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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最强特种兵之战鹰-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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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肌肉的强度真不一般。”任非对尸体极感兴趣,不过,鹰眼等人不能呆在这里等待他的详细解剖结束,简短的交代后便准备先行离开,四人刚走出去,乔胜男追出来:“喂,那个谁,你的伤要不要处理一下再说?”

    “这个女人,怎么没有一点礼貌?”雪豹吐槽道,只见鹰眼摆摆手,大步流星地离开,白狐回头,两个女人对视一眼,无数话语尽在不言中。

    “白狐,快走。”雪豹见着乔胜男就跟见了鬼一般,拉着白狐的手便跑,地鼠哈哈大笑:“一物降一物,果然没错,你也有害怕的时候,还是个姑娘。”

    “她是个姑娘?她是个汉子!我和她呆在一起,就像正在蹲马桶,她一把把门拉开,知道那一刻当事人的感受吗?”雪豹气呼呼地说道:“她可以无所顾忌,但总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吧?她越是无遮无拦,越拿这个当个性,我越吃不消,不说她了,走!”

    白狐听得分明,若有所思,四人回到小院子时,狼牙仍未回来,狼烟和赵一山见鹰眼受伤,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鹰眼本人倒是淡定:“我没事,一点皮外伤罢了。”

    听着他的话语,赵一山有些心疼,这些孩子也是父母生养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是父母知道,该有多心疼?就这么看过去,整整少了一大块皮肉!

    “我先去换衣服。”鹰眼前脚进屋,白狐后脚拎着医药箱进去,鹰眼正准备脱衣服,听到身后的动静,马上停下动作:“你来做什么?”

    “处理伤口,包扎伤口,”白狐放下医药箱,来到鹰眼面前,鹰眼已经脱去外套,仅余里面的打底衫,“刺啦。”白狐一把撕开,露出伤口,还有鹰眼的腱子肉,他的肌肉纹理清楚,呈现标准的古铜色,只有靠近肩膀的位置白一些。

    长年在野外执行任务,风吹日晒早已是家常便饭,只是,除了这块新伤外,他的肩膀上还有一些旧疤痕,看颜色已有些岁月,白狐的鼻子酸酸地,“你身上还有多少伤?”

    鹰眼听得她话里的颤抖,心中突然有股热流涌出来,他抬起手,拳头微微颤抖,眼前便是白狐纤细的腰身,只要自己想,这个向自己表白过的女人一定不会拒绝,甚至会因为自己的回应而欣喜,但是,自己有什么权利再去爱一个人?尤其像白狐这样优秀的女人?

    在白狐低头拿出药与绷带的空当,鹰眼默默地放下手,白狐替他清洗伤口,药水渗进伤口的一刻必然是灼痛的,看着鹰眼有如面瘫一样的表情,白狐翻个白眼:“像地鼠一样叫个个苦,喊个痛很难吗?沈青阳,你是不是无痛症患者?”

    世上有一种人,不管有多疼都没有感觉,白狐熟练地替他清理伤口,上药,包扎,一气呵成,她的手法娴熟,见鹰眼面露惊讶,白狐笑道:“有位当医生的闺蜜,自然要学得一些好处,这些只是基本的手法罢了,你们自己不也会嘛,还是,你们一开始就小瞧我?”

    鹰眼不说话,看着白狐眼角,“宋樱。”

    他就这么直接称呼自己的名字,白狐的手顿住了,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干嘛?”

    “你喜欢我什么?”

    “与其说喜欢,不如说好奇,初开始就好奇,一个没有过去的男人是什么样子的,见面后果然留下深刻印象,再然后,还是好奇,你的冷静与丰富的能力究竟来源于哪里?你到底拥有什么背景?就这样好奇,好奇,突然就心动了。”白狐说道:“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吸引,需要列出多少个理由?”

    鹰眼无言以对,白狐噗嗤笑了,整理好医药箱,从容道:“其实,一个理由也不需要。”

    啪,合上医药箱,白狐瞅着鹰眼的脸,“因为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理由。”

    但是,但有资格去喜欢一个人,并不容易,鹰眼在心中说道,这一刻,两人近在咫尺,却像一个远在云霄,一个深入海底,遥遥相望,却触手不可及。

    “这个还你。”白狐再次掏出那方手帕交给他:“刚才你在开车,不方便收着,还你。”

    白狐将手帕塞给鹰眼,看着手帕角那个“婷”字,还有那朵淡雅的百合花,鹰眼脸上露出了罕见的柔情,脸上挂着舒心的笑容,看着他手腕处的蔷薇,白狐轻轻咬着唇:“暗夜的手上应该有这朵蔷薇吗?”

 第170章 私人请求,故人之子

    鹰眼猝不及防,白狐的问题来得快且急,他抬头的一刻,白狐再次抛来问题:“其实我有个疑问,你对他如此了解,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你和他有过交情,对他了如指掌,第二,你就是暗夜,所以,你制造出暗夜复活的假象,是想引出暗夜呢,还是其他人?”

    白狐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看着那朵刻出来的蔷薇,仔细看着,直到整张面都要贴在上面,鹰眼暗道不妙,用力地抽回手,白狐露出讶异的表情:“你果然没说实话!”

    这个女人太可怕了,白狐说道:“是什么让你对我们也不说真话?为什么?你说你要假装暗夜复活以此引真正的暗夜现身,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在手腕上划上蔷薇?只要引他出来就好了,为什么要做这个标记?”

    鹰眼凝视着白狐的脸,这个女人的敏锐甚至超过了雪豹的专业,白狐凝视着鹰眼的脸,为什么,明明自己切到了重点,但却如此不忍心,不忍心再戳下去!

    她用力地咽下口水,抚着鹰眼的脸,他下意识地往后退,白狐无奈地收回手:“这是你的私事,我知道,身体是你的,你要在它上面施展任何形式的刀工,我们没有资格发表任何意见,但是,我只说一个结论——你和一号街市有解不开的缘。”

    鹰眼没有否认,白狐心中窃喜,这对他而言,已踏出划世纪的一步,白狐心满意足!

    “你……”白狐心中已有结论,却无法说出口,鹰眼的眼眶不受控制地通红,他转身,用坚实的背部进行无声的驱赶,白狐无奈,合上医药箱:“你好好休息。”

    白狐拎着医药箱回到自己房间,东西来不及放下,坐在床上便陷入了沉思,他间接承认了,自己要找的人其实并不是自己口口声声号称的暗夜,但他对暗夜如此了解,就连对方手腕上有蔷薇伤痕也一清二楚,可惜,自己没有好好研究研究他手腕上的蔷薇。

    他与一号街市究竟有什么了不得的恩怨?还有那名少年,分明是敌方阵营里的弓弩少年,那两颗红痣,已然挑起鹰眼心中的回忆,方才手下留情,那名少年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像一团乱麻,自己越理,却因为找不到线头,越乱,她终于放下医药箱,叹息一息:“别傻了,一个封闭内心的家伙,你就是钻头,也钻不开那块肉。”

    此时,鹰眼躺在床上,肩膀的伤对他毫无影响,太累了,一股从未有过的疲劳袭来,他枕着双臂睡去,当夜幕深沉,房间昏暗,一阵敲门将鹰眼从黑洞中拉起来,咚咚咚……

    他起身,习惯性地拿起枪,头脑仍然晕晕沉沉,身体的本能却已让自己持有武器,来到门后,是地鼠的声音:“队长,狼牙回来了,也该吃饭了。”

    “好。”鹰眼应了一声,手中的枪无力地垂下,迟疑了几秒,他来到行李前,略一沉吟,拿出一个黑色的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块怀表,盒子下面还有一层,他小心翼翼地揭开……

    狼牙回来倒是回来了,但一身臭汗,衣服也被汗水染成了其它色儿,地鼠嫌弃得很,一手当扇子,在鼻子前扇着,摇头道:“臭死了,你捡垃圾去了?”

    狼牙不理会他,见鹰眼不在,问道:“队长呢?”

    说曹操,曹操到,鹰眼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照片,两张平铺在桌上,“我对各位有个不请之请。”鹰眼说道。

    五人上前,那是一个男孩的照片,一张婴儿照,孩子粉嫩,脸上的肉嘟嘟地,只穿着大红的肚兜,扳着自己的脚丫,正往嘴巴里塞,还乐呵呵地看着镜头。

    照片有些年头,微微发黄,可是平整得很,可见保护得妥当,而婴儿粉嫩的肩膀上,正有两颗红痣,一大一小,大的那颗有些醒目,白狐抬头:“是他?”

    地鼠好奇:“他是谁?这么丁点大?看样子只有几个月……三个月?六个月?”

    无人回答,赵一山倒是有经验,断然道:“四五个月的样子,男孩。”

    另一张照片,是小男孩五六岁的样子,穿着蓝白相间的幼儿园园服,头上戴着黄色的小帽子,书包放在脚边,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他的脸圆圆的,眼珠子漆黑,十分有神,对着镜头,也懒得摆手势,正要将棒棒糖放进嘴巴里……

    “我先将今天追踪宋达明的事情向大家完完整整的说明一下。”鹰眼从头到尾讲完,每个细节都没有放过,连在树林里放走那名少年的事情也不例外。

    “那名少年就是照片上的婴儿?”赵一山说道:“你所请之事也与他有关了。”

    “是,我受一名故人所托寻找他的孩子,”鹰眼说道:“年龄十七,右肩上有红痣两颗,一大一小,年龄与身体的特征完全相符。”

    狼烟道:“我懂了,以后若是遇上那名少年,手下留情,留个活口。”

    “是的,这是我以私人名义对大家的请求。”鹰眼说道:“只是可惜,这次他蒙面出来,没有看到他的正脸,希望各位帮在下这个忙。”

    鹰眼说完,冲着众人深深地鞠躬,众人面面相觑,鹰眼迟迟没有起身,赵一山拍着他的背,说道:“孩子,这位故人对你的意义一定重大,你先起来再说。”

    他不说话,只是保持着固定的姿势,就像折着的文件夹,“队长,我们答应。一定留那名少年的活口。”狼牙说道:“大家同意了吗?”

    “同意!”众人异口同声,鹰眼喉间涌动,抬头时,依然是一脸沉静,只是微微点头,语气中却饱含感情:“谢谢各位。”

    “好了,大家吃饭吧。”赵一山说道:“这可是我和狼烟联手的杰作,大家坐下来说吧。”

    鹰眼如释重负,收起桌上的照片,看着他谨慎的动作,生怕伤着照片半分,白狐暗想这人必定是知道他底细的,再从少年的年纪推算,那名故人若是还在世,今年至少四十余岁!

 第171章 内应,夜光杯

    “这个孩子是几时走丢的?”地鼠感慨道:“看样子是个伶俐的孩子,和小时候的我不分上下嘛。”

    “咳……”雪豹嘴里的饭菜险些喷出来:“和你小时候不分上下?就冲你现在的长相?你小时候能有这么俊吗?”

    “去去去,”地鼠不悦道:“不要小瞧我,我小时候可是人见人爱的主儿,要不是身高扯了后腿,我也是一枚堂堂的男子,说回正题吧,这孩子是怎么丢的?”

    “我这位故人长年不在家中,妻子一人照看孩子,在孩子六岁的时候,接孩子回家的路上在菜市场买菜时,孩子走丢,”鹰眼说道:“从此再无音讯。”

    “六岁……正是孩子生成记忆的时候,”雪豹说道:“孩子的脑细胞在孩童时期发育最快,所以后来细胞会覆盖。而且,小孩子大脑发育不完全,大脑记忆很有限,细胞记忆是最有效的,而细胞记忆往往与情绪有关系。所以一般来说,长大后的孩子根本不记得六岁时的事情,除非……”

    雪豹欲言又止,地鼠喝道:“别卖关子。”

    “除非事发时孩子本人有过强烈的情绪,重新遭遇这种情绪时,他的脑细胞遭受刺激,会记起一些零碎的片刻,这在心理学当中也有提及,情绪对心理的影响,对脑部的影响是惊人的。”雪豹看着众人的眼睛,摊开手道:“一切都是未知数。”

    鹰眼说道:“这个孩子失踪时,天眼不像现在普及,无法判断他是被人拐卖,还是无意失散,罢了,大家愿意帮我这人忙,我万分感激,只是这个孩子现在误入歧途,如果有必要……”

    鹰眼沉吟着,那几个字在喉咙处打转,一圈又一圈,

    赵一山连忙说道:“对了事情发展到现在,找到舍利子是迟早的事情,我们也算更进一步,还顺便端掉了两家走私文物的所谓贸易公司,拔除了两颗毒瘤,可喜可贺啊。”

    白狐感激地看着赵一山,她有种强烈的预感,鹰眼再往下讲,讲出的话何止是对少年的残忍,更是割了自己的心肝,赵老不愧是智者,成功转移话题!

    “不过嘛,情势依然严峻,虽然知道舍利子在何人手里,但关于齐石的下落,我们仍一无所获,仅有两把钥匙还远远不够,除此之外,那伙缠人的苍蝇几时才能按死?”

    赵一山风趣的比喻让大家不约而同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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