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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庶子风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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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秋道:“这位可是黄世叔?”

    “哼!”黄荆铁青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

第二十三章:高尚情操



    叶春秋叹息道:“黄世叔与我们叶家也是世交,噢,小侄一直没有来得及去贵府探望,实在罪该万死。”

    卧槽……你他娘的还真是见什么人都攀亲啊。

    黄荆有一种想要吐血的冲动,他脸皮再厚,也有一股子满腔怒火无处发泄的憋屈,人家都舔着脸叫你叔了,而且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少年郎,这到嘴的狠话,你说得出口吗?奉化县就这样大,若是传出去,大家只会说你心胸狭隘,居然连孩子都不放过。

    叶春秋眉头微微一皱,旋即又道:“黄世叔方才说,这田不退也要退,可当真是因为那位在杭州的黄御史吗?有黄御史在,我们叶家确实是招惹不起黄家,这是实情。”

    哪壶不开提哪壶。

    叶春秋给人的好印象到此为此。他居然跟他爹一样,都把黄御史搬了出来。

    王县令沉眉,老脸在抽搐,有点想要发作。

    黄荆怒斥道:“黄口小儿,休要胡言乱语!”

    叶春秋抿嘴,道:“说起这位黄御史,却也不知小侄和他是不是有缘,今儿清早,我捡到了一封书信,恰是黄御史寄给黄世叔的,黄世叔,你说……这不是缘分吗?”

    叶春秋居然有一封黄御史给黄荆的书信……

    这让所有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书信传送,偶尔会有遗失那也不足为奇,只是恰好遗失,又恰好被叶春秋捡到,那就有点太过巧合了。

    黄荆怎么会信,你这个黄口小儿,满口都是胡言乱语,谁愿意搭理你,他冷漠的道:“家兄与我并无书信往来,你休要胡说八道。”

    叶春秋却是不理会,自顾自的道:“小侄捡了这封书信,禁不住好奇心,居然把信拆了。”

    “哼!”黄荆冷哼,不予理会。

    叶春秋装模作样,当真从袖子里抽出一份纸来,道:“黄荆吾弟,尔之家书兄已阅过,今题一诗,与弟一观。”

    这个逼装的显然是零蛋分。

    因为王县令一见叶春秋也扯到了黄御史,让他有些下不来台,所以脸色很不好看。

    至于黄荆,也只是冷笑,因为兄长给他的家书,绝不会如此‘简约’,更不会没事非要做劳什子诗的,叶春秋的信是假的,这小小少年居然还敢伪造人的书信……哼哼,反正都是叶家的人,一并收拾了吧。

    黄荆见缝插针的朗声道:“县尊,学生有一事不明,还请见教。”

    王县令道:“但说无妨。”

    黄荆道:“敢问大人,伪造人书信嬉闹公堂者,所犯何罪?又当如何处置?”

    王县令几乎是脱口而出:“流放三千里,若是念其年幼无知,打十几个板子,赶出去即是。”

    王县令还是决心留几分情面,念在叶春秋喊自己恩府的份上,不愿流放叶春秋。

    黄荆虽然觉得有些遗憾,却还是颇为满足,他呵呵一笑,挑衅似的看叶春秋,道:“好吧,不是还有诗吗?叶家的少爷,你念来听听,且看这是不是家兄所书。”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他就等叶春秋念出来,然后证明这是假的书信,最后一顶嬉闹公堂的帽子盖上去,且不说叶春秋的爹认不认罪,先打了小的再说,看你们叶家屈服不屈服。

    叶景脸色铁青,他知道叶春秋爱胡闹的,这时候再也顾不得什么了,忙道:“大人,春秋还是个孩……”

    吓我?真当我是吓大的?

    叶春秋对叶景道:“爹,这真的是黄御史的书信,你不要急,黄御史的诗实在妙极……”

    叶景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里,浑身已是冷汗淋漓了,他咬咬牙,索性想把这个罪认了,却见叶春秋摊着纸,摇头晃脑的念出来:“千里修书只为田,让他百亩又何妨……”

    很普通的诗,甚至有点打油诗的味道,不过……王县令当然知道叶春秋不可能恰好捡到黄家遗落的书信,这个小家伙,当场便效黄御史的口吻即兴作诗,而且格律说得过去,似乎……

    叶春秋又念:“万里长城今犹在………”

    王县令眼眸猛的一张,从一件争田的小事,下半阙却是突然一转鸡毛蒜皮,开口就是万里长城,这就有点建瓴高屋的意味了,上半阙是打油诗,下一半的第一句,却仿佛一下子将格局抬升了起来。

    叶春秋念出最后一句:“不见当年秦始皇。”

    呼……

    意境深远啊,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再结合上半截的叙事,这首诗虽然用词平实,却是充满了人生寓意。

    王县令甚至怀疑,这当真是黄御史的书信了,因为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能即兴作出这么一首诗吗?

    他眼眸眯起,叶春秋忍不住道:“这确实是黄御史的家书,恩府不信,一看便知。”

    有书吏接过了书信送到王县令案前,王县令狐疑的看了一眼那张纸,然后他不由失笑起来,哪里有什么诗,更不是什么家书,这分明就是一张白纸而已。

    不是家书。

    可是……

    王县令居然笑了,叶春秋表现出来的急智让他大开眼界,诗很不错,十一二岁的少年能作出来,已算神童,而更重要的是……王县令抿嘴微笑,居然淡淡的道:“看来……果然是黄世兄的家书。”

    黄荆急了,这怎么可能,哪里有这样的事,他忙是上前,接过了信,仔细一看,却是一张白纸,忍不住大笑:“哈哈……这哪里是什么家书……简直就是一派胡……”然后……他的眼眸不经意之间,与王县令的目光交错,他猛的打了个激灵,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见黄荆突然一顿,看来黄家的人也不蠢啊,叶春秋心里叹息。

    然后叶春秋肃然起敬的道:“这诗作的好,不但寓意高远,足见黄御史文采斐然,尤其是此诗下半阙,万里长城今日还在,但是当初命令修建长城的秦始皇早已不在了。黄御史胸襟开阔,豁达如此,难怪受朝廷如此恩荣,春秋理应向黄御史学习做人的道理,功名利禄,只是一时,可是看的开的人,古今又有几人,在这奉化县,唯黄御史而已。”

    王县令也是喜滋滋的,他捋着须,居然会去附和一个小屁孩子:“正是,黄世兄豁达如此,吾辈不及。”

    所有人都傻眼了。

    那些假装的‘路人甲乙丙丁’,本来还想喊打喊杀几句,现在却一个个目瞪口呆。

    黄荆的脸色最是精彩。

    其实就在他说到一派胡言,那个言字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方才猛然有所醒悟。

    我是猪啊我,居然差点否认了这封家书。这封家书的问题不在于家书的真假,而在于这首诗上。

    诗当然是好诗,寓意也很深刻,这一点黄荆不敢否认,像这样带着哲理的诗,往往是比较容易流行的,这就好像李太白的诗往往流传最广泛的不是他的《将进酒》,而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样。因为这种诗往往朗朗上口,而且最易表达某种情怀。

    黄荆几乎可以肯定,用不了多久,这首诗就会流传开去。

    这首又是什么诗呢?这分明是吹牛的诗啊,全诗的意思是,小弟啊,你怎么能因为几亩地和邻居斤斤计较呢,我虽然现在做了御史,可是我做人堂堂正正,绝不会徇私舞弊,仗势欺人,反而要劝你一劝,人的心胸要豁达啊,不要锱铢必较,你看秦始皇富有四海对吧,可是现在他修的长城呢?所以你应该做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君子无争嘛。

第二十四章:世交



    想象一下,写这封家书的人会是什么人?

    当然是好人,不但是好人,而且还是个刚正不阿的好官。

    每一个做官的都自称自己是好官,自吹自擂居多,可假若有个官员在私信之中劝诫自己的亲戚要安分守己呢?

    难怪了……难怪王县令分明看到这不是家书,却一口咬死了这是家兄的书信,他这是故意给我们黄家卖一个人情,今日这首诗传出去,谁不晓得黄荆的家兄品德高尚?

    黄家今日能欺负叶家,不是因为他们家大业大,根本的原因就在于,黄家出了黄御史,御史是清流官,这和地方官不同,地方官的政绩来自于修桥铺路,征税修学,没有实打实的政绩,升迁是无望的。

    而清流官却是没有评判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你的名望,假若人人提到黄御史时都会禁不住问,这黄御史是不是那个两袖清风,修书劝说家人与邻为善的家伙,黄御史这个乌纱帽,还不得金光闪闪啊。

    今日黄荆在这里否认了这封家书,就相当于把黄御史到手的政绩给丢了,更是辜负了王县令的成人之美,这样的佳话你都不要,还非要和叶家鸡毛蒜皮的意气用事,这人,神经病啊。

    黄荆深吸一口气,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叶春秋,这个小子……分明是给了黄家一个大礼包,自己再跟叶家为难,总是说不过去。

    家兄的前途要紧。

    王县令的美意总是要领。

    叶春秋的这份大礼更该承情。

    表演的时候到了。

    而这恰恰难不倒黄荆,黄荆满是惊讶,兴奋的道:“这果然是家兄的家书!”

    除了王县令和叶春秋,所有人都傻眼。

    黄荆狠狠的再看了一遍信,生怕这首诗别人听不见,又高声念诵了一遍:“千里修书只为田,让他百亩又何妨……不见当年秦始皇……”念到这里,黄荆老泪在眼眶里泛滥,捶胸跌足道:“家兄教训的是啊,可怜我斤斤计较,只看眼前之利,若非家兄教诲,几乎要铸成大错。”

    卧槽……这演的怎么跟真的似的,叶春秋被他的演技吓着了。

    黄荆猛的窜起身,跨前几步,而后一把到了叶景面前,老泪纵横:“叶世兄,叶世兄……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有愧啊……”

    叶景目瞪口呆,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而且黄荆热情得有些过份,几乎是紧紧抱住自己,嗯……有点透不过气了,喂,眼泪都把我衣襟打湿了,真是见鬼,能不能不要往我袖子上擦鼻涕。

    叶景就这么成了黄荆的世兄,然后老怀安慰的王县令看着这一场其乐融融的场面捋须微笑,对王县令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黄家没有得罪,而且自己还送了一份人情;自己也没有得罪叶家而坏了自己的官声,然后他眼角余光撇撇叶春秋,那眼眸里不禁饱含了些许的深意,这个小子……不太简单啊。

    “大人……”幡然悔悟的黄荆在经历过一场戏码之后,振振有词的道:“河东的地确实有些争议,不过方才是学生孟浪,本不该因为些许田地而坏了邻里的关系,学生不告了,不但如此,黄家在河东的令五十亩地愿无偿让给叶家。”

    “什么……”叶景愣住了,黄家的人什么时候这样大方过,想当初两家为了这些地争了这么多年,怎么今日黄荆不但不索地,连原先占的地也一并……

    王县令趁热打铁,很是欣慰的道:“如此甚好,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尔等愿化干戈为玉帛,本县甚是宽慰。”

    黄荆似乎还不满足,非要当场立下誓约,让王县令作保,将河东的地重新订了田契这才作罢。

    此时天色已经晚了,一场官司,不知不觉已打到了天黑,叶春秋见事情完美解决,心里也松口气,只是突然觉得饿了,又想到深更半夜,自己和老爹怎么回家,这似乎是一个问题,这时代毕竟不比后世,前去河西也没有官道,乌漆麻黑的夜路难行倒是好说,若是遇到了强盗,那就真是欲哭无泪。

    黄荆笑吟吟地凑上来,道:“天色不早,只怕黄世兄和黄世侄回家也是迟了,黄家在县里有一处别院,不妨就请你们在舍下下榻一晚,叶世兄不要客气,我们是近邻,到时少不得要喝几杯水酒,亲近亲近。”

    他的表情很真挚,已经没有了起初的浮夸了。

    这很好理解,相比于两家的仇恨,叶春秋送的这封家书,对于黄家来说珍贵无比,这关系到了黄御史的官声,同时也就关系到了黄家的荣辱,现在这段佳话传出去,当然还会有后续的故事,这个故事无非就是,从此之后叶黄两家和睦相处,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生活云云。

    无论从现实来说,还是出于对叶春秋的小小感激,黄荆都要作出这个邀请。

    叶景本就是心善的人,婉拒了几下便同意下来,于是叶家父子到了黄家的别院,喝酒的事,自然是不劳叶春秋这种小屁孩费神的,所以自有人给叶春秋收拾了一个厢房住下。

    叶春秋又困又乏,很是为自己能够圆满处理这件事而小小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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