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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史前十万年-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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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南部还有一种很奇异的斑马,它叫拟斑马。斑马给人的印象是全身除开腹部都是白夹黑,但是这种斑马仅头、肩、颈背有条纹,腿和尾是让人惊奇的白色,张凡虎这次很侥幸抓住了两头这样的小斑马。成年的拟斑马身长约两米七,略微比细纹斑马小,但在斑马家族中也算是大的了。这种斑马鸣声似雁叫,很好听,远比普通斑马的那种“哦呵呵”的尖叫好听得多。

    另外还有一只斑马就连张凡虎也不认识,这应该是没支撑到现代社会就被灭绝的斑马,与细纹斑马白墨很像,但是也有稍微的不同,这是十七只斑马中最大的一只。所有的斑马全都毫不犹豫地紧靠着细纹斑马白墨,在它的领导之下斑马群是最先适应下来的,而小角马也只能靠近它们以寻求安全感。一年前救回小斑马白墨这是让张凡虎现在犹感自豪的事情,连族人们也露出它们神人未卜先知的赞叹。

    斑马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数百万年,它们是非洲特有种类,在漫长的进化之中所有的斑马种类都对普通的非洲疾病有抵抗力,这是斑马的亲戚马没有的。自欧洲在十六世纪向非洲进行疯狂的殖民扩张时,当时的人们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他们带来的马匹总是不能适应非洲的环境,所以当时很多人试图驯化斑马并将其与马杂交配种。但这二种办法都不大可行,公斑马与母马杂交、母驴杂交均产过仔,但是就像骡子一样,它们无法繁殖下一代。

    斑马的力量并不比一匹健壮的好马力量小,而且它们更耐旱、耐热,欧洲殖民者曾经试图驯服斑马代替马用于骑乘和拉车。然而斑马在非洲大草原上自由奔跑了数以百万年,它们天生刚烈不羁,再加上在压力下容易受惊吓,驯服斑马多数都以失败告终。当初张凡虎看见神树族的两个小孩子爬上白墨的背并被驮着跑时,当时他的兴奋是难以言表的。

    与张凡虎有同样“幸福”机遇人也不是没有,只是数量比较少而已。二十世纪初,肯尼亚有一位著名的医生就经常使用斑马作为日常坐骑;即使在欧洲殖民者统治非洲时期,也有人成功过,在十八世纪中期,有一位统治者就把斑马从南非引进到了新西兰,就像他们把牛羊引进澳大利亚、新西兰一样,这位统治者把斑马用来拉马车。

    现在神树族和大荒族都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食物已经不是那么难以取得了,这从在好望角搬运大量的鱼虾干就可以看出,从日益繁荣的发展态势来看,人类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速度,所以发展畜力是必须的。

    尽管斑马非马,但是人类就是有征服心理才会成为人。

第二卷:跨越的文明 第一百四十章:草原骑兵养成计划

    发展畜力是必须的,这不仅是在搬运重物上,张凡虎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可以说这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他需要强大的力量,而在这种史前条件下最多只能是在冷兵器时代的强大,在大草原上最强的力量就是——骑兵!

    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骑兵出现在哪儿呢?世界各国的史学家在这方面有很多争议,这得从多方面来考证,最起码要找到马匹的训化时间。马匹的驯化时间世界上公认的是五千五百多年前的波泰文化,这个文化遗址在与我国接壤的哈萨克斯坦国境内的北部草原,在这个古国遗迹之中考古人员发现了五千多年前的马匹遗骨。..

    野生马匹原本骨头与家养马匹骨头相差不大,毕竟人类只是驯养马匹数千年,而在数千年之间马匹的进化并不大。但是考古学家在这些遗骨牙齿上发现有缺陷,那很明显地显示了这是人类驯养马匹给它带上马嚼头或者笼头而人为造成的。

    另外在一个陶罐上还发现了遗存的油脂,后来经过化验得出这是马奶提炼出来的油脂,这就证明他们已经会制作草原人民都喜爱的马奶酒,这比欧洲马驯养要早上足足两千年!而我国先民们是农业文化繁荣,在马匹的养殖上要落后与一些国家。

    但是,如果在养马的世界历史上算上张凡虎的话,这就开辟了人类历史上养“马”的先河了,而且这不是一般的马,而是极难驯化的全野生斑马!现在的张凡虎整天就在栅栏中,并且还把神树族中两个不到三岁的小孩子也带进去了,用他的话说,这是对斑马驯养进行的一场长期战略性事件。

    马具有很好的记忆力和好奇心,但是理解力很差,所以不好说马匹到底是聪明还是笨。高明的驯马师和有经验的牧民在训练、调教马匹时,都会充分了解并运用马的这些心理特质,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斑马和马、驴都为马科的动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猫科动物中狮子、老虎、豹子之间的关系,所以马的行为与心理特点和斑马相差不大。张凡虎在白墨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所以它才从小斑马们孤独、好奇、顽皮等方面入手,争取早日驯服它们。

    虽然身为世界著名的动物学家,但是张凡虎也没有到自大的地步,就算在斑马研究方面他也有很多的前辈只得他学习,比如他就知道一个前辈足以在这方面当他的老师。

    这并不是一位动物学家,甚至和陆地都没有多大关系,他是一位船长。这位船长在约二十世纪开始时写了一本书,它叫《马的特点》。虽然叫“马”的特点,但是书中却描写了大量的斑马资料,书中对各种斑马的可用性做了比较。可以说他才是对斑马研究领域的大师:他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给一匹山斑马上了鞍和缰绳!如果不对斑马甚至动物们极为了解,对它们的身心特点的透视,他能做到么?

    大荒族人们走了,女祭司也走了。

    在他们外出捕获小角马和斑马的五天的时间里,周围上百万头(只)食草动物全受到了巨大影响。成年斑马和角马他们是没打算去猎获的,而且做了很多阻拦来防止用来捕捉它们幼崽的陷阱误捕到它们,但是因为时间太久、动物和陷阱数量都太多的缘故,被套住的成年角马和斑马数量也不少。对于这种送上门来的猎物,一百多人的猎队来说可以轻松地消化,所以断然没有放手的可能,即使暂时不能用来乘骑、驮运,那也是两三百公斤重的鲜肉的,而且它们也有重要的作用:它们成了张凡虎练就一支草原骑兵队的探路石。

    那位船长前辈虽然快速地为一头山斑马套上了笼头,但他控制住这匹斑马后的两天里都没能给它上好“嚼”。马鞍是供人坐的;缰绳是牵马用的,缰绳只是较为松散地绑住马的长嘴和鼻子,但是众所周知骑马是需要掌握方向的,而这就需要在马的嘴里横着一支铁棍让其咬着,骑士靠着拉动嚼头两方的绳子来控制马匹前进的方向,没有嚼头就无法骑马。

    张凡虎与把两头成年斑马和三头成年角马关在另外一个栅栏中,然后尝试着把斑马白墨放入其中。在最初的一刻,双方,也可以说是三方甚至是六方都是一愣:白墨一直与人类呆在一起没见过同类,它的一愣是很容易理解的;两匹斑马绝对是完全野生,当然没见过被饲养的同类,这就像两个被外星人抓的人类突然见到一个被养大的同类;至于三头角马与斑马的心理估计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它们像是三个被外星人抓住的人类见到一只养大的黑猩猩。

    没有相见恨晚,白墨与成年斑马之间也没有难兄难弟在异国他乡相见的热泪盈眶与痛哭流涕,那就更别说白墨和超级远方亲戚角马了,它就连与两匹成年斑马也没有过多的关注,只是在最初的一愣之中一下回过神来,然后就是变淡的好奇的打量,最后白墨居然转身走了——它听见隔壁小弟妹们的呼唤了。

    两匹斑马和角马也各自甩动着脖颈,继续啃咬着木栅栏,做着徒劳的挣扎。

    一场被众人期盼的消除成年斑马和角马野性的尝试完全失败,看来打好双方的关系就像现代家长们对孩子的各种未来的期盼成功一样——要从娃娃抓起!

    两匹成年斑马是一匹山斑马和一匹普通斑马,张凡虎与其交流了数天也没有什么实际进展,甚至连向那方面发展的趋势都没有。当年那位船长前辈在取得与山斑马良好的接近关系之后却没能稳定下来,因为山斑马性子太烈,没有办法近一步驯化。如果用相马的专业术语来说的话这就是烈悍!

    这是一种神经活动属强而不平衡型的马匹,这**对外界刺激反应强烈,易兴奋暴燥,不易控制和管理,往往因性急而无益地消耗精力和能量导致持久力差。这**多见于轻型马中的公马,就像是人类中刚成年涉世不深、甚至有些蠢的愣头青,但是如果调教好善于做轻骑兵。斑马中的山斑马就属于这种性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几乎无法驯服。即使是这样的马匹也不易驯服,但是一经驯服就是马匹中的佼佼者!

    其实张凡虎还有机会的,他的斑马骑兵还真有可能组建成,不说已经被驯服的白墨,他其实还有很好的备用斑马种类。

    马匹中最好的马匹是上悍,这样的马匹神经活动强又灵活,对外界反应敏感,最重要的是这样的马不同于烈悍马的那种放荡不羁,它的兴奋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并快速地趋于平衡,使马匹发挥出最大的功能。这**听指挥,能力强,是一般有本事的将军的坐骑,古代的名马大多就是这样的马匹。

    斑马的性子很烈,但是那位船长前辈却发现平原斑马容易训练,也就是普通斑马中的一支分支,这种斑马不仅容易训练,而且对采采蝇的叮咬免疫,因此平原斑马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可驯服斑马种类。

    张凡虎与猎队捕获的十二只小斑马都是属于普通斑马中的平原斑马,最主要的是它们还小,对人类的抵制力小,是最有可能成功的,张凡虎甚至想到了一两年之后一支并数量不多但是极强的骑兵队伍驰骋在广袤的史前非洲大草原上。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每个人都对这些小生灵充满了期待。饲养这些并不需要太多人,只有张凡虎和智月等几人照料,其实还有一人对小斑马的健康生长做成了巨大贡献,那就是那位还抱着四个多月大的女儿的女族人。刚出生几天甚至几小时的小角马和小斑马光是喝椰汁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椰汁营养丰富,但是还不至于能抵得上它们母亲亲自地喂养。

    女族人这几天被族人们当成了重点关照对象,营养丰富的沙丁鱼、石头鱼、海贝等蛋白质含量高并容易吸收的全部熬汤做给她吃,然后经过转换挤出来混进椰汁,这样也勉强让这些小家伙成长起来。

    骑兵养成计划初步成功,并且在迅速向着美好的前方迈进。

第二卷:跨越的文明 第一百四十一章:马踏蛮荒(第二更)

    夏季就在动物们兴奋地追逐与被追逐、捕食与被捕食、出生与死亡中快速度过了。非洲大草原雨季的“春天”并不长,草木青翠时候的时间并不长,而且角马只吃嫩草,所以它们又将带着新生一月的小角马踏上漫漫征途,而斑马等食草动物照常跟随,就如同它们的前辈们一样。

    斜躺在一个斜坡草地上的张凡虎咬着条草茎静静地看着远处堪称奇迹的迁徙大军,他外表看似很平静,但是心里已经翻起了波浪,他已经决定了——三年之内必定与它们一起踏上未知的征途!..

    没有一个青年尤其是男人会甘心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张凡虎有不得不去的理由,他觉得围绕在他身上的未解之谜一定就在北方,因为整个南非南部几乎已经被他和猎队跑了一个遍,最远的地方直线距离族人聚居地快三百公里了,那次他们外出用了整整十天!

    尽管数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小树林、小山谷、沿海地带已经被他用脚步丈量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至于他自己觉得他想要的是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心中一直知道有个声音叫他继续寻找,他想的是或许当他一找到时就知道了,就如同冥冥之中注定千里相会的爱人。

    “哒!哒!哒!”一个连续的声音由远及近向张凡虎传来,从这个声音来看绝对是一个速度极快而且体型也很大的动物在冲刺,而且是只有四蹄的动物。张凡虎对这个声音不陌生,甚至任何一个现代人对这个声音都不会陌生。经验丰富的张凡虎仔细一听就能听出这头动物的重量绝对不会轻于三百千克,这么重的动物绝对会对任何一个人造成危险,但是张凡虎头也没回,只是吹了一个呼哨。

    “啪!”一个女孩跳进了张凡虎视线,这个女孩高约一米六五,虽然这在现代社会女孩中并不算高,但是由于她全身只着一件猎豹斑点皮裙,再加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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