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庶子风流 >

第212章

庶子风流-第212章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进行评估,既然打算继续练剑下去,总要优中选优才好。

    倒是这时,外头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便听外间有人厉声道:“状元公可在这里?快快请他来见。”

    叶春秋听到动静,这声音竟有些耳熟,忙是出来,便见到一个穿着鱼服的人带着几个校尉在外候着了,叶春秋细细一看,大吃一惊,这人竟是钱谦。

    天他怎么来了京师,怎么穿上了鱼服?

    叶春秋忙是上前道:“我在这里。”

    钱谦一见到叶春秋,便喜上眉头,道:“叶贤弟,哈哈恭喜恭喜,你做了状元公,我现在才来道贺,该死,该死得很。”

    叶春秋无言以对,满脑子依然还在震惊,这家伙是南京五军营左哨的坐营,怎么转眼,却到了京师?

    看叶春秋面带狐疑,钱谦便笑着道:“哈有一件事还没告诉你呢,这不是托陛下洪福齐天,见我在南京当差还算卖力,便敕我入京,嗯,现在调入了锦衣卫指挥使司,领世袭锦衣卫千户衔,实职是宫中站班的锦衣卫百户,保和殿轮值当差。”

    竟是大汉将军,锦衣卫的职能有很多种,一种是传统的亲军职责,即所谓的大汉将军,专门在宫中站班的另一种呢,则是大家闻之色变的锦衣卫密探,别看钱谦在海宁卫是指挥,在五军营也是左哨坐营,不过却不是亲军职,世袭的亲军职比之一般的军职要吃香的多,所以别看他以指挥的名义调入了亲军,领的是千户衔,实际上却不过是小小的百户,其实论起来也算是了不起的高升了,毕竟亲军武官是所有人眼红耳热的肥缺,几乎所有的勋贵子弟,都在盯着呢,可谓是前途无量,地位也非寻常军户可比,就如那魏国公的孙子徐鹏举,现在在金吾卫历练,也不过是先从实职的百户开始磨砺。

    可问题在于,几个月前,这个家伙还在南京苦哈哈,怎么转眼之间

    钱谦眯着眼,似乎是猜透了叶春秋的心思,他微微身子前倾,瞥了身后两个随来的校尉一眼,压低声音道:“多亏了上次的牢狱之灾啊,在牢里,钱老哥猛地有了顿悟,不是早说了吗?读书人哪,花花肠子太多,给十分银子办一分的事,这些不要脸的东西,害钱老哥我走了不少弯路,后来在狱中认得了锦衣卫的杨百户,呵呵这还真是运气,钱老哥我使了银子,才发现这年头最厚道的还是京里来的亲军,谷大用谷公公,春秋可听说过吗?啧啧人家提督西厂呢,那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

    叶春秋深吸一口气:“钱大哥了不得了,竟是攀上了谷公公?”

    谷大用,叶春秋如何不知,这可真正是天子面前的红人,和刘瑾、张永等人齐名,这几人几乎掌握着内廷最中枢的位置,譬如刘瑾,秉笔司礼监,天下政事,没有他的朱批除非天子亲自干涉,否则内阁票拟了也没有用,还有那张永,提督御马监,掌握禁卫军马,尤其是内廷的精锐勇士营,几乎都归他节制再有就是这谷大用,则是提督西厂,西厂是专门用来监督锦衣卫和东厂的,这等于是掌握了厂卫的大权。

    钱大哥还真是可以啊,竟是扬眉吐气,攀上了这么个贵人。

    叶春秋并不反感钱谦的手段,毕竟蛇有蛇路、虾有虾路,自己固然不愿意去攀附什么,却也并不至于学那邓健一般,满脑子除了仗义死节就没别的了。

    钱谦老脸一红,期期艾艾的道:“春秋啊,你太看得起你钱老哥了,谷公公我怎么攀得上,呃,其实是他在宫中有个干儿子。”

    干儿子

    叶春秋有些想笑,可是细细一思,似谷大用这样的宦官,肯定会在宫中收一些小太监做爪牙,这些人虽然为虎作伥,在宫中是给人做儿子,可是出了外头,却也是能耐不小的。

    钱谦继续道:“这位干儿子姓赵,嗯,豪爽得很哪。”

    叶春秋很佩服的道:“想不到几月不见,钱老哥就攀上谷公公的干儿子了。”

    钱谦干笑道:“春秋,你消遣你钱老哥是不是?钱老哥何德何能,哪里攀附得上赵公公,我是经由那位杨百户,认识了赵公公的外甥,他恰好在锦衣卫南镇抚司公干,我是砸锅卖铁,凑了笔银子给他送了份丰厚的炭敬,谁料到人家也仗义,当即就去禀告,说是钱老哥平倭有功,锦衣卫又有了空缺,那指挥使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人可是谷大用公公干儿子的外甥哪,自然是顺水推舟,你钱老哥就来上任了。哎想到这诸多往事,你钱老哥真是感慨啊,真不容易,而今,总算有点盼头了,瞧我这身上的鱼服没有,钦赐的嘿嘿,里头站班的大汉将军都有钦赐,寻常的大汉将军钦赐虎、彪服,老哥我是百户,又是有关系的人,直接破了常例,钦赐飞鱼服。”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贵人恩典(第十更)

    叶春秋不免要对钱谦道上一句恭喜,却没想钱谦心情振奋地继续道:“这一次钱老哥来了京师,早已想好了,其他的没啥说的,就是干,跟着谷公公,跟着赵公公,跟着赵公公的外甥干到底。”

    听到这个绕了几个弯的关系,叶春秋其实还真是有点无言以对,只好苦笑道:“那真是要预祝钱大哥前途无量了。”

    钱谦摆摆手道:“总之呢,咱们都到了京师,总要相互照料为好,噢,那邓御史也到了京师,不知现在是什么差遣,咱们都是从南边来的,得相互照应着才是,邓御史现在在哪里,有功夫我去会会他,哼哼,他平时总是看不起我,今儿让他见见。”

    钱谦满脸的嘚瑟。

    叶春秋郁闷地道:“邓大人现在多半是在养伤吧。”

    “呀,他在南京时的腿伤还没好?哎这真是令人遗憾啊。”

    叶春秋一脸郁闷地道:“这倒不是,只是又添了新伤,我听人说,而今两条腿都给打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吏部那儿让他在京养伤,再另行差遣。”

    钱谦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细细想来,他这性子,若是不被人把手脚都打折了,反而是咄咄怪事,现在听他又打折了腿,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下次我去瞧瞧他,春秋也一道去。”

    叶春秋应允下来,不管怎么说,邓大人和自己也算是老相识。

    如今在京师遇到了故人,不免话多起来,双方都不禁说起自己这几个月来的际遇,钱谦也只是呵呵的笑:“你在京师出了风头,我怎么不知,不过我是月初才进京当差,你是晓得的,刚来京师,且又在宫中轮值,出来多有不便,所以也不敢来见你,呀,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叶春秋,我是奉命来的,宫中御赐宝剑一口,就是因为你胜了那什么剑王的事,宫里说了,虽然宫中对此嘉许,赐御剑一口,只是碍于庙堂里的闲言碎语,所以只是口谕,叶春秋,你接口谕吧。”

    那宫中传说的赐剑一口,确实也只是传闻,几乎属于三无消息,叶春秋不禁愕然,万万料不到竟当真将御剑送了来。

    叶春秋倒是不敢怠慢,正儿八经的行了大礼,道:“臣谢”谢什么来着,叶春秋抬眸看钱谦。

    钱谦叹口气道:“谢宫中贵人吧。”

    叶春秋只得道:“谢宫中贵人恩典。”

    身后的几个校尉抬着一方剑匣上前来,叶春秋双手捧过。

    宫中御赐之物?叶春秋心里砰砰的跳,但凡是御赐,理应都是好东西吧,我特么河西乡下来的,赶紧亮瞎我的眼睛才好。

    他打开剑匣,便见一柄装饰精美的长剑躺在软垫之中,长剑入了鞘,剑鞘装饰的精美无比,犀皮剑鞘,镶金包边,上头镶嵌了东珠,剑柄的流苏光华如丝,叶春秋心里不禁失望。

    这样的装饰,显然是华而不实,卖倒是能卖个好价钱,偏生少了霸气,这柄剑,莫非也是华而不实?若是如此,我特么还得将它供起来传给子孙后代不成?不实用啊。

    其实叶春秋确实遇到了难题,他练的是剑,偏偏现在手上的兵刃却是倭刀,这倭刀虽好,也算是削铁如泥,偏偏与自己的剑法不合,虽勉强也能过得去,不过现在身价已是不同,再用这二手货,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原以为这御剑必定非同凡响,可是只看这剑柄和剑鞘,叶春秋便有些失望了,装饰过多,不太实用。

    他放下剑匣,取出御剑,拿在手中小心把玩,方才握住剑柄,猛地一拉。

    猛地,一股寒气竟是自剑中散发出来,叶春秋竟感受到了一股与众不同的感觉,突然手中竟有一种轻灵无比的感觉,宛若这剑身便如鸿毛一样轻,他将长剑抽出,将剑鞘放置一边,便看到了它通体黝黑的剑身和古拙雕刻的铭文,剑身上寒气迫人。

    好剑!

    叶春秋禁不住赞叹。

    他竟发现,这柄剑竟非寻常的钢铁锻造,这种通体黝黑的材料,无论前世今生都不曾见过,长剑在自己手中,几乎感觉不到太多的分量,只是轻轻一挥,一道黑色剑影出来,剑锋只轻轻在几上的茶盏划过。

    咔擦。

    茶盏竟是切口平直的应声碎裂为两段。

    叶春秋不由为之咋舌,这样的剑身,这样的剑锋,这样的重量,一剑在手,竟是没有一丝是瑕疵,叶春秋不由大喜,练剑多年,多余兵器也多少有一些了解,剑术本就走的是轻盈路线,讲究的是举重若轻,便如那翩翩君子一般,因而往往剑术对于剑的要求也是极高,既要轻盈,又要锋利,更需坚韧,而这三个特点某种意义来说,却是相互矛盾,想要锋利,却很难坚韧,就如那倭刀一般,为做到吹毛断发,因而刀身就必须做到单薄,因此必须小心的养护,而一旦斩到了硬物,就可能在这单薄的刀身上留下缺口,而一旦坚韧,就不得不讲刀身做的厚实一些,譬如斩马刀、背刀就是这一类的典型,偏偏又因为厚实,却又少了轻盈。

    而这三个特点,却都在这柄剑上发挥到了极致,叶春秋不由抚摸着剑身上的铭文,破虏二字的金字铭文闪闪生辉,破虏剑,叶春秋抿嘴一笑。

    他沉醉在这柄神兵之中,心中不由估量,若是当时陷入白莲教中有这样的神兵,那杀入房中的数十人,有这柄剑在手,自己或许当真不需火药,完全可以尝试与他们一较高下,这样的神剑,实是稀罕,尤其这剑的材质,竟不知用什么原料打造,竟是集了坚韧如金刚、轻盈如鸿毛、更是锋利到了极致。

    叶春秋将这剑捧在手心,宛如珍宝,这样的神器,怕是花费十万家财怕也求不来的。

    至于那剑鞘,叶春秋倒是觉得太过招摇了,却还是将破虏剑收入剑鞘之中,悬挂于腰间,腰间几乎没有太多的重量,唯一能感受的,怕就是这犀皮剑鞘的一点微微份量了。

    真是不管做什么,都会少不了压力,看着月票榜,那真是你追我赶呀,心惊胆跳的老虎只能继续来求票了,没办法,老虎也需要安全感,弱弱的问句,有木有支持老虎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冒险(第一更)

    深吸一口气,叶春秋这才意识到这儿还有客人在。

    钱谦舔着嘴,方才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看着这剑,心里不禁嘀咕,若是这剑拿去送礼,嗯,送给了谷公公,只怕……

    然后他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是御剑,这天底下,你当真敢拿去送,人家也未必敢收,现在它的主人只有一个,那便是而今的状元公。

    钱谦忙道:“我说叶贤弟,老哥我真是对你……哎……我也算是交了差,哈……先回去复命了,什么时候我下了值,请你喝酒。”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红着眼睛深深看了叶春秋一眼,这人比人,倒还真气死人,自己砸锅卖铁了啊,勉强从宁波混来了京师,进了亲军还洋洋自得呢,可是看看人家……摇摇头,带着几个校尉走了。

    叶春秋目送钱谦离开,心里感慨万千,钱大哥都来了京师了,连他都混出头了,我辈更需努力。手不禁的抚在了腰间的破虏剑剑柄上,叶春秋心里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却又不禁生出疑问,宫中为何会关注这一场小小的剑斗,还有……这样的宝剑,即便是宫中怕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品吧,却如此轻巧的赐了出来,这……有些不太合常理,皇帝老子这样有钱?

    想到了钱,叶春秋决心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打制一柄剑鞘,无论如何,低调为好,闷声发大财最重要,眼下这个装饰,实在太招摇了。

    正准备回房中,细细研究这柄神兵,却不妨孙琦却是垂头丧气地回来,叶春秋抿抿嘴,忙上前道:“舅父,怎的回来得这样早?”

    这么大笔银子的调度,肯定没有这样轻易的,叶春秋本以为,不到天黑,孙琦也不可能兑现出银子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