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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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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实在无法理解情人,只得窘迫地笑了笑。她的脱衣不太象是性挑逗似的额外小把戏,或一次偶然的双份赏赐。他微微笑着表示理解和赞同。
  他期待情人也对他报以微笑,但她没有,只是拉着他的手,站在那儿盯着镜子,先看自己,然后看他。
  事儿开始了,又结束了,他这才开始感到那玩笑(他愉快地想到玩笑本身以及事后的感受都很美妙)拉的时间太长了。他温和地用两个手指托起礼帽的帽沿,微笑着从萨宾娜头上取下来,放回到假发架子上,好象他是在抹掉哪个顽皮孩童涂在圣母玛丽亚像上的胡子。
  几秒钟过去,她仍然一动不动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弗兰茨温情地俯吻她,再次求她十天后与他一起去巴勒莫。这一次,她明确表示同意。然后,他走了。
  他又处于极佳心境。被他一生都诅咒为无趣都市的日内瓦,现在看来也显得漂亮而充满奇遇。他站在街上,回头看了看那画室宽大的窗户。春末的天气很热,所有的窗户都加了百叶天篷。他又朝公园走去,公园的尽头,东正教教堂的金色圆顶朝上竖立,象两颗镀金的炮弹,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悬挂而没有马上倒塌下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他接着走下堤岸,乘公共交通渡船驶向湖的北岸,回家。
  现在就剩萨宾娜自己了。她还是只穿着内衣,回到镜子前,把礼帽又戴上,久久地看着自己,对自己多年来只是为了追寻那失去了的一瞬间而感到惊讶,许多年以前,这顶礼帽曾使托马斯拜访她画家时兴致盎然。他戴上帽子,从大镜子里去看自己,镜子也象在日内瓦一样是靠着墙的。他想看看自己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市长是什么摸样。萨宾娜开始脱衣,他便把帽子戴到她头上。他们都站在镜子面前(每次她脱衣时他们总是站在镜子面前),看着他们自己。她脱掉了内衣,头上仍然戴着帽子,在这一瞬间,她意识到他们俩都被镜子中所看到的情景激动了。
  什么能使他们如此激动?几分钟前她也戴着帽子,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玩笑而已。激动与玩笑真的只是一步之差吗?
  是的。他们通过镜子互相观看,最初几秒钟看到的只是一种笑剧场面,突然,笑剧被一种激动所覆盖:圆顶礼帽不再意味着玩笑,而是意昧着强暴,强暴萨宾娜,强暴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她看到自已赤裸的双腿以及从薄薄短裤里隐约透出的荫毛三角区。女式内裤增添了她女性的腿力,可硬帮邦的男子礼帽对她的女性魅力给以否决,亵渎,以及嘲弄。托马斯穿戴整齐地站在身边,这一事实意昧着他们俩所看到的已远非某种纯净的玩笑(如果一直是玩笑,他后来也会不得不脱衣、戴帽什么的);而是一种耻辱。她不但没有唾弃它,反而自豪地挑逗池把它玩味个够,玩昧它的全部价值,好象服从自己的意志去接受公开的强Jian。突然,她不耐久等,把托马斯拖倒在地板上,不顾帽子滚到桌下,两人在镜子跟前的地毯上翻滚起来。
  让我们回到礼帽上来吧!
  首先,这是一个模糊的记忆,通向被遗忘了的祖父,那位十九世纪波赫明小城市的市长。
  第二,这是她父亲的纪念物。埋葬了父亲质,做哥占古了父母的全部财产,她拒绝不顾廉耻去捍卫一己之权利,便嘲讽地宣称她愿意要这顶礼帽作为难一的遗产。
  第三,这是她与托马斯多次Xing爱游戏中的一个道具。


  第四,这是她有意精心培养的独创精神的一个标志。她移居时没带多少东西,而带了这又笨又不实用的东西,意昧着她放弃了其它更多实用的东西。
  第五,现在她佳在国外,这顶帽子成了一件伤感物。她去苏黎世见托马斯,就带着这顶帽子,打开旅馆房门时头上也正戴着它。可有些她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这顶帽子不再新鲜有趣和刺激性欲,仅仅变成了一座往昔时光的纪念碑。他们俩都感动了。他们象是第一次Zuo爱,不是一种猥亵的性游戏。这次见面也不是他们性茭往的一种继续,不能象以面那样每次都有机会想出一些新的小小淫乱。这次会见是一种时间的回复,是他们共同历史的赞歌,是那远远一去不可回的没有伤感的过去的伤感总结。
  这顶礼帽是萨宾娜生命乐曲中的一个动机,一次又一次地重现,每次都有不同随意义,而所有的意义都象水通过河床一样从帽子上消失了。我们也许能称它为赫拉克利特河床(“你不能两次定入同一条河流”):这顶帽子是一条河床,每一次萨宾娜走过都看到另一条河流,语义的河流:每一次,同一事物都展示出新的含义,尽管原有意义会与之反响共鸣(象回声,象回声的反复激荡),与新的含义混为一体。每一次新的经验都会产生共鸣,增添着浑然回声的和谐。托马斯与萨宾娜在苏黎世的旅馆里被这顶帽子的出现所感动,Zuo爱时几乎含着热泪,其原因就是这黑色的精灵不仅仅是他们Xing爱游戏的遗存,而且是一种纪念物,使他们想起萨宾娜的父亲,还有她那位生活在没有飞机与汽车时代的祖父。现在,我们站在这个角度,也许比较能理解萨宾娜与弗兰茨之间的那道深渊了:他热切地听了她的故事,而她也热切地听了他的故事。但是,尽管他们都明白对方言词的逻辑意义,但不能听到从它们身上淌过的语义之河的窃窃细语。所以,当她戴着这顶礼帽出现在他面前,弗兰茨感到不舒服,好象什么人用他不懂的语言在对他讲话;既不是猥亵,也不是伤感,仅仅是一种不能理解的手势。他不舒服是因为它太缺乏含义。
  人们还很年轻的时候,生命的乐章刚刚开始,他们可以一起来谱写它,互相交换动机(象托马斯与萨宾娜相互交换礼帽的动机),但是,如果他们相见时年岁大了,象萨宾娜与弗兰茨那样,生命的乐章多少业已完成,每一个动机,每一件物体,每一句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如果我把萨宾娜与路兰茨的谈话记下来,可以编出一本厚厚的有关他们误解的词汇录。算了,就编本小小的词典,也就够了。
  误解小辞典“女人”
  萨宾娜并没有选择一个作女人的命运。我们所没有选择的东西,我们既不能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是自己的过错。萨宾娜相信她不得不采取正确的态度来对待非已所择的命运。在她看来,反抗自己生为女人是愚蠢的,骄傲于自己生为女人亦然。
  他们初交时,弗兰茨以一种奇怪的强调性口吻宣称:“萨宾娜,你是个女人。”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一本正经地强调这众所周知的事实。只到近来,她才明白了“女人”这个词的含义,明白了他何以作那么不同寻常的强调。在他眼中,女人不仅意味着人类两性之一,这个词代表着一种价值。并非任何妇女都堪称为女人。在弗兰茨眼中,如果萨宾娜是一个女人,他妻子克劳迪又是什么呢?二十多年前,结识克劳迪几个月之后,她威胁他说,如果他抛弃她,她便自杀。弗兰茨被她的威胁迷惑了。他并不是特别喜欢克劳迪,但被对方的爱蒙骗了。他感到自己配不上这么伟大的爱,感到自己欠了她一个深深的鞠躬。
  他回报鞠躬如此之深竟是娶了她。尽管克劳迪再末重视过那种伴以自杀威胁之词的热烈情感,而他的心中却记忆长存,思虑常驻:决不能伤害她,得永远尊敬她内在的女人。
  这是一个有趣的公式:不是“尊敬克劳迪”,而是“尊敬克劳迪内在的女人”。
  如果克劳迪本人便是女人,那么谁是他必须永远尊敬的那个隐藏在她身内的女人呢?也许是柏拉图理想中的女人?
  不。是他的母亲。他决不会想到说,他尊敬他母亲身内的女人。他崇拜母亲,不是母亲身内的什么女人。他的母亲与柏拉图理想中的女人是一回事,全然一致。
  他十二岁那年,母亲被弗兰茨的父亲抛弃,突然发现自己很孤单。孩子怀疑有什么严重的事发生了,可母亲怕使他不安,用温和而无关紧要的话掩盖了这一幕。父亲走的那一天,弗兰茨和母亲一起进城去。离家时,他发现母亲的鞋子不相称,犹豫不决,想指出她的错误,又怕伤害她。在他与母亲一起在城里走的两个钟头,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她的脚。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难受意昧着什么。
  忠诚与背叛
  从孩提时代到陪伴她走向墓地,他始终爱她。记忆中的爱也是连绵不绝。这使他感到忠诚在种种美德中应占最高地位:忠诚使众多生命连为一体,否则它们将分裂成千万个瞬间的印痕。
  弗兰茨常跟萨宾娜谈起他母亲,也许他有一种无意识的用心:估摸着萨宾娜会被他忠诚的品行历迷住,那样,他便赢得了她。
  他不知道,更能迷住萨宾娜的不是忠诚而是背叛。“忠诚”这个词使她想起她父亲,一个小镇上的清教徒。连星期天,他都在画布上描画森林里的落日与花瓶中的玫瑰。多亏了他,她从小便开始画画了。十四岁那年,她爱上了一个与她一般年纪的男孩。父亲吓坏了,一年没敢让她独自出门。有一天,他又拿毕加索的复制品给她看,取笑那些画。她不能与她十四岁的同学恋爱,至少是可以爱上立体派的。她完成学业,满心欢快地去了布拉格,感到自己终于能背叛家庭了。
  背叛。从我们幼年时代起,父亲和老师就告诫我们,背叛是能够想得到的罪过中最为可恨的一种。可什么是背叛呢?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
  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但不能象毕加索那样画画。这正是所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规定独尊的时代,是成批制作共产主义政治家们肖像的时代,她要背叛父声的愿望总不能如愿以偿:这种共产主义只不过是另一个父亲罢了。这位父亲同样严格地限制她,同样禁止她的爱(清教徒时代)以及她的毕加索。如果说她终于与一位二流演员结了婚,只是因为那人有着怪汉子的名声,同样不为两种父亲所接受。
  随后,母亲去世了。就在她参加葬礼返回布拉格之后,她接到了父亲因悲伤而自杀的电报。
  她突然感到良心的痛苦:那位画花瓶玫瑰和憎恶毕加索的父亲真是那么可怕吗?担心自己十四岁的女儿会未婚怀孕回家真是那么值得斥责吗?失去妻子便无法再生活下去真是那么可笑吗?
  她又一次渴望背叛:背叛自己的背叛。她向丈夫宣布,她要离开他。(她现在与其把他看成一个怪人不如说把他看作于今不能自投的醉鬼。)
  但是,如果我们背叛乙,是为了我们曾经背叛了的甲,那倒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抚慰了甲。一个离了婚的画家,其生活与她背叛了的父母的生活丝毫不相似。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弥补,它唤来的只是后面一连串背叛的连锁反应,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们离最初的反叛越来越远。
  音乐对弗兰茨来说,音乐能使人迷醉,是一种最接近于酒神狄俄尼索斯之类的艺术。没有谁真正沉醉于一本小说或一幅画,但谁能克制住不沉醉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巴脱克的钢琴二重奏鸣曲、打击乐以及“硬壳虫”乐队的白色唱片集呢?弗兰茨对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无所区分,认为这种区分实在过时而虚假。他象爱莫扎特一样爱摇滚乐。
  他认为音乐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把他从孤独、内省以及图书馆的尘埃中解放了出来,打开了他身体的大门,让他的灵魂走人世间,获得友谊。他爱跳舞,遗憾萨宾娜没有他那样的热情。他们一起坐在餐厅里,吃饭时听到附近喇叭里传出轰轰的音乐并伴有重重的打击声响。
  “真是恶性循环,”萨宾娜说,“音乐越放越响,人翻会变成聋子。因为他们变聋,音乐声才不得不更响。”“你不喜欢音乐吗?”弗兰茨问。
  “不喜欢。”她又补充,“不过在一个不同的时代里……”她想着巴赫的时代,那时的音乐就象玫瑰盛开在雪原般的无边无际的寂静之上。从童年起她开始追求音乐,就领受着噪音妨碍。在美术学院那几年,学生们整个暑假都要求在青年港地度过。他们住在一色的屋子里,一起去钢厂建锻工地劳动,工地上高音喇叭里的音乐从早上五点直吼到晚上九点。尽管乐曲是欢快的,但她感到好象是哭嚎。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避,即使躲进公共厕所,躲入被褥。任何地方都有喇叭。那声音象一群猎狗一直骚挠着她的安宁。
  那时她想,只有在那里才有这样专横的音乐统治。到了国外,她才发现把音乐变为噪音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人类由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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