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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我的道门生涯-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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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怔住了,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一个人无尽的作恶不算可怕,最可怕的是,一个人突然从恶变成了善,变成了忏悔,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是么。
    你杀掉一个恶人不会有任何负罪感,可是你若是杀掉一个无辜的善人,你这一生就休想再安宁了。
    我又往后退了一步,直到撞在老黑身上。
    “几百年了,终于……可以放手了。”李老倌沧桑的脸上竟然流下了泪水,声音中没有懊悔,似乎是解脱了一样,如释重负。
    我和老黑都没有动,一个年迈的老人总是爱回忆,总是爱唠叨,当他们唠叨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礼貌性的倾听,李老倌也是一个老人,比任何时候都老。
    “对不起死去的这么多无辜的人,这么多年了,我这双手,已染满了鲜血。”李老倌伸出双手,那双手稚嫩的如同婴儿的皮肤,只是婴儿代表新生,而他那双手,却意味的死亡,生命的结束。
    “我一生罪孽深重,在我死后,请放过我的族人。”李老倌“噗”跪在了地上,张口咬在自己的左手腕,没有流血,他就那么轻轻用力,整个左手就被他自己咬了下来,接着他又咬在右手腕上,用同样的方式咬掉了右手。
    “这双罪孽的手,早就该放弃了。”李老倌的脸扭曲了起来,疼痛使他变得开始癫狂,突然嘶吼道:“老天啊!我天门一脉从未伤天害理,却救济苍生,为何要造此报应,天道不公,不公啊!”
    这嘶喊充满了怨恨,犹如哀嚎,却没有一点点的恶。
    “你们杀了这么多人,竟然还有脸说不公!”老黑冷喝一声,显然是被李老倌激怒了。
    李老倌又笑了笑,苦笑:“你们自以为自己是受害者,可是我天门村三百五十二口人,何尝不是受害者……乾坤逆龙局,你以为会是村子里自己人设的吗?”
    “不会!”沈北突然从后面走了过来,似乎伤的有点重,但偏偏看不出哪里受伤了:“这种风水局,是诅咒,在此居住是断子绝孙。”
    “虽然老汉不懂风水,但也深知困龙在此是逆天而行,逆天者,自被天弃,我天门村自古以来悬壶济世为本,怎么会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
    柳开也凑了上来,黑色钢刀已经归了鞘,背在后背上,那刀鞘竟然是一条绷带,似乎一点也不吃力:“难道这里面还有冤情?”
    “老汉已经功力全散,纵使想要与你们为敌也不可能了,只希望各位能够放过天门村其余村民,他们都是无辜的。”李老倌面如死灰,显然是将要油尽灯枯了。
    我看了看沈北,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和李老倌说的一样,沈北点了点头:“他现在是被束缚的灵体,看来他是被什么咒法,困在这天门村中了。”
    “你不必自残来博取我们的同情,快点把原因说出来,否则,天门村鸡犬不留。”柳开攥了攥拳头,骨节发出“啪啪”的响声,他说鸡犬不留,定然是真的鸡犬不留,一点不会留情。
    “谢……”李老倌颤颤巍巍的说了一声谢,从地上站了起来,确实,在他站起来的时候,身体竟然呈现出某种程度的透明,这果然不是,而是一个……灵体?
    怪不得,那么强大的攻击,如果李老倌还不死的话,那么该死的,就是我们四个人了。

第211章 番外,李老倌(一)
    李老倌直起身来,脸上显得轻松了很多,他望着远山,看着天空,眼神是那么的深邃:“终于,要离开了。”
    那声音里,透着一股不舍和苍凉,或者更多的是悲怆。
    一个人的人生能有几段至死都不舍得的故事,我应该去恨李老倌,他差一点把我害死,更是差点把老黑害死,可是看到他现在落寞的样子,我偏偏不争气的,恨不起来。
    人世间的感情谁又能说清楚。
    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聆听他的故事,他不是我的朋友,反倒曾是我唯一的敌人,我想不明白,老黑也想不明白,沈北和柳开恐怕也不明白,因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点期待和忧伤,就连沈北木雕般的脸上,也已经动容。
    李老倌长喘了一口气,娓娓说道:“那是六百年前的一个夜,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柔和,暖兮……”
    公元前1402年,六月,也就是六百年前明朝时期,燕王朱棣叛乱,挥师直逼南京,谷王朱橞与李景隆打开了金川门,宣布投降,于是整座南京城沦陷,皇宫中大火焚天,朱允炆不知所踪。
    同年九月,天门村外,荒山野岭。
    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清虚和沉寂,月亮朦胧的光晕挥洒在山间林道。
    一个黑色的人影不断在林中穿梭,如同迷路的野狗,月光打在他的身上,衣衫褴褛失魂落魄,他几欲寻死,却始终下不了决心,这世上最难的事是活下去,但死,却也需要莫大的勇气,他不敢,他是个懦夫,他还留恋着花花世界,他还奢望有一天能够重回宝座。
    他恨,他恨叔叔朱棣争权夺位,逼得自己从九五之尊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他更恨,恨天下人负他,恨自己无路可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伸手帮他。
    这个人,就是建文帝,朱允炆,也就是我面前的李老倌。
    在山林中逃亡了三天三夜,不断躲避追杀的官兵,终于在绝望之际,他看到了天门村。
    那时的天门村还只是天门村,民风淳朴,正是:“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年月。
    朱允炆终于支撑不住,倒在村口,好心的山民发现了他,并把他留在了村子里。
    山村对于曾为太子,曾为帝王的朱允炆来说,虽然破旧阴冷,但却充满了好奇和希望,人生就像走进了另一个方向,虽然没有锦衣玉食,却有着与皇宫不一样的温暖。
    这里夜不闭户,村民像朋友一样对他,他需要吃的,不需要开口,村民就已经为他备好了饭菜,他需要房子,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盖起了房子,他需要土地,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开垦了土地,村民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亲人一般对待,就这样,朱允炆在这里安定了。
    为了躲避官军的追捕,他跟随村民改姓李,取名李轻别,“还朝密迩非轻别”,也暗喻了自己他日定要还朝,重归九五之尊地位。
    一切都有了,但是他知道,这里生活虽然可心,但却不是他的,每到深夜,他总会对着月亮默默流泪,他孤独,因为他的身边没有亲属家眷,他寂寞,他不断想起那些紫禁城里的故事,还有让人颤抖不止的仇恨往事,刻骨铭心的仇恨虽然在一天天的减淡,但是渴望回家、渴望有个家的愿望却越来越迫切。
    老天起码还是眷顾他的,他失去了皇权,上天便用另外的东西来弥补他,偿还他。
    一天的早晨,阳光还在山谷的浓雾中游荡,鸡却已经鸣了三啼。
    李轻别像往日一样,起了个大早,扛起了那把早已经磨得锃亮的锄头,他早已学会了如何让地里的豆子长得更加饱满,他早已经学会如何让田里的小麦长得更强壮。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只是今天对于他来说,却是另一种人生。
    荒草丛中,早已被李轻别踏出了一道悠长的山间小路,就像李轻别的心中,记忆的荒草中长出一条通往回家的路,每天李轻别都要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上四次,哪怕是不用下地,他也要走上四次,这早已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他如往常一样走在这条山间小路上,这条路是属于他的,就像金銮殿前的天子道,但今天的天子道却多了一位来客。
    小花,她说她的名字就叫做小花,从出生起的那一天,就已经定下,小花本该长在荒草丛中,绽放和枯萎。
    小花就在荒草丛中,就在荒草丛中的小道上,挡住了李轻别的路。
    “你是谁?”李轻别皱了皱眉,这条路是属于他的,他不喜欢别人在他的路上走来走去,就像他不喜欢那些令他发抖的痛苦回忆,在他脑海中走来走去一样。
    “你不该问我的名字,因为你挡住了我的路。”女人倾颦一笑,淡黄色的轻罗衣衫,就像花儿一般,一种可爱的姿态和色泽跃然脸上。
    “我偏要问你的名字,我还要挡住你的道去路。”李轻别有些执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了,可是他偏偏又执拗的要死。
    “轻浮。”小花还是笑,眼波流离。
    “这条路是属于我的,你偏偏占了我的道,还要说我轻浮,真是怪事。”李轻别觉得有些可笑。
    “你这个人才是怪事,大路通天,各走一边,这路怎成了你的。”小花简直忍不住要大笑起来。
    李轻别摇了摇头,这个女人不但可笑,脑子也有病:“我不与小娘子多言,你快让开,我要过去。”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小花非但没有让开路,反而更霸道的站在了路的中央。
    山路本就不宽,如今李轻别更过不去了。
    李轻别自幼生长在皇宫之中,从未与人拌嘴,如今沦落为草民,更很少与人说话,他脸上涨的通红,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你……你……”
    说着,他狠狠一甩袖:“蛮横!无理!”词穷,言毕,他转身就要离去。
    小花的动作很快,如同清风划过落叶,突然从李轻别的旁边滑过,快的连眼睛都不用眨,她又一次拦住了李轻别的去路:“你说谁蛮横,无理?”
    李轻别涨红的脸上,更是通红了,话也越来越结巴:“你,你。”
    “你才是蛮横无理,而且放肆大胆,无理取闹,哼。”小花冲他做了个鬼脸,似乎故意气他。
    李轻别几乎要把脑袋低进自己的怀里了,连一眼都不敢再看小花,因为他突然觉得小花长得非但漂亮,而且勾人,他的心在突突乱跳,他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第212章 番外,李老倌(二)
    “咯咯,呆子,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小花笑出声来,她觉得她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像偷吃的小老鼠一样开心。
    “我,我偏不说。”
    “偏不说,你还说?”小花几乎要拍巴掌了,这个呆子简直是太好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呆的呆子。
    “我,我不说。”
    “还说?”
    “我,我。”李轻别连声我了好几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恨不能把脑袋插到地里去,他觉得自己很没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想到这里,他突然扔下锄头,向家里跑去,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个漂亮的姑娘说话了。
    小花却不依不饶:“喂,呆子,就这么走啦?”
    李轻别连头都没有回,他的脸比烧红的炭火还要红,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小花的视线里。
    “咯咯,真好玩。”小花跳了起来,看着李轻别消失的地方,轻轻吟道:“朱…允…炆,李…轻…别,有趣,有趣。”
    李轻别几乎是一路奔跑,脸头都抬不起,他想到美丽女子的笑声,就忍不住的脸上火辣辣的热,他想到美丽女子那身淡黄色的轻罗,就忍不住的心脏突突跳。
    他坐在屋子里堂屋的一把椅子上,抓起茶碗连喝了三大碗,但依旧止不住心头的那股火热,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整天他都呆在屋子里,没有生火做饭,连动都没有动过,直到夜色降临他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的脑子乱极了,全是黄衣女子的音容笑貌,女子轻佻的眉是那样好看,粉红的小嘴儿是那样勾魂。
    这一夜,李轻别失眠了,之前他虽然心负仇恨,却也睡的很香,今夜,他却失眠了,只是因为一个女子。
    第二天,李轻别再次起了个大早,他几乎迫不及待就要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没有锄头,因为锄头已经扔在了山道上,他顾不上这些,一路小跑,像鸟儿一样,他希望还能够遇到那个黄衣女子,因为他已经想出了怎么回答她。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黄衣姑娘一定会这么说。
    他应该谦谦有礼的说:“姑娘,你先请。”李轻别这么想,他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伟大极了。
    越是这样想,他脚下的步子就迈的越快,他果然又看到了黄衣女子,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激动的跳出来了,可他偏偏却忘记了为什么黄衣姑娘会在哪,他根本没有多余的头脑去想别的,他只想看到她,看到她,李轻别就已经很满足了,她就站在小道上,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一样,就像草丛中的一朵美丽的小花。
    李轻别故作镇静的放慢了脚步,故意低着头向前走,心中默默数着步子,二十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刚刚好走到黄衣姑娘的面前,他故作镇静的抬起头装作一脸的惊讶,刚刚想要说话,黄衣女子却比他还要快。
    小花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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