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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无声的证词(恐怖)-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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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上的暗口袋,这太不专业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齐支队长说,“现在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油墨指纹了。因为凶手拿着沾满油墨的绳子杀人,然后又拿沾了油墨的手掏口袋。哈哈,有道理。现在我也赞同你关于案件性质的判断了,这可能就是一起绑架侵财案件。”
  “有指纹,且知道凶手家的大概装潢情况,知道凶手家应该有砚台,知道凶手喜欢户外运动,这个案子不难破吧。”我扬着眉毛说。
  “必破。”齐支队长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他看了一眼说,“不过,我希望有更快的捷径,这个电话可能就是给我们提供捷径的。”
  确实是一个提供捷径的电话。技术部门恢复死者手机后,发现死者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开了手机,并且拨打了一个号码:1808353286。当然,这不是一个正确的手机号码,自然拨不出去电话。但是随后也就没有再拨其他的号码,直到凶手拨通那个索财电话,然后发送了那张照片的彩信。
  “现在问题就来了。”齐支队长说,“第一,为什么要拨这个错误的手机号码;第二,手机不是没电了吗?我的iPhone没电关机后是绝对开不开了。”
  我笑着说:“第一,这根本就不是手机号码,而是QQ号。第二,她到了人家家里,为什么不能充电呢?”
  “QQ号?”主办侦查员来了精神,“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我说,“我有时会因为懒得开手机QQ而用这种方式记录别人的QQ号码。”
  “快查!”齐支队长的音调很高,说明他心里很激动。
  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案件就侦破了。
  这个QQ号属于一个叫程希的人。他二十一岁,是省电大的学生,也是出名的驴友。程希的父亲还是个忠实的砚迷。
  不是他,还能是谁呢?
  程希没有跑,警察到达省电大的时候,他正静静地坐在自习室里看小说。
  他看上去高高瘦瘦的,皮肤雪白,发质乌黑,棱角分明。当我看到程希的时候,就觉得事情是那么顺理成章。只有一点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帅哥,也会为了钱杀人?程希没有抵赖,也没法抵赖,不然他沾满油墨的指纹怎么会落在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身上?他安安静静地承认了一切,把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环给补上了。
  程希的母亲早逝,父亲又经常不在身边。整个暑假,父亲都没有回家看过他一眼,只是给了他每个月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费。这些钱,原本也足够他一个人生活、泡妞、户外运动和打游戏的,可内心依然觉得空虚的他,却不小心染上了一个恶习:赌博。
  程希一开始就不想去那种俗不可耐的赌场,而是上网找了一个境外的赌球组织。没想到这一赌,他就输了二十万。二十万?就算他的家境还算殷实,程希也不敢向父亲开口。他找了高利贷付清了赌资,但紧接着还钱的期限又将临近,连本带利几十万,程希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抢劫吗?除了抢银行,抢不了这么多钱。那么,只有绑架。
  那一夜,下着极大的雨。
  程希独自一人去西餐厅吃饭,刚到门口,就看见马路对面有个漂亮女孩下了出租车就冒雨跑了过来。女孩身上的香奈儿洋溢着一种让他心动的光芒。
  他赶紧迎过去,为女孩儿撑起自己的伞。
  这一顿是程希请客。雨夜邂逅帅哥,赵雨墨的晚餐吃得很愉快。文质彬彬、幽默风趣、穿着体面的程希很快就打动了她。她的眼神开始迷离,面前的这个男孩,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坏人。所以,当程希邀请她去家里坐坐的时候,赵雨墨没有犹豫。
  进屋之后,赵雨墨拿出充电器,打开手机,记下了程希的QQ号。程希借口给她拿饮料出了客厅,其实是去找绑架她的工具。赵雨墨很美,但是身背巨债的他,没有一点儿性欲。
  他的目的,只是钱。
  和我们推断的一样,程希勒死了赵雨墨。
  其实一开始程希只想把她勒晕。他也挺怜香惜玉,并不想看见她流血。当赵雨墨不再动弹以后,程希捆起了她的双手,把她丢在客厅,自己进了房间。
  他开了电脑,目不转睛地看着直播的球赛。这两场球他也下了注,胜负关系到他的十万元。
  但幸运依然没有光临,两场球结束,他又输掉了十万元。但他不怕,他有摇钱树。可是当他再去客厅时,却意外地发现,摇钱树居然死了。
  拍完照片,发完勒索彩信,程希很害怕,于是逃到了一个网吧打了两天游戏,没敢回家,希望能够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可是尸体终究不能不处理,于是他以开学报到为名,向父亲的朋友借了车,又拿了家里最大的皮箱,壮着胆子把赵雨墨的尸体装好,又把尸体运去学校。对他来说,唯一的幸运在于那个晕了头的赵总居然没有报警,而是乖乖地把五十万送给了他,他的债务终于清了。
  程希以为把尸体运到自己的学校就不会引来警察对自己的注意,而且警察也只会在省城调查,不会将注意力移到赵雨墨死时还在湖东的他。
  可那一把米还是出卖了他。
  当他即将拉上行李箱的拉链时,拉链卡紧了,他心里生出了一种无名的恐惧。他从厨房里抓了一把米,撒入皮箱中,希望能够困住赵雨墨的灵魂。行李箱拉上了。
  “披着羊皮的狼,不是童话,而是寓言。”我感慨道,“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尤其是那些特别能让你相信的人。”
  “嗯。”大宝点头,“以后我生个女儿的话,是得这样教育,过分的溺爱只会害了她。”

第七章 第三个人

  最深的欲望总能引起最极端的仇恨。
  ——苏格拉底
  1
  “丁零丁零……”
  夜半骤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对法医来说,往往意味着又有人死于非命。自从到省厅工作之后,我接到这样的午夜凶铃的概率已经小了许多,所以当这天夜里铃声大作的时候,我简直整个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来不及看来电显示就赶紧按下了接听键。
  “李大宝和你在一起吗?”
  一个女声幽幽地问道。
  我倒是松了一口气,拿起床头柜上的闹钟看了一眼。晚上十一点多,还好。这是李大宝的女朋友查岗来了。晚上我和大宝一起参加一个同事孩子的满月酒席,大宝一不小心就喝多了。
  “我们十点就结束了。”我没有出卖大宝,其实我们八点就结束了。
  正说着,话筒那边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大宝的女朋友说了句:“回来了。”就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我就对肿着双眼的大宝说:“昨晚在外面鬼混三个多小时,干什么去了?”
  “唉!还别说,幸亏有机械性损伤做证,不然我还真解释不清了。”大宝一边说,一边卷起袖管和裤腿,露出关节部位的擦伤痕迹。
  “依我的经验看,这是擦挫伤,和地面形成的,而且是多次擦挫形成的,方向不一。确实不是女性指甲的抓痕。”我调侃道。
  “昨天喝多了,我就记得骑着我的自行车回家,其他啥也不知道。”大宝喝了一口手中的酸奶,说,“今早听我女朋友说,我是十一点多到家的,我就纳闷了,平时我半小时就骑到家了,怎么会骑了三个多小时?还有就是我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损伤?想来想去,只可能是自行车出了问题。于是我就去现场勘查了一次,你猜怎么着?”
  我摇了摇头。
  大宝说:“我的自行车,链条没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得前仰后合:“你是说,你就这样一直骑上去、摔下来、骑上去、摔下来?摔了三个小时摔到家的?”
  大宝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点点头,一脸窘相。
  “你太有才了。”我大笑着说,“你女朋友打我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害怕你是不是鬼混去了。真是那样,我一定得揭发你,你就臭名远扬了。”
  “哪有那么容易臭名远扬?”大宝说,“除非你出现场的时候,发现是我裸死在别人的床上。”
  “丁零丁零……”
  “臭嘴。”我见是师父办公室的电话,皱着眉头说,“如果是有案件,死的人肯定是裸死在床上的人。”
  “马上去程城市,刚发了起死亡两人的案件。”师父说,“叫上大宝、林涛一起去,如果案件进展顺利,顺便去龙都县履行命案督导的职责,龙都有个半年前的命案没有破。”
  “程城的这起案件是什么案件?”
  “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裸死床头。”师父说。
  程城市是位于云泰市西边的小市,经济状况远不如云泰,人口也非常少,所以程城市每年的发案量在全省都是最低。这次一下子死了两人,市局领导顿时有些慌,第一时间就通知了省厅。
  虽然去程城市的机会很少,但是我对程城市还是比较关注的。因为程城市所辖的龙都县正是“云泰案”其中一起的发生地。
  现场位于程城市开发区的一处平房密集区。这片地区就像是电影中的贫民区,破烂不堪,满目疮痍。
  “这是个什么地方?”我一边从勘查箱里拿出手套戴上,一边问身边的刑警支队曹支队长。
  “这一片原本是耕地,”曹支队长说,“最近听说开发区大建设的脚步也快走到这里了,所以你看到的这些房子基本上都是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作用只有一个,等拆迁。”
  我惊讶地看着其中一些建设得还很有档次的二层小楼,感叹道:“人类真伟大!”
  程城市的小杨法医走过来和我握了握手。程城市市区有四十万人口,却只有三名法医,其中一名参加职务竞聘,跳槽去了刑侦大队当教导员。剩下的两名法医都是我在前年专业技术培训班上教过的学生,工作才两年,却要肩负这么沉重的工作负担,真是不易。
  “既然是自建房,目的是等拆迁,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些房子里不住人?”
  我问。
  曹支队长摇摇头说:“也不是,据初步调查,有七八户是长期在这里居住的,有十余户是偶尔会在这里住,剩下的几十间房屋都是空着的。”
  “这样密集建造,不会造成分地不均的纠纷吗?”我对这样的事情充满了好奇。“以前这里是一片公用地。房子建造的那两天,我们确实没有接到过纠纷报警。老百姓很团结啊。”
  “你们初步勘查结果怎么样?”我转头问小杨。小杨是我的学生,虽然比我小不了两岁,但我不自觉地以老师自居起来。
  “男死者叫付离,女的叫张花娆。目前看来,男死者应该损伤重一些,张花娆好像没什么损伤,不过尸体我们没有翻动,在等你们来。”
  这可能是小杨工作后遇见的第一起双尸命案,所以他显得有些惶恐。
  我习惯性地绕着现场走了一圈,这是一间自建的红砖平房,只有一间,且没有隔断。房屋的北侧有一扇红漆双开大门,旁边有一扇窗户,窗帘是闭合的。窗台有些高,身高一米七的人站在窗前估计也就勉强可见室内的情况。窗户下面是一片花坛,已经被警戒带保护起来了。
  现场的南侧是一堵墙壁,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孤零零的小后门。看起来整间房屋十分不协调,可见这应该是一座仓促建造的烂尾房。
  林涛正蹲在后门口,用小刷子仔细刷着门边。
  “怎么样,有发现没?”凭我的直觉,这起案件应该并不算困难。
  林涛摇了摇头:“后门是被撬开的,门锁本来就很劣质,轻轻一撬,就废了。根据足迹方向,这个门是出入口。但是这木门质地太粗糙,没有提取指纹的条件。”
  “足迹呢?不是能看出方向吗?有比对条件吗?”我问。
  林涛停下手中的工作,用肘部擦擦额头上的汗珠,指了指室内,说:“红砖地面,只能看出轮廓,看不出花纹,一样没有比对条件。”
  我露出一脸失望的表情,穿上鞋套,推门进屋。
  刚进入室内,一股充满血腥味的暖风就扑面而来,那是一股非常浓郁的血腥味,我忍不住抬起手背揉了揉鼻子。
  此时已经是秋天,秋老虎的威力已经大大折减。可是因为这间房屋密不透风,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还是整整高出了五摄氏度。房子里杂乱无章,有一张床、一张饭桌、一个锅灶,还有墙角用布帘隔开的“卫生间”。住在这里的人看来真是吃喝拉撒睡一体化了。
  房间的灯开着,那是一盏昏暗的白炽灯。因为电压不稳,灯光还在不停地闪烁。“你们来的时候,灯就是开着的?”我顺手拉灭了电灯,尽管外面的光线还很充足,现场却顿时昏暗了下来。我怕影响痕迹检验的工作,赶紧又重新拉开了灯。
  “报案的是死者家隔壁邻居。”曹支队长说,“早晨四点左右,邻居因为有急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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