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云梦谭-第3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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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金钟罩的少年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只是,孙武不在乎的东西,在旁人眼中却是致命危机,虚谷子大呼小叫,生怕被孙武给背进火场。河洛剑派的高手虽然是高,但却不擅长护身硬功,若是就这么冲进火场,结果肯定和孙武很不一样。
虚谷子的运气不错,孙武在冲进去之前,先听到了他的叫声,陡然惊醒,先把虚谷子放了下来,再自己一个人冲入火场。
“有没有人在啊?有没有人啊?有的话回答我一声!”
在火场中,孙武大声叫喊,一时间并没有得到回应,反倒是由于喊得太大声,震动到建筑物本身,造成了部分地方的坍塌。
事实上,孙武并不担心小殇的安危。以小殇的本事,不管是到什么地方,碰到什么危险,都足以自保,虽然说小殇现在的身体状况有问题,没法发动她那些奇异的法宝,但凭着她的机警、自私、冷血,就算是其他人都死光,她也绝对可以生存下去。
急着冲进火场,有七成的忧虑是担心小殇惹祸,波及旁人,自己帮着先救一些,可以减少罪业。尽管小殇不会无故攻击旁人,但不管怎么想,这个机率还是比小殇遇险要高得多了。
“有没有人在啊?有就喊出声!”
孙武又叫了几声,没人应答的这个结果,让他开始怀疑,客店中的人可能全部死光,或是全部逃跑。自己希望答案是后者,不过从空气中隐约传来的血腥味,恐怕前者的可能要高得多。
这间客店是土窑建筑,本身材料几乎是不可燃的,要烧起那么大的火,除非是泼洒助燃物后点火,换句话说,就是被人纵火。高温防碍了嗅觉,但孙武仍可以闻到空气中存在着血腥味、燃油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奇怪气息。
“该不会是尸体吧?唔……尸体在这种状况下,应该是烤肉的气味,但这些味道有点腥……唉,我这是什么比喻啊?这几个月还是别吃烤肉了。”
孙武摇摇头,把杂念甩出脑海。既然自己的叫唤没有人回,那自己就主动出击,去找找多一点线索,无论如何,空气中的烤肉味这么浓烈,找出一些遗骸应该是不难的。
把握时间,孙武也顾忌着土窑的坍塌,急急忙忙付诸行动,没过多久便有所获。虽然不是专业的仵作,但这些尸体上的痕迹太过明显,他几乎是立刻就看了出来,自己沿途看到的十几具尸体,都是先被杀死,然后才纵火焚烧的。
十几具尸体,都是倒在屋外走廊上,还没计算那些仍在屋里的,这样子看来,整间客店被人杀得一干二净,这是很明显的了,以此地的偏僻,照理说不该有大批盗匪忽然来袭,到底是什么理由,让整间客店的人一起遇害,实在很值得推敲。
更重要的一点,自己和羽宝簪出门追人,往返花的时间不算长,如果说有人趁这段时间过来杀光客店所有人,又放火烧店,那么做完这些事情后,凶手去哪里了?自己冲进火场之前有特别看过,四面八方并没有看到有大队人马离去的痕迹,总不会凶手莫名其妙消失了吧?而且……这么短时间内把整间客店的人杀光,绝不可能只有一两名凶手。
(怪了,没有凶手离去的痕迹,难道凶手还在这里?这里是火场耶,凶手难道也是练金钟罩,而且还是烤窑里锻炼出来的?)
孙武感到好奇,忽然一具残尸吸引了他的注意。行走江湖至今,算是看过不少尸体,但这种东缺一块、西少一截的碎尸,就比较难得,普通人下手再狠,也难得这样凶残,可是自己看到这些尸体,却觉得有点眼熟,好像不久之前曾在哪里看过。
(呃!不会吧?我们才刚刚离开大沙海,我没预备这么快就碰到牠们啊!)
暗叫倒楣之余,孙武心中一动,发现那些残缺的尸块,似乎有着某种脉动。这种事情很怪异,已经习惯与各种危险为伍的少年顿生警觉,飞身急退,慌忙间力气用得过大,一下子摔跌进后方烈焰飞腾的客房,要不是金钟罩即时护身,水火不侵,整个人早就烧起来了。
不过,比起烈焰焚身,眼前所看到的问题更大得多,那些倒在地上的残体,忽然破开了一个又一个的血窟窿,里头爬出好像瓢虫一样的怪异生物,吞噬血肉,看来甚是恶心。
在姗拉朵的身边,孙武对于这种奇形怪状的改造生物,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了,但看到这种怪异的瓢虫,孙武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些拳头大的瓢虫,外表泛闪着与金属相同的冷光,颜色忽金忽银,看来全非血肉之体,根本不像是生物,这与姗拉朵所培育出的改造生物全然不同。
“难道是机械?可是又不太像啊……非生物也非机械,是新产品?唉,这些变态的疯狂科学家真是越搞越夸张,连这种东西都做出来了,就不怕哪天半夜睡觉被怪物啃掉头吗?”
孙武非常感叹,因为他觉得那些法宝开发师研究出一些变态东西,每次都是自己碰上,然后要恶战一场,一半以上的战斗还得以慌忙逃命来结束,实在很辛苦,难道在开发什么东西前不能先替旁人想想,别给旁人增添困扰吗?
感叹是正确的,不过这实在不是个好时候,因为那些瓢虫破体之后,似乎会自动搜寻附近的生命体,而孙武就是附近最大的目标。
惊觉情况不妙,孙武对于这类新品种怪物没有应付经验,完全不想打硬仗,掉头就想先开溜,但这时上方轰然巨响,孙武本以为是土窑受不住火烧而坍塌,但高温热风之中,又有强烈的野兽腥味,一声凶残的狼嗥直传耳中。
“阿默兹狼?这时才来!”
抱怨已是太晚,就在少年气愤的怒骂声中,四头阿默兹狼伴随着满天的土石一起崩砸下来。
※※※
与此同时,被留在客店外的同伴,也遇到了麻烦,孙武曾经怀疑过,自己进入客店之前曾特别留意,四面八方都没有凶手逃逸而去的痕迹,难道凶手仍藏于客店?
其实,还有一个选项,那就是在孙武冲进火场去的时候,敌人也同时在火场外现身,而首先遇到这批敌人的,便是羽宝簪。
“阿默兹狼?果真是心眼宗!”
陡然遇敌,羽宝簪倒没有多少怒气,既然猜想到是心眼宗在追杀虚谷子,那遭遇魔狼就不是什么奇怪事,唯一比较遗憾的,就是自己宁愿遇到心眼宗高手,起码干掉一个少一个,不用在这里打什么野兽战。
而且,虽然羽宝簪自认在综合战力上仍胜过孙武一筹,可是若要对付阿默兹狼,还是由孙武来比较有利,这些魔狼的躯体坚若钢铁,自己在速度、身法方面的优势凸显不出,还不如孙武那样以金钟罩硬接一击,同时也轰出重招,凭着内力方面的强大优势,一下子就把魔狼轰杀,确实减少魔狼的数量。
“后悔晚了些,早知道就应该是我冲进火场的……真是失算了。”
说归说,羽宝簪并不是任由魔狼欺负的弱女子,上次在楼兰遗迹遭遇过魔狼后,她也暗自构思出了一些诀窍,现在正是付诸实施的时候。
一掌轰击在阿默兹狼的胸口,看起来非常的轻,与其说是重击,其实更像是轻轻一抹或是一按。掌击之后,羽宝簪身如赤燕,轻飘飘地自魔狼的反击中退走,姿态美妙,红裳翻飞之间,竟像是画中仙女一样。
紧跟着,被击中的魔狼发出惨嚎声,听起来非常痛楚,哪怕是把魔狼的四肢斩下,都未必会有此痛。这声痛楚嘶吼半途被截断,吼叫中的魔狼忽然口喷烈火,熊熊火焰由口中喷出,一尺多长的火焰,看起来着实惊人,还差点烧到旁边的另一头魔狼。
口中喷出烈火之后,魔狼的巨体重重地倒了下去,一动也不动,死得彻底。尽管这还没法与妃怜袖的杀狼手段相比,但相较之前,已经是非常有效率的杀狼方法,将高热火劲集蕴于一点,尽可能地压缩,然后用透打手法传入魔狼体内,火劲入体后立即爆发,瞬间的高温炎流,煮金熔铁,血肉之躯承受不住,纵是魔狼这样的强悍生物也是瞬间死透,尸体没法再动一下。
一击得手,羽宝簪飘退一旁,看到魔狼倒毙的成果,自觉满意,但围绕在周遭的十多匹魔狼,却没有被这样的画面给吓着,反而勇猛进攻。
这种程度的猛攻,羽宝簪没有放在眼里,单凭自己的身法轻翔闪动,在魔狼群中穿梭来去,魔狼的动作虽然快捷,却连自己的衣袂都沾不着,没有太大的威胁性,真正令自己感到困扰的,反倒是要保护虚谷子,在很多方面都受到限制。
虚谷子伤势不轻,没法与魔狼正面战斗,就算是无伤无恙,羽宝簪也怀疑他能够抵抗魔狼的围攻,不过,羽宝簪其实更怀疑一件事,那就是虚谷子的伤应该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他瘫在地上装死,用意只怕是驱虎吞狼,坐看自己与魔狼斗个两败俱伤,方便他趁隙逃逸。
“……喜欢坐山观虎斗吗?这个嗜好倒是与我很合,不过……总不可能什么事都让别人这么如愿吧……”
羽宝簪有着自己的考量,但眼前的战局也不能胡乱分神,为了不让魔狼靠近虚谷子,羽宝簪不得不放弃身法、速度上的优势,没法与魔狼们游斗,硬着头皮与十余头魔狼打硬仗,每当魔狼靠近,就以重手出击,将迫近的魔狼击退。
魔狼体坚肉厚,普通的打击没有多大效果,纵是击退,很快也会再上,羽宝簪战了几回合,觉得这样只是让体力无意义地消耗,心中一叹,双腕一转,拂出之际轻柔无力,打在魔狼身上,两头魔狼嚎叫声中,被炽烈极焰摧毁内部,倒地而亡。
新的技法效果奇佳,百分百一击必杀,羽宝簪不愿轻用,因为这看起来轻描淡写的一掌,却是毕生功力所聚,不但耗力奇钜,也需要非凡的集中力,将全身灼热真气于瞬间集于一点,还要将爆发时间延缓片刻,这才能透入魔狼体内破坏,而每次发掌等若都是全力以赴,要是平常还好,但甫经过楼兰遗迹内连场恶斗,元气大伤,现在除非必要,羽宝簪实在不愿意使用这种极为耗力的武技。
结果,整个局面一时就陷入僵持,羽宝簪自知状态不佳,顾虑敌人另外伏藏高手偷袭或车轮战,不敢豁尽全力开战,魔狼群这一边在连续倒下几具尸体后,攻势也受到阻碍,围住羽宝簪、虚谷子,没有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些畜牲……真是狼心狗肺,居然出动这么大的阵仗,一点同门之谊都没有。”
站在虚谷子身旁,听见这猥琐老人的抱怨,羽宝簪一面提防他出手偷袭,一面道:“河洛剑派既然不是什么良善所在,前辈您就不用指望这边有什么情谊了,他们不派出魔狼来灭口,总不会亲自跑出来邀请您开同学会吧?您手上如果还扣着什么法宝,现在大可以使出来,患难关头藏私,那才是很伤情谊的。”
羽宝簪深信,像虚谷子这样的技术人员,又与心眼宗有深厚关系,如果说他不晓得阿默兹狼的存在,这种事情说不过去,若他知道,而现在又处于逃亡的状况,那他身上肯定藏了些对付阿默兹狼的法宝,刚才他对上自己与孙武时,最初并没有拿出真正杀伤力强大的法宝,肯定是想保留实力,把这些重武器拿来对付阿默兹狼。
“嘿……小姑娘的眼睛好利啊,不过老夫……”
虚谷子似乎想辩解什么,但话说到一半,羽宝簪轻皱眉头,低声道:“来得还真是时候,同学会的邀请者到了。”
在魔狼的咆哮声中,羽宝簪听见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声音很怪异,听起来是很健壮的大型马,很有可能是改造生物。心眼宗果然有人在监看这场战斗,发现阿默兹狼无法快速取胜,所以现身出来了。
当前心眼宗的高手之中,羽宝簪唯一所忌的只有心眼宗主,大地神戟虽是无上神器,却对自己影响有限,更别说地司祭在楼兰遗迹中断臂重伤,正常情形下根本不可能这么快就出来战斗,所以,这一仗除非是心眼宗主亲自出马,否则应该是应付得过去的。
马蹄声迅速靠近,当那头黑色的独角巨马现身,羽宝簪微微一凛,只见大黑马的躯体极为高壮,眼若铜铃,马蹄大如海碗,随意几下迈步便奔出好远,通体黑色,没有一丝杂毛,仅有头顶的雪白长角,粲然生光,看起来虽然是马匹,却有着飞龙一般的神骏,在这匹独角巨马迈步靠近时,那些阿默兹狼竟然有些畏惧似的让开路来,而这匹巨马对狼群看也不看一眼,骄傲的神态让人印象深刻。
相较于黑马两尺余高的巨躯,在马背上的那名骑士看来便很瘦小,只是一身白色的骑士装束,被黑马一衬,格外显眼。最令羽宝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