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意通玄-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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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阳泉拍案而起,怒道:“天隐,你什么东西,竟敢辱我太岳道?秦某人在此,倒要看看,是谁傻了!”说着冲上去就要跟天隐动手,天隐靠着椅子,别说屁股,连眼皮都没抬。
朱飒见自己做白脸的机会到了,忙上前拦住,道:“慢来,慢来,天隐就这样,好好的话,非要别扭着说,您要往好话听……”
秦阳泉被他二人一唱一和气得浑身发抖,突然袖子一抖,一面金光闪闪的令牌出现在手中。朱飒皱眉道:“太岳至尊令?”
天隐慢悠悠道:“您错了吧?这里是林下洲。”
秦阳泉呼喘气,道:“我知道这里是林下洲,但凭我太岳道太岳至尊令,求见贵派两位老祖,还有资格吧?”缓过气来,冷笑道,“我想两位老祖,必然能做出比二位更加睿智的决定。”
第七十三章陇西之意
江川伸手,把两只兽怪扔在地下。
说是兽怪,也不过是两只刚刚脱离了野兽的门槛的小老鼠,有两只长牙,带着些许兽怪的味道,连最低级别的九阶都不到,不知被江川从哪个地洞里拖了出来,被特殊的手法制住,昏迷不醒。
将两只兽怪,一只放在雁佳缨身上,一只放在鬼狐身上,江川道:“倘若我所料不错,几日之内就能见分晓。”
狐言道:“您说这冰层会慢慢扩散,然后分薄?可即便如此,也太慢了,谁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才能解冻?就算能解冻,也不一定会完全解冻。若几百只兽怪人人都冻上一层冰,却谁也化不了,那便如何?”
江川一时无语,直接问道:“那你还有什么方法吗?”
这回轮到狐言无语。
江川道:“放心吧,雁佳缨冰冻了这么长时间,依然生机犹在,鬼狐自然也不会死的。”
狐言哂笑道:“他死不死与我何干?只要留着他一身骨血也就是了。”
江川心中一动,道:“你不在乎他死活?”
狐言摇头,道:“他死我不在乎,但他活着我很在乎。”
江川挑了挑嘴角,摇了摇头,不过狐言的回答,也让江川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从身边又拿出一个灵兽袋——这是刚才他急着找兽怪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个带着灵兽的散修,情急借用的倒也没有用强,毕竟一个法体期的散修看见一个灵觉期前辈脚踏飞剑,从天而降,伸出手来只要了他的灵兽袋,连里面的灵兽都没有顺便抄走,心中只有庆幸,那还会不开眼的多罗嗦一句?
将雁佳缨和鬼狐分别收起来,江川苦笑道:“这回又不能丢掉了,倘若鬼狐寒冰不化,那么最后还要着落在这姑娘身上——我怎么感觉,我竟像是被恶灵缠身,逃脱不了?”
一番跋涉之后,江川终于进入了陇西道。
一进陇西道,便觉一股热气蒸腾而起,仿佛一下子进了蒸笼,全身的水分都要被蒸干了似的。这也难怪,整个陇西道,除了绵延无边的沙漠,就是火山于戈壁,百里找不到一处水源,千里看不见一丝绿色。
荒漠和酷热是陇西道的恶源,也是大昌国的幸运,因为这片荒漠的后面,就是凶残好战的西戎,而这片寸草不生的戈壁,挡住了异族的铁蹄,换来了中原数百年的和平。要不怎么说,大昌得天独厚呢,国境接壤的大赫,整个国都都暴露在西戎族的弓箭射程之内,每年半数的税负都用来养病,虽然培养了精兵良将,但对于国力的消耗之大,也让国家的经济从未站起来过。而大昌,周围有冰原,草地,戈壁和高山,这些看似险恶的地貌,却像屏障一样拱卫着中央的土地,带来了昌盛的文明和繁荣的经济。
虽然说强兵和富民各有千秋,但若让人选择,有几人会选择在沙场浴血,而不是守着丰收的田园平安一生?
当然,虽然这片戈壁客观上,作为保卫家园的功臣,应该受到尊敬,但事实上也没有几个人愿意身体力行的去接近它,除了几篇绿洲上还稍有人烟之外,其他的戈壁都被一些沙漠特有的兽类占据了。
当然,连凡人都没有,修士就更少了,修士一向比凡人挑剔,只不过挑剔的内容不同,像这种除了贫瘠就是贫瘠的地方,绝大部分地方,是没有修士的。
绝大部分的意思,就是少部分地方,还是有的。
因为这里不仅仅有戈壁,还有火山。有火山,就有矿产,特别是金属矿。尤其是对于修真士,火山之中,也真有不少好东西。在这里开宗立门就免了,但是建个矿山,派几个弟子在这里监管一二,还是可以的。
江川要去的地方,就是深山中的一处矿产,不过却不是林下洲的矿产。而是一处公共矿产,说白了,就是散修的矿产。
散修被欺压了这么多年,也有一些散修组织起来,企图建立一个类似于联盟的组织,但是因为缺乏门派的约束力,使得人心不齐,内讧的太严重,终究没有成事。但是在一些宗门涉及不到,或者势力较弱的地方,零零星星的散修组织已经建立起来,还圈占了一些资源,初步建立了根基。当然,这些资源的获得也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中抢来的,虽然没有跟宗门正面冲突,但是一些小家族,却是失去了自己的领地,甚至从此销声匿迹。修真界的斗争,一向如此。
陇西道因为离着宗门聚集的南桂道实在太远,所以近乎处在权力真空的状态下,再加上火山众多,矿产分布的散而广,正是散修和家族们圈占的好地方,大大小小的矿脉,除了宗门占得大矿脉,其他几个中等矿脉,倒有数十个势力染指。
江川来的这个矿脉,就是其中占地最大,出产最多,势力最杂的一个矿脉,出产一种一种特殊的火属金属“幻火金”。
听着名字吓人,其实这种金属并非特别珍贵,恰恰相反,它不过是一种炼制法器的材料而已,虽然能练出上三品的法器,但是大部分还是应用在中三品乃至下三品法器上,对于一般的宗门,并非特别珍贵,所以无人接收。只便宜了散修和家族。
但是这个地方,有一项特别珍贵,那就是矿山旁边,刚刚好,就有一座小小绿洲。这就极其难得了,绿洲能够养人,不只是养凡人,也能养没有辟谷的法体期修士,更能做一些荒漠中做不到的事。譬如维持一个坊市的运转。
久而久之,这里便建立了方圆千里之内,唯一一个坊市,也是附近十几座矿藏的交易中心,“绿坝州坊市”。
这里就是江川的目的地。
刚进坊市的时候,江川就觉得有些不对,他一只脚刚刚迈入,就发现至少数百对目光,一起射向他,其中不乏含着恶意的目光。
冷冷的哼了一声,江川稍稍分出了一丝灵压,打退了大多数不知好歹的法体期修士的窥探,其他灵觉期修士的目光停了片刻,也就散了。
静下心来,江川才发现,周围果然不同,建筑风格不说,带着些异域风情,就是来来往往的修士,也极有特点——他们都披着斗篷。
或许是风沙大的原因吧,沙漠上行走的人,大都穿着长长的袍子和斗篷,从头到脚的蒙住,江川在一路上也曾见过不少这样的凡人商旅。但是修士比一般人更耐风吹日晒,又不是女子需要特别注意形象,一般很少穿的这么罗嗦的,江川也不过跟平常一样,穿着一件法袍,但没想到,这个坊市之中,却是人人蒙头遮脸,长袍斗篷,看起来向第一个个蒙面大盗。反而江川,虽然不过露了一张脸在外面,但感觉却像什么都没穿一样醒目,若非江川定力不错,现在就要用袖子掩面狂奔了。
饶是如此,江川也觉得不自在,不自觉的拣了没人的小路走,避开众人的视线。心中想着沈白给自己的任务——千块幻火金,十瓶幻火浆。
应该是很简单的任务吧,江川暗想,只要有钱,立刻就可以……
正在这时,小巷子里面,传来了充满异域风情的弹唱声。声音穿过徐徐的风,传入耳朵,已经十分悠扬动听。
绕过巷子,江川看见了正在弹唱的人,那是一个弹着马头琴的修士,想必是本地的散修,大戈壁上的人们能歌善舞,即使成为了修士也不例外,偶尔会看到边飞行边弹琴的修士们歌唱,这在中原是绝对不可能看见的。
“啊……我们的幻火山,是个美丽的好地方,蓝蓝的天上有雄鹰,山中的火焰下有矿藏,山上的幻火金,地下的幻火浆,那是商人们的礼物哟,勇敢的武士们不要忙,山洞里有捉不尽的火焰鼠哟,戈壁上有杀不完的野火狼……”
悠扬的歌声,听在耳中,却是一震,江川骤然清醒了过来。
“杀不完的野火狼……原来如此!”江川伸手,从乾坤袋中取出一件长衣,先把头脸盖住,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看来我真是富贵惯了,什么事情都要用灵石来解决。”江川隐藏在长衣下的目光陡然犀利起来,“叔父派我来的目的,不就是让我——杀么?”
第七十四章沙海独行
茫茫沙海,独自前行。
新月如钩,斜斜的挂在棕红色的矿山上,残缺的形状,惨淡的颜色,是黑暗中的沙漠最好的注脚。
江川已经很像一个沙漠中的人了——不管是普通人,还是修士,都是沙漠人。他穿着长长的斗篷,覆盖全身,包括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警惕的打量着外面的世界,即使眼前是一片沙海,也不知道会从何时何地,窜出一只饥饿的野兽。
几日之内,他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这里人人都要把自己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不是为了保暖,不是为了挡风沙,只是为了安全感,只有把自己与外界隔绝,才能获得在威严天地和狠毒人心之间那一丝丝安全感。
沙漠了,有杀不完的狼,不只是野兽土狼,或者是兽怪野火狼,事实上,在沙漠中出现的每一个生物,别管是看起来弱小的鼠类,或者是笑嘻牵着骆驼的商旅,都有可能在下一瞬间化身为狼,用牙齿或者腰刀,进行的疯狂的进攻。
这样或者那样的狼,江川已经杀了不少了。他身上的白色斗篷,已经换了五件,前面几件因为被血迹污染,被他随手丢弃在沙漠中,被黄沙掩埋——正如那些身首异处的尸体。
这种刀刀见血,草木皆兵,残酷到窒息的生存方式,向来不是江川所喜欢的,也不是他所信奉的,但是现在,他很感谢这里,能有一个这么纯粹,直白的地方,让他暂时把心中的恨发泄出来。
他现在,真的只是发泄而已。
过分的杀戮,以至于他差点忘记了初衷——他的任务,那些幻火金和幻火浆,需要下矿山去采集,而矿山下的危险,要胜过沙漠中百倍,到处是心怀叵测的修士和牙尖齿寒的异兽。他的本意,是先通过不算太过惨烈的沙漠之行,锻炼他的神经,为下矿山获得矿产做准备。然而,他渐渐觉得,连任务也不重要了。
因为他回到宗门的时候,不一定还能见到给他下任务的人。
他所做的,也只能是在一个偏僻的长生殿顾及不到的角落,完成自己的蜕变而已。
江川也不止一次后悔,为什么要离开山门,以至于现在只能被动地等待,束手无策,但心中又知道,即使不离开山门,他依然束手无策——难道他能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和长生殿死磕么?
面对一个庞然大物,江川唯一拥有的,也是沈白送给他的最好的东西,就是时间。
二十岁,江川已经二十岁了,在俗世,这是加冠的年纪,代表着正式成人,而作为一个修士,他还太年轻,太年轻。他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前进,可以浪费。
只要他还在前进,没有选择浪费光阴,那么希望总还存在……
将来,将来……
等不及想什么将来了,岩石的阴影中,一条土狼伸着鲜红的舌头,猛的窜出。
关注眼下,是他最应该做的事。
天隐进天庸的洞府时,一路长驱直入,看他的架势,别说洞府没有门,就是有门,他也敢踹门而入。
进了洞府,他也不多看,直接进了最里面,沈白果然在那里。
看了沈白一眼,天隐原本郁结的神色,越发的阴沉了,缓缓道:“你越发的疯了。”
此时的沈白,一身白衣,直如缟素,披头散发,乱发坠于额前,箕踞而坐,哪里像是最注重形象的林下洲宗师,分明如同红尘中那些浪子狂士。
沈白见到天隐,笑道:“简兄,等你好久了。”
天隐盯着他,过了好久,才慢慢吐声,道:“老祖召见。”
沈白站起身,道:“好,好。”
天隐盯着他一身刺眼的白色,皱眉道:“你就这么去?”
沈白伸手拉着衣领,扯了扯,道:“这么打扮,难道不符合气氛么?”
天隐静默了一下,道:“老祖还没有最后作出决定……”
沈白笑着点头道:“想必还没决定,到底把在下卖给哪一家。想不到吧,无忌,这么多年,朽木也变成奇货了。”摇了摇手,道:“说这些简直如同放屁,于事无补,简兄,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