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许仙的日子-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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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老朱的“大明民”,就更加不用提了。
透过这浊世浊气,许仙是看的—清二楚。朱元璋的龙气甚至连震动—下这浊气都做不到。
神通难敌天数?天道大势繁荣?
这些日子,—个又一个的悖论不断在许仙面前出现回荡。许仙知道这是浊气在搞鬼,如果不是他确立了修真逍遥为道心,他恐怕早迷失了。没有跳出来,想找到浊世真假、方向,非大智慧大毅力不可。反倒是不如身处局外,看的清看的明。
许仙抽身的同时,北俱卢洲,女娲娘娘杀灵龟弃尸之地,此时已是—片黑暗,有如那宇宙黑洞一样。滚动翻腾,一股意志降临了。这股意志落于浊气,名为:谁都逃不掉。为官也好,为人也好……都要入这浊世染缸。大有“我逃不掉,你也不行”的毁灭意志。
只可惜这意志藏得很深很深……
第230章、诡异
如果说整个北俱卢洲的意志是一百的话,那么这次降临的不过是亿万分之一。但是绝对不能小看这亿万分之—,这就像是在一汪清小中滴入—滴墨汁一样,水已然不再是原来的水了。
东方世界,大明气运猛然—荡。许仙疑惑不解地抬头看天,作为拥有这方土地气运之人,许仙分明感受到了大明气运的增加。
发生了什么事?朱元璋的讲话真的有效。
不得不说,那道意志选择的时机实在是太好了。民虽然不是官本位社会的主流意志,但是他们毕竟是人族,有气运的人族。真心关心他们,自然会获得他们的气运加成,无论他们愿不愿意这样的加成。这不是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朱元璋的身份决定了他在这方面无与伦比的优势。
捏着这样的时机,任谁也不会察觉到气运中已是多了点什么。只会认为这是朱元璋的善政。
琼林宴上,老朱还附庸了—把风雅,做了不少诗句。当然了,老朱的诗词是不会有什么流传千古的名句的。这一点上,即便他是帝王,也没有任何办法。最多也就是在当代受到称赞,面对自家总BOSS,这点儿面子还是要给的。
许仙却有些出神,因为他知道当琼林宴完,他便要告别京师了。中了的士子们,朝庭开恩,放三个月的大假,以让其衣锦还乡。
衣锦还乡乃是华夏人的老传统,无所谓对与错。
反倒是对自己中了头名之事,许仙比较矛盾。一方面他是有心离开京城。另一方面,学子们都知道,这可是头名,哪个不想?
“好在大明编元史只花了—年时间。元史—编完,就该升迁外放了吧!”许仙感慨着世事无常。元史编的时间太短,与后世史学家本是坏事,但是与现在的许仙反倒成了好事。
如果真是让许仙编那么十年、八年的元史,他绝对呆不住。不说明初有名的老朱家抢位子大赛,单单是这京师建成,白素贞她们便呆不下去了。
说好听点儿,就是皇城落成,自有皇气庇护。难听点儿,就是皇城—成,便有杀伐之气,不是你杀人家,便是人家杀你,这正和了人道的“国虽大,忘战必亡”。
杀气,浊气的变种,时时刻刻处于激发状态,不杀人便伤己。而有老朱坐镇的南京城,此时还伤不了自己。所以白素贞她们便非得搬家不可。
“王叔。”琼林宴一结束,许仙便让请去宫外的马车上,是大长公主的马车。“父皇知道王叔与铁提刑有所误会,特来请我代为化解。”
“化解?”许仙的八卦心也不是没有。“那么说,皇上和她娘……”
不用说,都懂的。
大长公主没有回答,只是说:“王叔,子不言父。”
这就很没意思了。知道追问也没用,许仙说:“那好吧!我也想再见见她。”铁飞花身上的浊气,许仙也是好奇地很。
一般来说,人体是动态的人体。人体的血液细胞,每时每刻都是在运动着,就更加不用说呼进呼出的气体了。然而铁飞花偏偏把浊气弄成了固态,就是煞气成剑也隐隐有化为固态的迹象。
她的法门,许仙很好奇。作为字道拥有者,他证的道越多,才会越强。
大长公主的马车飞奔,却没有立即去铁飞花那儿,而是先接了刘莫邪,解释说:“王叔,莫邪抢出了您,所以也是要去。”
看到一身男装的刘莫邪上车,许仙死盯着她看。浓密的眉毛,比男人都粗,嘴唇上已经长出了细绒绒的胡须……再看胸肌,很平很平,平的几乎是没有任何胸肌……
“王叔,王叔!”许仙死盯着人家胸看,弄得她娇羞不已,头低得几乎埋进身体里,大长公主看不过去,不得不提醒许仙。
许仙这才注意到自己这么盯住人看,有些过了,立即转移注意问道:“对了,为什么礼部排练,以及琼林宴没有看到刘贤弟。”
许仙是真的想知道她的性别,为此连礼部都抬出来了。
这礼部可是个清闲衙门,—年难得几次出彩,这刘莫邪竟然连礼部的面子都不给,去都没去。她一定有极为强大的理由,比如:她是女的。
但是许仙这一问,刘莫邪却是身心激动起来,自己对自己说:他还是关心我的。这就好,这就好,这就值了。不枉我为他牺牲。
“王叔,你不知道……”大长公主的白马王子梦早在她生在皇室便醒了,她有心告知许仙自己的闺女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但是看到刘莫邪娇羞甜蜜的样子,她心中的那根温柔一下子为之触动了。她也是个女人,也有着各种各样的浪漫。
许仙显然符合她们浪漫的标准,英俊的外貌,不凡的才学……越是看下去越是让少女们沉迷的气质。至今说周郎。
更妙的是许仙的气质又多了一股风,抓不住摸不到的风。
是啊!最好莫过于得不到。
她们不明白逍遥超脱,只需要知道这人儿自己抓不住,就足够了。
大长公主微不可察叹了口气,说:“王叔,得罪了铁提刑,她这还有什么心思。躲都来不及。”她心中暗想:我这样暗示,若是发生了那事,他应当会明白吧!这样想着,又看了刘莫邪—眼,心说:莫邪,我能为你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以为自己做好了伏笔的大长公主,却不知道这样的解说却是阴差阳错地错失了刘莫邪女子的身份。以致于当刘莫邪为许仙,舍得一身剐,敢与铁飞花成亲时,许仙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心帮助刘莫邪不为铁飞花的浊气所伤,避免发生铁飞花前夫们的遭遇,以致完成了这么一场女女婚礼。不得不说有些时侯语言的阴差阳错,真心会造成不可预知的结果。
当然,许仙在她们结婚前,也不是没有再核实—遍她的性别。却是再一次败笔在了造物的奇妙上面。至于怎么个奇妙法,这里先卖个关子,这是一个真正的淫民才会知道的奇妙,—般人是听都没有听到过。
马车在接上刘莫邪再度前进着。
铁飞花住的地方并不是朱元璋儿子们开府的街区,而是选择在了贫民区中。这似乎是在无形的表白她的身份,她并不是朱元璋的女儿。
但是,现在这还重要吗?比起她老朱女儿的身份,他们更关心更怕的恐怕是她害死男人的本事。
朱红大门,石制阶梯,以及门口的石像……这—切又是依足了王制。
不是中的是……这—切似乎无不暗示着什么。
大长公主的马车到了,刘府大开中门迎接。下了马车,大长公主当场面色便冷了下来,极为不满道:“怎么就你一个?你们大姐呢?”
在门口迎接的就一位女子,她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她说话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她有白白净净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她秀美的娥眉淡淡的蹙着,在她细致的脸蛋上扫出浅浅的忧虑,让她原本美得出奇的容貌更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心动。
这位女子,便是铁飞花手下行二的翠娘。她的性子很柔弱,这似乎是与她为人蹂躏的经历有关。铁飞花是在木驴上救下的她。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铁飞花救下她时,同样她也只剩下一口气在,但是她却活了下来。
人虽然活了下来,她的胆量却是失去了。从此之后胆小如鼠,无论铁飞花怎么帮助,除了自家姐妹,她是一个外人都不敢见。就是非要外出,也会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的,不与外人相见。由于她这样的性子,铁飞花不得不安排她做家中掌钱娘,也就是后世的后勤部这样的工作。
面对大长公主的询问,她摇摇头,说:“大姐在房中已经在等你们了。”
在房中等……大长公主一下子火冒三丈,心说:怎么说我也是大长公主。铁飞花是什么,不过是她娘与自己父皇有肌肤之亲,就是真是父皇的女儿,她也要叫我声姐姐。本大长公主都亲自来了,她都不出来迎接,只是派出个手下。不是知道这女子遭遇极惨,非要她好看不可。
“哼!”大长公主忍住了,只是愤怒地哼出声。然后向里面走去。
第231章、迷宫
如果按照华夏礼仪,许仙应当走在前面,然后才有大长公主的份。
大长公主实在是太生气了,这才走到了前面去。等她发觉,立即让许仙走到前面。
许仙对这些并不在意,怎奈大长公主非要他先走,他也只能先走了。
这不是大长公主做作……怎么说呢?应该是老朱家的先天劣势吧!
朱元璋建立明朝,与刘邦建立汉朝不同。大汉天下得之于秦,而秦之焚书坑儒,几乎坏了天下礼仪。秦之前的礼仪已经是没人知道。在秦始皇统一中,建立秦朝的时候,曾经建立了一套宫廷规范制度,但刘邦早在推翻秦朝的时候就给废除了。
这就造成了刘邦在殿堂之,那一帮当年出生入死追随他打下江山的兄弟,如今虽然衣冠楚楚地站在前面对他行礼,但是多数的时候是吵吵闹闹,不讲规矩,甚至有些人会为了一些角之争在刘邦朝的时候动起手来,或者在朝的时候喝的醉醺醺的。
当带领着兄弟们打天下,刘邦是大哥,大哥和兄弟之间不分彼此,喝酒闹事都是平常事。但而今大哥坐拥天下,为帝王,兄弟却依然是兄弟,他们以为虽然不在战场了,但关系依然没变,其实在刘邦当汉高祖之后,一切就悄然发生了变化。刘邦不再是大哥,而是君王,兄弟不再是兄弟,而是臣子。
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这需要一个人提点。这个人就是叔孙通。之前的叔孙通毫无作为,只是刘邦边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角,因为有张良等人的光芒遮掩,他即便使出浑解数,也无法引得刘邦的注意。但对仪的要求,使得这个儒家弟子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叔孙通用儒家仪来规范皇家章法,提高皇家尊严,从而使得那些目无法纪的臣子们学会如何以行事。从而有了群臣排列队,井然有序地朝进谏。
儒学也得以登上了帝王的舞台。
但是刘邦是刘邦,刘邦是可以看到有人把读书做官当为一种追求或生存方式,而非靠兵戈铁马征杀轻贱,甚至还会拿这些他瞧不起的儒士们的帽子到尿壶!
朱元璋却不行,作为治人之学,发展到了明朝,已经是无人不治了。有明一朝明皇帝们是很是享受了一番为大道理压制的日子。
像刘邦那样:有大臣进谏,而刘邦在朝堂上正搂抱着美人饮酒作乐,开心的不亦乐乎,大臣数次进言,刘邦全然视而不见,这人急了,甩袖子走人,这时刘邦把怀里的美人放下,赤脚追将过去,一把将其按到在地上,大臣不服奋力反抗,刘邦就干脆跨在其脖子上把他当马骑,并得以的问道:我这么做,你感觉滋味如何?
朱元璋只敢羡慕,是想都不敢想的。反过来倒还差不多。
单单是礼仪一项,这老朱家的人便没少受大臣们的教训。没办法,老朱的出身和刘邦虽然也差不了多少,同样是粗鄙。但是他们面对的社会环境绝然不同,一个是礼仪俱废,—个却是只要读过儒书,便知礼。
这人怎么走路,怎么站,怎么坐……是应有尽有,毕竟是发展了一千多年。所以同样的人,刘邦是过的很滋润,老朱却很悲剧,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