吃汉堡。”
  冯晓龙有些诧异,他扭头看着常欢,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瞧常欢的模样,不像是第一次来吃kfc的样子。就多嘴问了句:“你经常来啊?”
  常欢下意识的想点头,然后硬生生的梗住脖子,摇头道:“没有,我只是听人说薯条和鸡米花好吃,汉堡不好吃。”
  冯晓龙点了点头,倒也没多做计较。
  他自己喜欢吃汉堡,觉得常欢听人说,自己也没吃过。想了想,也就给常欢也买了一个。不知道是因为太久没吃的缘故,还是现在做生意的人都比较实诚。常欢觉得现在的kfc比后来的好吃多了。
  两人吃了东西,冯晓龙就带着常欢上了公交车。现在放了暑假,车上的人很多。常欢和冯晓龙好不容易才挤上去,现在的车子没有空调,大夏天的只能开着窗户。但是车上人多,闷热的让人难受。
  早上坐了一天的车,再加上这一热,常欢只觉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她拿手掐了掐自己的眉心,醒了醒神。
  等下了车,冯晓龙忽然发现常欢的书包拉链被人拉开了。他立马拉住常欢:“你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常欢一愣,赶紧把书包放下来,埋头一看。然后脸色惨白,惊声道:“糟了,小说原稿丢了。”
  冯晓龙一听,眼见公交车刚开不远,立马拔腿就追了上去,一边招手一边大声道:“等等啊,司机,我们东西丢了。”奈何他腿伤了,一瘸一拐的根本跑不快。
  这时候常欢也反应过来,连忙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立马坐了上去:“师傅,麻烦你追上前面的3路公交车。”
  “得了,小姑娘坐稳了。”出租车司机一踩油门儿,车子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第17章

  出租车司机一路高歌猛进,狂按喇叭。引得公交车上所有人都从窗户那里探出头来,想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常欢死死的抓住安全带,感受着风从耳旁呼啸而过。出租车司机开车太凶猛,直把公交车逼到角落。
  “给我停下,停下。”出租车司机从窗户那里探出头,一边狂按喇叭一边大声喊道。
  公交车司机虽然有些懵,但被出租车逼得没办法,只好将车停在路边。车一停稳,常欢立马跳上公交车,车上的众人都神情好奇的看着她。
  “师父,我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在车上丢了。麻烦你关上车门,让我找一下。”常欢偏头,神情歉疚的看着公交车司机。
  公交车司机见常欢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那两个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别提多可怜了。当即也就点了头,转头对车里的人大声喊道:“这小姑娘丢了东西,大家配合检查一下。”
  车上的人闻言,都纷纷配合常欢的检查,这时候,冯晓龙也追了上来。他满头大汗也顾不得擦,只管帮常欢检查东西。可惜一车子的人都检查过了,也没发现原稿。
  常欢实在不甘心,她又挨个儿挨个儿的检查了一下。车上有些人不愿意了,第一次配合检查是基于好心,可这丫头凭啥三番五次的继续检查?夏天本来就热的人心烦意乱,哪里还会配合她。
  有了一个反对的声音,接下来反对的声音就此起彼伏。公交车司机被乘客闹得没办法,便好言相劝道:“妹妹,你检查过了没有。现在我是上班时间,你先下车。”顿了顿,他又道:“你给我留个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果在车上发现你的东西,我给你送过来成不?”
  “就是,就是,你个小娃娃能丢什么重要的东西啊。谁还会要了你的不成!”
  “这么热的天,真是受够了这鬼天气。”
  常欢抬着头,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车里的人。最后叹了口气,给大家鞠躬道歉,这才下车。
  “诶,诶,不找了?”冯晓龙连忙追了上去,拉着常欢的手问道。
  常欢摇了摇头:“怎么找?车上根本没有。这肯定是华胜派的人吧,不然咋就专偷我一个人的东西。”
  冯晓龙惊讶:“华胜?不可能吧。他们咋知道你要来市里?”
  常欢耸了耸肩:“我哪知道,而且我一直没告诉你,华胜给我寄了一张卡过来。里面刚好有20万,看来他们是笃定我这个小虾米翻不起什么风浪,所以才有恃无恐的吧。”
  冯晓龙沉吟了片刻,转身上了出租车:“走吧,我们去警察局报案!”
  常欢点头,也上了出租车。
  她手上的原稿没有了,但幸好冯晓龙手里还有一些资料可以证明自己是《情迷大清》的原著作者。
  想到这里,她偏头看着冯晓龙,开口问:“大哥,你手上的资料,咱们必须放好了。我想华胜不会就此罢休的。”
  冯晓龙觉得常欢有些杯弓蛇影,不过他也点头,安抚道:“安啦,那东西我放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常欢牵唇笑了笑,神情有些担忧。
  很快就到了警察局,冯晓龙带着常欢去立了个失窃案。立案的警察是个刚毕业的小伙子,他认真负责的问清楚了事情的原原本本。最后得知常欢遗失的东西居然是小说原稿的时候,不免对两人有些刮目相看。
  他觉得以常欢的年纪,写出来的东西可能比较像作文,不过架不住人家有热情啊,二十几万的字写出来也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了!
  他让常欢和冯晓龙签了字,然后才道:“你们放心,最近我们局里正在大力打击小偷小摸这一块儿,你们的东西如果找到了,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常欢点了点头:“那谢谢你了,警察同志。”
  那警察的表情有些怪,这小姑娘有点少年老成。一般的孩子都是喊自己警察叔叔的,这一个从开始到现在的表现完全不像个小孩子啊!
  他对常欢友善一笑,握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小妹妹加油写小说,叔叔看好你哦。”
  常欢愣了一下,扯了扯嘴角:“谢谢。”
  冯晓龙莫名觉得这一幕很好笑,但此时此刻显然不是大笑的时候。他清了清嗓子,和那警察握了握手:“警察同志,我妹妹虽然还小,可是那稿子是她的心血,麻烦您们一定要帮她找回来啊!”
  那警察神色肃穆,非常正直的说了一句话:“放心,我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警察将两人送出了派出所,刚走到门口,常欢就见几个鼻青脸肿的男生,嘻嘻哈哈的从另一边走出来。
  为首的那个男生忽然抬头,然后咧嘴一笑:“哟,常欢妹子,这一回又是来干啥来了?”
  常欢凝眼一看,这人正是张起。她目光扫视了其他几个人那张惨不忍睹的脸上,又落在张起完好无损的脸上。挑了挑眉,慢悠悠道:“哟,怎么就你还这么玉树临风的花枝招展啊?”
  “噗嗤”
  周围传来一阵嗤笑,其中一个男生把手搭在张起肩上,闷笑问道:“起哥,这是你家妹子,说话咋这么逗呢?”
  “去、去、去一边儿去!”张起推开那人,视线落在常欢身上,似笑非笑的道:“怎么,你又惹麻烦了?这次居然要麻烦人民警察了!”
  常欢压了压眉,有些不高兴的颓着肩膀:“没什么。”
  张起敛了笑,站起了身子。他身上那种吊儿郎当的气质瞬间消失,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可靠无比。他低头看着常欢,认真道:“有什么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帮你。”
  常欢抬眼,看着他好看的容颜。沉吟了片刻,才道:“我东西丢了,是一个牛皮袋子。里面装着很重要的东西,是在三路车上丢的,你能帮我找到吗?”
  张起/点了点头,从兜里掏出一颗糖扔给常欢,昂头傲娇道:“就这么个东西,至于让你垂头丧气的吗?你就回家等着消息好了!”话落,他长腿一伸,大步朝外面走去。
  剩下的几个人见状,忙收回好奇的目光,跟着走了。
  常欢眨眨眼,难道自己重生一回,真的遇见了只有小说中才会存在的霸道总裁?张起好似知道常欢心中所想的事情一般,他忽然回过头,站在台阶下仰头对常欢绽开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声音放的很轻:“眼睛红彤彤的像三瓣嘴的兔头,可真丑!”
  常欢满头黑线,这不是霸道总裁而是逗比二货!
  冯晓龙目送几人离开,他伸手摸了摸鼻子,奇怪的看着常欢:“你从哪儿认识的人,看起来怎么这么不可靠?”
  常欢耸了耸肩,心情无端变的有些好:“大学门口遇到的。”说完话,不管冯晓龙听没听懂,脚步轻快的走开。
  冯晓龙一头雾水,不过有人在这时候牛逼哄哄的说一切没问题,其实挺好的。至少常欢心里的负担已经卸下了一半,他抬头看着张起一行人渐渐走远的身影,但愿这个人真的如他所讲的一般那么可靠吧。
  冯晓龙的家在城北,是冯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一个四合院。在市区也算比较少见的宅院,两人刚走到门口,冯晓龙眼睛一凝,拔腿就往里面跑去。常欢见状连忙跟了上去,进了院子只见里面一片狼藉,原来摆放在院子里的盆栽和门窗都被人砸坏了。
  冯晓龙正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从地上扶起来,那老婆婆泪眼模糊,唉声叹气的道:“不晓得哪里来的地痞流氓,进门就开始砸东西。你爷爷留下来的花草全被砸个稀巴烂,真是造了哪门子的孽啊!”老婆婆抬头看着冯晓龙,神色凄凉:“你在外面惹了谁?他们放话让你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下次就不是砸房子那么简单了。”说着,她就伸手去打冯晓龙,一边打一边骂道:“你这孽障,你爸妈走的早,老婆子辛辛苦苦的把你拉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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