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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极品收藏家-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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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也不知道明天他还能不能在四九城待下去了,四大家族,林家?张哲辉没听说过,听起来应该很厉害。至少,他的偶像钱志高就不舍得买兰博基尼。

    “呼!”

    张哲辉略带责怪,盯着钟倩狐疑道。“看你这样子,也不像缺钱花,怎么钟老还要卖掉祖传的宝贝?”

    钟倩虽然穿的比较简朴,但有林章这么个富家子弟追求,她还能缺了钱花?

    这三年来,张哲辉绞尽了脑汁,变着法儿赚钱,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才赚了三十万。一夜之间,被杨德成坑的毛都不剩。林章动不动就掏一百万塞往外丢,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林章是想着法子败家,他唯一的苦恼,估计是花不完钱吧!

    钟倩带张哲辉钻进公园附近的巷子里,进了一家火锅店,这馆子装修简陋,但整理的还算比较干净。“这家馆子火锅很便宜,就是特别辣,待会儿你吃点试试,保管你以后会爱上麻辣火锅的滋味。”

    钟倩避开张哲辉的疑问,“你会喝酒吧?”

    吃辛辣火锅,就得搭配啤酒,饮料不解辣。

    想想,在四川的冬天,天气严寒,山里湿气重。一群汉子围绕着一口大锅,光着膀子,手里抓着双筷子,从锅里夹着自己爱吃的菜色,大口大口塞进嘴里。辣的嘴唇鲜袖,舌头发麻,浑身大汗淋漓。

    再去冻骨的河水里把啤酒取出来,咕噜噜大口大口倒进肠子,那滋味这才是真正的冰火两重天。

    心情不好的时候,钟倩常来这家火锅店,叫上一盆火锅,三两瓶啤酒,卷起袖子,像个爷们儿,架起脚。对一旁惊诧的目光视若无睹,甩开腮帮子,大口大口吞咽。

    只有在这时,她才能忘记一切,感觉自己还活着。

    钟倩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为什么生的这么漂亮?为什么不是个男孩儿?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她?

    很小的时候,邻居家长们就规劝自家小孩儿不要跟她玩耍,说她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爹妈。

    好不容易摆脱了孤零零的童年,长大了,身边同样没有一个朋友。心里委屈,连个倾诉的人也找不到。

    在幼儿园念书的时候,爹妈去接她,路上出了车祸,双双离开了人世。这能怪她吗?爹妈不在了,钟倩比谁都伤心。她一个小孩子,面对周边有色眼镜,除了在无人的夜里,抱着枕头无声的哭泣,她还能怎样?

    爷爷是唯一疼爱她的人,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钟倩懂得感恩,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终于熬到大学毕业了。爷爷已是满头银丝,迟暮之年,没几年好活了。

    出来了。

    钟倩眼巴巴拿着名牌大学文凭,满心欢喜去应聘。她想靠自己的能力,赚点钱,让爷爷在人生的最后这段旅程,能享享清福。

    她甚至在某个夜里,梦到自己拿着第一笔工资,给爷爷换了一个新的拐杖。可是结果呢!两三个月,钟倩的脚步,几乎走遍了四九城的每一家公司,工厂,从总裁助理,到主管,经理,服务员,裁缝……只要人事单位有招人的,不管什么职位,她都去应聘了。

    结果,处处碰壁,没有人愿意跟一个白血病患者当同事。

    钟倩绝望了,拿到体检单那会儿,扑在爷爷怀里哭昏过去。如果不是爷爷还在世,钟倩早支撑不到现在。

    她无数次不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如果是个男孩儿就好了,至少还能去天桥下拉板车,干点零活。

    没多会儿,桌子底下的一箱空啤酒瓶又换了一箱满满的。

    酒不醉人人自醉,钟倩拭去眼角的泪渍,自嘲的笑了笑。

    “喝的有点高了,你别介意。”

    看着眼前楚楚可怜的女孩儿,张哲辉真想把她揽入怀中,紧紧抱着,再也不松开。没想到,她外表丽质坚强,背后却有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曾在跟钟老的交谈中,有听钟老说过,钟倩很坚强很开朗。想她,应该是不想给爷爷带来伤感,强颜欢笑吧!

    真是个懂事的女孩儿。

    张哲辉点燃一支烟,叼在嘴里,却被钟倩一把夺过,毫不避讳,塞进她自己嘴里狠吸了两口,呛的眼泪直飞。“你能跟我说,我很开心。”张哲辉翻出烟盒,想再找一根,才发觉烟盒里没烟了。

    他烟瘾重,最爱抽这种脸颊的重金属了,给中华都不换。火锅店最便宜的也是二十多块钱一包,没廉价的卖。

    张哲辉舔了舔嘴唇,抢过钟倩手里的烟屁股,塞进嘴里狠命吸了两口,上面还沾了不少钟倩的口水。

    张哲辉没觉得有异,对面坐着的钟倩,却是满心感动。虽说白血病是造血功能障碍引起的,不具有传染性。但知道她患了白血病的人,哪个见了她不像见了鬼一样?

    “没什么想不开的。”

    张哲辉掐灭烟蒂,“你知道嘛!前几天我和你一样,也想去自杀,事实上,我也正准备这么干。”

    “嗯?为什么啊?”

    钟倩挺好奇,男人自寻短见的事情,真不多见。

    张哲辉提起酒瓶,“来,走个。”

    两人又干了大半瓶,张哲辉不急不缓,脸上没太大变化,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你爷爷应该给你说我是玩古董的吧?就在三天前,我跟了一年的师父,从老家找来两个远方亲戚,把他以前花重金买的一个赝品,设计以五十万的价格,转让给我。”

    张哲辉自嘲的笑了笑。“我一个乡下穷小子,为了买这个赝品,让爹妈朝亲戚借了十五万,又把爹妈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板,也拿过来买下这个赝品。亏自己还煞笔笔的幻想着过年回家给老人家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以为转手卖出去能赚个千八百万的,找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儿,结婚生子,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火锅店里,两人如同多年的知己般,相互倾诉着人生旅途中,多般的不易。正是钟倩善意的一举,让张哲辉免遭残害。

    两人吃火锅喝酒时,古玩街已经闹翻了天,几帮人,手持刀棍,极为嚣张跋扈。在古玩街整整找了两个多小时,确定张哲辉不在古玩街之后,留下眼线,扬长而去。

    张哲辉很少喝酒,他必须随时保持脑袋清醒,才有精神考究古玩。钟倩经常买醉,酒量比张哲辉好多了。

    桌子底下,整整两箱啤酒,被他们干掉了一箱半,。

    意外的喝醉的是钟倩,她趴在桌子上,喃喃梦呓。

    张哲辉的情况要好上不少,喝了七八瓶,也只是觉得脑袋比较重,昏昏沉沉,泛着迷糊。“倩倩,起来了,我们回家吧!”张哲辉结了账,一下又去了好几百,他拽着钟倩肋下,将她反过身背了起来。

    “嗯!”

    张哲辉背着钟倩出来店,冷风侵袭,趴在张哲辉背上的钟倩,稍微清醒一些,她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声若蚊蝇,呢喃道。“不回去,不能回去,我们去宾馆住吧。林章肯定叫人在家门口等你,我不要你受到伤害。”

    钟倩太了解林章了,这种二世子,她见得多了。

    感受着后背钟倩的体温,张哲辉很是感动,醉成这样了,还惦记着自己。

    这么善良的女孩儿,为什么命运如此坎坷。

    阵阵晚风如刀子般刮过张哲辉的脸颊。林章二字,如同一盆冰水,从他头上浇灌下来,冻的人骨头都要裂了。

    张哲辉清醒不少,钟老家是不能回去了,至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去。

    这么晚,钟倩又醉成这样,只能去宾馆了。

    张哲辉就近找了一家宾馆,在前台胖子猥琐的目光中,张哲辉背着钟倩上了楼。他开了两间房,是背着个大美人,可张哲辉心里半点杂念都没有。林章的事儿,压在他心头,像一块大石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钟倩这么善良,纯洁,犹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令人难以升起半点杂念。她得了白血病,宁愿命都不要了,也不跟一个富家子弟处对象。

    张哲辉甚至感觉她不应该呆在人世间,她是天上的仙女,一点也不像大都市里爱慕虚荣的女孩儿。钟倩卷缩着身子,躺在床上无助的摸样,像只受伤的流浪猫,躺在阳光下的角落里,独自一人舔着伤口,无人问津。

    “呼!”

    张哲辉吐出一口气,细细量着酣睡如猪的钟倩。

    真的好美。

    就是脸太白了,给人病态感。

    这么漂亮,又心地善良的女人,居然得了白血病,上天真是不公,希望她能早点痊愈吧!

    张哲辉屈膝半蹲,抱着钟倩的腿,帮她脱了鞋子,袜子。

    谁要是娶了她,做梦都能偷笑。哎!只可惜,自己没那好命。明天听下林章的背景,如果连钱志高也没办法罩着他话,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好。

    只要造世鼎能感知到能量,去哪儿都能赚到钱。

    “别走。”

    张哲辉转过身,正准备离开。一只小手搭上他的手臂,紧紧拽着。“不要离开我,做我朋友好吗?”

    做我朋友好吗?

    听这话,跟小孩子嘴里说出来的一样,张哲辉却明白朋友对钟倩的含义。

    钟倩使劲一拽,力气不小,张哲辉没有戒备,一不小心,向后仰倒了下来。压在钟倩身上,她双眼闭着,嘟着嘴,葱葱玉手摸着胸口,不满的呢喃着。“哎哟!人家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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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买醉

    房间里空气不流通,闷热的难受,张哲辉喘着粗气,身子变得滚热。他两眼怔怔盯着钟倩,凑着嘴,一点一点压了下来。

    四片嘴唇纠缠在一块时,钟倩终于屈服了,她一个人太累了,很想找个依靠,找个足够宽厚的肩膀靠靠,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要靠靠就足够了。

    只是,钟倩不想太早谈婚论嫁,自己嫁人了,爷爷一个人该多孤单?

    钟倩脖子上挂着一根细小的袖绳,袖绳下头串着一块温玉。是下午张哲辉亲手切割出来,还给钟老的那块羊脂白玉,泛着翠色柔和的光芒。

    看到这块玉,张哲辉一下子清醒过来。

    钟老对自己怎样,张哲辉心里有数,酒桌上钟倩告诉他,自己气他,最主要的还是钟老为了让张哲辉进来住,把她爸妈十几年没动过的房间全部清理了一遍。

    不,自己不能乘人之危。

    这不是钟倩所希望发生的事情,她喝醉了酒,什么都不知道。自己霸占了她,明天起来后,她应该会伤心死吧!她把自己当作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好朋友,而他却做出这般事情。

    张哲辉真想抽自己一嘴巴。

    长吐出一口气,张哲辉控制住了自己。

    很奇怪,只要专注的去看,那块玉,就会泛着一团翠色柔和的光芒。令张哲辉有种想要吞噬的冲动,这块玉里面究竟蕴含了什么能量?

    张哲辉抓着玉佩,两眼直勾勾盯着,细细量着玉佩中蕴含的能量团。

    有一个字眼叫吸收。

    张哲辉心里才冒出这个念头,只见那玉佩里翠色的能量团,化作一缕荧光,射进张哲辉四肢百骸。

    顿时,张哲辉浑身一哆嗦,像是身处火炉,经脉急剧膨胀,随时都要炸开一般。猩袖的血液,在血管中飞速窜动。张哲辉咬着牙,身体像要被什么东西撕裂,如同吃了极其辛辣的食物,头皮里有什么东西往外直冒,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爆出体外。

    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儿,滚滚而下,汇聚成一条小流,湿了床单。不知道什么时候,张哲辉手中的羊脂白玉化作一抹青灰,消散不在,他忍不住了,脖子上的青筋暴跌。

    张哲辉嘴巴巨张,想要呐喊,咆哮,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就在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要炸开时,眉心上丹田处,造世鼎散出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经脉血管,环绕周身走了一遭。这些气体,在下丹田处,汇聚成一团雾气,伴着一定的规律,缓慢周转。

    这,这些雾气是什么?

    看起来,像千万亿颗星体形成的银行系,那些白雾显然在运动,九息之间刚好运转一圈。

    “咕咕!”

    隆起的肚皮,咕咕喊了起来,张哲辉忙跳下床,直奔厕所。床上,洁白的床单,沾满一层混色污渍,是张哲辉遗留下来的。

    自古以来,人们就爱佩戴玉饰,除了玉美观之外,最主要的是集齐天地灵气,孕育千百年才能形成玉石。玉自称空间,它可以很好的保留从天地间吸收而来的灵气。

    古有修道者,将没有灵气的称之为玉石,蕴含灵气的则称为灵石。

    张哲辉道基极差,像他这样似的,放在修道者满天飞的古代,也没人愿意收他为徒。若不是在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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