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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明末求生记-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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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的天边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黑如墨汁的夜空,在群星渐渐淡去之后,露出了深邃而又纯净的宝蓝色,显得幽远神秘。

    汤和志坐在火堆旁,将最后一具马鞍拆开,往火里添了几块木头,微弱黯淡的火焰有了燃料补充,不一会儿,复又明亮起来。

    环顾四周,尽管狼群依然未退,不过天快亮了,多年草原求生的经验告诉他,只要太阳一出来,这些畜牲多半会退走。

    狼群不愿意在白天活动,高温和刺目的阳光,会使它们的体力很快丧失,这个时候捕猎,往往徒劳无功,它们更喜欢在夜间捕猎,尤其是夏天。

    最后这具马鞍,足够撑到天色大亮了,对此汤和志信心十足。

    林巧抱着黑子,躺在地上睡得正香,小小的身子蜷成一团。

    几个蒙古大汉也横七竖八地围火而躺,他们都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先前全凭一口气支撑着,自从汤和志想出了用马鞍来继续生火的招儿,生存有望之下,再也支持不住,全都相继昏睡了过去。

    最外围,汤和志用已经倒毙的战马,团团围了一圈,算是屏障。

    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气,汤和志初时不以为异,他们之前被人追杀,粮食被夺,人手折损大半,剩下之人,差不多个个身上都有伤,失血不少,有血腥味儿不奇怪。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劲儿,这血腥味儿可比夜间浓郁得多,远处还有隐隐的“吧嗒”声。

    汤和志四下细看,这才发现,有几匹被他用来做为屏障的死马,大腿、脖颈等处已是血肉模糊,旁边,有数只灰狼,正在撕扯着地上的肉块,血液、唾液滴滴答答地从它们嘴角流出,“吧嗒”声就是从它们嘴里发出的,看来正在大快朵颐。

    汤和志悚然而惊,狼群什么时候叼走的死马肉,居然未曾察觉,要是突施袭击。。。,想想就不寒而栗。

    想到这里,汤和志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嘴巴,昨夜一直是他在值守,估计什么时候睡着了都不知道,这才让狼群钻了空子。

    好在还有火,要不是火堆不熄,他们恐怕早就无人生还了。

    他们是昨天黄昏遇上的狼群,第一夜就如此难熬,连马鞍都烧得精光,要是被这群狼盯上,穷追不舍的话,今晚铁定是难以幸免了。

    “汤大哥,怎么了?”林巧被汤和志自己打自己的那一巴掌惊醒,从地上爬起来问道。

    “有蚊子,巧儿。”汤和志自然不会说实话,转而安慰道,“醒了?放心,天马上就亮,到时候这群狼肯定退走了。”

    “汤大哥!”林巧指着地上狼藉的马尸,一声惊叫。

    “别怕,巧儿!”汤和志安慰道,“是死马,狼吃了马肉,吃饱了我们就安全了。”

    这话说完,汤和志自己心里都升起了一丝侥幸,或许这些狼吃了马肉就不会再缠着他们了罢。

    “我看未必,”莫日根也醒了,斜倚在地上说道,“这些狼说不定会变得更加凶残。”

    莫日根说的没错,没有吃到马肉的饿狼,在饥饿和血腥味的双重刺激下,狼眼中凶光大盛,缓步逼了上来,性子急的,张嘴开始抢马肉,抢不到马肉的,则把凶光看向了汤和志一众人等,跃跃欲试,唯一的顾忌,就是还在燃烧的那堆火了。

    汤和志暗叫糟糕,干脆把手中的木头全都丢入火中,深吸一口气之后,把篝火吹得旺旺的,火光大盛之下,倒也有些效果,狼群往后退了几步,但仍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这时,太阳终于露出了小半个头,金灿灿的阳光,从遥远的地平线一路洒下来,给万事万物都镀上了一道金边,狼群被突然出现的光线所惊,齐刷刷地又后退了几步。

    汤和志长吁一口气,“莫日根大哥,出太阳了,这些畜牲该退了罢。”

    莫日根盘腿坐在地上,嘴里叼着一截草根,不置可否,眼睛死死盯着远处。

    有其他的蒙古汉子低呼,“狼王!”

    汤和志不明所以,顺着众人目光看去,一头浑身雪白,体型明显高出一截的大狼,正威风凛凛地坐在那里,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打量着他们。

    “这。。。这是狼王?”汤和志的声音微微发抖,他虽然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不短,也见过狼,但如此大规模的狼群,也是第一次碰上,更别提那传说中可遇不可求的狼王了。

    “呸!”莫日根吐出口中嚼烂的草根,“应该没错了,你看,它周围还有侍卫呢。”

    果然,白狼周围还四散着几头黑狼,看上去像是在拱卫自己的王者一般,若有狼不知好歹,想要闯入,黑狼们先是低声咆哮,像是警告,要是再闯,则会有一到两只黑狼,将其撞飞出去。

    黑狼虽然比白狼要小上一号,不过和其他狼一比,还是强壮得多。

    狼王在定定地盯着汤和志他们看了半晌之后,抬头仰脖,发出了长长的,“呜嗷”的叫声。

    这叫声气息悠长,好半天才停下来,群狼中,没抢到马肉的也不抢了,抢到的,几口把肉囫囵吞进肚里,不敢耽搁,纷纷向后退去。

    “咝。。。”待狼群退下,众人倒抽一口冷气,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几具马尸已被啃噬大半,露出了森森白骨,骨头上鲜红的血迹,历历可见。

    “这回该走了吧?”汤和志低声说道,也不知他问的是谁。

    “未必,”莫日根此刻站了起来,手里拿着弯刀,“以往天一亮,太阳一出,狼群差不多也就退了,可今天有点邪性,我看它们不像要退走,更像是要发动总攻的样子。”

    正如莫日根所说,狼群并没有就此退走,在退了那么几步后就停了下来,身子转了个圈,狼头对着的,还是汤和志他们,只是包围圈大了那么一些而已。

    “那它刚才那声嚎叫。。。?”汤和志大惑不解。

    “我想,是让它手下群狼不得自相残杀吧。”莫日根推断道。

    众人一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为了争抢马肉,群狼间已经相互厮打起来了,要不是狼王的叫声,说不定真的就开始自相残杀了。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升了起来,但狼群全然没有退意,狼王引颈,又是一声长嚎,这一声,比刚才还要悠长,群狼在狼王的叫声中前脚趴地,身体后伏,颈毛倒竖,摆出了一幅即将攻击的样子,刚才冲天的火焰已经渐渐淡了下来。

    “准备战斗吧。”莫日根站在最前面,“火堆一熄,我估计它们就要发动最后的进攻了。”

正文 第270章 大白(1)

    “大白,你跑那么快干嘛?”

    “大白,你慢点儿!”

    “大白,等等我们,大白!”

    囡囡、小英和妞妞三个丫头,嘴里大喊大叫的,骑在自己的马上,追着一匹神峻异常的大白马去了。

    在她们身后跟着的,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马,蹄声隆隆。

    志文一行人各自骑着自己的坐骑,在马群的边缘跟着,这里,是蒙古草原。

    他们从盛京出来后,一路北上,在海东青的带领下,穿过他嘴里的东金山,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大兴安岭,到了大草原,继而紧临着北边的瀚海沙漠西行,据薛平介绍,这一带是漠北与漠南的交汇之处。

    从盛京到蒙古,的确与他们之前设想的相同,一路上无人前来追杀他们,只是赶路着实辛苦,特别是在山里的时候,道路狭窄,很多地方都无法骑马,得下来步行,马儿们因为体型高大,走得更是异常艰难。

    偏偏还不能弃马,四个蒙古小子就不说了,马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根本没想过要将它们抛弃,三个曾经的马贼和十多个新加入的东金山猎手,也把马看作是自己逃命、维生的保障,不到生死关头绝不会考虑放弃。

    况且到了大草原,没了马,仅凭两条腿,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没几天,马就瘦了不少,志文心疼,就加大了苜蓿的供给,一来二去,成了习惯,进了草原也没变,为的是让它们赶紧长膘,好尽快赶路。

    当然了,志文对外宣称,那苜蓿是他自己找来的野草。

    对了,那十多个猎手,是在翻越东金山的时候,海东青招揽来的,他们世居山林,以渔猎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说女真语,兼通蒙语,族群复杂,并不是专一民族。

    这些人就是后金口中的生女真,八旗精兵的重要补充来源,后金会定期北上,将他们掳掠为奴,兵器铠甲的落后,使得他们不是后金的对手,因此,他们和后金之间也是仇深似海。

    凭着共同的语言,还有共同的仇敌…建州女真,再加上一点食物的诱惑,海东青很容易地就把这十几个精通箭技,在丛林中行走如风,还会骑马的剽悍汉子网罗了过来,整个队伍战力大增。

    令众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志文用苜蓿喂马,倒喂出了一段奇遇。

    刚进大草原没几天,午时,大伙儿打尖休息的时候,一匹马闯进了他们的视野,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身形高大,远超他们自己骑的这几匹马,马腿粗壮,马蹄子恐怕有他们吃饭的碗那么大。

    绝对是一匹好马,甚至超过了他们卖给阿敏的那匹大黑马。

    孟根这个一吃饭就顾不上其他事儿的人,都喜得丢下了手中饭碗,也顾不得这马是不是有主,擎上套马索,跨上马就去追,更遑论其他人。

    当然,主力是四个蒙古小子,其他人只能打打下手,帮点小忙。

    半天下来,大伙儿的坐骑都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白马呢,毛都没有摸到一根。

    众人只得作罢,毕竟赶路更重要。

    可谁曾想,他们套马的这番举动,似乎激怒了这匹大白马,从那天起,大白马天天都要在他们面前晃悠,不过,这也正好说明了它没有主人,是野马。

    一开始,四个蒙古小子还不服气,还想把它套住,可大白马左冲右突的,套马索总是不能建功。

    有几次眼看就要套上它的脖子了,它轻松的一个加速,闪电一般地避开,套马索还是落在空处。

    大家这才知道,这畜牲竟然还留有余力。

    更气人的是,大白马往往要眼见这帮人跑不动了,拿它再无办法,这才“希律律”长嘶一声后离去,如同嘲笑他们一般。

    既然抓不住它,就只能不再理会于它,一心赶路,而大白马见无人来套它,就开始前后左右地捣乱。

    有时候,它会蹿到某匹马旁突然大吼,将马吓惊后再跑开,得意洋洋地看着马上的人手忙脚乱地安抚马匹。

    有时候,它则跑到志文他们前方,故意尥蹶子,扬起高高的沙尘泥土,让大伙儿吃一脸的灰。

    众人气得牙痒痒,偏偏拿它没招儿,有几次海东青和柳才都拿出了弓箭,想要将它射杀,以解心头之恨,可面对如此神骏通灵之物,最终还是没能下得了手。

    就这么闹了几天,转机出现了。

    往常它都是午后出现,折腾到下午,一旦志文他们停下来休息,或许是因为没人陪它玩了,大白马觉得无聊,往往就自行离去。

    这天傍晚,志文他们安营扎寨,准备休息之时,大白马仍未离去,站在远处,眼睛死死盯着志文。

    大伙儿诧异,仔细观察,才发现它盯的哪里是志文,而是志文手中喂马的苜蓿,鲜翠欲滴,还有紫色的小花点缀其中,对马来说,真是莫大的诱惑。

    这天路赶得有些多,志文早早地就拿出苜蓿来喂马了。

    见有门儿,志文扬扬手中的苜蓿,示意它上来吃。

    大白马犹犹豫豫地走了两步,打了个响鼻,又退回去了,不过仍然没有离开,一幅欲走还留的模样。

    还是孟根驯马更有经验,让志文把苜蓿放在他和大白马的中间后退开,又挥手让大伙儿都退得远远的。

    果不其然,大白马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小心翼翼地踱步上前,低头嗅了嗅,终究抵不过这诱惑,伸出舌头,几口吃个精光。

    那天之后,大白马仍是天天出现,不过不再捣乱了,而是安静地跟着志文他们,傍晚痛快地吃上一顿苜蓿后离开。

    没几天,似乎是嫌只是晚上吃不过瘾,中午也来叨扰,然后是早上,然后就不走了。

    大白马和志文的距离,也从最初的十几丈远,缩到几丈的距离,最后是形影不离地、颠颠地跟在志文身后。

    志文用手喂苜蓿它也不再拒绝,摸它也不再抗拒,至此,除了因为它长得实在太高大,志文还骑不上它之外,算是彻底将它收服了。

    在志文的引导下,从囡囡她们三个丫头开始,大伙儿和它渐渐熟了,可以喂它,可以摸它,众人还给它取了个“大白”的名字。

正文 第271章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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