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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砸锅卖铁养王爷-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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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更下了旨,因大长公主教子无能,多年前过继的皇子紫郧回归宗族,重上玉牒,是皇帝的十四皇子,受封亲王,特赐在京中滕亲王府一座。
    这几日,在北城门口盼星星盼月亮等着十四皇子回来的太监脖子都伸长了不少,就等着候到了人,领着回亲王府,再颁布圣旨宣告皇帝恩泽呢。
    紫郧夫妇俩这三个月来不问朝局,倒是不知还有这出阵仗等着他们,见着那吴公公眉开眼笑、一副终于等到人的讨好嘴脸,两人相觑一眼,忍不住心想:怎么,一个被皇家遗忘许久的皇子,忽然就变成香脖饽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十四皇子长年戍守边境,劳苦功高,开垦荒田,互市有无,便利民生……」
    听了吴公公朗声诵读一番,夫妇俩顿时了悟,这一向嫌儿子多的皇帝怎么突地希罕起这个形同放逐到边境的十四儿来了,原来是看在滕王经营凉州有功,不但这互市的利益很可观,与西戎人相安无事多年,朝廷省下的粮饷就是一大笔银子,皇帝趁着平郡王这由头,把亲生儿子讨了回来,好好拢络在手。
    这迟来的亲情,紫郧自己是不甚在意,但鱼小闲可是为丈夫心疼不已,明明就有亲父有养母,却过得跟个没人要的孤儿一样,现在人出息了会赚钱了,又眼巴巴的来巴结,这天家人所谞的亲情,真是令人不敢苟同。
    不怕,反正他们已经自成一家,皇帝爸爸、公主妈妈那些都是浮云,自家的娃儿自己养、自己疼,她的老公有家人,就是她和孩子们。
    入宫见过皇帝谢恩,双方行礼如仪,说热络是谈不上,不过玉尊金贵是绝对有,所有人都对滕亲王、王妃客气有礼,极力做到让他们宾至如归,皇帝更是恩赏不断,什么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净往滕亲王府搬。
    他们也去公主府探望过大长公主,见她那副行将就木的样子,看到两人也只能扑簌簌流泪,啥话都说不出,两夫妇心中也悲悯,没多说什么便告辞。
    相比之下,鱼小闲和安娘子、包银子她们见面,才真能叫是团圆呢!
    「妹子,你真是想死嫂子了!」安娘子甫一进正堂,泪珠儿就淌了出来。
    安颐拉拉妻子,用眼神示意她称呼错了,安娘子尴尬无措的楞在那里,连泪都忘了抹。「王妃娘娘,我……」
    鱼小闲拉起安娘子的手,「嫂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叫我妹子吧,我在这里没有娘家人,你就像是我的姊姊。」
    这话一出,安嫂子又泪流满面不止,弄得鱼小闲也被气氛感染的快哭了,紫郧在一旁直瞪眼——瞪的是安颐:你还不快搞定你老婆!
    安颐连忙叫弟弟安筝带着媳妇儿、儿子俊哥儿上前见礼,谁知道鱼小闲见了他们却反倒一下哭了出来。
    鱼小闲抹眼泪道:「筝哥儿都娶媳妇了,俊哥儿也都比我高了,呜,我是真的老了。」
    滕亲王大人翻个白眼,心里腹诽道:娘子,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你要叫他们个儿也不长,老婆也不娶吗?咱俩孩子都生了三个啦!
    等到包银子、包老三父女俩来王府,又是好一番叩恩言谢,直害得鱼小闲不好意思极了。
    如今,包老三凭着她当初留下的那漆雕笔记本,认真干活,把那漆雕艺术发扬光大,声名远播,天下人提起漆雕包大师无人不知,而他广收学徒,耐心教导,倾囊相授,有人问他怎么不留一手,他挺起胸脯,骄傲万分的答——
    「我师父说,什么传子不传女,什么都藏私,很多器物的精华就那样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如果可以让更多人都能学到这技术,不是很好?」
    这话是当初鱼小闲让安娘子转交笔记本时,安娘子捎带上的话,他一直奉为圭臬。
    虽未曾拜师,虽辈分儿也差了一截,但在包老三心底,这辈子已认定这鱼小闲不但是他师父,更是他的再造恩人。他酒也不喝了,还会劝人酒是穿肠毒物,能戒最好,让包银子每每直呼她爹简直是换了个人。
    安娘子送上这些年间各个分铺营利的分红。
    「我知道你不缺这些钱,可是这是我的心意,没有你,我现在还在寡妇村里有一顿没一顿呢。收着吧,以后每年我都要赚更多的钱,还要把五花马往南边儿开去,让全天下都知道咱们五花马里卖着最好吃的吃食。」
    安娘子送上的钱财中有一部分是曹老爷子的,又说着曹老爷子念兹在兹希望鱼小闲能再多给些图纸,这些年来卖的金银饰品样样是精品,价格哄抬得相当高,捧着银子去金曜风华也不见得买得到。
    鱼小闲笑了笑,有备而来,把这些年她闲时画的图纸与漆雕拿了出来,让她带去给曹老爷子,想来不久之后,整个白璧皇朝又要为这无名氏的漆器为之疯狂。
    是夜,儿女们都在屋里睡了,紫郧夫妇俩睡不着,来到后花园里散步说说体己话。
    走得累了,席地在凉亭的台阶上一坐,吹熄了灯笼,看着头顶的星光。
    皇帝很大方,赐的滕亲王府占地广大,古代没有光害,满天星斗,一闪一闪的,看得鱼小闲眼都要花了。
    「白天数金子,晚上数星子,这日子真是美妙啊!」她说得美滋滋的,现在想起穿越之初那快饿死的自己,还真像是梦一样。「不行,我要好好保养我的眼睛,年纪轻轻就看花了眼,老了怎么办?」
    「老了,就我帮你数呗。」
    紫郧揽紧了怀中的妻子,夜风有些凉。他凑近了她耳旁,戏谑的说:「还可以帮你数孩子。」
    「咱们才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哪用数。」
    「你确定咱们只会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鱼小闲倏地直起腰来,「喂,田十四!我先说了,咱们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你休想和别人生,我鱼小闲这辈子养老公也就算了,可不养老公和小三小四的孩子。」
    他失笑道:「是,但是我想养跟你生的小四和小五,唔,最好能有六七八到十一。」
    鱼小闲听懂了,脸红着轻槌他一拳。
    「十一个?!当我母猪啊,生这么多怎么养?」
    他开玩笑道:「当初你都能砸锅卖铁养老公了,怎么不能砸金卖银养儿子,瞧瞧你那金库里堆的财宝,养支军队都没问题。」
    「说得也是,嘿嘿,王爷,娶了我可不亏吧?」
    他将她按回他怀里,牢牢的锢住,笑意不曾从他脸上消失过,「是啊,不但不亏,还赚了个盆满钵满。」
    千金难买的是心中的满足。
    这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宝,万金都不换。
    番外: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死了。
    她,是被他一掌结束了性命的。
    而她,一个为了照顾自己,随便在路上买来的奴婢。
    他虽将西戎主将牙都斩于刀下,却中了牙都抹刀上的毒、落入赣河,九死一生地拖着虚弱的身躯来到这小村子,生活琐事已经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得靠她。
    如果她老实的住下,等他毒性尽去,他会给她一笔银子,放她自由的。
    坏就坏在她不该心生歹念。
    盗走财物便罢了,竟还想害他性命,她趁自己坐在椅上运气驱毒,真气运行在最紧急关头,又最疏于防范的当头,用棍棒狠敲了他的后脑杓。
    她以为那一棍起码可以敲昏他这虚弱不堪的男人,趁机逃走,但他紫郧是何人,当他一口血喷出来,倒地不起时,她以为事成,带着包袱匆匆夺门而出。
    背叛他的人,他是不会放过她的!
    他勉力打出一掌,见她无声无息的倒地不起,没了呼吸心跳这才连忙调息。
    为此,他差点走火入魔,要不是迅速点住了自己的心脉大穴,护住自己岔了的真气,他这条命就真的没了。
    当他好不容易稳住气息,正想放任自己昏死过去时,就见那个多事的寡妇将她扶进门,他的脑袋里只有尸变二字。
    应该已经断气、停了心跳的人又活了过来,双脚虽然踉跄却还能走路,他忍着让她躺在炕上睡了两天。
    他去摸过她,她真有呼吸,真有心跳,是个大活人。
    两天后,她睁眼醒了过来。
    她一脸迷惑的称呼他大哥,后来见自己瞪了她一眼,对她不理不睬,居然离谱的以为自己是她的爹……
    爹?他最好有这么老!
    她这是装疯卖傻吧?还是怕自己再杀她一次,于是胡说八道,顾左右而言他?他装聋作哑,她其实知道他不聋不哑也不傻的不是吗?
    更扯的是,到后来她居然以为自己是她的夫君,然后,她真的把他当成了丈夫。
    她最大的漏洞是她说她叫鱼小闲,很好,陈十三娘啊陈十三娘,你连名字都改了,可那张脸皮呢?这是在耍弄他吗?
    在她忙着确认他是谁的时候,她一眼也没往放在桌上的包袱瞧。
    这倒令人起疑,包袱里可是她从他这里卷走的全部家当,如今,她却连看也没多看一眼,为了应付她的饶舌,随便给了她一个名字。
    她从善如流的接受了。
    她到底是谁?
    就在他思考时,隔壁的寡妇提着食物来了。
    那寡妇和他素无交情,显然也介意他的存在,和她聊了几句话留下窝窝头,便离开了。
    她把寡妇留下来的窝窝头全给了他,然后一副刚发现桌上包袱的模样,然后趁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打开了包袱。
    哼哼,装不下去了吧,他就不信她对这包袱里的事物无动于衷。
    可她说:「这『马上封侯』是你的?」
    他心里对她的疑心更大,这女人是他随便在路上花了五两银子买来的奴婢。
    她母亲说她大字不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在家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女红。
    这玉器上的喻意,可不是随便一个没见识的农家女能懂的,她还说什么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接着不知羞耻的开口说要管钱,于是那点银子就归她管了。
    她这是哪学来的歪思邪想?还有她说话原来像蹦豆,声音又甜又脆,一时居然唬住了他。
    她奇怪的还不只这些,她从来不会自称奴家还是妾身,她总是我啊我的称呼自己,她究竟是哪里来的?
    她真不知道他四肢完好、不聋不哑吗?这逼使他非得看看这女人的心机如何的深沉可怖,而且抱着一丝怀疑,她这张面具什么时候才会撕下来。
    残余的毒素在他血液到处流窜,吃完窝窝头,当他好不容易的爬上炕,他昏倒了。
    不知昏睡了几天,才睁眼,居然闻到菜香。
    那女人煮了一桌子的菜。
    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了。
    说实在的,他被她的态度给弄懵了,她叫他十四郎?看样子她是真的把他当相公看待了。
    十四郎,十四是他的排行,只有那个「母亲」亲昵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他。
    他不由得后悔,当初没有随便捏造而是告诉她这个名字。
    见她看着自己微皱起眉,他莫名知道被她嫌弃了,她叨念着什么饭前要洗手,饭后要漱口之类的话,她帮不太能动弹的他擦手脸,将食物全搬到炕床上,还想喂他吃饭,这女人什么时候这般爱干净起来了?一想到以前她指甲里的黑垢,他就食不下咽。
    可是当他往她的十指看去,那仍是一双劳动的手,依旧称不上细致白晰,但它很干净。
    怎么形容她煮的饭菜?
    凭良心说,是他清醒后吃过最正式、最好吃的一顿饭,即便,饭,只是地瓜粥,菜,只是地瓜叶和小黄瓜,但,她还把唯一的一碗蛋羹给了他。
    她还给他洗了澡。
    她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是她满脸通红的用力搓着他的皮肤,几乎要擦破他的皮,直到满意,才放过他。
    那天,他睡了自从赣河爬上来以后最舒坦的觉。
    当那女人喂他吃第一口饭时,他问自己,不怕她给他下毒吗?
    她不会。她的眼神太干净了,干净到连他都觉得怀疑她是不道德的。
    那一瞬间他几乎要以为,她不是以前那个陈十三娘,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但是,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仍不吭声,既然她把自己当成哑巴,他就继续做那个哑巴……
    羿日,她不见了。
    他看着没有人的屋子冷笑。
    马脚终于露出来了是吗?
    费了这般周折看清一个人,老实说,他不知道她演的是那一出。
    只是,快到晌午,那女人居然回来了。
    他又惊又喜……不,没什么好惊喜的,就,意外而已。
    她买了不少东西,原来是逛市集去了,此外,她,还带回来一个大夫。
    她花了不少铜板在他身上,还恐吓他若不把药吃了,跟他没完。
    那时的他已经确确实实能肯定,她不是以前那个势利现实,趁他虚弱,卷了他仅有的钱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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