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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7章

海魂-第1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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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用来投掷化学武器的手段相当多,火炮,轰炸机都是理想的投掷手段,甚至可以用运输机空投。或者是提前埋设等等。而按照情报部门的估计,美军将主要依靠火炮投掷化学武器,如果帝国军队被迫在美国本土作战的话,就要在前线面对美国上千万吨的化学武器的威胁!
  这份报告起到的作用相当明显,甚至可以说,薛希岳支持海军的轰炸战略,而不支持陆军攻打美国本土的战略计划,以及后来陆军回心转意。开始全力支持海军的轰炸战略,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受到了这份报告的影响。另外,帝国攻打美国本土将伤亡250万将士的这一理论也是从美国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中得出来地。
  按照情报部门当时的评估,帝国军队实际上没有完全做好应付化学战争的准备工作。比如,当时帝国军队储备的防毒面具只有250万具,而按照一般要求,一名士兵需要两副防毒面具,也就是说,这只能满足125万前线作战部队的需要。而要想赶制防毒面具,在29年初。也就最多生产500万套。可以满足375万作战部队的需要,而对美发动地面战争的话,那么需要投入的地面部队总数在500到800万之间。到时候会有数百万官兵没有防毒面具!
  另外,防毒面具不是可以防所有的化学战剂的,通过皮肤作用地糜烂性与神经性毒剂就无法用防毒面具防护,必须要有全套地防化服,而当时帝国只有专业的防化学部队才有配套的防化服,作战部队根本就没有配备防化服,因为防化服很笨重,士兵穿上后基本上就无法灵活行动,很难执行作战任务,而且在战场上。也不会有多少士兵愿意穿防化服,对他们来说,穿上防化服很容易被敌人干掉,比起子弹与弹片来,化学战剂的威胁还小得多呢。
  根据这些情况,情报部门得出的评估结果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如果美国真的在本土防御作战中大规模的使用化学战剂,特别是神经性毒剂的话,那么损失将相当惊人。虽然250万有点夸张。可是牺牲100万官兵,这是很有可能的。
  当时薛希岳采用海军的轰炸战略也是迫不得已,帝国已经在战争中牺牲了数百万将士,没有任何理由再让上百万的将士去牺牲性命。可是,当薛希岳批准使用橙剂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帝国在发动一场化学战争了。
  使用橙剂到底算不算是化学战,这在战后成为了一大争论。
  从根本上讲,化学武器地最终作用对象是人,而不是其他的生物,更不会是植物。至少在橙剂大规模使用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专门去开发针对植物的化学战剂。因此,在很多人看来,橙剂不算是化学战剂,使用橙剂也不算是化学战,因此帝国没有在大战期间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更谈不上发动化学战争了。
  反对者的观点也很明确,橙剂本身对人有着巨大的危害性,而且正是通过化学作用危害人体,因此橙剂本身就是化学战剂,唐帝国在战争中大规模的使用橙剂,就是发动了化学战争。
  在橙剂对人体的巨大毒性得到证实之前,这个观点的主要分歧就是,使用橙剂是直接针对人,还是针对的是植物。在相关地国际公约中,只将针对人,且能够产生巨大杀伤与危害的化学药剂定义为了化学战剂,因此唐帝国一直坚持橙剂不属于化学战剂,因为橙剂不直接针对人。可事实上,橙剂确实对人产生了巨大的危害,特别是在橙剂的致瘊性得到了证实后,数百万美国人都是因为橙剂而患上癌症死亡,那么橙剂就已经拥有了巨大的杀伤力与危害性,橙剂就应该属于化学战剂。
  不管争论的结果如何,战后都不可能因此而追究唐帝国的责任。事实上也是如此,战后,唐帝国只对那些因为进驻遭到橙剂污染地区的帝国官兵进行了赔偿与补偿,而对于美国人的集体诉讼根本就没有理会,打了几十年的关系,都没有搞出个所以然来,就是因为唐帝国一直不承认使用橙剂属于化学战争的范围,因此不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而帝国对军人的补偿也是以高危险海外服役津贴,抚恤金等方式发放的,而不是说因为这些军人受到了化学武器的危害而进行赔偿。
  也正因为橙剂这模棱两可的“身份”,加上其产生的巨大危害性,战后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帝国在已经有能力击败美国的时候仍然大规模的使用橙剂,这是属于最不道德的战争行为。甚至连部分帝国的百姓也持同样的观点,在很多人看来,当时使用橙剂实在是没有必要,按照帝国战略航空兵的轰炸效率,即使不使用橙剂,美国也会在29年战败。
  持这一观点的很多人就是依据罗云冲后来写的战争回忆录中的一些观点,就连罗云冲本人都认为,橙剂只起到了推动战争结束的作用,但不是最重要的作用,真正击败美国的还是战略轰炸。
  暂且不管战略轰炸能否迫使美国在29年投降,使用橙剂对击败美国都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这一点,罗云冲本人也没有否认过,而在他看来,使用橙剂最大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个道义,另外一个就是对战争起到的推进作用与后来产生的巨大危害到底哪一个影响更大。
  人人都可以做事后诸葛亮,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知道,战争会在几个月之后就结束,而不是拖上几年呢?而且,又有谁能够保证美国会在轰炸下投降,而不是选择顽抗到底呢?
  后来薛希岳也承认,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可以确定美国还会坚持多久,不管是从确保帝国的利益,还是尽快恢复世界的稳定来看,尽快击败美国是最为重要的,而要击败美国,就会采取所有可行的手段。可以说,薛希岳的观点正代表了当时大多数人的观点,只要美国一天不投降,那么帝国就会使用上所有的手段,而橙剂仅仅只是一种极端战争手段而已。


第二十五卷 以海制陆 第四十三节 黑夜天使
  针对美国农业产区轰炸行动开始的时间被定在了六月初,罗云冲有20天的时间完成准备工作。当时,最重要的准备工作就是搜集情报,掌握美国东南部地区,以及密西西比河流域各主要农业产区内农场的分布情况,还有将在六月份到达的收割部队的部署与活动情况。为此,罗云冲专门安排了上百架侦察机去执行这个任务。
  从五月十日开始,侦察工作就全面展开了。这次情报部门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帮助,甚至安排了近千名情报分析员到圣地亚哥协助罗云冲的战略航空兵司令部分析侦察机拍回来的照片,从而确定需要轰炸的目标的坐标,确定各农业产区需要投入的轰炸力量,对付农业收割队需要投入的轰炸力量等。
  罗云冲也在五月中旬开始调整战略轰炸机部队的编制。针队农业区的轰炸行动基本上是分散进行的,轰炸范围大,密度小,因此这对机群的编组有着完全不同的要求。当时罗云冲还很担心轰炸机的损失率,毕竟分散行动的轰炸机很难得到护航战斗机的掩护,不过,到了五月十八日,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当天,罗云冲盼望已久的第一批夜间护航战斗机到达了战区,按照陆军司令部的承诺,在30日之前,将为罗云冲至少提供20个中队,720架夜间护航战斗机,而且都是当时帝国最先进的夜间护航战斗机。
  夜间战斗机与昼间战斗机有着很大的区别,而一个最显着的区别就是,夜间战斗机要比昼间战斗机大得多。一般都是双发动机的重型战斗机。而本质上的区别是,夜间战斗机必须配备雷达,同时以截击轰炸机为主,而不是以对付敌人的战斗机为主。
  整个大战期间,因为帝国本土一直没有遭到威胁,而且帝国地主战场是在太平洋上,太平洋战场并不是重型轰炸机的主战场,对夜间防空作战的要求几乎没有。因此帝国陆海两军都不是很重视夜间战斗机,只是帝国陆航拥有一种型号的夜间战斗机,主要负责在大陆战场上对付俄军的轰炸机。
  最重视发展夜间战斗机的是英国与德国,因为这两个国家的本土都在战争期间遭到了大规模的轰炸,而且都遭到了夜间轰炸。当时,英国与德国都是用速度快,机动灵活地中型轰炸机改装为夜间战斗机的,比如英国非常有名的“蚊”式轰炸机就有夜间战斗机型号,而且是一款相当不错的夜间战斗机。德国也改装了其JU…88式轰炸机为夜间战斗机,也有着不错的性能。可是。归根结底。这些由轰炸机改来的夜间战斗机,准确地说,叫夜间截击机在性能上有很大的缺陷。只能应急,而不可能满足所有的战争需要。
  美国也属于较早研制夜间战斗机的国家,当时美国称其为重型战斗机。早在美国参战之前,P…38式重型战斗机就已经在美军中服役了。最初的时候,P…38没有安装雷达,因此无法在夜间执行截击任务,只是一款航程相当远地重型战斗机。不过,在太平洋战场上,P…38的表现并不怎么样,毕竟在白天的战斗中。重型战斗机很难是更灵活,速度更快地战术战斗机的对手。正因为如此,美军一般用P…38执行对地攻击任务,当作轰炸机使用,很少用其执行护航与防空任务。
  在战线推进到了巴拿马的时候,唐帝国与美国都考虑到,如果今后要轰炸美国本土的话,那么不管是护航,还是防空。夜间战斗机都相当重要。直到这时,两个国家才重视夜间战斗机,并且都启动了相关的研制计划。
  美国人搞出了一种很奇怪的飞机,军用编号为P…82,实际上就是将两架P…51连接到一起,成为一架有两台发动机的重型轰炸机。其测试时的性能是相当可观的,在6400米高度上能够达到400节的速度(比“游隼”与“鹰”都要快),爬升率每分钟1150米(当时大部分高性能战斗机也不过就每分钟几百米而已),绝对升限11900米(这已经赶上“鹏”式轰炸机)了。更恐怖地是,其航程达到了3600公里,也就是说,作战半径至少都有900公里!如果使用副油箱的话,航程还能进一步的提高。
  如果仅仅看这些性能,P…82绝对是一款很不错的战斗机,一款在性能上超过了战术战斗机的重型战斗机。可实际上,当时美国根本就没有时间完成P…82的所有设计工作,而且所采用的发动机也是优先提供给其他部队的,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发动机,加上成本等各方面地因素,到29年初的时候,只有少量不完全成熟的P…82完成了生产,而没有正式装备美国航空兵。
  当时美国主力夜间战斗机是P…38与P…61这两种型号,其中P…38的数量最多,P…61只少数装备用于防御首都的部队。因为在性能上的局限性,P…38也只能承担夜间截击任务,是美国当时主力夜间战斗机。而且当时美军的P…38有好几个大型号,十几种小改型,虽然改进可以提高性能,但是改进带来的后勤保障问题却相当严重,很多P…38就是因为保障跟不上,结果停在机场上无法出动。
  比起美国人来说,帝国在此时的研制能力是非常充足的。陆军在27年底提出了要求时,包括哈飞,沈飞在内的好几家飞机制造厂都参加了竞标,当时每个飞机厂都提出了各自的设计方案。
  成飞的设计方案最为超前。当时,成飞已经在与德国方面合作,拿到了几台涡轮喷气发动机,正在研制喷气式战斗机。在接到了招标书之后,成飞就提出了采用涡轮喷气发动机的一种设计方案,即将两台发动机吊装在机翼下。腾出机头的位置安装雷达,配备两名飞行员,其中后座上的是雷达操作员。这个方案的性能指标最高,可是风险也最大,研制时间最长,投入也最大,最关键的是,航程只有1500公里。远达不到陆军的要求,就最先被淘汰掉了。
  哈飞的设计方案最复杂,即用两台活塞发动机与一台涡轮喷气发动机作为动力,平时用活塞发动机巡航,作战时启动喷气发动机提高速度,而且也安排了两名飞行员。可结果与成飞的设计一样,太复杂,研制周期太长,就算其设计航程达到了3200公里,但是风险太大。也很快就被踢出局了。
  沈飞的设计最为保守。即将发动机安装在机身后面,同时用从机翼中段延伸出来的支撑梁支撑尾翼,这样就腾出了机头的位置安装雷达。可是该设计的性能指标是最低地。最大速度还不到350节,而且飞机内部空间狭小,改进余地相当有限,最后也被淘汰掉了。
  西飞提出的方案最稳重,可也相当保守。采用类似于P…38的设计,发动机吊装在机翼上,然后利用连接在发动机舱后面的尾梁支撑尾翼,机体就好像是挂在一根巨大机翼上的吊舱一样。该设计的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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