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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猎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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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装了回逼,却令葛依乎感动的直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东西,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虽然东西小,但做的确实精致啊!拿到市集,应该能置换些钱!”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觉得以后要注意,有些超时代的东西,看来真要小心一点。不然,早晚会让人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一切。

只是刘兴华忘了,相比这几个二锅头的酒瓶子,他身上这套雪地作战装备,更是这个时代所制造不出来的。更别提,他肩上那杠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了。

并非他拿不出更好的枪,而是觉得这枪,跟这个时候的步枪外貌差不多。只要不把枪交给别人看,一般情况下也发现不了,这枪的生产工艺,这年头几乎生产不出来。

总之,刘兴华经过今天这事,突然觉得穿越到这时代,总觉得跟做贼一样。待人接物、说话办事,总没来由的心虚啊!

第三章蝴蝶临乱世

都说酒,是能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好东西,果不其然,一顿酒过后就与这些猎人混熟的刘兴华。终于不用做无头苍蝇,继续在这老林子里转悠,总算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做为见面礼,这几个酒瓶子被送给了,年龄比刘兴华小两岁的葛依乎。至于那头被打死的马鹿,原本按刘兴华的意思,剥了炖肉吃。

可经验丰富的莫拉乎,清楚再过不久,山里就要起风了。一旦山里起风,他们就只能在山里过夜。风雪交加的情况下,还在山里乱走,无疑是自寻死路。

所以在葛依乎的建议下,这头马鹿就暂时逃过剥皮割肉的命运,当成战利品拉到猎户村再做处置。刘兴华对此,倒也没什么意见。

看着刘兴华将雪地帐篷,迅速的拆卸成一堆零件,莫依乎等人都觉得。这个从老毛子那边过来的后生,家境应该很富实。要不然,怎么身上尽是稀罕物件呢?

虽然他们清楚,这帐篷布看上去,不是简单做衣服的布料。可除了这种布,帐篷的不锈钢支架,更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好在猎户们都清楚,这是刘兴华的**,打探别人隐秘,总归是件不礼貌的事情。既然喝了人家的酒,做为山里人,也应该以诚相待一番。

收了刘兴华见面礼的葛依乎,直接邀请刘兴华到他家去住。尽管他家里,还有三口人。可他的家境,在猎户村也算不错的,招待刘兴华住两天,应该不成问题。

就在众人收拾东西,准备往村子里面回时。看着刘兴华踩着的两块板子,葛依乎很好奇的道:“刘大哥,你穿这玩意怎么走路啊?”

对于葛依乎的好奇,刘兴华解释道:“这就是我用来走路的工具啊!有了这玩意,在山里才不担心陷进雪坑。我先示范一下,你看看就知道了!”

背着一大包东西的刘兴华,身体稍稍弯曲便甩脚启步前行。众人很快就看着在雪地上,穿上这两块板子的刘兴华,行走时基本都是滑着走,可就是没见他摔跤一次。

这种山地滑雪行军,在后世也是必练的训练科目。虽然有些地方,不适合滑雪行军。可眼下刘兴华所在的山谷,并没多少遮挡物,很适合滑雪急行军。

转了一圈回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也显得很不好意思的道:“葛兄弟,这两块滑雪板是特制的,你可能用不了。

要不等下了山,我抽空给你做副简单的,再教你一些滑雪的技巧。往后在开阔的雪地行走,有了这东西,也能事半功倍。时间不早,我们还是先下山吧!”

对于这种滑雪行进的技巧,刘兴华觉得,出生在这种地方的年轻人。只要肯花功夫学,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简单的滑雪板,用木板就能做出来。

看着刘兴华背了那么多东西,在山林里行走,速度一点不比他们慢。这些猎人也渐渐相信,这个年青人,能独自一人在这山里生存一个多月所言非虚。

没点特别的本领,寻常人进入这大雪封山后的老林子里。就算不冻死,也会被饿死。那怕就是他们,这种经常给大山打交道的猎人,也不敢保证能一人待林子里这么久。

相比上山的艰难,下山却是很迅速的。更令众人欣喜的是,就在他们下山的途中,又碰到两头出来觅食的獐子。原本獐子看到他们,就迅速掉头逃跑。

可背着东西的刘兴华,直接从背后取下步枪,在滑行了一段距离后迅速开枪。枪响之后,一头獐子就应声倒地。没多久,另外一头獐子,也变成了刘兴华枪下的猎物。

那怕经验丰富的莫拉乎,看到刘兴华的打猎技术,也忍不住道:“这后生的枪法好准啊!”

而葛依乎却盯着那杆枪,一脸羡慕的道:“真是好枪啊!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枪命中!”

不管如何,刘兴华这两枪,算是真正震撼住这些猎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这些猎户还是很佩服的。更何况,这猎物也算他们一行人的收获。

先前就一头马鹿,众人觉得是刘兴华个人收获,他们自然不好处置。可这次发现的两头獐子,却是刘兴华主动开口,说猎下来送与众人当见面礼的。

如果让他们自己动手,能猎到一头獐子就算很不错了。一时间,除了年长的莫拉乎,对刘兴华还是有所提防外,其它猎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方的年青人。

带着三头猎物,众人觉得不枉进山一次。而一直等候他们平安归来的家人,看着他们出现在村口的道路上,也将提起的心放进了肚子里。

对于众人进山,除了带回三头猎物,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男人。猎户村的村民,多少都有些好奇。一些小孩,甚至带着有点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着装怪异的刘兴华。

清楚身上这套雪地迷彩作战服,看上去确实挺怪异的。可刘兴华清楚,这种作战服质轻且保暖,又适合在雪地中潜伏隐蔽,加上还有防水的效果。

长时间待在林子里,不穿这衣服那又穿什么呢?反正他的出现,本身就够奇怪够诡异,一身奇装异服,让村民适合两天,早晚会见怪不怪的。

众人一同来到葛依乎的家中,葛依乎的父母,对于刘兴华的到来,还是表示出足够的热情。那怕这个年青人,看上去有点穿着怪异,但上门是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众人脱下厚厚的棉袄,开始围在炭炉前烤火时。刘兴华也同样,回到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保暖衣裤,众人才觉得看起来舒服多了。

当然,要是刘兴华的脑袋上,还能有条辫子,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清朝实行,断辫必断头的规矩。百姓也渐渐习惯,后脑勺扎条碍事的长辫子。

见到刘兴华出来,做为今天领头人的莫拉乎,也很客气的道:“刘兄弟,不知这两头獐子,你是打算剥了分肉吃掉,还是打算送到集市卖了换钱置办东西呢?”

听到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很爽快的道:“莫大叔,先前不是说好了,这两头獐子算是我做客村子的见面礼吗?要没你们带路,我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

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两头獐子,还是莫大叔帮忙处理掉。至于能卖多少钱,莫大叔看着办就行,我暂时不缺钱的!”

望着还想再劝的莫拉乎,葛依乎却很爽快的道:“莫叔,既然这是刘大哥的心意,那你老就别推辞了。反正这东西,我们稀罕,刘大哥却未必稀罕。

大家今天进山,本就是想打些猎物卖钱,买点东西回来好过年。现在有这两头獐子,相信也能置办些东西。要是莫叔觉得不好意思,等卖完獐子请我们喝顿酒就是了!”

被葛依乎这样一说,想起刘兴华身上种种稀罕玩意,莫拉乎也没在多说什么。而刘兴华下山第一顿饭,就在这些猎人的陪同下进行。

至于那头比较壮硕的马鹿,则被剥了当肉食,葛家保留一大半。其余马鹿肉,最后也在吃饭结束,被葛依乎借花献佛送与几位猎人,还有村中的几户贫苦百姓。

对此,刘兴华也是完全赞同的。更何况,下山之前刘兴华就说过,这头马鹿也是做为见面礼,一道送与葛依乎的。现在葛依乎将其与村人分享,刘兴华自然乐观其成。

而谁都不会想到,后世一些历史学家,在考证有关刘兴华的来历时。能追查到的线索,就是这座居民仅有百余人的猎户村。而这次分鹿宴,也被视为刘兴华崛起的预兆。

古语有云,逐鹿天下,鹿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刘兴华刚一下山,就做出了与村民分食其鹿的事情,也算是件上天注定,要他做件大事的吉兆。

当然,这些都被当成野史流传了下来。至于最为靠谱的说法,则是刘兴华得天命所授,了解到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毅然下山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总之,这些都是后话。此刻的刘兴华,丝毫没意识到,他的意外出现。让历史开始在1900年开始发生了变化,而他这只小蝴蝶,未来将改变全世界的历史走向。

第四章未来路(求收藏、推荐)

在葛家终于睡了一个踏实觉的刘兴华,也感觉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让他有种做梦一般的感觉。在无尽的大山雪林中,漫无目的行走,就跟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

现在终于看到了同类,让他觉得自己并非孤独一人时,也明白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可从睡梦中醒来,刘兴华也开始询问自己,接下来他应该怎么办?

光绪二十六年,一个正好跨越世纪的年份。伴随着十九世纪的即将结束,这个古老的华夏大地上,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山里那段时间,他所想的事情,都是如何在山里生存下去,尽快走出这茫茫的群山之中。现在终于走出大山,他却再次迷茫起来,不知前路在何方。

躺在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那怕外面已然天亮,可刘兴华丝毫没有起来的意思。有点贪恋般,享受着被窝的温暖,静静思考着未来的路,应该如何走。

想回到穿越前的时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造这次穿越事件的智能系统,已经被格式化成数据储存在他脑子里。他再想穿越回去,只能寄望他能活到那天。

只是这种想法,在刘兴华计算了一下时间后。他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他还没听说,有能活那么久的人存在呢!所以,他必须学着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就在刘兴华胡思乱想时,想到脑海中储存的大量数据资料,刘兴华觉得应该先了解这个时代,随后再去想未来的路怎么走。谋定而后动嘛!

很快道:“小智,调取有关这个时代的具体资料!”

小智,是他对脑中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的数据库所取的名字。甚至很多时候,刘兴华都觉得,他脑子里面装了一台电脑,小智是开启电脑的密码。

看着脑子里的数据,很快在储存空间的电脑中,快速的查阅起来。刘兴华也很担心,他是否能够查到,足够他了解这个时代的相关资料。

做为军事基地,尽管配属的电脑不少。可这种历史资源有没有,他还真的不确定。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对于清末的历史资料,知道的并不多。

如果是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事情,他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吉省人,对于家乡历史上,发生过的这段惨痛历史,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偏偏现在还只是1900年,眼下距离民国还有十余年。距离九一八事变,还有三十多年。了解那么久远的历史,根本对他现在没太多的帮助。

做为东北人,他只知道这个时代,是东北混乱的开始。还有几年,在这块大地上爆发的日俄战争,将这块富饶的大地搞的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再不复往日的繁荣。

随着数据搜索结束,值得庆幸的是,有关这个时代的资料还真有一些。可令刘兴华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资料竟然是穿越前,那部小说作者写过的一些资料。

虽然这些资料,不是很详细,但大体这个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还是能知道一些。看着这些显示出来的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有些凝重。

根据从这部小说中,提取到的资料,刘兴华知道要不了多久,义和团运动将席卷整个华北地区。从而导致,八国联军入侵北平,再次洗劫被抢过一次的圆明园。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看着这些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显得非常狰狞,忍不住道:“老毛子,前世老子要遵守国法军规,只能耍耍嘴皮子。可今生,我一定会替这里的父老乡亲,教教你怎么做人。”

想起他参加的三次特种兵集训,每次他都能坚持到最后。甚至连特种部队的正式队员,都很佩服他的军事素质,可每次他都倒在思想调查问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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