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清-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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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位年长猎人,提及清风寨胡子的痛恨表情,刘兴华也清楚。这年头,老百姓真不容易,一边要忍着官府的欺凌压迫,一边还要提防胡子的洗劫甚至杀戮。
可同为一方人,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想来每个人都知道。偏偏这帮清风寨的土匪,为了占据清风山这块风水宝地,硬是将住在山下的百姓,杀的杀赶的赶,着实令人痛恨。
虽说猎户村距离清风山,骑快马也需要两个时辰的路程。可猎户村的男人们,经常来往于漠河城,对于清风寨的所作所为,同样义愤填膺,觉得这些人胡子真该死。
其实刘兴华,只是找个理由掩饰一下心中的不放心。见两人聊兴正浓,从兜里掏出两瓶二锅头,递了过去道:“两位老哥,夜晚风寒,喝点酒御御寒吧!”
似乎知道,眼前这个年青人,是个不差钱的主。两位猎人也没推辞,谢过之后就接过酒瓶子。夸了一下这瓶子做的精致,学着刘兴华的样,将酒瓶盖给拧开。
喝了一小口,也觉得这酒味道不错。一口喝下去,被冻的有点不灵活的身体,也渐渐的暖和起来。借着喝酒的功夫,三人也站在避风处闲聊了起来。
对于刘兴华而言,站夜岗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在基地的五年时间里,他都记不起,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守卫在那寂静却寒冷的大山基地深处。
今晚虽然放哨的地方变了,可刘兴华却觉得非常高兴。仿佛在这里找到,以前跟战友们深夜执勤时,聊天侃大山的时光。只可惜,那些战友再也见不到了!
一边喝着小酒,一边陪着两位猎人聊天。不多时,刘兴华就听到,那夜晚刮起的山风里,似乎有脚步声响起。立刻起身,警惕的朝村里的方向看去。
望着刘兴华警惕的眼神,年长的猎人却意识到什么一样,起身喊道:“老莫,是你们吗?”
听到年长猎人的喊话,慢慢在视线中变清晰的两人,很快出现在三人面前。来人看到刘兴华也在这,显得有些意外的道:“刘兄弟,你怎么也在?”
看着来人正是村中的当家人莫拉乎,刘兴华也笑笑道:“老莫叔,看来你还是把我当外人。今晚村里人都站岗,为什么不安排我的哨呢?”
对于刘兴华的询问,老莫很直接的道:“明天的仗,只怕我们都要依仗你的本事。所以,你晚上好好休息,明天才有精神打胡子。行了,换班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
看着莫拉乎不容反驳的表情,刘兴华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在临走的时候,又掏出两瓶酒递过去道:“老莫叔,这酒你们拿着慢慢喝,晚上的风凉!”
见刘兴华肯回去休息,莫拉乎也没拒绝,点点头表达了一下谢意,就将这种在山中喝过的二锅头给接了过来。陪着他一起放哨的年青猎人,倒显得非常高兴。
做为东北汉子,谁都好喝几口。很可惜,酒这东西,在这年月却比较奢侈。大冬夜放哨,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可有瓶小酒喝着,倒也不失为一种难得打发时间的消遣!
第十四章实战的机会
当阳光普照大地,处于冬天的人们,越发渴望日光的出现。可今天对猎户村而言,将是一个前途未卜的一天。老人小孩都知道,今天村子有可能发生什么。
一大早起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父母脸上挂着的担心,也知道这种事情,在没得到最终结果时,任何一个老百姓都会心存恐惧。毕竟,那是杀人不眨眼的清风寨胡子。
尽量让自己显得充满信心,刘兴华在葛母‘多吃点,吃饱才有力气’的招呼声中,很给力的喝下两碗小米粥跟四个窝窝头。
拿着准备好的背囊,刘兴华潇洒的走出葛家,却看到门外已经聚集了不少前来送行的百姓。尽管不知道,今天胡子会不会来。
可猎户村的百姓都明白,一旦胡子来了,刘兴华将第一个承受胡子的报复。当然,也有不少百姓担心,刘兴华一个人去山口,会不会一去不回呢?
看着略显担心的葛依乎,刘兴华笑着道:“二葛子,你要的快枪,我已经给你一支。等下记得多听老莫叔的安排,别太逞能,明白吗?”
听着刘兴华的话,葛依乎显得很激动的道:“刘大哥,让我陪你一起去吧!有我帮着你,也能替你分担一些压力,我枪法还是不错的。”
对于他的要求,刘兴华摇摇头道:“不行,你必须跟老莫叔他们待在村子里。我不一定,能够将胡子全部留在山口,肯定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你的责任很重大,村子就三支快枪,二十几发子弹,其它都是比较老旧的猎铳。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胡子闯进村子里来。我有这个,他们骑马也追不上我。”
说着话,刘兴华扬了扬手中的滑雪装备。见识过这玩意在雪地上速度的葛依乎,也清楚他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村子确实火力稍显不足。
陪葛依乎说完话,刘兴华来到一脸严肃的莫拉乎跟前,笑着道:“老莫叔,村里的事情,就全拜托你了。也请你放心,我不会逞能,要是对方人手太多,我会相机撤回来。
好不容易从老毛子手里逃出来,我还想多活几年。山里没用上的东西,这回我全部带上了。胡子们不来还好,如果来了,一定让他们好好喝一壶。
希望今天有个好收成,虽然打的不是山里的猎物,而是这山外的畜生。可我希望,这次打完胡子,能跟村里人,全部换一杆快枪。这年头,还是枪杆子重要啊!”
望着拉开背囊的刘兴华,里面装的都是一些铁疙瘩。莫拉乎也清楚,刘兴华这样做,是告诉旁边这些猎户,不用担心他到了山口一个人跑路。
昨天从城里兑的三百两银子,此刻都放在葛家好好的,这点葛依乎已经给予了证明。加上这背包里,一件换洗衣物都没有,想来也不是跑路的人,会做出来的事情。
莫拉乎对此,也很痛快的道:“到了山口,一切小心!实在不行,就赶紧撤回来。清风寨的胡子凶残,猎户村的男人也不是好惹的。”
跟村里的男人们告别,刘兴华很快换上滑雪装备,在离开的时候。不少陪他抓过鱼的半大小子,也喊道:“刘叔,你要小心,我们等你回来一起抓鱼!”
在猎户村只待了几天,却能得到这些村民的信任,刘兴华也觉得,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好。朝孩子们重重的点头之下,滑雪仗一撑,刘兴华就快速的滑行离开。
望着背着一大袋东西的刘兴华,凭借脚上这有点奇怪的两块板子,竟然在雪地上行走的如此之快。众人这才觉得,有这东西确实跑的过快马。
等到刘兴华消失在村口,莫拉乎也很快道:“昨天的事情,大家伙都知道了。按照昨晚商量的,老人小孩跟村里的婆娘,全部到靠山的几户人家待着。
其它男人们,全部到隘口那等着。如果中午胡子没来,婆娘们把饭送到隘口这里来。总之,这件事情没解决完,大家白天晚上都要警醒着点,都听明白了吗?”
做为村里最有威望的猎人,莫拉乎在猎户村也可谓一言九鼎。这年头,百姓都信奉强者。而眼下,莫拉乎无疑是村子里面最强的那个。
伴随着莫拉乎的话说完,不少村里的妇女,也交待等下要去隘口的自家男人跟孩子,要多注意点。这子弹不长眼,谁也不希望自家的亲人挨上一颗。
在村里忙着临时转移安置时,刘兴华已然到了入村的那个矮山上。看着这条适宜快马奔跑的山道,刘兴华也没急着布设埋伏,而是前后仔细观察了一遍。
随后在一个缓冲地带,找了一个最佳的埋伏地带,停下脚步打开背包。开始在这条能容纳三四匹马并行的雪地上,挖了几个并行的小雪坑。
绊发式步兵地雷,一种以前布设在边境雷区的好东西。这次为了对付这帮,不知到底有多少的胡子,刘兴华决定给他们加点料,用这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招呼一下。
埋设地雷,对刘兴华而言,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可用于实战,刘兴华还真是第一次。而挑选埋设地雷的地方,刚好是缓冲区下坡的路段。
如果胡子骑马而来,在这段下坡的路段,就算想停也停不住。等到他们触雷之后,在另一头林子里的刘兴华,就能居高临下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打仗要用脑子,这是刘兴华当兵时,那位从特种部队退下来的老兵,告诉他的道理。和平年代的士兵,有机会打仗的并不多,可特种部队的士兵却不一样。
他们都是经历过战争考验,能幸运活着下来的一群人。虽然参与的战争,大多都是不能见光的小型攻防突袭战,却也拥有实战的洗礼。
眼下刘兴华所做的,无疑也称的上,一次有预谋有准备的伏击战。而他扮演的角色,就是以一当十甚至当百的特种兵,消灭的也是跟后世毒贩差不多性质的胡子。
在刘兴华忙着布设地雷时,清风山上也下来一批,头上戴着瓜皮帽,脖子上绑着红丝带,五十个骑着快马的胡子。望着这些人下山,不少百姓都仓皇逃窜。
望着如同一阵风消失在视线中的清风寨胡子,不少撞见他们的百姓。都有些全身瘫软般坐在雪地里,喘着粗气的同时,也觉得今天捡回了一条命。
随着清风寨胡子下山的消息传开,漠河城的守军也加强戒备。任何身份可疑的人,进城都要盘问一番方可入城,怕的就是这帮胡子进城袭扰。
至于出城围剿,漠河城的县令根本就没想过。这大冬天的,去城外找这么穷凶极恶的胡子,县令就算下令,只怕城里那些辫子军也会罢工不干。
这年头,无论官府还是百姓,最习惯的处事方法,便是各扫门前雪。至于这些天杀的胡子,也只能期待老天爷,那天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随着这批胡子,一路几乎马不停蹄直奔猎户村方向奔去。不少看到他们行踪的百姓,也开始替猎户村的百姓担心,不明白这帮胡子,怎么突然找猎户村的麻烦。
而此刻趴在一处雪地里的刘兴华,已然修建了几个便于隐蔽射击的单兵坑。甚至每个单兵坑里,他都放上了几枚木柄式手榴弹,这玩意也非常适合群战啊!
至于为何不用更牛b点的迫击炮,甚至火力更强大的高射机枪。原因很简单,难得找到实战对象的刘兴华,不想用这种欺负人的手段,一次性搞定这群胡子。
本身就需要实战,去验证以往所学军事技能的刘兴华。觉得他此番布置,对付一群军事素养低下,只擅长打顺风仗的胡子,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如果连群胡子都干不过,将来还谈什么跟老毛子干仗呢?正是出于这些理由,刘兴华才采用这些,昨晚经过深思熟虑,才拿出来的这些简易步兵装备对付这帮胡子。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换成了五六式突击步枪。这种可单发跟连射,换成弧形弹夹可容纳三十发子弹。其射击效果,要压制胡子们手中的水连珠步枪,效果无疑更好一些。
如果是半自动步枪,十发的弹容量又是单发射击,火力上面多少有些不足。尽管要拿胡子练手,可刘兴华也希望,是在保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要是一不小心,栽在这帮胡子手里。只怕死了,他都会觉得冤枉。毕竟,他可是708部队出来的精英,连一帮胡子都干不过,那不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第十五章山口阻击战
随着清风寨胡子下山,并异常嚣张的从漠河城旁纵马而过。不少百姓都觉得,城里那些官军,真不愧他们平时形容的那样,那就是一帮缩头乌龟。除了固守县城,那都不敢去。
正是因为官府军队的无能,才导致漠河境内的胡子,一天比一天多。那怕住在城里的百姓,都开始担心将来有一天,胡子会不会贼胆包天攻打县城呢?
对于百姓的鄙视给白眼,城里的官军也觉得这兵当的窝囊。可再窝囊,总好过出城,杀不成胡子,反倒被胡子杀吧?想到这些,对百姓的瞧不起,也只能视若无睹了。
看着漠河城的官军,看到他们经过吓的赶紧进城的样子。憋在山上许久的歪脖子,也觉得异常痛快的道:“妈了个巴子,这帮缩头乌龟,看到爷爷下山,都快吓的尿裤子了。
早晚有一天,等那天老子兵强马壮,便攻进这漠河城,咱也当回县太爷。兄弟们,这次拿下猎户村,所有缴获就当老子给你们发年礼,谁手快抢到的东西就算谁的。”
一听这话,跟着下山的胡子们,自然异常兴奋起来。高喊着‘多谢大当家’的马屁,一行人马不停蹄的直奔猎户村。
待在入山口山顶上的刘兴华,看着日上三竿,还不见胡子的动静。也觉得有些好奇,这帮据说报复心极强的胡子,今天到底敢不敢来猎户村呢?
在他焦急等待胡子到来的时候,猎户村的男人们,也不时抬头打量着村口。唯独莫拉乎,显得很平静,坐在村口一颗树桩上,安静的吸起旱烟袋来。
望着有点着急上火的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