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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三个人的天堂-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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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别再拉被子了”(2)
“老哥,你得牵一下笨笨的手,要不咱家吃大亏了。”一听这话,笨笨立即把双手从被窝里抽出来,孟子条件反射似地一把捧住,老哥则大笑:“你这个坏人!”我盯住他们三个的表情,无比得意。
  临近十二点,我们赶紧撤了。回到房间去!中央台有文艺晚会,在世纪之交要转播世纪坛上的钟声,为全国人民祈福。我们要点满一屋子蜡烛,开好香槟,和着世纪的钟声许超级大愿!
  我把五斤重的特价香槟拿出来时,笨笨开心得手舞足蹈。我们俩捂住耳朵,眯着眼睛远远地站在门口看他们开香槟,非常担心泡沫和气体把房顶冲个大洞。“你们俩准备好没有?准备好没有?开了啊!”两个坏人拼命制造着紧张气氛。我和笨笨则像小时候第一次放冲天炮一样,吓得弯腰勾背缩成一团,只敢拿眼斜瞅过去。
  “啵”,轻轻一声,香槟开了,既没有气冲房顶,也没有泡沫四溢,只有一些小泡沫从瓶口慢涌出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都是第一次买香槟,第一次开香槟,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笑着,没有答案。
  许完愿,喝过香槟,接完许多通千禧年祝福电话后,我们急忙排队洗漱准备睡觉,五个小时之后,就要迎接新千年的第一轮太阳,五点半就得起床看日出呢。
  干嘛排队洗漱?嘿嘿,因为我们四个睡一个房间!虽然那时我们到深圳已两年多,告别了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的光荣年代,但自掏腰包出来度假,还是奢侈第一回,老实说,还订不起两个房。
  “一晚上要三百多?拜托,最多订一个房间!刚好有两张床呀,你真是英明。”笨笨大肆表扬着我——“年幼无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最便宜的标准房是两张床。
  上床之后,我们心照不宣地开着那盏床头灯,以昭示自己绝不干坏事。
  分别躺下后,老哥握着我的手,在手心直捣蛋,我只好拼命咬住牙关,不笑出声来。看笨笨和孟子在那张床上睡得悄没声息,我在老哥耳边说:“他们一点邪念都没有呢?”“你怎么知道?”老哥很不服气。
  闹钟一响,我们就手忙脚乱地奔向事先踩好的日出观察点——现在的万科十七英里所在地。当时沿着金海滩花园下去,有很美的山体和巨大的礁石。站在山坡上,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海上日出。
  当被人类赋予极其特殊意义的新千年太阳,在我们的惺忪睡眼中如期升起的时候,我们和众多摄影发烧友对着它狂拍,然后四个人在大礁石上扮演原始人初次见日,猛跳太阳舞,以庆祝新千年的到来。
  一直high到十一点半,才退了房坐着呼哧呼哧的“拖拉机”回到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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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小心鬼混到晚上,怎么睡呢?这个问题随着新千年的第一个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当时还住在燕南路的单身公寓,只有一张床,爸妈回去后,阳台上那张小床又卖回给旧货市场了。
  “这样,我们三个睡床上,横着睡,孟子睡沙发,应该刚好够长,试试看?”笨笨此言一出,我们三个人立即大声叫好,觉得她简直有总设计师的谋略。
  一米五的床横着睡不够长,我们就把吃饭用的折叠椅拿来搁脚,为了隔绝笨笨和老哥之间的直接亲密联系,我扮演绝缘体,睡中间,他们两个分别挨着我的左膀和右臂。
  并排躺了一会,我刚想翻个身对着老哥,笨笨立即大叫起来:“哎,反过去,对着我!”正要侧身照办,老哥拼命扳住我的肩膀:“不许翻,哪有这样重友轻色的?”
  “好啦,好啦,我平躺行了吧。”我拿他们没办法,只好平躺着,手被一人牵一只。
  “别吵啦,排排躺,睡觉觉。”孟子喜欢睡觉,一个人独享沙发,恨不得立即钻进梦里。
  我们乖乖安静下来,只敢扭扭头、捏捏手,互相扮扮夸张的鬼脸示意。那种感觉就是小时候过家家,或是在幼儿园睡午觉,天真、顽皮而纯净。
  睡到半夜,我突然感觉身上的被子被横向拉来扯去,较量在逐渐升级。我没作声,窃笑,嘿嘿,反正我总有被子盖,再说呢,一边是老哥,一边是最好的女友,这案子可不好判。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3)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笨笨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老哥一听,立即投诉:“你简直是恶人先告状,孟子,看你们家笨笨,我都完全没得盖了。”
  “啊,我没听见啊,笨笨,他没冻着你吧。”孟子独占一床被子,开心得很,边伸懒腰边护内,把老哥气了个半死。
  笨笨和孟子回去以后,我算了一下那三天的花费,将近1000块,老哥说:“是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呢,不过我们四个人玩得多开心呀,这也像迎接千禧年,是历史性的,说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度假了,里程碑呢,嘿嘿。”
  
我们从来“恶心吧叽”的
我和老哥最明白爱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于是爱与被爱都让我们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地上瘾。表达爱,成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又是最自然、最开心的一件事。
  有人说婚姻有“三年之痒”、“七年之痒”,我不知道我们有无多少年之痒,也许就像老哥说的,“我们没有结婚”吧,我们感受到的爱总是足够浓烈、足够醇厚。
  事实上,最方便表达爱的,莫过于一个窝里的夫妻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最方便的。夫妻之间如果能充分地表达着爱,能充分地享受爱,能有一些爱的习惯,就能创造完美的爱的氛围,创造完美的家庭氛围。
  今年2月初的一个上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我的第二个侄女(贝贝叫她“二姐”)和贝贝在客厅练钢琴,我在书房写稿。有点累了,我站起来伸伸懒腰,老哥正好过来拿书去看,他一看我得空,就很自然地抱住我,比较紧的那种,一会之后,我们拥吻起来,边听着琴声,边亲嘴。
  我突然忍不住笑了,亲吻没法继续,老哥笑着问我怎么啦,我边笑边说:“他们在那边辛苦练琴呢,我们在这偷偷亲嘴。”老哥说:“就是,恶心吧唧的。”他找到书,走了,边走边调皮地飞了一个吻给我,我一把接住,又扔给他,他假装被吻砸中,猛一弯腰,还作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这样的空隙,我们经常能找到,有时候他一低头干点啥,我就会顺便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说点恶心吧唧的话。一不小心,我还会趴到他背上,他就夸张地叫着“哎哟”,或者大叫“癞皮狗,快下来”,而我听到他这样喊,可能会越爬越高。在老哥面前,撒娇耍赖能使我“所向披靡”。
  我和老哥时常在在阳台上看风景,无论是看夕阳还是看夜景,老哥一般都会从身后抱住我,说一堆好听的话,给眼前的景色增加点什么。而我,总是回头对他说:“顺便亲我一个嘛,顺便嘛。”
  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小区会所打乒乓球,大汗淋漓一场之后,坐在会所旁的棕榈林里休息,老哥从来都有“保持联系”的习惯,就让我坐在他胸前,他半趴在我肩上,我们一前一后坐着,没说话,纯粹休息。
  头顶蓝天白云、阳光肆意地灿烂着,风吹到刚刚运动完的我们俩身上,凉爽极了,棕榈林里只有我们俩,非常安静。
  我突然很感动,柔情地问老哥:“哥,你爱我不?”老哥忙从恍惚中醒过来,说:“当然爱了,要不跟你这么恶心吧唧地坐在这里,人家都在上班呢!快起来,待会保安把我们抓起来了。”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我总会问:“你爱我吗?”虽然明明知道答案,但还是喜欢问,为了那个令人迷恋的答案,我愿意永远犯傻。
  老哥永远不厌其烦地回答,有一次我问他总回答这个问题烦不烦,他说:“不烦,回答这个问题,我最拿手了。这是最容易回答的问题,我又知道标准答案,所以总得一百分。”
  事实上,老哥拥有一张非常甜蜜的嘴,他说出来的情话有时甜蜜,有时缠绵,有时温暖,有时幽默,有时天真,有时搞笑,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爱。他似乎总是“顺便”说着,“顺便”得极其自然。
  我有时看着老哥,会想起那句歌词:“一个男人的好,只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才知道。”
  有一次老哥抱着我说:“我们俩总像用双面胶粘住了一样,一直这么黏糊,可为什么总也不腻呢。”我说:“是啊,世界九大奇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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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那些日常的甜言蜜语,和那些随机的“搂搂抱抱”以外,我们还拥有一些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着的习惯,这些习惯让我们无比享受,又像早晨起来要刷牙一样自然。正是那种自然,让我们呼吸的空气里都融进了爱。
   
睡眼惺忪时的那一点爱
当我早晨起来,睡眼惺忪地走进洗手间准备洗脸刷牙时,通常会看到漱口杯装满了水,杯子上放着牙刷,牙刷上挤好了牙膏,看到这些,我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老哥用他的这套小动作唤醒着我,用这点挤好的牙膏表达着他清晨的爱。当然,有时我比老哥先起来,这一套小动作,就由我来做。
  这个习惯,我们持续了很多年——用同一支牙刷,用同一支牙膏,先刷牙的人为后刷牙的人挤牙膏。
  这是一件小事,这也只是举手之劳。但当我睡眼惺忪时看到那一点牙膏时,老哥就会从牙膏里跳出来,从我朦胧的意识里跳出来,让我感觉到。他出去上班了,但他在此之前曾想到我,为我做过事,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他为我做了一件我必须要做的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足够温暖。爱的感觉总在那些点滴里,在能被爱人看得到的细节里。
  直到2004年,我们搬进华侨城现在住的房子里,我和老哥的洗手间有了两个洗脸池,我们俩很多时候都是同时洗漱,而且我们开始改用###的牙膏,这种牙膏是半流质的,过一会没刷,牙膏就会流进牙刷缝里,没法再帮另一个人预先准备了。
  为了补偿这项损失,老哥在那一年我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款电动牙刷送给我,还玩了一个小花招。
  在我的生日餐会上,当我接过这个用漂亮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准备马上拆开时,他在我的耳朵边小声说:“嘿嘿,情趣内衣呢。”吓得我赶紧偷偷收好。
  我回家后带着异样的心情拆开来时,发现原来是电动牙刷,很是诧异,老哥说:“来点悬念嘛。”他说:“为了你这懒猫能尽快醒来,为了你一醒来就能感觉到我,我给你买了这牙刷。瞧瞧,我多与时俱进呀,以前只是帮你挤牙膏,现在还帮你刷牙。”
  由于在家养成的习惯,我要是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出差或者旅行时,也会给她们挤牙膏,这套小动作常常让她们发出不小的惊呼。我这才知道,这套小动作,其实很打动人,睡眼惺忪时所看到的那一点爱,其实很温暖。
  表达爱,有时只需要做一点点,一点点就够,有时还只是举手之劳,如果所爱的人能懂,那“一点点”,就意味着很多。
  特别是当那“一点点”经过了长时间的坚持以后,就意味着更多。这是爱在累积,爱养成了习惯。
  
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1)
十多年来,我和老哥一直有着吻别的习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无论人前还是人后,两个人要分开时,就得表示一下,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说是吻别,其实也不完全是,有时候是拥抱,有时候只贴贴脸,或者亲亲额头,比较复杂的是我吊住她的脖子耍赖,实在有不太熟的人在场时,也就互相重重地捏一捏手,算做告别。
  如果早晨我们俩的时间都比较从容,而我又在他够得着的范围内时,老哥的告别仪式就变成了系统工程,换衣服时偏着头亲一下,拿起包时顺便亲一下,送他出门时,揽住我的腰亲一下头发,穿好鞋子时,紧紧拥抱一下,关门之前再将头凑进门缝里亲一下。有时还边亲边搞笑地说:“走过路过,千万莫错过。”
  要是碰到我温柔病发,我就会抱住他的脖子,头在他胸前顶来顶去,不管他怎样哄,也不松手。有一次,这家伙没招了,居然笑着大叫:“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把我笑了个半死。
  近几年来,告别仪式里增加了贝贝这个主角,就更加没完没了。
  有一天晚上,报社要开会,告别仪式耗去我半个小时。那两家伙追着我、堵着我,想方设法设置障碍,不让我去。我大笑:“好啊,我这辈子事业无成,都怪你们!”
  终于到达门厅,可以出发了,可是,有人大叫:“排队、排队亲妈妈!”
  你猜怎么着,那队是循环往复的!一个家伙亲完,赶紧排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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