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扫娥眉-第3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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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
元元捆好了她的头发,“唰”地一声将窗户推得大开,清新的草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竹舍之外,篱笆墙围出一个小小的院子。喇叭花绕着篱笆神气活现地吹出紫兰白粉的花朵来。篱笆墙里,竹舍之前是一株开得枝繁叶茂的桑树,树下一张竹桌,几把竹椅。陆子周收了几个小小的蒙童,平日里就在这里教书。隔着篱笆院门,是一个水缸。水缸旁边,砌土垒灶,是他们命运多舛的厨房。至于怎么个命运多舛法,这个不说也罢。竹舍之后,东边一块菜畦,种三五畦小菜,西面一处花田,栽数十株牡丹芍药林兰梦蕊之类。小菜一律没精打采的蔫着黄绿黄绿的叶子,花儿们倒是一个个的倍儿精神。由此可见,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一点儿错没有,指望陆子周种菜不如指望他卖花。当然,元元也没有什么立场指责陆子周罢了。根据青菜的长势看来,她也不会种。并且陆子周至少还会种花,而她是连花都会种死的人——花也是很有用的东西。
元元出门,用没受伤的左手拎了几桶水倒进水缸。直起腰来,就见村子里的樵夫方家大郎挑着两大捆柴从山上下来。走到篱笆院外,他放下担子,卸下一捆木柴,直起腰来用衣摆扇着风道:“元先生,早哇,给您家的柴。”
元元笑着道谢。方家大郎便接着道:“这不端午节么,我家娘子使我打完了柴顺道向先生讨几朵花,给闺女过节带。”
“大郎自己进来选吧。”元元道。
“陆先生不在啊?钓鱼去了?” 方家大郎惦着掂着脚尖向内张望一阵,到底和元元隔着篱笆墙站了,用手指点着花圃道:“不麻烦了,先生帮我递过就是了,就那株。”方大郎选的是一株黄|色的栀子,元元将它连根挖出来那个小瓦盆装上递了出去。方大郎接了,道过谢,挑起柴走了。
元元刚收拾了木柴,隔壁林大娘挎着个小竹篮,一推院门进来了。一进门便大着嗓门道:“元大姐,起来了?呦,劈柴火呢!这节下的,干什么粗活儿,放着等男人来么!”
元元道:“没有,刚方家大郎送来的。说拿几只栀子给姑娘戴。”
林大娘撇了撇嘴道:“他家姑娘,脸大得像个盆,眉毛像扫帚,有什么可了不起的?行,不说了。明儿就端午了,粽子叶洗了么,江米泡了么?艾叶有没有?五彩丝线准备了么?”
元元站在那儿,开始发愣。
林大娘哼了一声,斜着眼道:“就知道没有!会读书识字有什么用啊?早给你们准备好了。”林大娘笑呵呵地一掀篮子布,拎出一串粽子:“诺,拿去。”
元元忙道谢接过。
林大娘道:“谢什么,自打我们家小六跟着你们读书,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我谢你们才是。”说着又从篮子摸出一根五彩丝线,往元元手臂上一绕飞快地打了个结。另取出一个递过去道:“这你们家陆先生的。唉,明年也生个女儿,肯定强过方家那盐母百倍千倍。行啦,我走了,家里事儿多。”
元元手里握着那彩线,又想起那天陆子周回答自己说:“我不走,我给你拿药。”之后,他们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这座封闭的小山村更像是梦里的桃花源,外面天翻地覆似乎对这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只有每月一次有村民走出山坳去集市换盐,才能带来些许外面的消息。在这幽静而淳朴的田园竹舍,她的烧很快退了,伤很快愈合。然后养花、教书,捕鱼、打猎,他们仿佛这里随便一对儿平凡夫妻似的生活着。
也许,是该到要一个孩子的时候了……元元在心里想。
“元元,快来!”
陆子周慌乱的声音让元元吓了一跳,然后她就为眼见看到的景象发出一阵会心的微笑。陆子周扛着鱼竿站在篱笆门处,左手一条鱼,右手一只兔子。很明显,那只兔子实在是太活泼了,搞得拎着它耳朵的陆子周非常狼狈。
于是元元在嘲笑之后立即就施以援手,跳过篱笆,一记手刀将那野兔砍晕。陆子周松了一口气,抹着汗道:“你做的机关好用是可用,可是下次能不能加个笼子,这样可以直接拎回来。”
元元抿嘴笑道:“我准备明天挖个坑捉野猪。”
按照时间来看,该做饭解决温饱问题了。在做饭地问题上,元元和陆子周的分工是元元烧火,陆子周掌勺。这一结果是陆子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争取到得胜利果实。在元元吃了足足二十多天陆子周做的病号饭之后,一旦病好,她就坚决而坚定地表示做饭这一艰巨的使命应该由她承担。当然,虽然不多,喜欢做饭地女人也不是没有,所以元元要做饭没什么太奇怪。但关键是,你总要会做才行啊!元元宣称她会做十几个菜,但实际上她会的全部就是把食物扔进一堆火里烧,直到烧熟。这种做法一般统称为烧烤。于是鸡也烤,鱼也烤,兔子也烤,野猪也烤,土豆也烤,玉米也烤,萝卜也烤,连捆鸡毛菜都烤。这就是所谓会做十几个菜地真相了。这种伙食,天天给猪吃,猪也是要造反的。陆子周不得不拿出颠覆天下的谋略,从元元手中抢过菜铲子,递出烧火棍……
吃过饭就是教书的时间。孩子们散了学又是准备晚饭。晚饭后,他们会在夕阳的余晖中漫步田野……今天晚上,出山赶集的人回到山村了,村民们都聚了过去。张三娘家的盐,李四姐家的花布,王二姑家的柴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杂谈怪论,小道消息。从中,他们得到了一个消息——遥远的地方,江南和江北和谈了,战争结束了。元元和陆子周彼此看对方的眼。
半夜,元元猛然从床上坐起来。“子周,”她说,“我要回巴蜀去。”
陆子周不动声色地道:“这一次,如果回去,可能就不会再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如果我回巴蜀去,你会怪我么?”
“不会。”
“我要回去,是的,我必须回去。一旦和谈成立,他们会立即发动攻击剿灭巴蜀。我不能就这样扔着他们不管,这对追随我到现在的人不公平。我不能这样自私,我得去解脱他们。如果需要一场失败,一个投降,一个死亡来结束这三十年来的战乱,那我愿意由我来败,由我来降,由我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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媾和
作者有话要说:伪结局,喜欢HE的朋友,请在本章之后退场。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广陵这个地方,别的好处未见得,就两条:大款多,美人多。所以江中流这等声名遐迩的大贪官一旦到了广陵,那就相当于老鼠掉进米缸里,乐得都发了疯。
四月二日跟着军队进了广陵之后,江中流就开始了他快乐的老鼠生涯。他义无反顾地跳起来,在卫士钢刀的掩护之下,第一时间冲进那些大士族大富豪奢华到了极致的庄园和别墅,大肆勒索他们的财宝,勾引他们的美人——他一个朝廷的重臣、候补的宰相,竟然跑去和大兵们抢这点儿进门红包!他也好意思?对江大人这种没成色的行为,随军的文官们一致表示不理解,并极不厚道地发出哂笑。然而,这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当城池新旧主权交替照例要有的三天混乱期结束,当士兵整肃军纪,当市面恢复繁华太平,江大人就又开始流连烟花之地了。他整天整天地呆在那些秦楼楚馆,搂全扬州最贵的小倡,喝全扬州最好的酒,开全扬州最不要脸的宴会,醉生梦死,挥金如土。当然,这笔钱是用不着江大人自己掏腰包的。拼命挽救危亡的没落士族,急于改换门庭的南朝官员,还有那些嗅觉灵敏擅于把握时机的逐利商人,他们如同见了血的苍蝇一样蜂拥而至,围着贪官江中流谄媚地献上金银财宝、盖世奇珍。而作为叶后头号宠臣的江中流,则在那个场合无所顾忌地大收贿赂,然后,不必掏钱也能喝到的玉液琼浆会让他醉个半死。通常情况下,江大人会在醉酒后夜宿青楼。而由于每天都喝醉,江大人创造了连续十八天不曾回官署问事的惊人记录。由于饲主的纵容,他就这样毫无廉耻地抛开了他本应该专心参赞的军务和政务——如果说还有军务和政务给他参赞的话。
在彻底剿灭江南士族的问题上,江中流最终也没能找到机会说服叶十一。这样,当叶十一吐出一个月的期限,当叶十一陈兵广陵,满怀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等待赵瑟的到来,当一个月的期限还没有到的那些日子里,江中流似乎除了等待金陵方面的投降使节之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江中流这一番作为,不仅仅是他个人品德和操守问题。很大程度上,他也是为时局所迫。
除了喝酒受贿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
胜利近在咫尺,只要迈一步就可以抓到手里。现在却因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近乎于偏执的可笑爱情不得不绕道而行,跨越万水千山也未必能够功德圆满。而他,江中流,号称前有诸葛孔明,后又江中流的江中流,竟然无能为力,无法可想!
这种良知上的煎熬,这种灵魂深处的气急败坏,如果江中流不醉酒,如果他不去拼命的捞钱,他如何承受得住呢?哪怕只有片刻的清醒,头脑中似乎都有欧阳怜光冷硬的目光射来,满是轻蔑地道:“江中流,你真没用!”
关于江中流的这种心情,有一件事可以作为真实的写照。
那是在四月中旬,金陵投降的使节久久不到,叶十一眉眼间的不耐越来越深。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赵瑟正忙着为他死去的丈夫大办后事总办不完才耽搁的。总而言之,当金陵烧纸钱的飞灰跨越长江飘进广陵城的时候,叶十一那一刹间的神色几乎令很多人的心脏猝停,连将军们都觉得仿佛是坐在了随时有可能爆发的火山口。于是,将军们找到了江中流,希望他说点什么,至少缓解一下主公的情绪也是好的。然而,江中流的回应是什么呢?
当赫连胜在某青楼勾着衣领将江中流拎起来的时候,江中流正醉得像一条死狗。他抱着脑袋支起脖子,闭着眼睛划拉了半杯残酒灌下肚,然后头往桌案上一扎,手臂顺着桌案搭下去,酒杯滚落到地毯上。他含含糊糊地叫道:“干得好!”
将军们面面相觑,最终决定还是放弃这个酒鬼。
叶十一没有立即发动攻击的确很不可思议,但他到底还是忍耐了。直到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他才对着沉入长江的红日,不无遗憾地感慨了一声:“看来还是不够……”然后当天夜里,他就命令在历阳的越鹰澜对采石矶发动了攻击。第三天的清晨,叶十一的忍耐和他的进攻一起得到了回报——金陵方面派出使节,前来和谈。
由于采石方向的战争还没有完全停下来,所以金陵的使节经由瓜州渡前往广陵,到达广陵的那一天正好是五月初一日的傍晚。这一天,江中流又起晚了,于是决定省略亲自去码头迎接的仪式——我好像是胜利一边的谈判代表啊,为什么要亲自去迎接啊?我要傢的人又不在那里面!
一旦想通了这一点,江中流就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了。还等什么?美酒们,金子们,我来了!江中流快乐的筹备起他的《最后一夜——在青楼》。然后,万事具备,咔嚓一声,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彻底扰乱了江中流江大人快乐而堕落的心。
人群分开两边,江中流坐在几案后面,视线沿着长长的夹道延伸到尽头,仰起头,他发现一位疑似翩翩公子的男人看起来相当地眼熟。江中流的手中酒杯一歪,眼珠子几乎瞪了出来:“小白?我没看错吧,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应该相信你还没瞎。”人群尽头,所谓“疑似”翩翩公子的锦衣男子将手中折扇一合,很矜持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疑似”翩翩公子的家伙就是江中流曾经的损友之一,秦少白。
秦少白左右开弓将扇柄戳在两旁倡倌胸口,迫使他们后退给自己让出一条道来。他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啊?”走到江中流身前,他将折扇在几案上用力一敲,恨恨道:“告诉你哦,这次我可是公干!”
江中流低头看看折扇,又抬头看看秦少白的脸,最后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嚎叫:“你不是说这次金陵派来和谈的使节代表就是你吧!”
秦少白将手一摊,很无奈地道:“他们本来认为最好的人选应该是赵箫,可是赵二公子卖身投靠得实在太快了,没办法……我真不知道我在诸位大人们心中是排名是仅次于赵二少的俊杰第二,所以,以后请不要再用‘小白’这样的称呼侮辱我,请叫我秦二十七少!”
江中流抱头一声长吟,犹如被掐着喉咙的母鸡。他无比痛苦地道:“还是把赵箫还给我吧!我宁愿是赵二公子,真的!”
“别啊!”秦少白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