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仙境-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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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比例怎么变了?”有人问。
“不变?不变我就亏死了!”开赌的实话实说。
其实他现在就亏了。只想一想,一会儿赵祯赢了,他开出的一百比一,他就想给自己两耳光。
当然,现在还不一定。他只希望赵祯输……不不,是平了最好。没人买平。他会全赢。
然而,平局?呵呵,想让两匹马平了,这在这时代绝对是个伪命题。因为既没监控,也没动态拍摄,想平?怎么证明。
再者说,汗血马跑起来风一样。汗血马的冲刺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而北地马,比如有名的蒙古马一天行走8小时可行走60公里,这是蒙古马最正常的行走速度。所以古代为了传递公文等需要修有驿站。一般加急公文的速度是日行300里,最快的加急公文是日行600里。
只不过驿站的快递并不是一匹马跑出来的。而是换马不换人,接力跑出来的。
现在再说一下唐人贤的马。那确实是匹好马,但千里马?
呵呵,契丹人可不傻。真正的千里马又怎么会允许进入宋境。
唐人贤的马看上去四蹄如风,但是汗血马真的跑起来,这差距也就显了出来。
逼近,逼斤,不断逼近……马上就追上了。
“这是假的吧?”沈月娇都看傻了。唐人贤的马可是北地马,契丹人口中的好马。她是亲眼见过她人贤哥赢过契丹人的。可是现在,为什么?
“噫!超过去了。”突然有人道。
“什么?超过去了。”
沈月娇的心都碎了。不是为钱,而是为了唐人贤输了。
他怎么会输?他不应该输的。
“看来那员外果然是扮猪吃虎。什么骑术不佳,全是装的。”
事后诸葛亮们得意了。
“是呀,是呀。那员外,白头发都出了,一看便是老奸巨滑。唐公子这是被人下套了。”
不过事后诸葛亮们也没什么好话,因为赵祯扮猪吃虎,害他们输了。
如果他们一开始便猜到,你再看看他们,他们绝不会这么刻薄,绝对会把赵祯夸到天上去。
他们这么胡咧咧,陈琳他们当然很不开心,如果不是赵祯在微服,他这会儿非教教这帮事后诸葛亮做人不可。
“可恶!我是不会输的。”
看着自己被追上,被逼近,唐人贤也不是什么都没做的。
只见他故乡控制战马残踏小石子。这样的做法,无疑很伤马蹄。但是如果输了,这马就不再是自己的了。伤与不伤,又有什么区别。
马踏小石子,不免有蹦起与飞起的石子与灰尘。
这些灰尘与石子当然全都打在了逼近的赵祯脸上。
对!就是脸上。他的身体受风束缚,虽然限制了他的自由,但也有如风之盔甲在保护着他。那些灰尘与石子根本落不到他的身上,便被风吹走、打散。
只有脸。赵祯的脸,为了呼吸顺畅,没有任何的风之束缚。噼噼啪啪,全打在了上面。特别是他的胡子,直接有如棉絮一样,挂的满满的,全都是灰尘。
嘶……这才叫打脸。打皇帝的脸。嗯,真不是一般人做的到的。
单是这番打脸,唐人贤便不愧是“人嫌”了。能打皇帝的脸,别管是怎么打到的。总是打了。
骑马作弊?
这是打皇帝的脸,这能叫做弊吗?这叫技术。
然而不管他是土迷,石子打。赵祯是巍然屹立,根本没有任何坠马的意思。
相反,由于他搞起了小动作。驱使马儿到了碎石地,他的速度反而慢了下来。
本身便不如汗血马,再这么一耽搁。超!超过它!
汗血马也是有尊严的。本来一匹不咋得的马跑自己头前,汗血马就很不爽了。竟然还敢向自己身上甩土。
孙子!让你瞧瞧本大爷的速度。汗血马发起了冲刺。
至于照顾自己背上的人,又或者传说的什么“人马合一”。那是什么?它一点儿也不懂。它只知道怎么快,怎么来。马背上的人与它无关。
眼看着距离终点只剩下几十丈了,对方的马已经超出了自己一个马身。还是输定了的节奏。唐人贤心中一发狠,直接掏出了一把刀子。
那是一把小巧的弯刀。从那把弯刀的形制上看,显然不是中原的风格。
作为一名受契丹人欢迎,他也自以为可以与契丹人比拼骑术的人,他其实已经是或多或少受到了契丹人的影响。比如这把刀就是。
只见他直接把刀子甩了出去。甚至几乎没人看见他的动作,但是几乎没人,不等于真的没人。
沈石骑马跟着,本身便是保护赵祯来的。
本来他只是道保险,是为了防止撒了欢的马儿把赵祯驮跑了,是万万没有想到唐人贤竟然会出刀。
同时,还有一个人看到了。
这人就是赵祯。
人类的第六感很敏感,比如偷看一个人,哪怕是躲在身后看,被偷看的人也会有感觉,扭头看一下。
而唐人贤甩出的是刀子。所以,说他是行刺,都够的上了。龙气示警,赵祯有所觉,转头去看,正好看到了那道寒芒。
赵祯呆掉了。不呆也不行,他现在身体已经固定在了马上。如果不固定,他早落了马。但也正是固定,他才无能为力,连躲都没有办法躲。
他的双眼在谋找任何可以救自己的人,这时只听沈石轻喝一声:
“斩!”
只见沈石随手一划,一点儿真元从他手中射出,直奔那弯刀而去。
“啪”的一声,那刀子直接被沈石斩落在地。
而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汗血马就已经越过唐人贤,冲刺过了终点。
冲刺终点后,汗血马并没有停,而是继续奔跑。它已经跑出了感觉来。好容易跑这么一次,它还不撒了欢的跑。
沈石拍了拍自家的马王,急速窜出,挡下了汗血马。
这速度竟然比汗血马还要快。这激起了汗血马的傲性,它还要加速。只不过沈石的速度也不慢,一把抓住了缰绳,另一只手一招,把弯刀招入手中,威胁道:“再不听话,这刀子就扎你屁股里了。”
正文 第145章、城府不浅
汗血马不认识人,但是它却认识刀子,而且它就是想跑,缰绳还在沈石手中呢。
汗血马老实停下,陈琳他们立即围上来。“员外,您这是怎么了?”
他们约定绕草场跑一圈,也就是起点同时也是终点。这是御马场常用的比赛方法。这个法子之所以形成,是因为起点与终点一致,更利于判断输赢。
毕竟古代不是现代,如果起点与终点不一致,会让观看比赛的人只能看一半儿,起跑,或是冲刺。
如果再遇上扯皮的,你不承认我的起跑,我不承认你的冲刺,养马官儿非麻烦死不可。
陈琳他们围上来,沈石已经解了玉佩上的束缚咒。陈琳立即为赵祯清理脸面与胡子。
“呀!这都出血了,这是怎么回事?快传御医。”陈琳吩咐。
赵祯却一拨他的手,指向唐人贤道:“来呀!把他与我抓起来!”
赵祯缓过一口气,便立即下令拿人。
敢向他这皇帝甩刀子。哪怕他是仁宗,这事儿也大了。
赵祯的侍卫立即听令行动。
“我看你们哪个敢?我可是尚书之子。”唐人贤一点儿也不怕他们。他的身边不仅同样有家丁,更重要的是他是尚书之子,这就够了。
至于赵祯……哼!不知是哪家权贵的乡下穷亲戚。想表现平易近人,本公子便与你们玩玩。如果不想了,我还是尚书之子,你们还是一帮乡巴佬。
“怎么回事?”
见到这一幕,众人也都不明所以,不少后面的人更是翘首望去,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刚才发生的一幕太快,除了当事人与沈石外,其他人根本什么都没看到。他们只看到灰尘满天飞,然后是两马冲刺。
“他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就闹上了?”
双方各自聚着“家丁”,一幅对峙的场面。其他人真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难道是输了,不认账?”
这一下所有人全都兴奋了起来。
不认账好啊!不认账的话,他们的赌资不是就可以拿回来了?
参与下注的,除了曹金花、沈石与沈月娥外,其他人可都是买的赵祯输啊。
唐人贤带头不认账?
好!好!太好了!
赵祯拿过沈石手中的弯刀说:“比试中,你竟然想用刀刺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你是尚书之子,你就是尚书本人。我也要抓你见官。”
“抓我见官?凭什么。”唐人贤不慌不忙道,“比赛时,我的刀子不小心掉了。我心急契丹王子赠的弯刀,去捡刀子,这才让你占了便宜。你竟然说我伤人?本公子伤你哪儿了?”
唐人贤既然做了,他就备有后手。他唐人贤并不是什么二愣子。至于“好汉做事好汉当”。呵呵,他还真不是。
“你,你……你敢做不敢当?”赵祯惊了。
他是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
他做没做过,他这当事人又怎么会不知道。
赵祯并不是没被人骗过,但是当着他的面甩刀,当着他的面被沈石一击击落。他赵祯是全看到的。可是眼前这人,看着人高马大,仪表堂堂,竟然不承认。还谎言说是什么刀子掉了?
开眼界了,真的是开眼界了。
“陈伴伴,通知开封府拿人。”他如此无耻,赵祯已经不想跟他说话了。
通知开封府拿人?
呵呵。聚在唐人贤身边的人笑了。
真真是乡下的土包子。想装是吧!好,让你装。
其中一个公子哥说:“唤!莫公子,你父亲要来抓唐兄,你还不赶紧与咱们划清界线?”
唐人贤他们一帮子,几乎全是京官的公子。说句大话,不是他们的身份,人家都不带他玩。而这也正是最吸引沈月娇的地方。
看着一个个高官公子围着自己看上的人打转,沈月娇的心也是甜的。
当然,重要的是唐人贤还没有娶妻。沈月娇自视可是不低,如果唐人贤有了老婆,她也不会这么喜欢。
那位知府公子听了同伴的打趣,忙拱手道:“徐公子,莫要开玩笑。国朝自有法度,哪儿有掉了把刀,便诬人杀人的道理。”
“原来这不可以啊!哈哈……”几个公子全都笑了。
事情到这,其他人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原来是这样。我说唐公子的马速为什么突然降了,原来是掉东西了。”
“哦?你这一说,我也看到了。我还纳闷为什么会降速度,原来是这原因。”
事后诸葛亮们又来“破案”了。只不过这一回,他们的屁股打从一开始便坐歪的。
“那么,这次赌局是不能算了?”
“对,对!不能算!”
看!他们的狐狸尾巴这不就露出来了。
这时唐人贤开口道:“愿赌服输。不管是什么原因,是我输了,就是我输了!我认,不就是一匹北地马吗?我家多的是。”
他才不会趁了这帮子赌鬼的意。他是尚书公子,哪儿能让一带下三烂利用了。
“可是人贤哥,这马不是契丹王子送你的吗?”沈月娇急急道。
她是想嫁入唐府的。所以在她看来,唐府的东西都是她的,怎么可以乱送人呢?而且对方还是一个没人认识的死老头。
“哈哈……”
唐人贤笑了。这才是他想要的贤妻,还不是自己的人,就这么会替自己考虑。
就这么一瞬间,他不仅心情变好,就连看沈石,也好上不少。本来他是打算牵怒沈家的。现在看来……罢了,谁让沈家养了这么个乖巧的女儿呢。
“月娇,如果你喜欢这马,就送你好了。跑输了的马,本公子不要了。”
这货又装了一把。不说他的大将军伤了马蹄,就是没有。他一边喜欢沈月娇,有娶她的打算,一边又说要送什么马。他的城府,真的不浅。
要知道古代与现代不同,古代嫁女儿,可真真会急死老子。人家讲的是“门当户对”。而这个“门当户对”,除了名望之外,边讲究柴米油盐的。
比如宋朝将出现的大文豪苏轼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苏门三学士”都考中了进士,一时被传为佳话。
宋徽宗初年,苏轼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要嫁女儿。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苏辙特地卖了他在河南新乡购置的一块好地,凑了“九千四百缗(mín,古代计量单位)”,让女儿带进了婆家。
“九千四百缗”就是9400贯,虽说当时已经是北宋后期,通货膨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