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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逆水成仙-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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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老头儿笑眯眯地点头:“除了她还有谁配叫青岚小姐啊?”

    果然便是宋青岚,难怪宋天赐会跟在后面了!

    原来她之前瞄见的熟悉身影便是宋天赐,此刻宋家卫队已经走得远了,林清泉继续打听:“这青岚小姐是要去做什么?搞得排场这般大!”

    胖才头儿还未说话,旁边一个年青的炼气三层男子插话道:“青岚小姐是要去城南施药粥,青岚小姐每个月初一和十五都会去凡人区施药粥,那药粥凡人喝了可以强身健骨,延年益寿,哦,青岚小姐可真是个人美心更美的好女孩,当得天都第一姝呀!”

    另一边的一位年轻修士不服了,反驳道:“要说天都第一姝可是上官小姐,青岚小姐算是第二吧!”

    “青岚小姐第一!”

    “上官小姐第一!”

    。。。。。。。

    不多时,一群人就这么打了起来,都是些年轻的修士,看来是两朵白莲花的脑残粉,誓死捍卫梦中情人的第一位置。

    林清泉拉着胖老头挤出了混乱,老头儿跑得气喘吁吁的,一脸劫后余生。

    “多谢你拉小老儿出来啦,要不然可要遭受无妄之灾了。”胖老头感激道。

    林清泉摆摆手示意不必客气,与胖老头告辞便朝城南走去。

    胖老头看着林清泉的背影,眯着眼自言自语:“有点意思!”

    他顺手拔下了一串糖葫芦塞进嘴里,不一会儿便酸得吐了出来,“呸,酸死老子了。”

    捂着腮帮子的胖老头将糖葫芦分给了路旁的小孩,拈了拈手里的元宝,哼着小曲乐颠颠地喝酒去也。

 123 我姐姐叫程三

    城南和城西都是凡人区,但城南相对城西来说又更破败一些,这么说吧,城西算是平民区,城南则是贫民区,也所以林清泉才一靠近城南,便有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儿围了上来。

    “大人,您和青岚小姐一样心地善良!”

    “大人,祝您早日突破成为天级高手!”

    “大人,您如此英武不凡,青岚小姐定会对您刮目相看的。”

    。。。。。。。

    这些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来岁,可一张嘴却伶俐得很,小嘴把那些年轻修士说得面泛红光,心情舒畅,手指头自然也就松了,给银子给得十分大方,小孩们收银子也收得十分开心。

    林清泉看得好笑,这个宋青岚倒也算是带动了城南经济呢!

    她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还把那串糖葫芦也掏了出来,朝一位身材瘦小抢不到银子的小男孩招了招手,那位小男孩眼睛一亮,立刻便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

    “带我去青岚小姐施粥的地方,这银子和糖葫芦给你。”林清泉尽量说得温柔一些,不过她严肃的时间太久了,温柔这种东西已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呀!

    好在小男孩并不怕林清泉的严肃小脸,恭敬地接过银子和糖葫芦,将糖葫芦给了另一个更小的男孩,便带着林清泉主前走。

    “青岚小姐就在前面施粥,大人您看。”

    施粥的地方并不远,几步路就能走到,林清泉其实不用小男孩带路也能找到的,她不过就是难得地温柔了一把而已。

    场中有一位身披淡烟色薄纱的少女正耐心地将锅里的粥盛好递给排队抢粥的百姓。

    少女的模样美不美一点也看不出来,被面纱蒙住了,不过看那身材倒是不错的,婀娜多姿,前…凸后…翘的,看下面那些男子眼中的狂热,想来这个宋青岚长得定是风华绝代了,若不然也不会被封为天都双姝了。

    林清泉摸着下巴看得兴致勃勃,这两朵白莲花还挺有意思,一个施衣服,一个施药粥,争先恐后地为自己创造好名声,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修真世界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名声这种东西有个屁用!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位宋青岚的手段明显比那位上官小姐要高明得多。

    哪个傻叉会傻到把自己穿过的衣服送出去的?

    而且还是位待字闺中的姑娘家,也不想想避嫌什么的!

    这位上官芸不是傻是什么?

    相对而言,这位宋姑娘就要聪明多了,一把米放一桶水就能熬出一锅出来,看着多,银子也费得不多,名声还赚到了,不会让人垢病。

    林清泉瞄了眼上面站得笔直的宋天赐,没打算现在动手,宋青岚的护卫中至少有十名天级高手,她还没有把握在杀了宋天赐后全身而退,这事不急,得从长计议!

    打算回去的林清泉见那个小男孩还站在她身边,不禁问道:“你怎么还没走?”

    “我以为大人您还有话要问小的。”男孩期期艾艾地说着。

    林清泉勾唇笑了笑,又掏出了一块银子给他,男孩刚想拒绝,林清泉便问道:“我还有问题问你,为何你不去排队领粥喝?”

    林清泉确实是挺好奇的,她刚才大致看了看,领粥的人衣着清洁,看起来并不像是特别贫困的人,有点奇怪。

    男孩瞅了眼上面的宋家护卫,眼中闪过不屑,虽然很快,可却逃不过林清泉的利眼,看来这个小男孩也是有故事的人呢!

    “大人,这里说话不方便,不如。。。。。。?”小男孩看着很是忌惮上面的宋家人。

    要换了平时,林清泉是不会有这闲情逸致的,不过她今天心情不错,便跟着男孩去了人少的地方。

    “大人,这些领粥的人都是宋家安排的,他们装扮成百姓的模样排队领粥,其实那些粥他们最后都是倒掉的,根本就没人喝。”男孩小声地说着。

    林清泉挑了挑眉,来了兴趣,又拿了块银子,示意男孩继续说下去。

    男孩见了银子更是来了谈兴,四下张望,压低声音道:“大人您不知道,其实这宋小姐根本就没有外面传说的那么善良,听人说这宋小姐脾气可坏了,心还毒,最喜欢的便是折磨下人了,听人说宋府每年都要无故病死好些下人,全是让这宋小姐给折磨死的。”

    敢情还是位心理变态?

    “那上官小姐呢?我可听说她把穿过的衣服都送人呢!”

    男孩面上的神情更是不屑,“得了吧,什么送人呀?那些衣服全让二道贩子抢走卖给公子少爷了。”

    说到这里,男孩脏污的脸蛋现出一抹诡笑,更是压低了声音道:“大人您不知道吧,小的听说那些公子哥买了上官小姐的衣服后,每日每夜都放在被窝里抱着睡觉,有些还行那不雅之事,当真是羞得说不出口了。”

    林清泉不禁好笑,故意问道:“那你怎么好意思说出来了?”

    男孩一点也没不好意思,十分正经地说道:“这不是大人您想知道嘛,小的拿了您的银子,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知了。”

    林清泉心中一堵,无言以对。

    “那你就不怕我去上官府和宋府告状?你这小身板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林清泉吓他。

    男孩一点也没被吓着,眨了眨眼道:“大人您不会那样做的,小四知道您是好人。”

    林清泉先是愣了下,继而笑了起来,五百多年来,这还是头回有人说她是个好人呢!

    第一世倒是人人都夸她是好人,可好人没好命呀!

    男孩小四被林清泉笑得心里发毛,他娘的,不会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了吧?

    “我可不是什么好人,是大大的坏人。”林清泉郑重说道。

    男孩松了口气,欢快地说道:“我姐姐说了,凡是说自己是坏人的大都不是坏人,说自己是好人的大都也不是好人。”

    林清泉又笑了,这个男孩子真有意思,他姐姐也有意思。

    “你姐姐倒是看得通透,她叫什么名字?”

    男孩突然似变了个人似的,脖子挺得跟公鸡一般,十分认真地回答:“我姐姐叫程三,禾口王程,一二三的三。”

 124 机会来了

        男孩说姐姐时的神情就像是在说一位极厉害的人物一般,看得出来,这位程三姑娘在小男孩心目中的地位十分高。

    林清泉也没在意,小孩子在小的时候崇拜自己的姐姐或是父母十分正常,等他们长大了后,就会发现,原来他们小时候崇拜的人是那样弱小,一点都没有记忆中的那么厉害。

    男孩子见林清泉面上毫无表情,顿时便急了,也不装老成了,不高兴地问道:“你怎么能不认识我姐姐呢?我姐姐很厉害的。”

    林清泉更觉好笑,突然想起了她上上世的儿子,也是这样子板着小脸对她店里的客人着急:“你怎么能不认识我妈妈呢?我妈妈很厉害的。”

    甩了甩头,将心中的涩意压了下去,她耐心地对男孩子说道:“你姐姐是很厉害,你要听姐姐的话,我还有事,这银子给你买糖吃,今天这些话以后不要再随便对别人说了,知道了吗?”

    说完她便匆匆跟上了宋家的车队,宋青岚的药粥已施完,又浩浩荡荡地回府了。

    男孩小心地四下张望,见没人注意他这里,心内大喜,今天运气真不错,刚才那位大人长得虽然不怎么样,可心地着实不错,这么多银子够他和弟弟吃小半年好的了,还可以剩一些存着给弟弟买药剂。

    要是姐姐在家就好了,一定可以天天有肉吃的,弟弟也不会因为没有药剂到现在还不能引起入体。

    姐姐,你什么时候来接我们啊?

    小四好想你!

    男孩的面上现出哀戚,但不一会儿便又被能够吃肉的快乐赶走了,小孩子的哀伤总是来得莫名去得也莫名的。

    “小五,回家吃饭啦!”

    男孩招呼另一个更小的孩子回家,而且还故意大声说道:“哎,那位大人真小气,只出了几个铜板,连个肉包子都买不起,小五你挣了多少。”

    小五伤心地回答:“我一个铜板都没有挣到,哥哥,我们今晚是不是又要喝野菜汤了?”

    其他准备搜身的大孩子们闻言便掉转头了,不再管这对穷兄弟,小四暗中松了口气,拉着小五走得更快了。

    宋天赐慢慢地跟着车队走着,心神有些恍惚,自从今日出门到现在,他就觉得不大对劲,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窥视着他,可他往四周查探了好几次,都没有什么发现。

    也许是他多想了吧,宋天赐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只是那种如骨之蛆的感觉为何还有呢?

    宋天赐又忍不住向后面看了过去,这次他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心中一寒。

    林清泉怎么会来天都城了?

    正低头走路的林清泉感应到了宋天赐的目光,她故意将头抬起来,冲惊惧的宋天赐平静地看去。

    宋天赐见到一张陌生的脸,不禁大松一口气,不是林清泉,害他虚惊一场。

    “走快点,天赐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总是开小差,再这样的话,下次你就不要跟着出来了。”旁边的护卫队长不满地呵斥。

    宋天赐忙赔笑道:“对不住,是天赐的不是,晚上小弟牡丹阁做东,还请队长大驾光临。”

    队长满意地笑了,拍了拍宋天赐的肩膀:“行,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指点你几句,能学会多少就看你自己的悟性了。”

    宋天赐大喜过望,这几个月他不惜屈尊纡贵,讨好这个护卫队长,甚至降低身分来做这劳什子侍卫,为的就是能得到这位天级高手的指点,让自己能够早日筑基,只要能够筑基,他便可以成为宋府的核心弟子,不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个不起眼的旁支子弟,连主家的护卫都看他不起。

    “多谢师父指点,天赐定会认真修炼的。”宋天赐恭敬地施礼。

    队长得意地笑了,“师父我可承担不起,你是少爷我是护卫,不过是指点几句罢了,以后每月初一十五晚子时你便到我的住处来吧。”

    这位队长是穷人子弟出生,因为天资出众才被宋府着重培养,在府里的地位十分重要,如宋天赐这种微不足道的旁支少爷,队长是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的。

    宋天赐干笑着说了几句客气话,面上恭恭敬敬,不敢有一丝的不敬。

    只因他知道,他这鹤城的如玉公子,到了天都城连个屁都不是,随随便便的人都可以看不起他,想要出头,想要让爷爷的心愿实现,他唯有变强!

    起先他以为进了天都学院就能学到更高级的功法,可他还是太天真了,他说得好听点是去天都学院学习,实际上就是宋家五公子宋子尘的陪读,那些高级功法只有五公子青岚小姐这样的主家少爷小姐才能学,如他这种陪读是根本就没资格接触的。

    虽然现在他学的功法比起以前在雀城学的高级了不少,可他还是不满足,他要学最好的,只有最好的功法才能快速晋级。

    像青岚小姐,同他一样是单灵根,年纪也都是十六岁,可他却还只是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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