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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烟花不堪剪-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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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叹了口气,慢慢开口:“初夏,想必医生已经跟你说过你父亲的情况,他得换肾。其实老早以前医生就跟老倪建议过做肾脏移植。不过老倪不同意,因为换肾是笔大费用,而且现在哪儿肾源都紧张,哪儿那么容易弄到。我打电话给你,想跟你商量这事情,但是你工作忙,我也没找到机会开口。我想了又想,还是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老倪倒下去,所以我去做了检查,医生说,我的肾脏符合要求,于是我就想,把自己的肾脏给老倪一只。你别担心,手术的钱我已经筹好了,这两年房价涨得厉害,我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刚好够手术的钱。至于以后的修养什么的,我们还有点儿积蓄;而且我年龄又不大,还是可以出去工作的。”

初夏目瞪口呆,半天才期期艾艾:“就算是捐肾,也应该是我给爸爸啊,怎么会是让你来呢。阿姨,明天,不,马上我就去跟医生说,用我的肾。”

秦林失声叫起来:“初夏,你别胡闹,这是一只肾脏,不是200ml血或者是捐献骨髓。”

阿姨也笑了起来,摇头:“初夏,你的心意我了解,不过你是不可能的。我知道,你是B型血,而老倪却是A型血,血型都不符合,要真用了你的肾脏,那不是在要人命吗。所以,还是用我的肾脏【。。】,那些手续我都已经办好了。老倪的身体不能再这样拖下去,医生说,越到后面情况会越糟糕,就是想做移植手术都难了。”

初夏还想再说什么,阿姨阻止了她:“初夏,真的,你不要和我争,我不可能争得过你,因为你始终是他的女儿,而我什么都不是。”

“阿姨——”

三十多岁的女人脸上有着深深的疲惫,她微微地笑:“你还年轻,不懂的有些事对于男人的意义。其实我很高兴能够为老倪做些什么,他的身体里装了我的一部分,那么就是将来再发生点儿什么,我始终都还会是他的一部分。其实我真的已经很疲惫了,以前跟你的母亲争老倪,完了以后又变成了你。我很庆幸,我能把肾脏分一只给老倪,而你却不可以。好了,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高尚那么无私,你看,倘若是那个需要肾脏的人换成了你,我会不会主动?我肯定,我不会。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的人值得我去这样做,这极少的人就是老倪。”

初夏走在医院的走廊上,老干部病房既宽敞又明亮,然而即使是这样条件优越设备先进的医大附院也免不了生离死别,免不了眼泪和悲伤。父亲单位上的领导亲自来探望生病的得力下属了,阿姨尽职尽责地接待领导,感谢领导对他们家老倪的照顾。初夏站在病房里觉得拘束,她想,阿姨错了,阿姨才是真正站在父亲身边的人。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课堂上,老师让一位女生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女生写了:父母 伴侣 孩子。然后老师让她擦去其中一个最不重要的,她咬着嘴唇擦去了父母。然后老师让她再擦去一个,她又舍弃掉了孩子。老师问她为什么,她告诉老师:因为父母终将会先于自己老去,而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越来越远。真正等到风景看透,陪你在身边看细水长流的人只有你的伴侣。阿姨其实不用跟我争,现在拥有父亲并且还会接着拥有父亲后半生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秦林默默地陪在她身边,没有多语,因为他知道初夏有话跟他说。果不其然,初夏终于开了口:“秦林,你回去吧,我不想你再插手我们家的事情,这样不好。”

他虚虚地笑,面色略有些尴尬:“初夏,别这样见外,无论如何,我们起码都是老邻居,现在你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又刚好知情,你让我置之不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你不要想太多,有的时候,你过于敏感,总是算的太清楚,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肯占别人半丝半毫的便宜,这样子,会让你身边的人无所适从的。”

初夏轻轻地笑了,窗外,晚霞的最后一道光芒,也已经被黑暗的外围渐渐吞噬。她擦了擦疲惫的脸,低声道:“走吧,我们去吃饭,一会儿我还得过来接阿姨的班。”

初夏执意不肯去秦林家吃饭,理由是不想多花费时间。其实秦家离附院距离不远,开车的话,不过二十分钟。秦林知道她执拗的缘由,也不好太过勉强,唯有让电话那头的母亲失望了。他们经过很多小吃店,初夏都没有半点儿胃口。初夏直觉这样不妥,她知道自己得吃东西。后来走到三两个吃串的小摊前,闻着香味扑鼻而来,她停下了脚步:“就这儿吧。”

于是两个衣冠楚楚的时尚男女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地在一家小摊前坐下。每个小摊都支起雨布,外头挂着一个点亮的白炽灯,冬天的夜晚,天气晴朗,烤炉上烟尘冉冉,羊肉串的油滴在炭火上,冒出呛人的膻味,却出奇的香。秦林拿了刚出炉的羊肉串递给她,她却不想吃。最后要了碗煮油豆腐,里面放了豆芽什么的,很烫的一碗,她吃的很慢。

秦林忽然从她碗里夹了一个油豆腐放进自己的嘴巴,微微笑道:“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味道啊,好像在外面都吃不到这样的了。”

初夏忽然没了胃口,她想是油豆腐汤太烫了,她刚才喝了一口,把嘴巴烫麻了,所以什么东西入了嘴吧就再也没了滋味。她放下筷子,问秦林:“我舅舅家的电话,你还有吗?”初夏对于数字的记忆力一向糟糕到令人发指,只要离开手机电话簿,现代通讯工具在他面前就是一纯粹的摆设。

天知道她那些年是怎样将关于秦林的一切记得那么清楚的。

 可惜不是你

秦林愣了一下,连忙点头:“有,我一直都留着。”

“抄给我吧,我手机充电器忘带了。”

“不用这么麻烦吧,你拿我的手机打就行。你也不想想,你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去找电话亭。”

初夏没有再说话,接过了他的手机,找到舅舅家的号码,拨了过去,是舅妈接的电话,听到她的声音,长吁了一口气:“哎哟,初夏啊,你可算有消息了,吓死舅妈了。我打电话叫你来吃晚饭,结果怎么打都是关机。我想这个时间段,你怎么也应该有空啊,手机没理由关。打你办公室的电话,倒是有人接了,说是你有急事请假走了。我的心就忽上忽下的了。你说你有什么急事儿啊,怎么我都不知道。”

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人家的手机,而且还在漫游状态,初夏忍不住打断了舅妈的絮絮叨叨:“舅妈,我在老家,我爸爸住院了。”她简单地解释了一下情况,让他们别担心。然后她又拨通了郑书记的电话,请了后面的几天假。父亲要是动手术的话,恐怕年前她是赶不回去了。

还有沈诺,沈诺,也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有没有找过她,找不到她会不会着急。她伸出手,按下几个数字键,最后还是一一删掉。自己用秦林的手机给沈诺打电话,怎么听上去那样的别扭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初夏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做出这样的事,她想自己还是明天找个公用电话亭或者买个万能充电器吧,好在她出门时还记得带了自己的钱包。对了,还要买洗漱用品,换洗衣服等等,自己多年没有回乡,这些东西自然是没有人准备了。

看前面超市还开着门,初夏赶紧在脑子里列好一张清单,盘算自己要买哪些东西,不知道现金够不够,看起来这家超市规模不小,应当可以刷卡。她奔到货架前挑选生活用品,秦林跟着她,帮她推着车。她一开始不肯,后来还是没能争过他,松开了手。她做事一向认真,就是挑选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东西都认认真真地看,反复地挑选比较。

母亲曾经跟自己感慨过:初夏这样的姑娘,真是贤妻良母的模子,谁娶了她就有福气了。

秦林的心情很愉悦,这种愉悦让他暗暗在心中斥骂自己的自私,她父亲得了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她受到了冲击,六神无主了。而这个时候,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只有自己。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又或者说生活的真谛便是不公平。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总是充满了偶然性,那就是所谓的命运的安排。那些电视剧里的主人公,在两难中不知道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突然有一天,她碰到了诸如车祸抢劫等等天灾人祸的遭遇,这个时候,男主角突然出现,救她于水火之中,然后主角便选择了他。其实与其是说主角选择了他,不如说是命运选择了他。这不是因为另一个人不够爱她,只是假如爱有天意,那么只有一部分人能够被命运祝福。

老天爷似乎太过于眷顾秦林。这句话转过来理解就是老天爷未免太想让初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结账的时候,初夏发现自己的钱包没了,与之一同消失的是她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等一系列让她离了就寸步难行的东西。初夏觉得崩溃,她甚至不知道钱包到底是什么时候丢的,是在汽车站里还是到老家以后?她全然没有半点印象,连可疑的地方都没有找到。秦林发觉了她的古怪,转头看她把皮包翻得乱七八糟就猜到了十之八九。他掏出了钱包,结了这一堆东西的帐。

初夏抿紧了嘴唇:“把小票给我,回去以后我把钱给你。”

秦林置若罔闻:“先别管这些,时候不早了,回家休息才是真的。而且你这一天奔波劳累的,好好泡一个热水澡吧。”

阿姨执意不肯让初夏陪夜,醒过来的父亲也叫她早点儿回去休息。他们顾忌初夏的感受,而且秦林又站在旁边一口一个“倪叔叔”,便顺理成章地认定女儿是要跟着秦林一起回家住了。初夏有口难言,没法子开口问他们要家门钥匙,何况她也不想住在他们的家里。至于自家的老宅,从自己15岁的时候便租了出去,她骨子里倔强,不能在人家白吃白喝,也不愿意收父亲跟舅舅的钱。现在老家对自己而言,当真完全是记忆中的符号了。倘若是钱包还在,她只需去旅馆住几日便可,无奈现今的处境——该死的小偷,偷了她的现金也就算了,怎么连银行卡身份证也一并拿走了,偷了也派不上用场,还白白让失主增加满心的怨怒。

初夏满心不情愿,可是也不得不跟着秦林回家。坐在车上,她心里飞速地盘点,自己还有没有其他本地的朋友可以投靠,无奈再好的朋友几年不见,再次相会也总是显得有些隔阂。何况是突兀地要求在别人的家中借宿,不仅仅是借宿,还得开口问借钱。重新补办身份证银行卡都需要时间,对了,赶紧挂失银行卡,丢了身份证也得登报声明作废,以免节外生枝。初夏有些羞赧,小声问秦林:“那个,手机能再借我用一下吗?”

秦林无声地笑了,拿出手机递给初夏,柔声劝慰:“别着急,身份证可以回去再补办,反正也不急这一时。”

江南的巷子通常都蜿蜒曲折,甲壳虫没能开进去,停在巷子口里。车灯一晃,初夏看到了站在巷口的一位老人。夜风不大,但寒气袭人,他披着军大衣,双手插进兜里,呵气成雾,也不知道究竟站了多长时间。看见他们,老人笑了:“初夏,你们来了。赶快回家去,锅里还炖着鸡汤,你妈怕烧干了,正看着火呢。”

初夏蓦的有些心酸,她在秦家住了足足有七年,不是女儿,也胜过女儿了。她鼻尖酸涩起来,眼角微湿:“秦爸爸,你在屋里等就是了,这外面多冷啊。”

秦爸爸乐呵呵地伸手要帮初夏拎她买的那些林林种种的东西:“那怎么可以,一定要等着你们回来啊。”他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没有见过初夏,他知道是自己的儿子对不起人家闺女,心中有愧,便特地没有提及这茬。

一进门便可以闻到喷鼻的香气,初夏知道炖着的是正宗的农家鸡,跟市场上成批生产的菜鸡味道大相径庭,也不知道秦妈妈是如何在这样短的时间里买到的农家鸡,收拾好,又加了茶树菇木耳炖下的。

“知道你们已经吃过了,不过喝碗汤总是可以的吧。”秦妈妈搓着手,走到初夏跟前仔仔细细地打量自己这半个女儿。比起记忆里的小姑娘,她高了瘦了,也成熟大气了不少,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她开开心心地给初夏盛了汤,又把筷子拿好,硬是要当面看着初夏喝下去她才放心。秦妈妈很高兴,初夏肯跟秦林回家,是不是意味着这两个孩子终于走过了那道坎,可以心无芥蒂地过下去了。她了解初夏这个女儿,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可以跟别人回家的姑娘。可惜她不知道的是,正在一口一口喝着鸡汤的初夏是多么的有口难言。初夏不想伤害善良的老人,她开不了那个口,这家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又情真意切,倘若她横下心来说:你们都误会了,其实我跟秦林早就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了,我今天来不过是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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