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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秦皇纪-第2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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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异人一拍马背,率先而出。

  赢腾、李斯和韩非他们忙跟上。

  “呵呵!”孟昭、马盖、范通三人激动不已,红光满面,恨不得立时飞到陇西河谷。

  他们是老秦人,陇西河谷对于他们来说意义非同一般,回到祖地,他们能不激动?

  “陇西河谷?”鲁句践也是一脸的震惊。

  秦异人他们飞驰而去,很快就到了陇西河谷。

  陇西河谷是一片河谷之地,占地极广,不下数百里。这里土肥水美,是天然的牧场,很适合放牧。数百年前,秦部族就是在这里放牧,就是在这里冲杀,打得周边的游牧民族不敢与之争锋。

  据史载,当时的秦部族披头散发,身着皮甲,背着弓箭,腰间挂满人头,手里握着弯刀,嗥嗥叫,与敌人冲杀。

  后世那些贬低秦始皇的人以此为理由,说秦国是野蛮人。

  “隆隆!”一队人马飞驰而来,黑色的盔甲,黑色的旗帜。

  “族兵来了,族兵来了。”赢腾特别欢喜,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一张嘴裂到耳根了。

  秦部族虽然进入了关中,成了诸侯,祖地一定要看守,留下了一部分族人看守祖地。看守这这里的秦军,是由清一色的老秦人组成,称为“族兵”。

  秦异人一瞧,只见族兵身材高大健壮,如同铁塔似的。而且,他们身上的盔甲全是铁甲,武器也是清一色的铁兵,极为精良。这些骑兵驰骋间,阵势整齐,虽然不过数百人在飞驰,却是如同千军万马在冲杀,威势不凡。

  族兵主要任务是看守祖地,同时,也是秦国最后的武装力量,人人都是千挑万选的精锐。

  “好!”秦异人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大声赞好。

  来到近前,领头的族兵将领一挥手,族兵停了下来,说停就停,没有丝毫混乱,由此可见其训练有素了。

  这将领策马来到近前,摘下头盔,露出一张络腮脸,眼睛大如斗,转动间,精光暴射,一瞧便知是一员了不得的猛将。

  “赢贲见过公子。”这人飞身下马,冲秦异人见礼。

  “见过族祖。”秦异人飞身下马,冲赢贲还礼。

  赢贲在族中的地位非常高,不比宗正低。在秦国宗室中,权力最大的自然是秦昭王了,其次就是赢贲和宗正赢梁了。至于赢贲和赢梁两人谁的权力更大?还真没人说得清。

  赢梁是宗正,摆在明面上的人物,主要处理宗族事务。而赢贲却是留守祖地的首领,存在于暗中。而且,他手里的族兵极为精锐,光是铁鹰锐士就有两百之众。

  铁鹰锐士是当时天下间最为顶端的武力,整个秦国也不过千把人,陇西河谷的祖地就有两百人,可以想象一下,秦国对祖地的重视了。

  赢贲作为留守祖地的首领,谁都得礼敬他,就是秦昭王也不敢有丝毫失礼。

  赢贲的年纪不过四十来岁,其辈份却是极高,与秦昭王是同辈。

  “嗯。果如传闻中所说,公子一表人才,俊俏不凡,精明,英气勃勃。”赢贲睁大一双眼睛,在秦异人溜来溜去,仔细打量着,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公子,可是要回祖地?”赢贲点点头,一脸的赞赏。

  “正是。”秦异人当然要去祖地瞧瞧了。

  “公子,请!”赢贲侧身相邀。

  “族祖,请。”秦异人见礼后,飞身上马,在赢贲和一众族兵的簇拥下,疾驰而去。

  第二章好大一棒槌,嫪毐(上)

  在陇西河谷中,有一座城池,并不大,占地不过十来里,这里就是留守祖地的秦部族所居之地。

  这城池并不大,却是胜在坚固,城高垣厚,易守难攻。

  秦部族本是游牧民族,没有城廓之守。自从进入关中之后,秦部族也在学习,开始修建城池。这祖地,为了更好的防守,自然是要建城了。

  进入城里,只见有着不少房屋,一如既往的透着秦人的风格,质朴、大气,却不尚奢华。

  在城北,有一座巨大的帐幕,赢贲指着这帐幕,为秦异人解释道:“这是仿当年襄公的帐幕。襄公之时到眼下,已经过去七百年了,当年的帐幕早就腐朽了,大秦只得依着当年的样儿重制。”

  一提起秦国,我们就会起到秦始皇,然后就是秦孝公和秦穆公,对秦襄公很少有人知道。不过,真正奠定秦国基业的并不是秦穆公,也不是秦孝公,更不是秦始皇,而是秦襄公。

  假若秦襄公当年没有抓住机会,拒绝了周平王的请求,那么,秦部族就会错失秦部族历史上最大的机遇,不能成为诸侯,只不过是陇西河谷的一个游牧民族罢了,那就不会有后来的秦穆公、秦孝公和秦始皇了。

  答应了周平王的请求,率兵出战戎人,夺回镐京,成了东周的开国功臣,这是秦襄公对秦部族的最大贡献,这是秦部族有史以来的最大机遇。

  这事,在当时看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力,可是,到了七百年后,竟然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对中国历史影响极为深远。

  在秦部族的心目中,秦襄公有着特殊的地位,他虽然离世数百年了,秦部族仍是在竭尽所能保留他用过的一些物事。这些物事,由于年代太过久远,大多不存于世了,只能进仿制,这帐幕就是其中之一。

  “进去瞧瞧。”秦异人道。

  对于秦襄公这个秦部族的奠基者,秦异人还真是好奇。

  不仅秦异人好奇,就是赢腾、李斯、韩非他们哪一个不好奇?

  随着赢贲进入帐幕,只见帐幕里空荡荡的,只有简易的短案矮几,还有一个刀架,上面放着一把明晃晃的弯刀。

  “这……”秦襄公是秦部族的首领,他的帐幕竟然如此简陋,秦异人还真是有些诧异。

  不仅秦异人诧异,赢腾、李斯和韩非他们哪一个不如是?

  “公子是不是很惊讶?”赢贲笑着道:“在当时,老秦人的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好。我们的祖辈当年在陇西河谷,那是天天在打仗,在战斗,就没一刻安宁过的。那时节的陇西河谷,有着太多的部落,彼此间搏杀,血流成河,尸积如山,我们的祖先不得不杀啊。为了打仗,为了求存,我们的祖先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这上面了。至于吃喝,能裹腹就不错了。”

  七百年前的陇西河谷,有着不少游牧民族,彼此之间进行厮杀,没有一刻安宁,要是不能集中全力的话,秦部族很可能就被别的游牧民族灭了。

  “真是优良的传统!”秦异人很是感慨。

  秦襄公时,秦部族为了求存,集中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与周边游牧民族大战,而如今的秦国把能赚到的每一枚钱都用在了力征上,打得山东谈秦色变,这真的是一古老的传统。

  也正是因为如此,秦部族很是善战,威名远播,周边游牧民族不敢招惹。

  “这刀就是当年襄公的武器。”赢贲拿起弯刀,递给秦异人。

  秦异人接在手里,不由得一沉,这刀很重。

  “这把不算很重,也就六十斤而已。”赢贲笑着道。

  当时的六十斤,相当于现代的三十斤,比起铁鹰锐士的重剑还要重一倍。

  秦襄公是一个猛士,力气很大,他用的刀自然是要重些。

  这是一把青铜制造的弯刀,以秦异人的眼光来看,很是粗糙,粗糙得让人无话可说。

  七百年前的时候,科技极不发达,能有青铜刀用就不错了。那时节,很多人上阵杀敌不得不用木棒、骨刀、石块。

  刀口已经卷刃了,更有不少缺口,伤痕累累,不知道砍过多少人头。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明晃晃的,可以当镜子用了。

  “这刀,是襄公唯一留下之物了,其余的都朽坏了。我们时时擦拭,不敢松懈,就是这样,也不知还能保存多久。”赢贲有些遗憾。

  年代太过久远,能有一把战刀留下来,已经很不错了。

  接下来,秦异人在这里四处走走,了解秦部族的现状。如今,生活在这里的秦部族,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比起七百年前的秦襄公时代,可以说是天堂般的生活了。

  自从秦部族进入关中之后,就成了诸侯,有了更多的生活资源。秦国当然不会忘了留守祖地的族人,特别照顾,他们的生活就好多了。

  让人钦佩的是,秦部族的日子虽然好过了,留守这里的族人却是没有改变多少,他们仍是艰苦训练,依然骁勇善战。

  族兵,才是秦国最为精锐的军队,他们有着最为精良的装备,最为严格的训练,其战力极为恐怖,若是出现在战场上的话,一定会让人震惊。

  只不过,他们是秦国最后的武力,不会出现在战场上。除非有着特殊的事情,不然的话,秦国不会动用一兵一卒。

  当天晚上,秦部族按照七百年前的风俗,举行了盛大的仪式,升起火堆,围坐在篝火旁,烤着香喷喷的羊肉,喝着马奶子,谈天说地,跳舞唱歌,好不热闹。

  次日,秦异人这才重新上路,直奔九原。

  又是数日行军,这天,来到榆林,离九原已经不远了。

  榆林并不大,占地不过十来里。却是北方最为重要的城池之一,离边境已经不远了。更重要的是,这里是胡人与中原贸易的重要地方,每天都有不少货物在这里流通。

  秦异人决心去榆林看看,了解边境情形,这对接下来的大战有好处。秦异人要赢腾率秦军隐蔽朝九原开进,他带着李斯、韩非、孟昭他们直奔榆林而去。

  来到榆林城,秦异人一瞧,只见榆林城高垣厚,是一座坚城,易守难攻。

  “好多的人。”鲁句践一双眼珠子乱转,四下里打量,一脸的惊讶。

  “是呀,人真多。”秦异人也是惊讶。

  放眼一望,只见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有胡人,有华夏人,不一而足。

  一座小小的边境城池,竟然有如此多的人,还着实让人有些意外。不过,仔细一想,也很正常,毕竟这里是贸易重地。胡人把他们的皮毛运来,在这里换成他们需要的生活必须品,比如茶叶、陶罐、丝绸之类。

  满载而归的胡人脸上泛着喜色,行色匆匆,疾驰而去。

  而收获颇丰的华夏商人也是脸上泛着喜悦,赶着车,带着队伍,朝南赶去。

  一眼望去,只见长长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

  进入城里,就更加热闹了。到处都是正在侃价的人,胡人与商人争得面红耳赤,侃价声如同雷鸣似的。有时候,争得不开交,大有要动手脚的架势。不过,基本上是打不起来,因为不远处有秦军锐士在巡逻,这些胡人可不敢嚣张。

  “不来榆林,不知榆林之繁华。”李斯很是感慨。

  “没错。”秦异人他们大是赞成这话。

  今天的榆林一行,真的是让他们开眼界了。

  “嗯。”走了一阵,秦异人眉头一挑,有些好奇了。

  放眼一望,只见一个个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脸是泛着春色,春情荡漾,三五成群,小跑着而去。

  “嘻嘻!”这些女人不仅跑得很快,而且还不时发出荡笑声。

  “这个……”李斯、韩非他们也注意到了,大是不解。

  正在秦异人他们不解之时,只见不少男子脸上泛着笑容,飞奔而去。

  秦异人把这些男子一打量,只见他们的笑容有些怪怪的,很是别类,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拉住一个从身边飞奔而去的男子,问道:“这位兄台,发生何事了?”

  “你不是榆林的吧?”这个男子冲秦异人一打量。

  “你怎生知道我不是榆林的?”秦异人有些意外。

  “我不仅知道你不是榆林的,还知道你是头一遭来榆林,我没说错吧?”这个男子颇有些牛气冲天,扬了扬下巴儿,很是自得。

  “谁说我是第一次来榆林?我来过好多次了呢。”秦异人当然不会说实话。

  “哼。”这男子不爽了,头一昂,道:“你要是来过榆林,不会不知道今儿是戏耍之日,傻大黑要献宝了。”

  “傻大黑?”秦异人哪里知道傻大黑是谁。

  “你连傻大黑都不知道,你肯定没有来过榆林。”这个男子不屑的咧咧嘴。再把秦异人仔细打量一通,眼神怪怪的,在秦异人的裤裆那里停留了一下,道:“你白白净净的,还是不要知道傻大黑的好。”

  你大爷的,有事没事看我裤裆做甚?老子又不搞基。

  “傻大黑那东西可厉害呢。”这个男子眼里既是艳慕,又是忌妒,道:“你那东西顶多一毛毛虫。”

  “闭嘴。”李斯沉喝一声。

  这男子如此讥嘲秦异人,那是太无礼了,不仅李斯有些怒了,就是孟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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