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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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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谢长亭的救命之恩,这几年来,他做得已经够多了,逢年过节的节礼极为丰厚,特别是和公主成亲后,今年的重阳节节礼更是让顾青云和简薇暗叹不已,都是吃用的,价值高。
  送这么厚的节礼,这让他们两口子怎么回礼啊?虽说谢长亭不在乎这个,可他们不能不当回事。而且说句实在话,有谢长亭的身份在,以后他们家遇到麻烦了,他都是一个好的求救对象。说不定到时自己还要麻烦他呢。
  这些年他送的东西早已可以抵消那次救命之恩。再说了,也许当时他不跳进水,谢长亭可能也会被其他人救出,毕竟总不会是每个人都见死不救的。
  这些年来,顾青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人和事,他讲究待人为善,举手之劳的忙能帮就帮,偶尔也会顺手救下一两个人,可那些人在谢过救命之恩后就再也没有来往,或者当时只是口头上表达谢意,过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同的坏境养出不同的人,相比之下,谢长亭做的这些事就让他升起很大的好感。所以现在再次出版话本,他会觉得不好意思。
  谢长亭最终没能拗过他,论起说服人的口才,他甘拜下风,只能答应了。
  见他终于同意,顾青云呼出一口气,只觉得心胸都开阔起来,算是了却一桩心事。一直以来,谢长亭对他的好,都让他有一种占便宜的感觉,现在好了,他觉得两人可以平等地交往了。
  等到将近中午,顾青云就想和谢长亭告别。
  “这么久没见面,你就这么急着回家吃?我请你去楼外楼吃饭,那里的清蒸鱼非常好吃,又鲜又嫩!我记得你很喜欢吃的。”谢长亭颇为幽怨地看着他。
  顾青云打了个冷颤,摇头道:“不好,我都答应儿子回去吃饭了,昨天他做了几件好事,我说过要陪他一起的。而且难得一次休沐,不想在外面吃,我这段时间在翰林院,中午老是吃店里的,现在觉得很腻。”就好像现代吃多了快餐一样,还是觉得家里的饭菜好吃。
  虽说古代的饭菜绿色无污染无公害,可饭店那里做菜都不怎么舍得放油,味道一般。至于大酒楼,虽说饭菜做得很好吃,可那个价格也很令人感动,一个月吃一次就罢了,天天吃荷包受不了。
  这段时间,他最大的烦恼就是花在交际方面的费用太多了,不是这个同年的生辰,就是他儿子或女儿的满月礼、周岁礼等等,花样繁多,都需要送礼,让他头疼不已。
  只觉得中进士前的那种只用专心读书的心情没有了,以前最多参加几次文会,常交的朋友就是这几个,现在是很多关系都需要维护,偶尔回请别人吃饭,三个人一顿饭就花了半两到一两的银子,这已经是乡下农家几个月的纯收入了。
  难怪人家说京城居,大不易。幸亏他有自己的房子,不用交房租,相比之下好过一点。
  见顾青云这么说,谢长亭虽然很失望,但一想到是要陪小石头,就按下失望,不再劝说。
  两天刚起身准备下楼,就看到谢长亭的贴身小厮进来和他耳语。
  立即的,谢长亭的脸上就露出笑容,只见他满面春风地挥挥手,说道:“公主找我,我回府去了,你慢走。放心,话本的事我会安排好的。”
  顾青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拿起一叠话本就迅速地跑出去,那急切的样子,和刚才失望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亏他刚才还取笑自己离不开家,那他现在这副模样不是自打脸?公主一个召唤,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了。
  幸亏刚才没和他一起出去吃饭,否则肯定是吃到一半就扔下他不管。
  话本的事办好了,顾青云就下到一楼,准备看看现在有什么新鲜的话本。最近简薇在家很无聊,他还可以顺便买几本回去让她开心一下。
  他扫视一眼书店,现在是中午了,还有不少人在看书,或站在书架前,或坐在后面的长椅上,气氛还算安静。
  不过最多人的还是在话本这一个书架,大家看得如痴如醉,还不时有人发出“嘿嘿”的笑声。
  他同样站在放有话本的书架前,只见上面摆满了不同内容的话本,有手抄本,有出版本,质量有好有坏。他特意注意了下,发现自己写的三本长篇话本还在销售中,旁边有一名富商模样的中年人在聚精会神地看,他的右手边还有两个少年也在看自己的书。
  顾青云有些赧然,又有些骄傲。自己的话本能吸引到别人,那是再好不过,颇有成就感。
  以前他除了交稿子给谢长亭,很少会来书斋这里,即使来了,也很少关注话本的情况。当时他的全部心思几乎都放在科举上。
  带着一种新鲜感,正当他在挑拣话本时,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传入自己的耳里。
  “谢掌柜,一枕黄粱先生有新话本了吗?”
  顾青云心里一震,抬眼朝柜台望去。
  “现在还没有新话本,黄粱先生还在写。”谢掌柜笑得满是歉意,嘴里吐出已经说过无数次的答案,“如果先生写好,我们会立刻和他联系,马上印刷出版。”
  “又没有!怎么那么久啊?”来人很是失望,骂道,“你们就不能催紧一点吗?”
  顾青云仔细看了来人一眼,只见是一名十七八岁的、身穿青衫的年轻学子,他的旁边还站着一位穿着同样衣服的小胖子,衣服的料子极好,算算今天是休沐日,顾青云估摸着两人都是国子监的学生。
  此时两人脸上都不由得露出失望之色。
  “黄粱先生两年时间写了一百二十万字,现在歇一会是正常的。不过咱们书斋还有君子玉写的《张贤出海冒险传奇》,也是同样类型。如果不喜欢的话,两位少爷,咱们这里还有其他修仙记,都是和黄粱先生写同一类型的。”谢掌柜很是熟练地说出其他推荐。
  “算了。”小胖子无精打采地踢踢脚,嘟囔道,“那些都看过了,都看不下去,我一点都不喜欢!哼,想仿写都不写好点,写不出黄粱先生的韵味。”
  谢掌柜只能温和地笑笑。
  “掌柜,要不你干脆把黄粱先生的住处告诉我,我去催他,这样一定很快的。”年轻学子眨眨眼,快速地出了一个主意。
  谢掌柜哭笑不得,道:“黄少爷,这可不行,除了咱们店主,连老朽都不知道黄粱先生的住所和真实姓名、容貌,实在是无能为力。”话说得非常诚恳。
  黄姓少年一听就更为沮丧了,咕哝道:“谢长亭那个家伙,指望他开口告诉我,还不如指望我偷偷跟踪他,自己发现比较靠谱。”以前的谢长亭就混不吝了,身后还跟着一群喜欢上他容貌的纨绔,加上毕竟是伯爷的儿子,总要顾虑点面子,不好用强的。
  现在就更不必说,都成为驸马了。虽说没有实职和权力,可到底是皇亲国戚,安乐公主的名头还是很大的,很受皇帝宠爱。
  现在的公主可不像前朝末年的公主,只能嫁给平民或低级官吏的儿子,依靠太监来选取驸马,成亲后想和驸马见面都得贿赂公主府的嬷嬷,一个月只能见几次面,活得还没有一名低级官吏的女儿快活。
  本朝的公主就自由多了,可以经常举办诗会文会等各种宴会,有皇帝那里吃得开的话,就会很受欢迎。比起悲惨的前朝公主,本朝公主处境实在是好太多。
  他们现在可不敢得罪谢长亭,连以前偷偷取的诨名“兔爷儿”也不敢私底下叫了。
  顾青云发现,在他旁边一起翻书的人也跟着鼓噪起来,纷纷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君子玉写得不错啊,这是另一种风格,我能看得下去。现在没有黄粱先生的话本,有他的也不错,否则我该如何度过这慢慢长夜?”
  “我和黄公子一样的想法,还是一枕黄粱的话本好看,好像里面的人物真的存在一样,冒险内容写得又惊险又刺激。”
  “对,我特别喜欢看他写的冒险记,尤其是发现宝藏的时候,特别刺激!”有人兴奋地加进来,“如果我是主角就好了,可以得到这么多宝物,还有美女相伴,还能和海盗打架!哈哈,每次消灭海盗都有一堆宝物,真好。”
  “在下倒是喜欢修仙记,如果真有修仙门派就好了,在下肯定去求仙。”有人一脸憧憬,“多辛苦都不怕!”
  “嘿,你傻啊,真有的话黄粱先生早就不写话本,直接去修仙得了。”有人讽刺道,“明明在首页就注明是虚构的,偏偏还幻想有修仙门派,你想太多了!”
  ……
  很快,书斋里就响起了大家剧烈的争辩声,各有各的喜好,从话本到主角,从女主角到配角……各有一群簇拥,连本来冷眼旁观的顾三元都忍不住加进去,浑然不觉顾青云在后面看着他。
  众人说到最后,声音大到让那些在长桌上读书的人都不耐烦了,频频看向这边。
  谢掌柜叫了几次,大家才慢慢地安静下来,只是刚才安静的气氛荡然无存。
  一位老人把这场争吵从头看到尾,他狠狠地盯了几位身穿长衫的读书人,甩袖而出,嘴里则怒道:“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黄姓少年正和人争赢了,心里跟打了胜仗一般,正得意呢,听到这话就撇撇嘴:“老古董,看看话本怎么了?小爷就不信他年轻的时候没偷偷看过!”
  他身边的小胖子连忙附和。
  顾青云好不容易选了几本流行话本,他拿到柜台结账,好奇问道:“每次都会引发争论吗?”
  谢掌柜认识他,知道这是主人的好友,偶尔会来买书,就按照惯例给他一个最低的价格,一边答道:“现在还算是好的,黄粱先生话本连载的时候,每个月新的话本出来时,都会有一大帮的人在门口等候,每次都会争得面红耳赤,有一次甚至打起来。现在还好点,热度已经比以前降低很多。”
  顾青云点点头,付钱后,让顾三元拿着,两人就回去了。
  一个月后,顾青云正在院子里散步消食的时候,方子茗就兴奋地走进来,叫道:“青云,一枕黄粱出新话本了,你看!”
  顾青云无语,方子茗一直都向他推销自己的话本,这让他很是无奈和尴尬,每次一说到这个话题就想避开。
  此时他就有逃避的冲动了。
  “终于出了?”顾青云接过来看,果然是自己写的《将军传奇》,他想不到好名字,干脆就随便想一个作为文名。
  为此谢长亭还很不满,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可他自己同样也想不出好名字。
  “你看,你看!我的打赌赢了,我就知道,一枕黄粱肯定不会封笔的,肯定会继续写的。”方子茗很高兴,他认为是自己的推荐才让顾青云把一枕黄粱的三篇话本给看完了。
  这很有成就感。
  顾青云见他高兴的模样,头又隐隐作痛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错觉,可一想到以后子茗知道自己的马甲就是一枕黄粱时,到时的表现……
  难道是友尽的节奏?
  “新话本写得如何?”顾青云随手翻阅,不错,纸张的质量还行。
  “挺好看的,笔力比之前更好,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人物的性格。”方子茗早已一睹为快。
  “不明白你怎么喜欢看话本。”顾青云百思不得其解,方子茗这种优秀学生不是应该一直读正经书吗?怎么会有喜欢看话本这种不高大上的爱好?
  “你不懂,儿时父亲老是把我关在书房里读书,我心里苦闷得很,有一次无意中看到一篇话本,突然觉得被关在书房的日子再也不无聊,从此就喜欢上了。”方子茗终于说出自己的理由,感慨道,“看了这么多年,我还是觉得一枕黄粱的书写得最好,里面的情节曲折动人,合情合理,可以自圆其说。而且他书上的主角很合我心意,都讲究有付出才有收获,没有其他人写的那种不劳而获就能获得成功的主角。”
  “一转眼就七八年了,我希望一枕黄粱能一直写下去。”方子茗感叹道,“把这本还我,你自己去买。”
  “我先回去了,娘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她都快生了,我可不敢离开太久。”说完就快步走出去。
  顾青云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目瞪口呆。
  所以说,方子茗这次来,就是为了和自己说这几句话?不知为何,顾青云觉得浑身发冷,脑子里闪过一幕幕当他暴露身份时的悲惨景象。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一转眼,就到了年底,他已经上班三个月。
  顾青云在翰林院适应得还不错,自己已经可以帮忙做事了,就是一次都没见过皇帝,颇为遗憾。
  只是后来想想,自己没有强烈的进取心,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自己还需要继续积累,以后即使真能见到皇帝,也不会发沭。
  现在他有空就借藏书楼的书看,认真学习国家的规章制度,还有一些治国之策。不过他的重点还是放在算学书上,打算按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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