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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史上最牛驸马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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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手杨掌柜的手指,陈元看见客栈里面住宿的学子大多已经出来,他们都用一种或鄙夷、或幸灾乐祸的神色看着陈元。

    杨掌柜的怒火显然是刚刚被点燃,继续说着:“陈世美!你住进来的时候还有个人样,整天看书写字,与诸位一起讨论议题。所以我一直让你住在这里,就算知道你身上没钱,我也没赶你走过!可是这几日倒好,你居然开始盘算起做买卖来了!你当我不会做买卖么?做买卖最讲究的就是亲兄弟明算账!所以,你赶紧把房钱交了,不然卷起铺盖给我滚蛋!”

    没错,陈元现在就是陈世美,现在你们能理解他为什么不去考状元了吧?那是要被包拯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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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一两七钱银子

    陈元被骂的狗血淋头,也是一股血气上来:“做买卖怎么了?做买卖就一定没有读书好么?我今天就做一次给你看看,我让你知道,买卖做好了,不比读书差!菱花,多少房钱?”

    杨凌花怯生生的走了过来。看看了生气的掌柜的,又看看陈元,用最小的声音说道:“十日的住宿,一日两顿伙食,一共一两七钱银子。”

    杨掌柜的手一伸:“拿来!”

    陈元伸手在他手掌打了一下:“别急,日落之前,我一定把这钱给你!”

    杨掌柜哈哈大笑:“好,我等你到日落!菱花,先把陈公子的铺盖卷好,太阳一落,马上给我扔大街上去。”

    这个时候,楼上那些书生们都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陈元,他们知道陈元身上不可能有一两七钱银子。因为大家都是穷人。

    果然,菱花把陈元的铺盖拿到柜台上的时候,从铺盖的最里层抽出几个铜板来:“陈公子,你就一百三十文大钱了。”

    一百三十文大钱,一千文一贯,按照现在的行情折合纹银一钱多。杨掌柜听到后不由发出一声后鼻音:“哼,还有一个半时辰天黑,我看你是怎么做生意的,能把一百三十文大钱变出一两七钱白银来!”

    再众人的目光中,陈元的脸上自信的笑着:“掌柜的可敢于我打赌?我就在你的门口卖酒,就能把一两七钱银子赚回来?”

    杨掌柜根本不相信陈元能做到,马上点头:“好,你如果能卖回来,我把酒铺转给你做!”

    客栈不大,门口有个酒铺也是杨掌柜开的。酒的味道很好,也从不兑水。可是一晚上也就是卖上半缸,纯利连半两银子都赚不到。

    陈元说在门口卖酒,到晚上能卖一两七钱银子的时候,掌柜的根本不信。

    陈元对杨掌柜说:“凡是来买酒买的多的,你都可以赊给人家,我现在向你赊酒,门口的两缸,我都要了。您放心,我就对不会离开酒铺,这合规矩吧?”

    掌柜的看看他,微微点头:“我赊给你,两缸酒一起买的话要五两银子,我算你便宜一点,四两六钱。如何?”

    这就是标准的做生意的,整两缸都买来是批发价,如果零售的话,两缸酒卖完应该有六七两银子,中间的差价足够陈元还清房钱了。

    但是,能卖完么?

    不光是那些看热闹的书生不相信,杨掌柜看陈元的眼色也是一副蔑视。

    陈元却不在意别人用什么眼神看自己,继续说道:“四两三钱如何?”

    杨掌柜显然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哈哈一笑:“菱花,记账!陈世美赊陈年老酒两缸,少银四两三钱!”

    陈元拿起自己的一百三十文钱:“如此,多谢了。”

    菱花显然是一个好姑娘,生拍陈元输了赌注之后真的被赶出客栈,她在记账的时候偶尔抬头看看陈元,神色之间具是同情。

    而她又不敢顶撞自己的父亲,所以同情,也只能放在心里。

    其实陈元知道,杨掌柜的也是好人,就冲自己没钱了他依然让自己住在客栈,就足以说明他的人品。

    不过现在他要考虑的,不是好人和坏人的问题,而是把这两缸酒卖掉。

    陈元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酒铺旁边的那条大狗给拉走。

    不管那只狗有没有影响到酒铺的生意,但是总有一些人是怕狗的,特别是孩子。

    而在这个年代,那些经常打散酒喝的大多为给人干活的苦力。干了一天活,回到家里是一步都不愿意走。想喝上两口解解乏,就差遣孩子出来给自己跑个腿。

    这是一种客户,陈元必须保证自己的酒铺周围没有阻碍这些给大人打酒的孩子的任何东西,包括一条可能会让他们害怕的狗。

    然后,他开始投资了。

    所谓的投资也就是花本钱,陈元现在身上的本钱加在一起一共一百三十文。

    对面有个卖卤肉的,他家煮的花生米非常好吃,四文钱一大盘,这个东西用来下酒的话,对那些打散酒的人来说再合适不过。

    陈元花了七十文钱,一下买光了那人所有的花生米。因为这也算是批发,便宜许多,七十文买了二十多盘吧。

    今天晚上想用这家的花生米下酒的人,只能来找陈元了。而陈元的花生米是不卖的,白送,作为酒的配头。二十多盘花生米被陈元包成小包,估计能包两百包左右。

    七十文钱就够了么?当然不够!投资的最大化才能带来利润的最大化,陈元深深明白这个道理。

    街口来个卖糖球的,一文钱一串。

    三文钱四串,全要了,卖不卖?

    卖了,连插糖球的大棒子都免费送给陈元了。一共五十多串糖球,应该够打发那些替大人打酒的孩子了。

    做完这些之后,还有十五文钱,当然不能留着。

    天黑的时候就是大多数人吃饭的时候,也是那些酒席上的酒客们开喝的时候。陈元挥毫写了十五封信,信的内容完全一样:“本店陈年老酒,色香味醇,绝无兑水。如贵店需要,小店可送货上门。”

    他准备分别是送给附近的多个大小酒楼。

    问题是,陈元还要看铺子,不可能亲自去送信的。而且不管是陈元还是陈世美,现在对那些汴京高档的酒楼都不是很熟悉,所以陈元决定用剩下的十五个大钱,请熟悉酒楼的人去帮自己送信。

    熟悉酒楼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经常去酒楼吃饭的,另一种是经常去酒楼讨饭的。

    他走到客栈的拐角处,哪里是一群乞丐聚集的地方。再说一句,杨掌柜真的是个好人。乞丐之所以在这个地方聚集,是因为杨掌柜有时候会帮他们一把。

    陈元走向这些人的时候,很多只拿着破碗的手朝他伸了过来。

    陈元在众乞丐之中打量了一下,马上认定坐在一棵槐树底下的一瘸腿乞丐,必定是这帮人的头目。

    于是径直走到那乞丐的面前:“诸位大哥,兄弟有些麻烦,需要诸位大哥帮忙。”

    客气,是一个生意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管跟谁,你都要客客气气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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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卖酒

    第四节

    杨掌柜和一些看热闹的书生在他后面冷眼旁观。看到陈元抱拳对乞丐做鞠的时候,这些书生都有些生气。

    他们秉承的宗旨一向是宁可丢命,也绝不丢了读书人的气节。而陈元对乞丐做鞠,还说:“诸位大哥”的时候,他们都感觉这是有辱斯文。

    这些乞丐显然都是职业乞丐。当然,和我们现在的职业乞丐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的职业乞丐是为了赚钱。而古时候的职业乞丐则是为了活命。

    对于一个读书人能这样称呼他们,那乞丐头子显然有些意外,忙的站起身来:“公子说笑了,我们这些人能帮公子什么忙啊?”

    身后那些书生轻轻骂声偶尔会传到陈元的耳朵里,可是他不在乎。生意人也是有气节的,他们的气节就是钱,只要能赚钱,什么都可以卖。读书人的气节?当然第一个就卖了。

    “这位大哥,小弟有些酒压在库中,想寻个酒楼卖了,可是小弟对附近的酒楼并不熟悉,这有十多封信,想烦请大哥帮小弟送到附近最近的酒楼去。”

    陈元接着掏出那十五封信,又拿出十五文钱,很客气的说道:“小弟也是穷人,付不起太多的劳资。这样吧,送一封信我给一文钱。如果说动对方买酒,一坛子酒我给诸位兄弟提五文钱,如何?”

    乞丐们都笑了,那瘸腿乞丐接过信来:“我当什么大事呢!公子放心就是,反正也是要晚了,我们正好要去那些酒楼看看能不能讨些吃的,顺道帮公子把信送去就是。”

    陈元再次抱拳行礼:“多谢诸位大哥。”

    真的靠乞丐卖酒么?陈元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如果他们把信送去,这总是一个希望,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十五文钱买一个希望,值了。

    “一坛酒五文钱,公子真的给么?”一个还有些稚嫩的声音从陈元的身后传来。

    陈元回答的非常干脆:“给!当然给!诸位放心,只要有酒楼来买酒,一坛酒我给诸位提五文钱!多卖多提,绝不食言。”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乞丐,面色黝黑,一身破烂的衣服。听了陈元的回答之后,那乞丐忽然从随身的包裹里拿出一套还算干净的衣服,自顾说道:“那我先去打些水来。”

    陈元看了他一眼,那小乞丐笑了一下:“我要洗一下头发和脸,最少让人看上去不认为我是一个乞丐,这样我才像一个卖酒的。”

    陈元愣了片刻,多看了那小乞丐两眼。

    和这些乞丐谈妥之后,陈元的第一笔生意也就上门了。是一个三十多岁,两个胳膊上肌肉隆起,皮肤黝黑的汉子。

    “老板!给打半斤散酒。”

    汉子的声音很粗,无论是说话还是外表,一看就知道是靠力气吃饭的。

    陈元忙的应了一声:“来了客官!半斤散酒马上到!”

    快步跑到酒缸面前,拿起你半斤的勺子,满满一勺下去之后,陈元发现壮汉的眼睛还在看着漏斗,当下也不停手,又从缸里舀了一些上来:“客官您就是那豪爽之人,酒少了对不住您!我再给您添点。”

    其实一路上连撒带晃,陈元舀上来的酒大多又回到了酒缸里,连一钱都没添到,可那壮汉的脸上却露出的笑容,看了陈元两眼说道:“原来换老板了?我说今天那大狗怎么不在了呢!行,兄弟!你比以前那老头会做生意,以后哥哥喝酒就来你这打!”

    陈元忙的拿起小袋花生米:“哥哥慢走!这是兄弟送的,您尝尝。”

    壮汉拿过小袋子一看:“哎呦!这东西好!”说完也不等回家了,靠着柱子往边上一坐,拿起酒壶,摊开花生米,坐在地上就先喝两口。

    正好又一个人从街口走过,壮汉看见后大喊一声:“狗子!哪去?”

    那人扭头看见壮汉:“打点酒,家里小舅子来了。”

    壮汉手往陈元一指:“来这,这我兄弟。”

    狗子好像犹豫了一下,最终是抹不开面子,提着酒壶过来了:“打八两吧。”

    陈元接过酒壶:“八两老酒!听到了,客官您稍等!”

    一只小手从柜台下面伸了上来,陈元只看见一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老板,打三两酒。”

    陈元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孩子头顶:“小孩,替你家大人来打酒啊?”

    孩子的头顶动了两下,九文大钱从手掌里露了出来,上面都是汗水。

    显然,大人交代不能把钱丢了,所以他攥的非常紧。

    陈元收起大钱,打了三两酒,然后拿过一个糖球:“叔叔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帮大人打酒的孩子最能干了,来,这是叔叔奖励你的。”

    一串糖球,这种奖励对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底下的那个身影明显的跳了一下,陈元看的出孩子很高兴。

    没过多长时间,他就看见好几个提着酒壶的孩子跑了过来,一拥到陈元的柜台面前:“老板!打酒是不是有糖球吃?”

    人,就是这样。小的时候都经不起诱惑,长大了的也爱占些小便宜。买酒的人多了,自然有些像那壮汉一般,在旁边吃喝一会再回去的。

    陈元不会赶这些人走,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柜台显得非常热闹,热闹了,自然就会吸引一些喜欢凑热闹的人,也会让一些好奇的人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事情。

    这是一种好奇的心理,然后,大家都买,我也就买一点吧,反正身上有余钱的话,喝点酒也不是坏事。

    就连那些本来是看看这里为什么这么热闹的人,也觉得大家都在喝,我如果不喝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呢?

    杨掌柜的从来没有想过一晚上能卖光两缸酒。

    太阳还有一点余辉的时候,酒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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