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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行戈-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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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衡点了点头。

    “早晨;曲央一直坐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很专注。正好我见了,就挺好奇的;纳闷他怎么在那站着。等了好大一会儿,你和朗将就路过了,他骑马在前,你骑马在后,我正稀奇呢,曲央就走了。你说他这大半天;等的是谁?”想了一想;岑破荆补了一句,“反正当时脸色很难看。”

    迟衡瞪他。

    岑破荆跳开:“都是哥们,别怪我没提醒你啊。曲央这种人,什么事都敢做的,也什么都能做。万一钻牛角尖,劝都劝不过来。嗯,你还和他拉拉扯扯这么多情的……”

    迟衡给了他一拳,气急败坏:“谁多情了!”

    虽然岑破荆没个正经,话是大实话,迟衡长心眼了。想起曲央早晨在院子时,是心情不好,也问自己和朗将的事了。把他拽过来后,才变得和颜悦色了。

    迟衡有点头疼,思量来思量去,觉得还得说什么。

    于是跑到曲央跟前,问:“明天就出发了,梁千烈有没跟你吩咐什么啊?”

    “跟着你们就成。”

    迟衡张了好几次嘴,直愣愣地说:“那个,那个,你觉得朗将人怎么样,我很喜欢他。”

    曲央脸色一僵。

    “朗将救过我,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他,因为他我才进了夷州的军营。他若不是朗将,我也会追随他的。就算他是朗将,我也一样,不会在乎别人说什么拍马屁之类的话。我喜欢跟他在一起。”

    “你什么意思。”曲央冷冷的说,直视的目光像深潭的黑水。

    是啊,说这些是什么意思,难道希望曲央也喜欢他?朗将也不是黄金,人人都喜欢。迟衡尴尬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他不喜欢。”

    曲央愠怒,挤出一句话:“我在颜王军,只为了我自己。”手中的弯刀愤然一拂。

    迟衡尴尬站着。

    “喜欢他,是你的私事。喜欢谁,是我的私事。两不相干,犯不着摆这么明白说!”曲央硬邦邦地扔下这一句,拂袖而去,黑衣如铁,留下一阵寒意。

    迟衡呆在原地,懊恼不已。

    次日,四月初一,出征。岑破荆和迟衡披挂上阵,率了一千人。朝阳之下,颜鸾为他们发放了颜王军的旗帜,迟衡满心春风,心口洋溢着使不完的信心。本来想和颜鸾好好的道别,碍于人多,最后也只是说了句:“朗将,保重!”

    剑戈森森,快马如刀。

    他们这一队向炻州之西进军,不多时,炻州城已抛在脑后。

    曲央、容越、辛阙三人则是作为普通兵士,跟在行军行列。辛阙是早熟悉,容越则很快与大家打成一片,曲央却依旧是一个人,抑郁寡欢。

    迟衡特意放慢了马,靠近了:“曲央。”

    曲央撩了他一眼,没做声,脸色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是不是还在生气?”

    “没。”

    “那就好。”迟衡岔开尴尬的话题,“再向西,就到炻州的苦兹郡了,那个地方瘴气丛生,又临近西南王的地盘,炻州王会呆在那边?”

    “会。”

    “也是。他和元州王在一起,元州王不怕瘴气,向北,是夷州,向东,是海;向南,是他国领地;只有向西还能苟延残喘。”迟衡没话找话。

    曲央不吱声。

    “多谢你送我的雪青马。”迟衡拍了拍胯|下的马,“刚刚成年,脚力越来越好,比起朗将的血蹄宝马一点儿也不差!”

    “喜欢就好。”

    炻州的西边,邻的是苦兹郡。

    苦兹郡非常特别。

    整个郡比元州和夷州都大,原不是隶属元奚国。元奚始帝打下江山之后,帮助苦兹郡郡王驱赶了外敌,因此郡王便依附在元奚国属下。长久以来,苦兹都有自己的郡王,郡王土生土长,与元奚王朝的封侯不相干。一年到头,苦兹郡的郡王会上贡些土产上来,作为赋税,如此已成惯例。

    苦兹郡多沼泽多湿地多未开化之地,且有他们自己的风俗习惯,与其他州完全不同。苦兹郡的郡民自守领地,在交界处少有往来,也各不打扰,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所以历届炻州太守也绝不越界。

    却说他们一行人到了炻州与苦兹郡的边界,岑破荆下令:搜寻归搜寻,不得扰民,更不得与当地苦兹民众有纠葛。

    却又遇上一件有趣的事。

    容越生在泞州,气候干燥,不似这边的湿热,很快就出了一身痱子一样的疙瘩,痛痒难当,吃了随军郎中的药也不管用。他寻思着,既然是苦兹的地盘,当地或许有偏方。于是,就趁着空闲,拉着迟衡跑去找郎中。

    苦兹郡是一个山寨一个山寨连缀而成。

    容越喜好裸着上半身,露出那缠腰的游龙纹身。他的高头大马一跑,当真是意气奋发的俊朗男子,风头无双,一路引得男男女女都看。迟衡也不比他差,唯独穿得严实,拿一把大刀威风凛然,倒是颇能引得老者赞赏小孩羡慕。

    遇上的这山寨名叫琉瓦寨,郎中却是个妙龄女子,叫琉娅。

    她生性活泼,热心善良,人见了就喜欢。琉娅查看了容越的痒处,笑了一笑,把一罐外擦药拿出来。容越心思单纯,一见大喜,让琉娅给他抹上。琉娅本是有些迟疑,见容越坦荡,也就慢条斯理替他抹了,纤纤手指抹得十分仔细。

    琉娅的哥哥琉蒙回来了,三十余岁,脸庞方正,瞟了一眼容越,又瞟了一眼妹妹,忽然说:“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容越点头。

    琉蒙一笑说道:“后天我们这里有个集会,一年一度很热闹,我妹妹是琉璃寨的花主,你可以来。”

    容越好奇地问花主是什么。

    原来,每逢四月,这里有个花主会。花主就是每一个寨子里选出来的,最漂亮的那个姑娘。十里八寨,每个寨子都得出一个,斗美比艳拼巧。

    斗完之后,选出最惊艳的那个,叫花王。

    说起来真是遗憾,连续二十年了,琉瓦寨都没出一个花王。名声传出去,人人都说琉瓦寨无美人。

    琉蒙这么一说,容越看看琉娅,同情地脱口而出:“蒙哥,你们今年恐怕也要……唔。”

    迟衡一把将他的嘴捂住。

    实话说,琉娅长得也不错,甜甜的脸,一笑一酒窝,眼睛乌黑有神,可人俊俏。但要说有艳惊四座的漂亮,确实得违背良心。

    琉蒙倒没在意:“寨子里的年轻小伙也都去,到时比歌,比武,比谁快,比谁有劲等等,看谁最后能抱得花王回家,你们也来凑个热闹。容小哥骑马很有派头,说不定拔得头筹。”

    容越和迟衡同时摇头:“不行,我们要打战。”

    琉娅中抿嘴一笑,逗他们:“你这药,得连抹三天,一天都断不得,要不,会痒的抓破皮肤也不顶用。而且只在我这里,用我熬出来的药水洗最后一遍才行。”

    她这一说。

    虽然看上去挺像玩笑的,不知是真是假,容越也不能倔强,加之痒确实少了些,第二天依旧来上药。到了第三天,就是花主会那天。容越拽着迟衡又来了,一到寨子,两人傻眼了,寨子空空的,人都跑去看花主会了。

    他们到那会上时,是下午时分。

    容越问花主在哪里,有人一指。顺着指头看过去,有二十多个女子站在一个高处,与众人隔开,穿金戴银,均是盛装打扮,花枝招展,一笑一颦都勾人魂魄。

    奋力挤过去,却见琉娅站在最旁边,面露悲伤。二人不敢直接叫琉娅,就问旁边的人怎么回事。一个热心的人咿咿呀呀说起来。

    上午,是花主之间的斗法:斗容貌、斗嗓音、斗女红。

    下午,是年轻小伙的斗法:若是看中了哪个花主,小伙就投一支孔雀翎给她。然后拿着花主给的绣巾去参战。小伙之间要搏斗、要比武等等。赢了,就是给花主增光。赢得越多,这个花主就越有可能成为花王。

    上午的时候,琉娅就已是中等偏下。

    下午,琉娅的容貌又不是最出众的,追慕她的人也不多,孔雀翎得了最少。即使有那么几个同寨的小伙,也很快就在男子的搏斗中败下阵来。

    这么一来,她是最不可能成为花王了。这种事关系寨子的颜面,自然难过。

    挨得近,琉娅也听见他们叙述,越加耻辱,嘴唇抿得更紧。

    容越大为感慨,对迟衡说:“这怎么行,琉娅虽然长得不是花王的容貌,好歹也是我的郎中,我等着她回去给我药水呢。”

    这种火上浇油的话,怎不叫人光火。

    琉娅怒目:“哼,容越,我要是得不成花王,别说药水,我给你泼一瓢毒水,叫你一身长烂疮,从头长到脚!痒不死你,疼死你!”

    旁人纷纷大笑。

    一旁的哥哥琉蒙摇头说:“妹妹,你真是的,豆腐心就罢了还刀子嘴,难怪孔雀翎得的最少。”

    琉娅托着沉甸甸花冠,抿嘴倔强看向前方。前方是跑马的男子,没有一个带着她的绣巾——这可真是花主的奇耻大辱。

    看着她明明伤心还死撑的样子,容越大笑:“不就是面子嘛,我们给你撑!”

    跑去讨了两支孔雀翎,递一支给迟衡。

    迟衡觉得不对劲,没接孔雀翎。

    正要劝阻容越,谁知容越心急手快,啪的一声,把两只孔雀翎都扔进了琉娅的花篮子里。

    旁人见了,都纷纷起哄叫好。

    骑虎难下了。

    看容越一副撸起袖子要大战一场的兴奋劲,迟衡想了一想,也不要紧,都是玩耍,出不了大事。

    琉娅气恼瞪容越。

    迟衡好笑地说:“琉娅,快给我们绣巾,一会儿太阳下山了。”将绣巾缠在束发上,迟衡和容越斗志昂扬地上了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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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谁多情了

    【七十三】

    花主会是玩耍的集会;人挤人;十里八寨都来了;图的就是热闹;年轻的小伙儿们使足了力气;想博得观看女子们的注意。

    容越和迟衡直奔目的去。就为了比赢,看能不能挣个花王;让琉娅高兴高兴。

    先是引弓射箭,非常轻易夺了第一。

    单人搏斗分了好几个场,迟衡上去;费了点劲,把人都撂倒了。容越那边更是嚣张;甭管谁上来,他都把人叉下去了,十分勇猛。出来这么两个新秀,起哄的人多了,不服的男子更多,纷纷上来挑衅。撂翻了人越多,他们俩赢得就越多。

    唱山歌那里,迟衡自觉无能,压根儿没上。容越喜爱玩,那高亢嘹亮的嗓子一亮,大家都望过来,虽然唱的不是苦艾郡的曲子,也是博得了一些喝彩。

    跑步那里也不消说,这俩人手脚都快,虽说力气也花得够呛了。

    赛马,容越和迟衡更是轻轻松松就拔得头筹。

    还有打混架的一项,就是一群人的群殴,不分彼此,抡拳头踹腿,迟衡和容越同心协力,把人都给打趴了。尤其是容越,打得兴起,上衣一撩,游龙一出,兼腿脚功夫好,引得众人喝彩不已,女孩子们都羞了,却忍不住看,纷纷私下说哪位花主把这小伙迷了。听见赞扬,容越得意洋洋,更是把招式耍得十分好看,迟衡忍不住发笑:“容越,悠着点,万一出事咱俩都得兜着走。”

    搬重石这一项,倒没能抗住那些大力士。

    唯独有些奇异的比试,他们实在狠不下心去,比如吃蚂蚁、吃毒虫、生剥长蛇吞胆,容越看一眼,当即吐了,哇哇大叫:“迟衡,让我吃这些东西,给十个花王也不干!”

    还有的比试,把人四肢都窝成一团的,骨头软得像没有一样,都能挤进小罐子里去,看得人浑身长蚂蚁一样难受,迟衡捏了捏胳膊上硬硬的肌肉,叹道:“想让我练这种没骨头的功夫,除非朗将……”

    他俩这么一搅和,场子就更热闹了,二人长得都出挑,身材又好,干什么都拔得头筹,更有一个喜欢耍帅的,一个沉稳的,莫说女子,就连男子也纷纷叫好,败在他们手里也乐意。

    待夕阳西斜,花主会到了最末一个环节。

    选花王。

    一看孔雀翎的多少,二看少年小伙的输赢。这一比较,分出高下。其中有一个女子十分美貌,得了最多孔雀翎,满满一篮子。而琉娅,孔雀翎虽不多,但“仰慕”她的两个小伙都是最棒的。两个花主之间,众人纷纷耳语,渐渐的,倾向貌美女子的多了。

    正待决意时候。

    却见那美貌女子看了看自己孔雀翎,又看了看容越和迟衡,将堆满孔雀翎的篮子推到二人中间,叹息道:“虽然这么多,有什么用。我若有他们中的一支,此生就无憾了!”

    说罢,羡慕地看了一眼琉娅,摘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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