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绛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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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绛唇》
作者:席绢
我的“点绛唇”
真的能完成《点绛唇》实在感到不可思议,毕竟对于这个缠了我多年的灵感,除了害怕终有一天会遗忘掉那分悸动的感觉外,更怕自己写不出心中所描绘的万分之一。
在第三十本书即将完成之前,我想比较值得庆祝的是——这本《点绛唇》完成于我写小说满四年之时。通常时序出现一个段落,可滋使人大放感言厥辞时,多舌的人总难免占用篇幅,企图与读友来个“回首相对泪眼,无语话当年”。我向来多舌,但不知怎地,竟无法陈述出心中那分百味杂陈。唉!笔已钝,人已老,珠已黄矣!
所以,你们知道这是我满第四年的日子便成了,我也省得哈拉一些不知所云的场面话,咱们还是来聊本书吧!
年初放出了风声,让不少朋友捎来有关于以“点绛唇”这词牌名落阙的词令,并且探问着哪一阙词才是触动我灵感的主因。
诚实的回应可能有点伤人,唯一感动我的只有“点绛唇”这三个字。
为什么感动呢?是当年疯狂沉迷诗词意境时,无意中乍见这三个字的惊喜?或是心中者有一抹灵思,却找不到合适的名号安置?而“点绛唇”在我的喜爱下,有了我自作主张的解释。它——使成了我开始懂得架构小说时,第一个深藏的故事。
尝试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当自己心中涌现一抹灵感时,都会觉得自己的故事真是超宇宙无敌地棒到姥姥家去了,简直是可以惊动楼上、吓到楼下的钜着——作作白日梦有益身心嘛!
但当真要野人献曝了出来,自信便如冰块化蚀,自卑呈反方向地膨胀。对自己的作品只有再三地疑问,最后乖乖地任它滑入冷宫,没胆子再自我吹嘘。
所以,与其说我吊人胃口,不如说怕自己青涩的作品端不上合面,只好一再补强自己的功力,期望能有最好的发挥。目前仍是差强人意,但斗胆端上合面给人试吃。我想好坏由人,反正我皮厚肉粗,耳背近视,就算反应坏到十八层地狱,我也不痛不痒,随便它去吧!
“点绛唇”这三个字,能给你什么感觉呢?
在我而言,十年前初见时,脑中便幻想着有一张红嘴樱唇的女子,配着冰冷绝色的面孔;而这样冰霜的表相、冷艳的颜色,其下心思,也许呈反差的烈炙如火山。
红色,看似冰,实则像火;而火,则是一种狂野的、焚烧的,惊心动魄、玉石俱灭的危险。
什么样的唇,可以点上那红色,而不被毁灭?什么样的唇,可以化蚀冻人的冰霜,让它成一汪春水?
我的点绛唇,只想呈现这种诠释。
所以当朋友笑我大老远跑去中东玩,居然还扛着稿纸去!其实我也知道不会有太多时间去下笔,但当真是放不下。我怕忘了那感觉,怕生疏、怕创作心情有所断层。
对于少女时期的灵思,我总是患得患失、小心翼翼;只期盼此刻下笔,我的功力是如我所愿的足以示人。
呃……当然去中东没有写几行字,可是心意有到就好了,对不对?
希望你们认同我的“点绛唇”。
第1章
腊月,大寒时节。
虽是白雪皑皑的冰天雪地,人们的活动反而热络了。因为年关将近,不仅返乡的游子人潮带动热气,办年货的人又何尝不是雪地冰天中不可或缺的动力来源。
快过年了!
这是寒冷天候中唯一值得人们提起兴致、爬出被窝共同参与的盛会——冬天里的唯一期待。
即使是“瑞苍山”这样的山区小村落,也处处可见年关将近的气息。
叶盼融勒住了缰绳,掀起纱帽一角,一双冷锐的美目往前方打量了许久。雪已停,寒冷依旧,黑色的狐皮披风被风吹得张狂,飞扬在她身后像一方夜幕,极点得她绝色而冰冷的容颜更令人屏息失魂。那冷艳欺霜赛雪,没得比拟;即使是轻便俭的男装,亦无掩她的气势容貌于万一。
她似乎听到了些什么,冷冷扯了下嘴角,奇异地,她闭上眼,将双手暗藏于袖中,似在冥想、似在休憩。
突地!在她所立之地的四方雪地中,迅雷不及掩耳的同时,飞窜出四名壮汉,并在窜出的同时,各自施展了独门武器,一致地射向端坐黑马上那名绝丽女子。由森蓝的寒光中不难猜出刀刃上必然下了剧毒,只消沾上一个血口,便足以一命归阴。
叶盼融的双眼甚至没有张开,只有双手一闪,疾速射出四支柳叶刀,并且抽出腰间的软剑,挥动数朵银花闪耀,每一枚暗器皆被打回原来的地方,或原主的身上。
惨叫声凄绝,但寒风呼啸得益加张狂,没让其它声音专美于前,一一淹没于狂雪疾风之中。四条生命的消逝,对天地而言,并不比一草一木的死亡强过多少。
美艳的少女终于睁开了眼,扫视雪地上的尸体,以及泛滥如泉的血液,冷淡而不夹温度地自语:
“多可笑!这样恶贯满盈的匪徒,也是流着红色的血。”
飞身下马,她没一丝情绪波动,俐落地砍下四颗官府要的人头,投入麻袋中。她原本想走了,但却踌躇了会,终究屈服于自己的一时心软。即使不是为了这四具尸首,也该为过路人着想;放着这四具无头尸,着实吓人了些!
她叹了口气,开始挖坑洞。
※ ※ ※
“各位爷,您瞧瞧,这江湖女侠叶盼融,虽是为了银两而四处抓匪徒,手刃之人成千上百,但从未欺压过善良百姓。她只是冰冷一如她的外号‘冰叶’,可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呀!上回在朱京,县令大人的儿子不知死活地看上人家美丽,便要上前调戏,被打断一只手是那小子活该,可惜却因此让县令王大人怀恨在心。他不仅吞了她应得的赏银一千两不说,还派给她去抓‘联山大盗’的四名头目,分明就是要她惨死在那帮匪徒手上;而,好个叶盼融女侠,在半个月内捣毁了‘联山’的总部与三个分部,并且花了三天带回四名盗匪的头颅…
…”口沫横飞的说书人连忙传述着最近的江湖大事,众人听得神往不已。
自从两年前江湖上出了一个叶盼融之后,沉寂已久的江湖中,又有了不少新鲜事可滋平民老百姓闲聊,更别说江湖上的人士为此而活络了不少。
没有人知道叶盼融是什么出身,没有人知道她年纪多大、师承何人,更没有人知道她武功的深浅如何,因为,她只与通缉犯打斗——而那些人都死了。其他蓄意挑衅的江湖人,总在出手之前呆掉了——被她的冰寒冻呆,或被她的美丽惊呆;何况她的行踪永远成谜。
她没有朋友,没有居所,更不与人来往。
出道两年多,世人唯一知道的,便是她与白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它便探不出什么了。她叫他“师父”,曾经有人这么听到过。
但,白煦是不可能当她师父的,毕竟年纪不合、来历不合,尤其是他根本不会武功。
白煦是“追风山庄”的二少主;而世人皆清楚开阳的追风山庄是商贾世家,有财有势,与江湖人士多有交流,但却是不习武的。尤其白二少主自十七岁离家后,一直游历于名山胜川,多与文人雅士亲近,二十岁那年甚至与友人一同进京赶考,得到了状元之名,也是唯一一个不接受封官的状元。他淡泊面潇洒地行走各地,并撰写一些游志。这样忙碌的人,哪来的时间收徒,更别说所有与他亲近过的友人,都证实白煦并不谙武功。那么,世人皆不禁纳闷了,白煦与冰叶侠女之间是何关系?
没人有胆子去问叶盼融,何况她向来形踪成谜,只好往白煦这边探询;可惜那位翩翩佳公子,俊美温文的白公子仅是以笑应对,不置一辞,连他走得近些的朋友亦深感一头雾水。
如果叶盼融那一声“师父”叫得没错的话,再加上他们“师徒”从未曾同行于江湖之中让人瞧见,那就只有天晓得他们师徒之间会是怎么一回事了。叶盼融终年奔走于缉匪擒凶之中,除了“冰叶”别号之外,更博了个“女神捕”之名。这盛名还是由刑部尚书吕大人口中传出,可见这外号的起源,来自多么高的评价与无上的光荣。若不是大宋皇朝没有女官的前例,那么叶盼融的功赎,早该加封诸多御赐的名衔了。
不过,看来人家冰叶女侠亦不怎么介怀,除了擒拿罪犯领赏之外,她从未与官府有更进一步的交流。
叶盼融——正是江湖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岂是一些自诩女侠,却毫无建树的武林世家娇千金们所能望其项背的?
在说书人滔滔不绝的口沫横飞中,一抹黑绝冷艳的身影,正飞掠过客栈外的雪地,只有遗留下的串串马蹄印,辉映着世人所神往的传奇……
※ ※ ※
江湖人传颂着的姣美容貌,此时正卸下黑纱帽,坐在溪水中突出的大石块上,以冰凉的水净去满脸的尘埃。
严格说来,并不曾有人真正看过她的形貌为何;那张过度被渲染的美颜,实则大多来自世人的无缘窥见,益加认定美绝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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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空穴来风更加美上数分的容貌,唯一符合世人揣测的——是永世不化的冰霜寒气。
从她七岁那年,冰霜已成了她性格中无法根除的本色,也之所以,她有了个新名字,叫叶盼融。取这名字的人,一番苦心不必言传自见分明,只可惜,唯一能令她冰霜融化的人,永永远远只有那么一个,不会再多,亦不会再少;除他以外,世人于她皆无视。
冰叶侠女,独来独往,不亲难近,将是她终生挂在周身的招牌,永不为人而融化。
掬起水泼向脸与颈,拥有一张丽颜,却从不曾珍视过。甭说没让胭脂水粉关照过,原本天生雪嫩的肌肤,也在今年初秋追缉荒漠双霸天,而在沙漠蛰伏了半个月,晒伤了自己,至今步入严冬,仍未痊愈;再加上简便的发髻,以及便于行走的布衣粗服,无法呈现太多婀娜。男与女的分际,在她而言并无太大的差异,犹如拥有得天独厚的容颜,亦不曾稍加珍惜一般。
实在是天寒地冻啊!刚才以树枝戳开冰块,得以掬溪水洗脸,这会儿又凝结上了新冰,将溪水密封于冰底。她抹开冰上的霜气,在如镜般的冰面上看到自己的面孔,也看到前些日子的新伤——一条由下巴划到左颈,直延伸到左肩骨上的匕痕,忍不住冷冷泛出抹笑。
毕生少见的几回软心肠,居然都招致自己于险地。那个落难的少女,居然就是她追踪已久的“千面妖姬”奉徂徕;更奇特的是,奉徂徕不忙着先致她于死地,反而一心想毁去她的容貌。对女人而言,消灭比自己出色的容颜,会比除去对自己有威胁的生命重要吗?
也幸好是那样,让她得以取下她的首级,结束她邪恶的一生。多少宝贵的少女生命丧失在她为了保有青春的手段中,这种妖妇,即使没赏银,仍是要诛灭的。
容貌向来不是她在意的事,但师父见了,怕不又要念上一回。
想到这儿,冰面里映出了一张真挚的笑颜,不来半丝寒意。
向北而去,愈见冰天冻地,但她温暖的归依却也正是在北方,她要回家过年。家啊!对她这孤女而言,是何其珍贵的拥有,即使“家”只代表了两个人共聚的地方——她与师父一年才见上一次的地方。
思及此,便不再对着溪水冥想,戴上纱帽,飞跃上她的黑马,奔驰在雪地枯林间,化为疾风一般的黑影。
※ ※ ※
“意境居”就是叶盼融心目中的“家”,而意境居的主人,也正是叶盼融今生唯一认定的亲人——白煦。
冬天乍临之前,白煦便已回到意境居。这个只有他们师徒知晓的荒村居处,不见些许人烟,也难怪得以遗世独立这般久远,近十年来皆无人知晓。
也十年了!清幽绝妙的琴声乍止,坐在门廊前,石桌旁的白衣男子些微吁叹了起来,俊逸尔雅、不沾世俗污秽的面庞因回忆而失神。
十年啊!十岁的小女孩,已成为十七岁的明艳少女;而他曾是个十七岁离家的少年,如今也十年未归了。添上了风霜,洗去了年少轻狂。
世情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呀!似乎冲动地离家,就是为了要救那位火灾幸存者的小命。当年倘若他没有路过,没有因为好奇而硬是挤入人群中——他是这般厌恶过多嘈杂与人群的人;能有那么一次的冲动,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也注定了他必会冲入火场内,救出尚未被烧伤,但早已呛昏的小女孩。
打听了左邻右舍,才知道这个问题丛生的家庭会走至这步田地,不是没有徵兆的。善妒而膝下只有一女的妻子,加上风流的丈夫与因孕而得以入门的妾,悲剧就发生在妾产下男婴那一夜。那长妻,大火烧了一切,也执意要与所有人同归于尽,连自己的女儿也毫不怜惜。
这对当年只有十七岁的他而言,是不可思议的!尤其妻妾成群何处不见?他心生警剔于他所救的小女孩,也许也有其母执拗且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