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蛇传开始-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明知道自己追不上这马,但是他也不能放任不管,只得奋起全身的力气随后追赶。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在不断背诵《正气歌》,希望这《正气歌》可救他一命。
紧赶慢赶,他还是没有追上王复。当再次见到王复时,只见王复的马正在路边吃草,没有拴缰,由它自由。
王复则呆立在路边,动也不动。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似的。
宁采臣不敢轻举妄动,取出随身的《黄庭内景经》翻开,并口念《正气歌》,这才小心地慢慢走过去。
“王兄,你怎么了?”
手拍在他的肩上,他身子一哆嗦,这才回头看向宁采臣。
宁采臣很是担心他回头,变成了骷髅头。幸好没有。
“宁兄,你怎么这么快?我骑马方到,你就到了?”
人虽没变骷髅,但是时间却不对,他们刚才至少走了一千米。宁采臣可不认为他现在可以在千米赛跑上,与马儿一较长短。
那么,可能只有一个。
他中了法术,才没了这段时间。
卷一:我叫宁采臣第13章、巫蛊
更新时间:201261411:04:36本章字数:3806
宁采臣皱着眉。
“王兄,你已到达多时矣。”
“这不可能,我不过方下马,不信你问这位小娘。啊……”王复手指着。可他面前哪儿还有什么小娘在,一个草人,几丛乱草,乱草上是一堆圆乎乎的牛、羊粪便。
“走,先离开这里。”
这里这么诡异,王复自然不敢多呆,巴不得早早离开。
只是太诡异了,以致于他的手脚都不听使唤,还是宁采臣扶他上了马,这才得以离开。
离得远了,王复才回转了心神,惴惴不安问道:“那,那是什么?我们遇上鬼怪了吗?”
宁采臣说:“我看不像鬼怪,倒像是巫蛊之术。显然是有人施以巫蛊之术,为我等所撞上。”
“宁兄,如何得知?”
“你看我等无有所害,那巫蛊显然不是对我等而发,显然只是撞上。”宁采臣嘴上这样说,其实心里却是在想:这与其说是巫蛊,不如说是恶作剧。施了法,却是骗人吃牛羊轮回之物,这是谁这么无聊。就是这最后的定身咒,也只是定身,而不会害人。
想不通。宁采臣只能对自己说:既然来了这神怪的世界,那么便免不了有这么无聊,喜欢恶作剧的神怪。凡人一生不得见的法术,对他们竟只是恶作剧的道具……
除了感慨,宁采臣还能说什么。法术是人家的。怎么用?他一书生又怎么管得了。
不过他的话倒让王复平静不少。“只是巫蛊啊?只是巫蛊就好。”
比起鬼怪来,显然这巫蛊是他可以接受的。凡人间鬼怪不常见,但这巫蛊之事却常见的很。
宋朝与其他朝代不同,是兄终弟及位制。
由于当年赵匡胤死后,把皇后传给了其弟赵匡义,所以宋朝的皇位传承很特殊,形成了两支皇位继承者。一支是赵匡胤之后,一支是赵匡义之后,两者轮番称帝。
当然这只是表相,否则宫中也不会每隔几年便传出巫蛊之事了。
上行下效之下,民间的巫蛊愈是发达。
这神秘的事物见得多了,也就没有多少可怕的了。人们怕的不仅仅是神秘事物本身,更怕是神秘。不再神秘了,也就不怕了。
就像这王复,当他知道只是巫蛊后,也就不怕了。因为巫蛊咒人,不仅需要欲咒人的毛发,还得得知生辰八字。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正因为公开了,在得知自己只是撞上,并不是针对自己,心情也就平复下来。
不过这事一出,王复欲发以为宁采臣不凡。不说这县试、府试,隐忍不发,院试时一鸣惊人的忍功。单单是这份镇定,他就相信不是一般人会有的。对于某些人说的宁采臣只是运气才中了这二名,他是再也不信了。
到了集市,他更是抢着为宁采臣付钱,甚至购买拜礼时,还买了双份。
其实宁采臣早已不是宁采臣。当然这也并不是因为现代人就胆大,虽然也有这样的原因。但是主要是他对正气了解加深,知道“正气”为一切“不正”之气的克星。
这巫蛊害人,怎么算也称不上“正”吧!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中了定身法的王复,他只是轻轻一拍,人便醒了过来。
学官对于他们的到来自然分外高兴。一个是本地士绅之子,一个是未来的同僚,大家都是同一阶层之人,自然也就不会摆上什么高高在上的架式。
“二位贤侄来得正好,来来,我来为你们引若一下,这位是茅公子。”
在学官府中大历还坐了一人,同样身着秀才服,但他这秀才服为丝绸所制,上缝以金线。就是王复身上,也不过仅仅是蜀缎罢了。
这人双目有光,面白唇朱,若不是双眉稍有吊稍之憾。单单这相貌,便是宁采臣也比不得。
只是可惜这是古代,没有修眉之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再有遗憾,也不得修剪。
虽然朱熹的学说还并没有成为法理,但却也有不少人开始遵守,甚至遵其为朱子。
学官大人没有细说此人的名、字,便介绍起了宁采臣他们。
那人本是起身见礼,温文尔雅,很有儒者风范,但是当听到宁采臣是谁后,他又大赤赤坐回椅上。
这是极不礼貌的行为,更是没比学官面子。学官面色变了一下,却没有出声,显然是有什么顾忌。
这位茅相公坐下后,说:“探花郎文采不凡,既来拜见学官大人,不知可有诗词献上。”
这读书人会有自己写的诗词献给官员观看,以求获得赏识。这是进身之路的小技巧。可做可不做。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擅长诗词的。永远都不能排除那些“会考试”,“考试高手”们。
“未曾。”宁采臣与那些考试高手还不同,他只是个穿越者,而且还是个极其厌恶读书的穿越者。别说写诗了,就是读,在没有《黄庭内景经》前,也是读不下来的。
比如以前他读到“两岸猿声啼不住”这句,他就不信,认为古人说谎,更是为此做了实验。也因此被学校记大过一次,毕竟把警察都召来了。
“哦,看来年兄极擅诗词之道,欲在学官大人面前当面赋诗了?”他又说道。
“不敢,在下才疏学浅,并不擅于诗词。”宁采臣实在搞不明白这人为什么对自己会有这么大的敌意,实话说道。
不过他这实话,王复是不信的。不为别的,一首《正气歌》早已传遍杭州城,这样的人不擅诗词?说了,也没人信,只会以为他是谦虚。
不想这茅相公却站起来,大袖一挥道:“哼!一时幸运之辈,也能得入,这县学不入也罢。告辞!”直接转身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
搞得宁采臣他们一头雾水。
只是他就这么走了,却似乎惹恼了学官,兜了他的底。
他叫茅士学,字承业。只听这字便知其父之意。但他却不愿承业,奋发读书。这次院试,他是抱有前三甲而来。但不知是否发挥不好,还是他的不幸。宁采臣异军突起,直接把他扫出了三甲,只得了个四名。
这让心高气傲的他,情何以堪。如果扫得再远些,哪怕是没有及第,他也不会这么对宁采臣。可他偏偏就是第四名。
中榜的三人中,偏偏是这宁采臣前面表现平平,到了最后才异军突起。
这样一来,他的想法可就多了。
正好做的文对了考官的胃口,或是幸运正考了他拿手的……这些都有可能。
既然是这种可能,他又如何会服气。
卷一:我叫宁采臣第14章、遇仙
更新时间:201261411:04:37本章字数:4094
宁采臣捏着鼻子,是说不出的郁闷。
幸运吗?
这倒是真的,没有原宁采臣,别说秀才了,就是童生,他也不一定考得过。
自己这不学无术的幸运儿,偏偏挤走了一个真才实料的秀才,想想,还真是有些对不起他。
不过这名次他是不会还的。这毕竟是原宁采臣拿命拼回来的,只为了他,为了宁母,他也不会还。不仅不会还,还要让它实至名归。
学官说:“在跨马游街之后,他可能会在儒士宴上发难。你要准备一二。不过以你《正气歌》的水准,想来也难不倒你。”
读书人之间,秀才聚宴称儒士宴,进士为鸿儒宴,宗师大佬则称鸿卢。
“是,学生告退了。”
学官端茶送客。
出了府衙,王复说:“宁兄不如到我家温书,我家藏书丰盛,到时必然给他好看。”
王复这是好意,虽然这是宋朝,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没有活字印刷术,所以这书的价格依然是居高不下。
像宁采臣这类穷书生,能有几本常书,已是幸运。不然,也不会有古人借书读的典故了。
这书无论是本身的价值,还是书本的价格,没有一定财力是置办不起的。特别是一些名家注解,更是可遇不可求。
像现代,一本古文诗词,不仅有注解,连发生的时间,作者的境遇、大环境,甚至穿插上小故事。
这在古代,是想都不要想。
古代的书就是字。密密麻麻的字,连标点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注解了。
名字注解,那是传承之作,是可以开馆授徒的绝学,都是密而不宣的东西。
几十、上百文买来的书本,除了“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便可靠座师“传道授业解惑了”。
“不了,我有亲人在钱塘,还要拜晤一下。”
“那好,那就儒士宴上见了。想必宁兄已有必胜的把握。”
他哪来必胜的把握,他是要抓紧时间从头学起。若去了王复家,虽然从头看起,可以用“温故而知新”来解释,但是万一他要与自己探讨学问,岂不是露馅了?所以,是万万不能去的。
不仅王复家不能去,就是读书人的家,都不能去。除非他已变成一个读书人。
至于许仙?
不用担心,以他从医来看,这小子显然读书不咋得。否则这学而优则仕的时代,没有不考下去的道理。更何况书上说他有白素贞相助,是更加没有不考的道理。更何况许仙现在还是个童生,童生是要“住校”的,想回家,除了座师批准,是绝无可能。
拜师礼没有花钱。钱财充足的他,直接买上了十斤猪肉,十斤猪排。这猪排是满满带着肉那种,绝不是现代那种剔到骨头里那种。
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厌的。没有催肥激素,更加不会有瘦肉精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香。
这一块猪肉一熟,其香气竟可从村头香到村尾。
第一次吃时,还以为是香料,毕竟宋朝海贸之下,各种香料齐全。问了才知道,这肉本就是这味。长得久了,肉香便浓,只有幼仔,肉未长成,才会不香。一切都与时间有关。
宁采臣明白了,就像这美酒,是醇的香。
这两辈子加起来,才吃到这么好的肉,不多尝几次,都对不起这穿越。
二十斤猪肉,以原宁采臣的体魄,是万万提不动的。没办法,只得又花上三文,雇了个夫力,帮他把肉送回去。
二十斤猪肉都弄不动,书生的体魄实在是太弱了。宁采臣也就没了购物的兴致,早早往回赶去。
“呜呜-”
前方传来呜呜的哭声。
“发生了什么事?”
“回相公,是一女子哭诉卖身葬父。”夫力回答。
宁采臣挤进人群看了看,只见一身素服素装的女子,头戴白花,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正呜呜低声啼哭。
旁有一木牌,上面书写着:父女相依为命,父上山打柴,为野兽咬死。家无余资,只有草席一张。故,民女自卖己身,卖身葬父。
宁采臣上前拉开草席,果见一黑面老者躺在席中。
旁边众人窃窃私语,无不说这秀才胆大。
宁采臣蹲在地上想了一下,合上草席,转身就走。
“相公何处去?”
宁采臣回头,发现儒服后摆不知何时为女子攥住。
宁采臣说:“人已看完,自然要归去了。”
那女子却说:“还望相公垂怜,买了小女子,才好为父葬身。”
话未说完,便娇喘连连,有若病中西子。
围观众人全都在说宁采臣的不对,就连他雇的夫力也是这样说,但他们只是说,却没有一个开口买她。
宁采臣挥手抚掉女子那娇白如葱的玉指。女子双颊绯红,眉目秋波点点。
宁采臣只做不见,说:“这老者身上没有任何虎狼之伤,根本就不是为野兽所杀。看他样貌,恐怕也不是你的父亲。”
他话一说完,女子也不再演戏,反而笑道:“好好!不是浩然正气者,果然是心有七窍,两次都瞒你不过。”
手一挥,此间哪有围观者。枭枭起身,一袭白衣,不断离开。
“神,神仙!”夫力吃惊道。
“小哥,把肉送到钱塘李公甫家。”匆匆安排一下,宁采臣急急追去。
看着女子就在前面,可他无论无何追赶,总是追之不及。不免急了。“仙人留步!”
一声高呼,她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