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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从白蛇传开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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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可惜这古人不知道什么叫“菊花”,“菊花残”又有多痛。他想解说一番,却听到钱县令竟然以功名相要胁,这他哪儿还敢多嘴。

“是,大人。”

“那还不快快做来。”见过宁采臣的《正气歌》,钱县令还是相信宁采臣文采的。

只是这宁采臣来了之后,便吃吃喝喝,毫无表现。他毕竟是这文会的主持人,若是举办不好,他的面上也无光。这才有了这威胁之语。

宁采臣吟道:“一支寒梅秀,喜鹊踏香来,满园春色满,毕竟雪难藏。”

钱县令满意点点头说:“嗯,虽然离春尚远,但以这满园花卉指春,倒也说得通,算你合格了。”

钱县令在做和事佬。没办法,一边是自己辖下的学子,一边这茅士学的父亲也不是好惹的,否则这蔡相的庄园,一般人哪借的到。

能够和平结局,这事最好。当然如果宁采臣如果能再做出一首《正气歌》类的诗词,那就更圆满了。

这样的诗词一出,又有几人比得了。茅士学只能偃旗息鼓,而他也举办了一场文人盛会。

今后这诗词流传出去,说到那诗词,必须要提到自己这主持者。而不会像提牢中所做的《正气歌》,那么的面上无光。

不过这绝唱之所以称之为绝唱,便是难有所得。这样打和收场,他已很满意了。

不过他是满意了,宁采臣却不满意。什么他都能忍,唯独这功名,这是原宁采臣用命拼回来的,是宁母一家的希望。他是绝对不许人威胁到宁母的希望的。“大人,这诗本为一小姐架骨,学生只是为其叙文,算不得学生所做。”

“听听,这是别人写的,不是他做的,他亲口承认的。”茅士学一听,来了精神,大声嚷嚷,唯恐别人不知道似的。

丫环秋儿嗔怪道:“这宁公子怎么这样?我们又不会说出去!”

小姐贝齿咬唇,沉思道:“宁公子是正人君子,必然不愿占这便宜。”

丫环急道:“可他不是做不出来吗?”

小姐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我做错了。”

她是高看宁采臣了。别忘了宁采臣来自现代,又是个法学生。与其说他是“君子所为”,不如说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天上掉馅饼,他可不信。反倒是这是阴谋,他信得十足。

帮了他,还成自己小姐的错,丫环气鼓鼓的怎么也想不通。

宁采臣没有理睬茅士学,而是说道:“大人。学生之所以不做诗,非不能,而不愿。”

这是什么情况?做好了,就能入府学。这所有人都在拼命努力,以求幸进,怎么还有人不愿?

宁采臣说:“慈母在,不远游。学生若进了府学,无论是去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府学,还是建康府(今江苏南京)府府学,都必将离家。家中只有家母一人,学生实在是不忍心。”

杭州城是在北宋南迁后,才称的临安府,现在不过是一上县,只有县学,是没有府学的。

“好!”府尹大人起身喝道,“既有学识,又有孝道,这才是读书人所为。”

这古代历朝历代都讲究个孝治天下,所以不会有人对此为难,反而要歌颂他的品德高尚,为了孝道,竟连前途都可放弃。这绝非一般人可办到的,而古代人最是吃这个。

丫环听了,也不气了。小姐听了,更是美目连连。

眼见其他人都满意了,这番算计全然落空,茅士学哪里又甘心。“你虽不想用府学,但这诗也是要做的。否则我等文人盛会,却一言不发,岂不惜哉!”

宁采臣知道他在故意为难自己,不过即使他不出声,他也要给众人留下难忘的印像。否则这番纠缠,传出去也不好听。

“许仙,帮我磨墨。”

“好的,叔舅。”许仙正等着呢,他立即兴奋地帮宁采臣磨墨。

“酒来。”自有人递上美酒。

当然他不是真的要“做”诗,而是“抄”诗。想一鸣惊人,现做是做不来的,只有抄录那些后世的那些名家名作,也才能一鸣惊人,打傻了他。

喝酒也绝对不是装13,而是这第一次故意去抄,而不是像上次在牢中,出于一时激愤,一挥而就。

第一次,总是有些心慌。为免在字上露出痕迹,只能饮酒。

万一有人看出,也可用喝醉了搪塞。

没办法,谁让他是学法的,总是不经意注意到这些细节。

左手提酒,不用酒盅,就着壶嘴,是虎吞牛饮。右手提笔,饱饱一笔浓墨。边写边念道:“采桑子,咕咚(饮酒声),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左手酒尽,右手笔换左手,右手取走桌上的酒,继续边写边道:“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乔园(此处名乔园)。”

边上的人声音越来越低,就连府学教授也面带惭色,很是后悔来这一趟。

不是把人家欺负狠了,人家又岂会写下这“乐府凄凉曲”?又岂会说这“风也萧萧,雨也萧萧”?

嘀嗒……

竟然真下雨了。

卷一:我叫宁采臣第28章、下山

更新时间:201261411:04:45本章字数:4216

一首新词出,众场皆静。没办法,当豪放派的苏式诗词独占螯头,婉约派的李清照还没有出生之际。这词一出简直有开山立派之嫌。

在场的都是读书人,甚至举人进士,也都有。词的好坏,自然是一听就知。

更重要的是这类婉约派的词还没人做过。

教授大人喃喃自语,如果细听,当能听见。“好字,好词!不虚此行!唉!不该此行。”

他的心已乱了。

这没见过的词,没见过的字。任一样拿出来,都足以开宗立派。

文人相轻。但那也要看轻的是什么人?

这类毕竟开宗立派的存在,是必然要青史留名的。到时历史会怎么记录这一刻?又会怎么记录自己?

一嫉贤妒能的腐儒?

教授大人悔啊!为了治病却得了这么个名头,实在是得不偿失。儿子再生就有了,何苦如此,何若如此啊!

就在这一词既出,众人齐喑的时刻。茅士学却一拍手掌,大笑起来。“噫!这不是诗,是词,是词!他做错了!”

自以为找到宁采臣失误的他,得意的哈哈大笑。仿佛这一刻,他把宁采臣比下去了似的。“我就知道一个名头不显的穷书生,又懂得什么诗词。现在露底了吧!连诗、词都分不出来。还敢来参加文人盛会?出丑了吧!哈哈!”

他在大笑,宁采臣也大笑着长身而起,一手提着酒壶,边饮边吟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看宁采臣走了,许仙抱起他写下的词,立即追上,心想:这么好的词才不留给你们。

而黄明老先生,本就是来助威了。其实要不是许仙念的那诗大雷人,他早就打抱不平了。

现在这词一出,仿佛是他做的似的。以鄙视的目光看了茅士学一眼,骄傲地一挥大手。“学生们,我们走!”

这种事最怕有人带头。

人家宁采臣已经明明说过了,他不会入府学的。既然不想入,那么故意把诗做成词,便有拒绝的意思了。

毕竟一个文采如此斐然之士,说他只能做词,却做不得诗,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这一切只能说他是故意为之。

而这时依然抓着不放的茅士学在众人眼中,便立即了白痴和疯病的代名词。

如果没有黄明带着一二十个学子离场,其他顾虑同窗之谊,他老子的医术,怎么也会撑到这文会结束。但是一二十人一离场。

也不知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只会以为同样是受邀而来。别人都走了,自己若留下,岂不成了蓬蒿之人。

文人做诗,就没有不知道这李太白的。宁采臣以此诗名志,倒也恰当。

只是他恰当了,别人可就留不得了。

教授大人是叹了口气,离开的。“唉!有此子在,这杭州我是再也来不了了。”

好好一场文人盛会,倾刻间便分崩瓦解了。

以诗明志。

不知不觉间,宁采臣竟然完成了文人的立志。

只见他身上白气的气运不断得向红色转化。

像他们这类学法的,本身便有官心。只是遮遮掩掩,不曾明言。

都说酒后吐真言,他这明志诗一出,本命官运便真正的勃发起来。就像畜了无数年的水,一朝释收似的。

宁采臣虽然醉酒,却觉得大脑分外轻松,仿佛多年压在心头的巨石,一朝搬开了似的。

许仙见叔舅这么高兴,问道:“叔舅,你方才说的菊花残,还能理解。可这菊花残了,又怎么会伤到痛到腚。这又不是月季,没有钩刺的。”

“不明白?”宁采臣喝着酒,嘿嘿地淫笑着。

猛灌一口,竟淫荡地大声唱了起来:

菊花残满腚伤

你的菊花已外翻

肛缩人断肠,你心事记心上

……

这歌词绝对淫荡。幸好他身边的是许仙,若是那些外表道貌岸然,内里龌龊的老学充听了。很可能茅士学的目的便达到了。

只可惜纯情的正太,又哪里明白现代人的重口味。不仅他不懂的,还有听到的两个女子也不懂。

不要误会,这两女子绝非府尹千金和她的丫环,如果宁采臣没有喝醉,她们身边没有家人在,或许会找宁采臣聊一聊。而现在,她们只能睁着美目的眸子,盯着他离去。

听到他歌声是另外一对主仆。山野外,这对主仆二人正准备赶往苏州。

“姐姐你听,这儿有人唱歌。”青衣女子高兴道。

这荒郊野外的,除了雪,还是雪,连个人影都没有,鸟兽更是早早地躲进窝中。

对文人士子来说,观雪赏雪,吟诗做赋,是一件雅事。可是对那些深山修行,好容易来到人间的姐妹俩来说,这再美的自然景观,也没有人有意思。

“姐姐,你说这是什么人在唱歌?”

白衣女子的文学修养虽然高于青衣女子,但是深山修行,千年不出,也同样理解不了这现代人的重口味。

在这时代,除了那些爱好娈童的士大夫们,是无人理解得了的。

白衣女子说:“这曲调虽有哀伤之意,但歌者却语调愉悦。当是无愁强说愁的书生。这曲子必不是他所做。”

到底是信为高深,三两句便兜子宁采臣的底。

不边青衣如子却不信,反而说道:“我觉得这曲子就是这位公子所做。而这位公子同样文采不凡。”

白衣女子没有争辩,因为她知道青衣女子为什么这么说。

自从自己收伏她以来,虽然武力上她认输了,但是心中却没有真正认输。只是以为自己修行时日比她长,这才胜她一招半式的。她还有着一争高下之心。

想也是,妖本就野性难驯,若这么容易便心服口服了,那就成了家养的妖,也就修不出人形了。

对青衣女子的挑衅,她只是微笑,并没有反驳。

但是这更激起她的好胜心,非要拉着白衣女子,看个真假。

白衣女子也无事,想到这到苏州还要许久。为了寻人,这一路她们是腾不得云,驾不得雾,只能像常人那样用两只脚走路,也是苦了她了。

于是也就随她去了。

宁采臣下了山丘上的庄园,这气血运动开,酒劲上涌,一下子就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酒意之下,倒也不觉得痛。

许仙却想道:“难不成这就是满腚痛?因为喝醉了,所以痛。”

宁采臣要知道这满腚痛就这么被许仙安到了自己头上,他非好好敲打下他不可。

只是许仙没有注意到的是,注定会与他纠缠一生的两个女子,就这么相遇了。

卷一:我叫宁采臣第29章、相遇

更新时间:201261411:04:46本章字数:3694

白素贞第一次见到许仙竟然是这种情形下。没有什么西湖美景,也不是三月天。

古代的三月,换成阳历差不多是五月份左右。也就是说他们的相遇竟至少早了半年。

不是西湖,又早半年。

宁采臣这小蝴蝶竟然抢了观音大士的买卖。

只是现在他完全不知情。而白素贞与小青看到的是一少年正扶着一跌坐于雪地的酒鬼。

小青素来不喜酒,看到酒鬼便欲离开,可是又想到自己的赌,强忍着头皮走了过去。

走得近了,她也认出了宁采臣。“姐姐,就是那人。”

“谁?”白素贞一时没想起来。

“就是偷了我丹药的那书生。”这小青倒会倒打一耙,本是她偷的,竟污在宁采臣的身上。

说来也是,若不是她为白素贞所制服,她早就来寻许仙了。想她千般小心,万般谨慎,这才从蛤蟆精那盗来这三百年功力的内丹。本想自己服用,却阴差阳错地为白素贞所收服,以致没有时间去取赃物。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她在宁采臣身上留下的法术早已消散,她本以为再也见不到这宁采臣却万万没想到,竟然又遇上了。

她再也顾不上赌斗。“姐姐,快解了他的酒气,我好询问内丹下落。”

白素贞说:“看他精华内敛,祛除体内杂质,就怕那丹为他服用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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