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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凌霄神道-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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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次看到血色瞳孔的时候,他打开了护体罡气。可它第二次出现的时候,还是那么近的距离,也就说,它完全忽视了护体罡气的存在。
  这一次,方文远死死的盯着鬼影,双目一动不动,想要看清楚,这鬼影到底是什么东西。
  可是,结果依然,在他拉开距离的时候,这鬼影就消失了。
  而且,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无声消失不同。山洞中传出来桀桀怪笑,分不清是哪里发出的,虚无缥缈,从四面八方涌来。
  半响,方文远冷声道:“故作神秘,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鬼影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背后,从何时出现的,他都一无所知。可以说,他是毫无防备的,如果鬼影想要偷袭他,绝对能够成功。
  奇怪的,正是这一点。鬼影没有任何动作,好像只是在等着他转身,目的就像是‘吓唬吓唬你!’这么简单。
  第二次,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方文远被惊吓之后,打开护体罡气,以为自己是安全的,完全没有想过,鬼影会再一次出现在背后。
  这么好的两次机会,鬼影都没有出手。单凭这一点,足够令方文远起疑。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鬼影,可能不过是一道幻象而已。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鬼影对他有所忌惮。
  当然,第二个猜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方文远身上又五雷神卷,青天雷鼎,一身雷系功法。在加上金乌之火,二者都是正阳之物,对邪魅,有着极大的克制。
  若之前那白骨,是被这鬼影吸干精血而死,那么,他的第二个猜测,就多了一分可能。因为他身上的血液,经过龙纹练骨术造血化气,已不再是凡胎**。
  吸纳龙气淬炼的筋骨,也属正阳,对于邪魅来说,不是大补,反倒是剧毒。
  想通了这些事,方文远目光一转,周身散发着暗红色的光芒,雷魂在识海中睁开双眼,顿时,他一头白发,化作暗红,于此同时,他双瞳,也改变了颜色。
  这一刻,雷魂法神全力激发,他就是雷,雷就是他。
  与此同时方文远顿时转身,双目森冷,的向后看去。
  然而,这一次他的身后,什么都没有出现。两次吓到他的鬼影,竟然不见了。
  便在此时,方文远猛然扭转身形,周身红色的雷霆,汇聚在手中,看大都不看,直接打到了背后。
  一声凄惨的死后,从身后传来。方文远目光灼灼,转身望去。只见那鬼影周身黑气逸散,身姿飘摇,显然是受到了重创。
  事实证明,方文远的猜测是对的,这鬼影是对他非常忌惮,所以才迟迟不肯出手。
  而前面的失态,不过是自己吓自己罢了。现在想想,的确有点。。。好在四下无人,方文远摸了摸鼻子,掩饰自己的尴尬。
  飘摇的鬼影,披着一件像斗篷一般的血衣,一头乱发,双目泛着血腥气,没有鼻子耳朵,有一张巨大的嘴,一直蔓延到后脑,看起来不伦不类。
  它的胸口,冒着黑烟,正是方文远刚才的一击。
  此时,方文远终于淡定下来,看了看鬼影,低声道:“若再敢阻拦,休怪方某无情!”
  他此时的模样,的确颇具威胁,雷魂法身展开,他的全身都是九极天雷,这小小的鬼影,想要偷袭他。只怕没有碰到他,就被九极天雷所伤。
  方文远不清楚这洞中还有什么危险,所以,他不愿意过多的消耗,这鬼影若是识趣,就此离去也就罢了,省得他费力去灭杀。
  可若是不识趣,方文远也不介意将其杀之!
  好在,鬼影似乎有些灵智,知道方文远有心放过,也没有多做停留,没入山洞的墙体,消失无踪。
  面对未知的危险,人往往都会很小心,虽然鬼影的威胁看似解除,但方文远不敢再有丝毫大意。
  路上,又再次出现过几道鬼影,可方文远的泪魂法身一直施展,这些鬼影虽然更加残暴,却没有一个得手,反倒是一个个重伤退场。
  三个时辰之后,方文远来到山洞的最深处,看到了一片血海。而血海的中央,有一座的大的雕像。
  记得血魔宗的功法里,有一招叫做。。。


第三百三十四章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问我,你错哪了,为什么最后的结局会弄成这个样子。
  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也有错。
  那么,我们错在哪里呢?
  我们错在太过高估爱情的长度,以为一辈子真的像说的那样手拉手就一辈子晃过去了,但是,一辈子真的有这么短吗?
  我们错在太过低估时间的力量,以为我们的爱情真的能抵挡淡化一切的时间,可事实呢?
  事实是,一辈子,比沉浸在爱情里没有脑子的我们想象中还要难晃过去,而我们的爱情,一点都不牢固的爱情,终究还是在时间的腐蚀下,土崩瓦解。
  你曾经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幸福,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归属。
  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幸福,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归属?
  现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为了我有过的幸福,我却无法成为你的归属。
  -theone-
  我喜欢文静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书,风吹过来,就会用带着红绳的纤手把垂落的头发挽到耳后的你的那种女孩。
  远远看过去,经晨曦雕琢的脸,带着朦朦胧胧触手可及却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后,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其实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时,你也在用余光打量着我。
  于是,在我庆幸我脖子还能动的同时,你也在庆幸你的眼珠子还能转回来。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的开始。
  我们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个像对方一样的人,加以定义了的梦中情人。
  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去打篮球,看别人打还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会被拉上场,于是以后就不再去篮球场看球。把别人用来打球的时间,为我尖子生的身份继续添加筹码。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去图书馆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会常常坐在窗边的位置静静地看书,偶尔挽下头发,偶尔嫣然一笑,让我很难移开目光。
  我跟你在图书馆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后,你突然不坐在原来的地方,而是看见我来了之后,就坐在我身边。
  你转过来对我一笑,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连像抖动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对我有意思呢?”声音很清新,听起来很舒服。
  放得开,胆子大,是我在近距离里,对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个笑,说:“可以。”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回答,不过其实,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爱情,你要怎么去解释呢?用生物学解释,身体产生多巴胺,还是解释,仅建立在物质和情感上?
  -thetwo-
  是我之前看你太多了吗,你用得着一直盯着我看吗?
  我在心里念叨着,却不敢说出来。
  而你坐在我身边,侧着脑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累了就换另一边侧着。
  自个看得不亦乐乎,却让我坐立难安。
  “我觉得我真的很有必要想想怎么去对付小三。”你说。
  我想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语出惊人”,翻了一页书,问:“为什么?”
  为什么,怕我找小三吗?
  你突然笑了,继续你的“语出惊人”:“因为人家说,帅哥很花心。”
  “其实有时候,不能这么说,有些男人不花心,但是很多情。”
  “这个也可以算是一个借口呢。”你满是嘲讽地又笑了起来。
  雌性,雌性,地球上最危险残忍的生物,在面对自己质疑的东西上,同样也担当得起“危险残忍”这四个字。
  不过,经得起质疑的爱情,才会长久不是吗?
  “如果你信,这个就是事实,你不信,这个就是虚构,就是借口。”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
  不少朋友都跟我说过:“跟女人讲理,你脑子进水了吗?”
  于是,我换来了,我们两人长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觉得我踩到你尾巴了。
  但我想我知道,口甜舌滑的男人,为什么能这么受欢迎,因为他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女人的逆鳞。
  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你终于开口了:“我不是在质疑你。而且,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是的,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花心的男人,可以在爱情的博弈中保自己不会头破血流,在自己将要受到伤害的时候,可以轻易的抽身而不会被爱情锁住,而他,总会有一个中心点,总会有一个真正的目标,而其他不过都只是陪衬品而已。
  可多情的男人呢,因为自己本身缺爱,所以会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奉献给别人,他会被每一个深情锁死,最终辜负了所有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还负了自己,结局就是让大家一起万劫不复。
  后来的后来,你问我,如果在这两者中,你是其中一个,那么你会选择你是哪一个。
  我说,专情也好,花心也好,多情也好,总要比薄情要好。
  总要比薄情,好上一万倍。
  -thethree-
  大多数的女生,都很期望爱自己的男生能亲口且深情地跟自己说“我爱你”。
  可这句话,我是注定说不出口的。
  不是我不爱你,也不是我脸皮薄说不出这种肉麻的话。
  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爱你爱得够资格说这句话,我更怕的是你听上瘾,总是常常要我说。
  要知道,有些话说多了,它原本代表的东西就会变质。我不希望成为一个开口闭口就是“我爱你”的轻浮人。
  所以,我对说这三个字不太感冒。
  可是你并不能理解。你也属于那大多数的女生,可你却没有得到你所期望的。
  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说“我爱你”,就不爱你了呢?
  我们第一次出现了,你喜欢去肯德基,可我喜欢去麦当劳的情况。
  分歧,是爱情里,常常难以避免的,解决的方法,要么就是绕开这个分歧,要么就是有人妥协。
  我爱你,所以我妥协,我做了你如愿的事情,却没有让你得到如愿的满足。
  你没有感受到别人所说的幸福感,你只是感受到冰冷。
  真的很抱歉,我没办法满怀深情地说令我不想说的话语,让你得出了一个结论:我根本不爱你。
  沉沦在爱情里没有一个人是清醒的。
  清醒的,就是没有沉沦,只是浅尝。
  我没有怪你不理解我,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搞定一个认定我不爱她的无理取闹的女人。
  我们都需要冷静,你需要,我想我也非常需要。
  -thefour-
  回到最初,我们都是贪恋对方身上,梦中习惯的气息。
  因为一直都很向往,可是得到了,却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美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缺点在眼前放大,我们的爱情,看起来就像布满了难以弥补的伤痕。
  我曾想过我们有一千种一万种的方式分开,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种。
  小三,一个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是我高估了我在你心里的忠诚吗?!你怎么可以用这么可悲的,不信任的理由,否决了我这么久的努力,否决了我们之前的所有。
  你觉得你没有遇到你的王子,那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想我担当的,也许只是一个骑士的角色,是你生命中的配角,是你追寻爱情路上的路人。
  作为配角,就要有随时都会被种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秒杀的觉悟。
  我只好目送你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们曾经,是相爱的。
  想起来,怎么不心酸?
  究竟是时间否决了不适合你的人,还是你自己放走了你的幸福呢?
  当另外一个,开朗而活泼的女孩,走进我的生活的时候。其实我才发现,原来并不只有文静,才是适合我的。
  我希望我和她能走的更远,我不会再去想一辈子什么的。
  只要走得比上一次要远,就已经够好了。
  -thefive-
  在爱情路上磕磕碰碰的你累了,回来了。
  你红着眼眶跟我说:“以前,我常常听我同桌提起过你,她说她是你最忠实的fans,你冷酷,你淡漠样子,她都跟我详细的说过。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难靠近的人。但是那天我才发现其实不是,你偷偷地看我的样子,很可爱,明明是偷偷地,却又做的那么光明正大。我慢慢地靠近你,发现你是一个会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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