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诡异新郎官-第7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胡九尾向前一跃,那把银光闪闪的剑映着灯光呼的一声响就向羊头怪的头砍过去!我暗自道这没有用,只有拔了羊头怪头上的那根红线才能把食皮煞给制服。胡九尾的剑光砍下去,羊头怪就直直的看着胡九尾,丝毫不会畏惧胡九尾会把他的头砍下来。胡九尾在落剑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什么似得,将剑身猛的一转,伸出他那尖利的爪子,向着羊头怪的头上猛地抓了进去!
一把白色的脑浆从胡九尾的指间溢出,羊头怪裂开他那张巨大的嘴,脸上的肌肉绷得僵直,随着胡九尾的手从他的头顶慢慢的抽出一根红线的时候,整个羊头怪的身体就像是剥香蕉皮一样,全身的皮与肉裂开成两瓣,软乎乎的就像是蚂蟥的身体,往外卷曲,也不流血,一个白色接近透明的东西从羊头怪剥开的肉里面升了出来。
胡九尾不等食皮煞的整个白影都冒出来,挥剑往食皮煞头上狠狠的砍了下去,一阵白光四溢,凄厉的惨叫从食皮煞透明的身体里发出:“你会和我一样不得好死的!!”
说完,食皮煞的身影散发成烟,飘散了开去。
“去把沈万三的头给拿过来!”
江三秀听了,赶紧的跑了出去。胡九尾也趁着这个时间弄好顾常德那张恐怖的脸。刚把顾常德的脸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随后江三秀就抱着沈万三的头过来了。
胡九尾把沈万三的头和已经切掉头的羊头怪的身体合在了一起,掌心涌出一道白光将这两个分开的肢体笼罩。顾常德看着正在慢慢愈合伤口的沈万三,感叹道:“最近我发现胡爷的法力是越来越强大了,这种把肢体合起来的事情,要是换做是道士,恐怕不用上大半年的时间,是怎么也弄不好的。”
胡九尾洋洋自得的笑了一下,顿时阳光明媚。我很喜欢看着他笑的样子,一直盯着他的脸看,就在一个瞬间,我忽然从胡九尾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他刻意隐藏的失魂落魄。
我的心顿时一紧。对,是失魂落魄。胡九尾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胡九尾将白光收了回来,完好无损的沈万三躺在地上,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嘴里不断的喃呢着一句话:“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沈万三……”
第九章 出发
沈万三醒了之后,就一直都在重复着‘为什么我就是沈万三,为什么我就是沈万三……’这句话。语气凌乱,双目无神,就像是个疯子一样。最后他竟然抱住了胡九尾的脚,开口尊称胡九尾为大仙:“大仙,他们给了我一个永远也没有结局的事情让我去做,大仙,我就是沈万三,我要找的那个人也是沈万三!我们是同一个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
我根本就听不懂沈万三到底是在像胡九尾说着些什么东西,胡九尾皱着那双好看的眉叫沈万三放开,说有可能这是天意的安排,他的气数已尽,就不要想着这些事情了,踏踏实实的做个人吧。
沈万三不甘心,依旧使劲的拉住胡九尾的脚,要胡九尾帮帮他。胡九尾大概是昨晚没有睡好,此时打了个哈欠,用那几根纤长的手指微掩了一下,一把将脚从沈万三的手臂中抽出,对着江三秀他们说把沈万三用绳子捆住,不要让沈万三想不开去寻死,到时候就真的救不了了。说着伸过手揽住我,要我陪他去睡会。
顾常德一听胡九尾的话,表情立即僵在了脸上,我的表情也僵在了脸上,扭曲着一张脸跟着胡九尾向门外走出去。
出去的时候,我立马狠狠的在胡九尾手臂上掐了一把:“该死的,以后不要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这些容易让别人误会的词语好不好?!”
胡九尾沉着一张脸,捂着他被我揪痛的地方,有些生气的说:“什么话是光明正大的?什么话是让别人误会的?”这表情和语气,这倒是有点小孩子气,看着他那张在阳光下白皙的脸上透露出一层淡淡的金光,神圣的都有点让我感觉以为是在梦中遇见了神灵。——话说他确实是神灵。
“比如说睡觉,这话在大白天的不能说我们一起去睡觉,这会让人家想入非非,毕竟我们还不是夫妻关系,像那些比较敏感的话我们是不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的,说出来了就是轻浮。你是神灵,不该说这样的话的。”我这样解释,也不知道这样解释胡九尾是不是能听的进去。
“那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胡九尾侧头在我的面前一脸正经的问我:“我还记的当初你太爷爷拿你的魂魄来和我逼婚的场景。那时你太爷爷对我可是什么招都用上了,我被逼的无奈,只能勉强答应,但是每次都是在婚礼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因为这样我会觉得你们是在利用我,好厌恶被利用。——本以为事情会结束的,没有想到,后来你竟然来找我了。当看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觉的我们之间好像是在很早之前就认识了一样,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想对你好,而且我竟然强烈的想要和你举办完我们没有完成的婚礼。那天你被黄皮子咬伤,我把你救了了后,就迫不及待的编织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和你举行完了婚礼。本来只是打算能抱一下你就心满意足了,只是没有想到你竟然会扑上来亲我,这一亲,把我的心都亲乱了。”
我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特别是最后说的那几句,说的我就像是饿虎扑羊一样,我有些不满道:“难道不正中你的下怀吗?!”
胡九尾一阵爽朗的笑后,凑近我压低声音说:“秦妃,我想和你做有实有名的夫妻,我想要孩子了。——结婚之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胡九尾满眼的期待。好有诱惑性的声音,我就像是一个饥饿的人闻到了烤肉的香味一样,控制不住的被吸引。
可是,结婚,生孩子。——这只是我一直都在梦里才敢奢望的东西,之前只是开玩笑般的和胡九尾提过,可是我真的没有认真想过要结婚、孩子什么的东西,因为我觉得这根本就是不能发生的事情。
胡九尾是傻了么?!难道他忘了我们在一起会招天谴的吗?!结婚是要经过天上的神仙的,并不是在梦里头只有我们自己知道,现在结婚恐怕结婚的当晚就是我们的死期。
“我、我们还要去找钥匙,不适合结婚。——除了名分,不生孩子,我们什么都可以和别的夫妻一样的。”我赶忙解释。
胡九尾看着我沉寂了一会,我不敢看他的眼睛。胡九尾直起腰来说他也是一时糊涂,才说了这种不顾大局的话。
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就像是在被无数双利爪在撕扯一样疼痛。
为了打开我们话僵的氛围,我就提到沈万三,问沈万三是怎么回事。
“沈万三原本是天上的财神爷,天上的财神爷每隔五百年就会换一次,沈万三的仙缘已尽,今生今世只能做凡人。大概是上天把他贬下来的时候怕他伤心欲绝,就告诉他只要将他用聚宝盆里面装满了精血,给云南一个姓沈的人他就可以飞升了。可是沈万三早就已经忘了他当年的名字,就算是现在误打误撞的叫了句沈万三的名字,他也并不知道他要找的沈万三就是他自己,他的那个聚宝盆在他下凡的时候就已经被天上的神仙施了法术,是无论无论如何都是装不满的。”
我忽然替沈万三而感到哀伤起来。谁都希望成仙,成了仙的,又有哪个愿意变成软弱无能的人?!
“那只食皮煞一开始就潜伏在这只羊的身体里面了,而刚好沈万三去抓那只羊才会惹起这一系列的事情,沈万三之前毕竟也是天上的神仙,就算是贬下凡,多多少少是有些法力的,他没有反抗的就让食皮煞给附了身,原因只有一个,他仙缘已尽的事情是食皮煞告诉他的,他才觉的万念俱灰,让食皮煞有机可乘。”
胡九尾说完,见我紧紧的盯着他看,有些疑惑的转过头看我,问我是不是傻了。
我摇摇头:“忽然觉的要是你就算真的变得很难看的话,我想我也会喜欢你的。”
胡九尾眼里流过一些暖色,一把把我拉到他的怀里:“假如这个上天注定我们两个中的一个要变的奇丑无比的话,那个人一定会是我。”
我不知我怎么会陪着他说出一些这么莫名其妙的话来,但是我的心就像是隐隐约约的知道了些什么一般,可是我却无法窥探我的内心里的那个答案是什么?!
沈万三的情绪过了好几天才平静下来,他后来说的事情经过,就是和胡九尾说的是一样的。看来胡九尾不仅是法力变强了,而且竟然还变神通了。
这件事情好奇怪,真不知道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我问胡九尾这些法力是怎么来的,他也只是叫我不要管,做好我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要是我还问,他便不要脸的用唇堵住我的嘴。胡九尾的舌,还真的像那天在玄武地宫里面吃的那个娃娃舌,滑暖温润,真怕一不小心就吞到喉咙里面去了。
江三秀她妈刚醒的时候,也不问沈万三发生了什么事情,扑在他身上哭嚎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才慢慢的打水擦干净沈万三脸上身上的污渍。
之后的几天都是江三秀她妈一手包办了照顾沈万三的事情。好在沈万三醒了之后,慢慢的也从阴影了走了出来,而且已经在商量和江三秀她妈把结婚日定在哪一天了。
事情总算是圆满的结束,而我们也可以一身轻松的去西藏找那个能预测藏有钥匙的海市蜃楼在哪里的那个西藏喇嘛。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那个喇嘛才能预测到藏有钥匙的海市蜃楼会出现在哪里,难道他也和我们祖先有什么关系吗?
对于西藏,我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们那边也是草原,海拔平均高为4000米以上,地广人希,饮食主要是有糌粑、青稞酒、酥油茶之类的,还有什么藏传佛教,天葬的习俗,这些都是众所皆知的。
顾常德补充说,国家对西藏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在西藏盖了那么多的学校,内地的大学对西藏的学生向來是超低分录取;而且积极的引发内地的人才到西藏去,内地的大学毕业生如果志愿去西藏教几年书,回來后就可以免费读博士硕士。当初他儿子顾唐艺大学毕业的早,本来也打算去那边当支教的,可是被他阻了下来,说那边的条件艰苦,那时候顾唐艺还对着他发了好一阵子的火,后来也渐渐的平息了下来,但是还会时不时的给那边的孩子捐钱捐物的。
我和江三秀听了之后一个劲的说顾唐艺真是个好人,然后用一种遗憾的眼神望了我几眼,胡九尾马上就看懂了江三秀眼里暗示我的意思,一脸的反感厌恶,说要我离这个女人远一点。
坐在火车上,胡九尾就坐在我的身旁,风呼呼的往身后刮,好期待第三把钥匙,期待活着。
第十章 西藏
西藏虽说也是和蒙古一样以牧业为主,但是这里的地形却是和蒙古有着天壤之别,蒙古像一个深闺待嫁的大家闺秀,恬静秀美;而西藏却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者,大气磅礴。
我们要找的那个喇嘛,说的具体一点,是个喇嘛寺里的活佛。活佛是一个喇嘛寺内最高的领导人,听说有资格当活佛的,都是转世的灵童。我们找的是个民间活佛,叫什么仁波切的,名字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他并没有达赖和班禅两个活佛那么有名,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名扬四方,不过我们知道他具体的住在哪个寺庙里面,而且还有沈万三提供的地址信息,找到这个叫做什么仁波切的活佛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不过有些时候的交通有些不便利,有时要居住在农区城镇的藏民家中。
藏族的本土房屋很有特点,普遍的是垒石建房,居住平顶立体,墙很厚,窗户多,而门却很小,热情的藏民们就给我们介绍说这里的温差比较大,多风多雪,这样的房子很实用。
从在拉萨下车的那天开始算起,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顾常德说明天就可以到达活佛居住的那个寺庙里面,今天天也晚了,就建议我们就先找个地方住下来,也不急今天这一天。
江三秀早就走累了,摸着她脸上这几日被这里的风吹了几天的脸,不满的说也不知道这里的女人是怎么生活的,她在这吹了这几天的风脸就干的跟蛇皮一样,要是她长期住在这里的话她会死的。说着就用手来摸我的脸:“诶?!小妃,你的脸皮肤怎么还是那么好?娘的,真是让人羡慕妒忌恨!”
看着江三秀那一副羡慕的嘴脸,我差点就爆出一句;想要的话就来和我换!可最终还是觉得这句话太过于恶毒,没有说出口。——我这层该死的皮。
胡九尾斜视了眼江三秀,叫她不要和我比,越比她脸就越难看。
江三秀的脸立即就黑了下来,对我吼道:“小妃,你再不管管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