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风流-第4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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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不如现管嘛,你一个外来人,想要拓展买卖,这沿途如此多的关卡,还要上上下下无数的地方官吏,这些人可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啊,遇到狠的,那种地方上的水路巡检,白日是官,夜里说不定就是贼了,直接让你暴尸荒野都是未必。
那些盘踞各地的‘山贼’,更是永远都剿不干净,为什么?若是背后没有一丁点背景,你也配做贼?
可是这些股东就不同了,毕竟牵涉到了自身的利益,比如周王朱睦柛,他在河南,尤其是在开封的影响力,可能比天子还要大,毕竟周王殿下乃是地头蛇,早已在开封历经了数代,河南官面或是下头的三教九流,什么事能瞒得过他?何况他们扎根河南,下头又有与之亲近的郡王,完全可以说,周王家族一个亲王,四五个郡王,虽然不敢贸然涉足朝政的事,更不敢插手军务,可是在河南地方上,想要整死几个人,却好似是掐死蚂蚁一样容易。
这样的股东有很多,借着股东的关系,招商局完全可以借此机会经营出一个地方豪强的人脉网络,将来招商局肯定要在天下各府设立分局,深入的耕耘和布局,到了河南,肯定要仰仗周王,去了云南,少不得要黔国公府帮衬,到了南京,魏国公大可以成为保护伞,这种人脉,可以解决多少的麻烦,可以消弭多少灾祸,后世交通和通讯如此发达,尚且还有政令不出xxx之说呢,远在京师的镇国府,单凭一个镇国公,即便是连宫中也有股份,又能如何?强龙不压地头蛇,而现在……这些地头蛇不知不觉成自己‘股东’了。
叶春秋的心头真真是喜出望外,很识趣地道:“如此,就多谢殿下了。”
除了是股东,恐怕将来少不得还要和周王府有其他往来的,叶春秋倒也不客气,直接问明了周王的归期,接着道:“既然殿下不急着返回藩地,那么下月初一,股东局的会议,还请殿下屈尊前往,届时小子在股东局恭候殿下大驾。”
好生地寒暄一番,朱睦柛显然对这个彬彬有礼,同时颇为‘干练’的镇国公的印象很不错,竟一改从前严厉,语气多了几分和蔼。
眼看天色不早了,叶春秋便告辞道:“许多日没有归家了,只怕家里人已经急了,若是有闲,下次还来拜望,万望殿下不会觉得是扰了殿下的清静,殿下,告辞。”
朱睦柛亲和地将叶春秋送至中门,微笑着要目送叶春秋上车,却突然若有所思,不禁嘱咐道:“而今废黜了新政,刘瑾虽是麻烦缠身,可是他党羽众多,却还需小心为好。”
叶春秋轻松地朝他一笑道:“多谢殿下提醒。”
说罢,叶春秋便上了仙鹤车,坐下来后,才真正地感到一丝疲倦,迷迷糊糊地靠着沙发睡着了。
回到家中,府中对叶春秋的事,因为有了叶春秋的叮嘱,所以除了官家叶东外,这事是一直瞒着王静初和叶老太公的,不过叶老太公却能看出几分端倪,虽没有过多质问叶东,却一直显得闷闷不乐,听到叶春秋终于回来了,这才心情舒畅起来,微微颤颤地要出来接他。
走到一半,便见叶春秋穿着蟒服,精神奕奕地迎面而来,叶老太公不禁埋怨道:“为何现在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叶春秋朝老太公作揖,乖巧地道:“哪里能出什么事?孙儿只是有些公务在办罢了。”
叶老太公依旧是觉得叶春秋在隐瞒什么,但见他平安回来,也就没有再多问,反而精神一震道:“你爹来书信了。”
听到老爹来了书信,叶春秋的心情也有点激动,忙是到了书房,叶老太公将书信叫给他,又是洋洋大万言的家书,看着叶景的笔迹,叶春秋感受到一股暖意,便将油灯移近一些,对着油灯细细品读。
里头的内容除了一些应有的问候,也说了些叶景的近况,朝廷已加了他大理寺少卿,这一次算是因祸得福,接着又有钦命传到他手里,命他奉旨招抚宁夏诸镇的军民,叶景的差办得还算是得心应手,毕竟许多人的生死握在他手里,这位新晋的叶少卿很是宽厚,几乎革除了此前周东度的所有弊政,入实的重新丈量土地,对一些曾经犯过过错的武官也尽力安抚,在叛乱之中死去的人亦是进行了抚恤,宁夏现在已经大定。
这个局面一打开,威望也就建立了起来,但凡是为官之人,其实能力是其次,毕竟能力可以慢慢的磨砺,到了地方,尤其是主政一方,总是能发现问题,若是真心想要去做点事,也迟早能摸出一套解决问题的方法,可是威望就全然不同了,威望不足,即便想做事怕也难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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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五章: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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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官场上的问题不在于问题如何解决,而在于你想要去做,往往绑住你手脚的人是同一个官署的同僚,甚至可能是一群不起眼的皂吏。
而叶景的优势就在于,现在宁夏上下人心惶惶,于是都仰仗着这位钦差为他们向朝廷求情,不少人也都承了叶景的情,正因为如此,现在都是夹着尾巴做人,也有不少人愿意为叶景效命。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至少叶春秋从叶景书信中的能感受到,老父比从前稳重了许多,独当一面,想来也是不易。
叶春秋放下书信,唏嘘一番,酝酿了片刻,捉笔疾书,一气呵成地写了一封回信搁在案上,他不必叫人送出去,只需放在案牍,清理书房的人自会料理。
忙完这个,叶春秋便迫不及待地往卧房的小院赶去,估计连他也没有发现,他的脸上因为想着小院里的那个多日不见的人儿,而变得柔和不少。
虽然叶东之前托人告诉他,王静初的身子没出什么问题,可毕竟多日不见,记挂是必不可免的,见到人才能真正的安心。
此时,王静初正带着曼玉背对着门,坐在卧房中间的桌前作画。
门是开着的,叶春秋对发现了他的秋月打了个手势,让秋月不要吭声,便蹑手蹑脚地站在了王静初和曼玉的身后,见她们很是认真,画的理应是花鸟,虽不出色,可是作墨中花鸟竟也活泼,与窗外的春色相映。
“咳咳……”本是想让王静初他们发现他,好看到王静初的惊喜之色,可是他们实在太投入了,等了许久后,于是叶春秋故意咳嗽了一声。
二女这才注意到叶春秋,曼玉一脸意外,连忙行礼;王静初则抿着朱唇搁笔,脸上的惊喜之色,不言而喻。
此时,王静初的肚子已经微微隆了起来,今儿虽是罩着宽裙,竟也有些明显了,王静初露出了几分浅笑,挽了挽发,面上带着几分嫣红道:“献丑了,夫君何时回来的?多日忙于公务,可是累了?吃过饭没有?曼玉,你先去给公爷斟茶。”
“不必了,我还不饿,也不渴。”叶春秋笑呵呵地摇头,看着王静初从容不慌的样子,应该完全不知道他这些天发生了什么,还真以为他有公务在身才多日没有回家。
看着王静初脸色不错,倒是庆幸没有让她知道他这么些天的近况,不然,忧虑过多,必对孕妇有不好的影响。
从容地走到画前,仔细端详了一番,叶春秋才道:“画意倒是很好,就是用笔略显生涩。”
曼玉便笑盈盈地道:“这是胎教,我听外头人的说,十月怀胎的时候……”
她大讲自己的心得,叶春秋假作听得有趣,明明知道胎教,却故作惊讶的样子道:“原来如此。”
曼玉很识趣,知道叶春秋出门多日回来,必是想跟夫人好好静处的,并没有在此多做逗留,乖乖地告退出去。
夫妻二人终于相处一室,便显得轻松许多了,不约而同地相视浅笑,眼中都是对方的影子。
叶春秋便情不自禁地走到王静初的身旁,轻搂着王静初,不由轻轻地用手在她肚上摩挲,脸上尽是在其他人跟前少有的柔和,却是带着几分嬉戏道:“若真有胎教,岂不是我这做爹的做了坏的榜样?”
“呀,这怎么会?”王静初不解地道。
叶春秋在心里算了一下,大抵现在孕期已过了三月,便低着头,朝她眨了眨眼,才道:“很快就会了,夜里就知道,哎呀,怎么还未天黑啊。”
王静初已为人妇,怎会不晓得叶春秋这话里的隐喻?
不过虽然是已为人妇,素来性子较为矜持的王静初,脸腮上还是不由自主地浮出了一层红晕,娇羞地用粉拳轻锤了一下叶春秋的胸口,故意地瞪了叶春秋一眼,道:“没个正儿!”
叶春秋多日不见妻子,在那中军都督府的这些天,心里都是记挂着她,可无奈不能回家,只能从差役那里听到叶家传来王静初安好的消息,心里虽是没有过多担忧,但是没有思念是假的。
现在佳人在怀,见她此时脸上红粉如花,一双水汪汪的眼眸,衬得她娇柔万分,叶春秋的目光便更加柔情了几分,捉着王静初的手道:“你是我的妻,我在外头都要正儿,但是唯独在你的跟前,我可以随心地做自己,你不愿意吗?”
虽然叶春秋这话很暧昧,可是却让王静初觉得心里暖和和的。
叶春秋这是在变相地告诉她,她在他心里是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呢!
王静初的唇轻轻地弯了起来,浮出了一抹好看的弧度,更显得本来就娇俏的样儿多了几分狐媚。
叶春秋以为王静初又是害羞,所以才会久久没有说话,却突然听到怀里之人,带着清脆的声音说道:“夫君,我愿意!”
想起这些天,虽然自己对于御审一时可算是胸有成竹,但是这过程也不能算是轻松愉快,虽然他在中军都督府中,一直忙于写写画画,可是心里偶然还是忧心的。
只是……紧绷了多天的精神,似是在这一刻里,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叶春秋情不自禁地会心一笑,将搂着王静初的手收得更紧了几分,似有深意地道:“不管我在哪里,都会想到家中有你,所以就算遇到再难的事情,我都会迎刃而上,让我们这个家更加的安稳幸福!给你和孩子过上更多尊荣的生活。”
王静初在叶春秋的怀里点了点头,没有看到叶春秋那眼中的坚定,却是满心的信任和满脸的幸福笑容。
宁静而温情的时间总是过得比较快的,但是这样的美好时光,得是付出努力才能得到,次日清早,交代王静初好好在家养身子,叶春秋便又赶去了镇国府。半个多月不见踪影,而今一来,才发现积压了许多事,新的马车工坊已经开始投产,偏巧这个时候,钟表的生意竟也火热起来,这让叶春秋也感觉到了一些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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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六章:神器(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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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都是有关联性的,有的东西,可能让人不能轻易接受,大家习惯了沙漏,或者看着天色,可是当马车和沙发还有水晶热销,使镇国府得以趁机开始布局经销的网络,与此同时,镇国府的商品也给了人一种新潮的印象,正因为如此,人逐渐开始形成了一种观念,便是镇国府的东西总是好的,所以原本无人问津的钟表,现在竟也渐渐吃香起来,有人愿意尝试,起初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久而久之,就见见熟悉起来。
任何新商品的出现,总会出现一个怀疑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冗长,有时很快,这便是招牌的作用,有了足够的口碑,即便是一些难以接受,或者是超前的东西,人们也乐于接受。
现在镇国府大肆在招募人手,钟表的匠人对机械的要求更高一些,所以雇佣的价格也是高昂。
叶春秋只是在镇国府找了几个人来,交代了下月初一的股东会,让他们制定招商局生产计划、镇国新军的操练计划,还有研究院的研究计划,接着便去了研究院专门的试验场所。
新式的火铳已经经过叶春秋的图纸制造出来,不过多是试验性质,叶春秋手上拿着的火铳,其实许多设计来源于南北战争时期斯潘塞步枪的版本。
南北战争可以算是后装枪时代的一个重要的实验所,当时的欧洲,虽已有许多枪械的方案,可是因为没有真正势均力敌的大规模战争,所以许多武器都不能得到检验,而大洋彼岸的这一场内战,可谓是工业革命之后最空前绝后的一场大战,在此期间确立了战术、战略思想、战地医疗等现代战争的标准。参战的350万人中绝大多数为志愿兵,这就意味着他们往往有很大的决心,交战的双方几乎动用了一切手段去消灭敌人,在这场战争中,造成75万士兵死亡,40万士兵伤残。
也正因为如此,不少武器得到了检验,斯潘塞步枪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它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设计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