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歌后女友-第2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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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歌艺,比起宋嫣稍逊一筹,但这也是小半年之前的事了。龙妙芹在新锐女生舞台上,给叶落留下最深印象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和歌艺,而是她的天赋。
新锐女生参赛期间进步最大的歌手,在舞台经验上,是楚沫儿,而在演唱技术上,其实就是这位天籁龙女。
她在短短的一个月中,学会了最先进的流行唱法,并且在四强战中切切实实地威胁到了其他三强,若不是遇上了霸气无双的宋嫣,用民族唱法将她的心理防线击溃。最后的结果还真不好说。
舞台灯光一打,果然是龙妙芹。
现场的观众反应很强烈,在新锐女生之后,以祖绍元为首,环球制作团队全力保驾护航,人气保持得相当不错。
美女。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这女子今天一身明黄色的旗袍,脖子上一串珍珠项链,头发高高盘起,妆容更是精致如画,再加上颀长的身材,凹凸有致的曲线,在台上一站,璀璨夺目。
大眼睛,蓝眸子。长睫毛的每一次眨动,都仿佛有万种风情。
“这女孩儿,养眼。”丁少阳点头叹道。
“老丁,轻点儿。”叶落调笑道,“邓老师还没走远呢。”
“别扯这些没用的。”丁少阳白了叶落一眼,然后问道,“叶总监,你觉得陈总监派龙妙芹出来。这是要干嘛?”
“唱大歌呗。”叶落笑道,“龙妙芹的声线技巧。非常适合唱大歌,看来陈总监,今晚是要拿一首煌煌大气的中国风歌曲出来啊。”
“呵呵。”陈天华笑了笑,“知我者,叶总监也。”
陈天华话音刚落,开场的前奏音乐就开始响起。
果然。光听这首歌的前奏,就感到陈天华的这次出手,气势不凡。
在舞台一侧的伴奏乐队区域,此时人早就已经坐满了,那一支双管交响乐团和一支民族乐团正在错落有致地交替演奏。
西方交响乐团。和东方民族乐团,就乐器的整体历史而言,大体是东方的早一些,但是建制成团,却是西方早于东方。
最古老的交响乐团,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正值欧洲文艺复兴最辉煌的时期。
而中国最早的民族乐团,在博采了中国古代宫廷乐队和西方交响乐队的众长之后,成立时间已经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了。
这两种乐团的乐器,基本不相同,只有两样乐器是一样的。因为民族乐器在低音拉奏和拨弦乐器上,类型有所欠缺,所以引入了西方的大提琴和低音提琴。
经过数十年的验证,民族乐团,既另辟蹊径,具有东方韵味,又能兼顾西方交响乐的表现力,这种相对年轻,但其实又很古老的集体演奏方式,是非常成功的。
这次,陈天华将两支乐团放在了一起。
这个节目的音响设备,是世界顶级的,不仅清晰度极高,而且音强很大。这两支乐队,就算不用音响,在坐的五百位观众评委照样能够清晰入耳,而再加上音响的放大,前奏一出来,效果非常震撼。
在震撼的同时,东西方音乐的风格,在演播大厅的密闭空间之中互相融合,呈水乳交融之势,又非常协调。
每一组旋律的安排,合理而巧妙,仅仅是一个前奏,就已经让现场的观众如痴如醉。
陈天华学贯中西的音乐素养,以及对音乐的这份驾驭能力,让叶落不得不佩服。中国乐坛十年以来的第一人,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前奏之后,龙妙芹的歌声响起。
龙妙芹今晚用的,并不是她最擅长的民族唱法,而是流行唱法。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龙妙芹叶落小半年没见,对流行唱法的理解和掌控力,比新锐女生舞台上又高了一筹。
尤其是一进副歌,高音放出来的时候,叶落更是眼前一亮。
其实像龙妙芹这种,既擅长民族,又会流行唱法的歌手。最让人担忧的,就是因为演唱风格上的冲突,会导致他们在一些音区,出现一些唱法上的混乱。
尤其是高音区,当嗓子紧张度临近歌手本人的极限时,歌手就会下意识地去找,那种唱起来让自己感到最舒服的位置。
龙妙芹在新锐女生舞台上,就有这个问题。她在流行唱法的极高音区,听起来就是民族唱法的味道。这会导致她演唱风格前后不一,整体感会扣分。
但是今天,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了。
龙妙芹的声线极有磁性,这在女歌手之中,非常罕见。今天这首融汇了东西方风格的流行歌曲,她在演唱的时候,不仅唱法上高度统一,而且把自己那种磁性的声线,在歌曲中各个音区,都得到了展现。
而这种展现,比例又调得很好,并不密集,让人听完之后感觉既过瘾,又不腻歪。
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并且知道如何用最好的办法,去表现自己的擅长,这就叫会唱歌。
陈天华的这首歌,是一首标准的大歌,主歌旋律优美动听,副歌音调极高,两者结合,再加上伴奏阵容,真是磅礴大气,荡气回肠。这种歌想要唱好,极难,但是龙妙芹今晚的表现,绝对满分。
这首歌唱完,全场掌声雷动。
“今年的新锐女生,就是一个妖物成精大会啊。”丁少阳叹息道,“以前十年,甚至数十年一出的歌手苗子,今年全冒出来了。你们看这个龙妙芹,当时名次不过第四,但是今晚唱出来的表现,就这种大歌的驾驭能力而言,她已经是仅次于邓琦的天下第二人了。”
俞佐今晚基本没说话,但是丁少阳这句话说完,他实在听不下去了,说道:“丁总监,你这个夸人的方式,私货夹带得太多了。”
“就是。”叶落也吐槽道,“老丁啊,您想捧一下邓老师,我们绝对理解,但是你也不能这么不客观嘛。”
“事实求实地讲,目前国内女歌手唱中文大歌的实力排名……”陈天华也笑道,“邓琦第一,宋嫣第二,龙妙芹第三。至于楚沫儿怎么样,那就要看叶总监什么时候给她写大歌了。”
叶落笑了笑,说道:“这种歌手排序,本就是见仁见智的,不需要多说,我们还是先说说陈总监的这首歌曲吧。”
丁少阳点点头,说道:“陈总监的这首歌,两个字概括,大气。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的合奏,这事儿以前我没看到有人敢这么玩,陈总监玩出来了,而且还玩得不错,就光凭这点,我觉得就值个一两百票的。”
“才一两百票?”叶落瞟了丁少阳一眼,“丁总监,您可真替观众们省纸。
我觉得吧,这首曲子,充分体现了一个,过去的,音乐第一人的风采。将东西方音乐如此完美地交融在一起,确实令人敬佩。一两百票也太少了,我觉得起码值个三四百票的。”
“什么叫过去的第一人?”陈天华眨了眨眼睛,抓住了叶落这段话的关键词。
“没错啊。”俞佐附和道,“过去十年的音乐第一人,就是你陈总监。再早几年,那就是咱哥俩了。”
“再早几年是你们哥俩?”丁少阳鼓着眼睛说道,“谁说的?”
“好了,好了,几位前辈别争了。”叶落摆了摆手,“过去怎么样,毕竟是过去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往前看。我觉得观众们想看到,就是现在,眼下,到底谁第一,对吧?这不正在比吗。”
“那好吧。”陈天华苦笑着点点头,“就当是华山论剑吧。好了,今天这一次交锋,我和两位俞总监,已经出完招了。现在轮到谁了?”
丁少阳长笑一声,站起身来。
“老丁,咱不带这么无耻的。”叶落吐槽道,“一晚上上两次台,你这是要疯啊?”
丁少阳看着周围导师们惊讶的神情,很满意,然后又坐了下去:“没有,我皮带太紧了,松一松。”
大家都乐了,陈天华指着丁少阳笑道:“拾人牙慧。”
“嘿嘿。”丁少阳干笑了两声,“收拾你们,我上一次台也就够了。今晚我自己的作品,将会有更适合的人来演绎。”
“谁啊?”陈天华问道。
“等着看呗。”丁少阳指了指舞台。
第三百一十三章霸王别姬
丁少阳会派谁上来,叶落其实不是很在乎。
相对于人选来说,叶落更感兴趣的是丁少阳将会用什么方式,来完成这场竞演。
接下去的这首歌,是丁少阳在这个舞台上真正意义上的首秀,以叶落对丁少阳的了解,他必然会竭尽全力,曲不惊人死不休。
六期原创好歌曲之后,再加上之前音乐专区的较量,叶落对此时自己身边的三个对手,在风格上,多少有一些了解。
双鬼的音乐,在纯粹、提倡原汁原味的同时,在两人合拍之后,还带着诡异怪诞,而又美轮美奂之相。
陈天华的音乐,则是堂堂正正,代表着华语乐坛最正宗的主流派系,同时又气魄极大,任何音乐类型,都能一手掌控。
丁少阳的音乐,飘逸、清新,透着一股子全身包不住,正在向外喷发的才情。而在音乐表现形式上,老丁喜欢出奇招。
今天这倒数第二首曲子,叶落倒是想看看,丁少阳能玩出什么花儿来。
舞台上依然一片黑暗,幽蓝色的地灯亮起,舞台深处,远远走出来一个歌手。
看衣着身材,应该是个男歌手。
随着这位男歌手走到前台,灯光一打,全场沸腾。
观众一个个欢呼雀跃,对这位男歌手恨不得夹道欢迎,而导师席上,反应却比较冷淡,其中陈天华还打了哈欠。
这位男歌手,导师们在这个舞台上已经快看腻了,没啥新鲜感。
丝绸男嗓,三王之首,汤健。
上一场,他就出来唱过一首爵士。唱得是很不错,无奈遇上了“爵士之王”,风头被夺了过去。
汤健面对全场欢腾的观众,先深深鞠了一躬。
“丁总监,你说的山人自有妙计,就是把汤健丢台上去是吧?”陈天华笑道。“这种妙计,咱都会啊,没什么了不起的。”
“就是啊。”叶落附和道,也一脸坏笑地看着丁少阳。
“人家刚亮个相,你们就一个个发表评论,着急点儿了吧?”丁少阳笑道,“人家活儿还没亮出来呢。”
“今天,唱的是什么活儿啊?”陈天华顺势问道。
“听听看呗,看看你们的国学功底怎么样。”丁少阳笑了笑。
两三句话的工夫。演播大厅现场,前奏音乐响起。
打头的,还是琵琶,但是与方才那首《斩前缘》不同,这次丁少阳把琵琶脆亮、铿锵的音色,融入到了流行旋律之中,配上电子鼓、贝斯、弦乐组,还有戏曲上常用的铜钹、京胡。
乐器很多。但是前奏出来的效果,却铿锵有力、节奏欢快、动听至极。
前奏有三十秒左右。这段前奏下来,叶落已经在鼓掌了。
因为丁少阳编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光这个前奏,就已经把中国元素和流行风潮结合了起来,一股中国风迎面清新而来,这种听觉上的享受,再加上文化的认同感。让叶落大为欣赏。
不仅是叶落,陈天华、俞佐俞佑也是连连点头。
这丁少阳数十年斗曲不败,号为北地斗曲之王,编曲上的细节掌控,真是炉火纯青。
这三十秒前奏。虽然短暂,但却精彩纷呈,汤健还没开唱,就已经有先声夺人之势。
紧跟着这段前奏的,是汤健丝绸一般的男嗓。
“记得那年清风春雨落,花开半朵。
虞溪村口,前世道破,来生许诺。
伴君十载似初见,数不尽月月年年。
今朝大王出账前,且看妾身舞剑……”
一听这前几句歌词,叶落眉头一挑,明白了,这首歌,唱得是一个历史典故。
在中国的历史上,一旦提起舞剑,也就两个人算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是唐朝公孙大娘,另一个就是楚汉争霸时期的虞美人。
再加上虞溪村这个地点名,虞美人的指向就已经很明确了。
虞姬的出生地,有三种说法,常熟虞山脚下的虞溪村,是其中之一。
既然有虞姬,又在舞剑,那应该就是霸王别姬。
楚霸王和虞美人的诀别,就在这一舞之中。
这首歌汤健一开始的唱法,是r&b,丝绸男嗓唱起r&b来,声线和技巧摆在那里,没得挑。
这首曲子的前半段,曲风是比较欢快的,但是这种欢快,如果对这段典故的细节有所了解的话,应该知道,这种欢快,其实是一种强颜欢笑。
在虞姬舞剑的时候,楚军营帐之外,韩信十面埋伏已经设下,楚歌四起,楚军的军心开始涣散。一贯跋扈无双的楚霸王,听到四面而起的楚歌,还以为老家已经被刘邦占了,大惊失色,原本必胜的信念,早已动摇。
这个时候虞姬强颜欢笑,并且站出来舞剑,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在突围之前,提气助威。
舞剑之后,虞姬为了不拖累决战在即的项羽,自刎而死。
主歌部分,丁少阳的词曲,其实就是在用r&b的曲风叙事,把这段典故的前因后果,用他大龄文艺男青年特有的方式,稍微交代了一下。
然后一进副歌,伴奏调门陡然升高,京剧花旦的唱腔,从汤健嗓子里崩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