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恋-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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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涂遥的粉丝,都不能这样单一。他是要当天王的人,天王,是整个社会共同的承认才能决定的,而不是几个投票出来的冠军,几个庞大的少女粉丝团体就能捧出来的。
天王,需要一个优秀的幕后团队,兢兢业业,数十年如一日的努力。无数的量变累积,无数的奖杯和电影,无数次高峰和低谷,才能造就。
…
今天和玛丽打电话,让我想起另外一个艺人的后援团的团长。
当初我给阿青交接工作的时候,把阿青作为齐楚的新经纪人介绍给草莓,草莓简直不能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不愿意当齐楚的经纪人,问清楚我是被开除还是自己辞职后,愤怒地问我:“你怎么不给小爷当经纪人了,你为什么辞职啊,你知不知道我做梦都想当小爷的经纪人,只是可以天天看到他,我就心满意足了……”
所有的喜欢,所有的爱情,最开始都是:可以天天看到他我就心满意足了。
只是后来会渐渐变化,你渐渐想要更多,所以你付出更多,以为可以换来他的回报。在这个时候,如果你喜欢的人,他是一个好人,他会斩钉截铁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们没有一点可能,你走吧,离开我,你会遇到别的人,重新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
但要是你喜欢的人不是个好人,他会吊着你。
但是,要是你喜欢的人是一个人渣呢?
他会一边告诉你: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你去死吧!一边不让你走,吊着你为他做事,因为没有人会比你做得更好。
齐楚就是最后那个。
我其实,不太喜欢提起齐楚。
但是没办法,谁让我要挖他的角呢?
…
阿青电话向来一打就会被接起来,哪怕是在经纪人最忙碌的深夜。
“喂,哪位?”
“我是肖林。”
“林哥,”她声音里带着惊喜,虽然仍然掩不住底色里的疲倦:“你现在在哪呢?”
“在S城。”我皱起了眉头:“你刚刚在哭?”
疲倦加哭过的鼻音,齐楚和莫延那对奇葩组合果然不是好惹的。
“没有。”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否认,然后叹一口,像是自我厌恶一样告诉我:“生理眼泪而已,我是女生,正常反应。”
“谁为难你了?”我尽量避免提那名字:“莫延没这个能耐,那就是他了……”
阿青又叹了口气。
“年纪轻轻,有什么好叹气的,有事就说。”
“也没别的事,就是你走之后,就是有点工作交接的问题。”她斟酌着语气。
“别打官腔,有事就说。”
阿青无奈:“BOSS失眠了。”
意料之中的事。
“我弄错了日程,BOSS的戏份全部被压在这一周,每天要拍十多个小时,完全忙不过来,黄哥也只好成天守在片场,但是状况还是层出不穷。”她一副告状的架势:“BOSS太挑食了,剧组的饭他不肯吃,自己带的东西吃完了,现在天天从市里叫饭送到山上来,找饭店的事是莫延自告奋勇,结果饭店的人嘴巴不严,已经说出去了,现在有记者报道说BOSS耍大牌……”
看新闻早看到了。
“其实我们已经尽力了。黄哥专程飞了一趟云南,去买那个鸡枞酱还是什么,买了一堆,BOSS说不正宗,全部扔到一边。还有那个果脯,黄哥让我去联系,我哥帮我查到了,但是那个老板不肯卖。老板问我说,原来那个小伙子哪去了,我说你辞职了。他说那是祖传秘方,现在只做特供,不外卖,卖给你是因为当初你说是买给自己喜欢的人吃的……”
我觉得脸上发烧:“咳,那老板记错了……”
年轻时候满怀心意说的话,现在听起来只觉得自己是个傻逼。
“BOSS说酒店的床单有怪味,可是我们都闻过,确实只有洗衣液的味道,但是没人敢和他争。”
你和一个就算饿着也不肯吃盒饭的偏执狂讲理干什么?
“BOSS已经连着几天失眠了,整晚上睡不着,黑眼圈盖都盖不住。上火,饭也吃不好,牙疼。昨天量体重,你绝不会信他瘦了多少?明天我们飞回去看牙医,我已经努力在预约了……”阿青顿了顿,然后告诉我:“其实,最糟糕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Shit!”阿青把什么东西摔到一边,吸了吸鼻子,告诉我:“BOSS不肯去看牙医,还有,我昨天发现,他背上长疹子了……”
“脸上呢?”
“……”
“怕什么,我都辞职了。”
“BOSS脸上长痘了。”
…
我很想夸阿青厉害,但是小女孩子做成这样已经不容易,就不要再调笑她了。
我没带过别的艺人,但是看过这么多人,也知道,齐楚的皮肤在男人里绝对是最好的那种。不苍白,也不黑,前年宣传转型专辑,一个月就晒出麦色皮肤。现在拍仙侠剧,又能白回来。他平常几乎不用带妆,只注意黑眼圈就好,就算拍戏,他的妆也是最快化好的,因为皮肤底子好。不知道多少化妆师对我感慨过这一点,连凌蓝秋那种眼睛长到天上的女人也跟我夸过齐楚的天生条件好。
她说齐楚至少再风光十年,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天生一副好嗓子,长了一副好皮囊,演戏拜了个好师父,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最艰难的日子,我已经陪他都走过来了。
当初在酒吧卖唱打工赚钱的时候,日夜颠倒,虽然烟酒都被我逼着戒了,但是天天呆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里,也没见他长过一粒痘,每天凌晨五点收工,我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嘴角上火起泡。他回到出租房里,把头发抓起来夹住,冷水洗把脸,还要坐在窗前练琴。月光照得他皮肤瓷一样白。
不过那时候我也尽了力,衣食住行,没有一样不用心。他的衣服全部是我手洗,做饭全按着他口味来。他经常理直气壮说他不挑食,是的,他不挑食,蘑菇类只吃金针菇和鸡枞,果脯只吃一种,不吃内脏不吃蹄爪,蔬菜不吃大部分根茎叶子,果实看他心情。吃东西太辣太油腻不吃,但是你要是以为能随便炒个清淡蔬菜糊弄他,绝对会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因为他的清淡,不等于味道轻。
今天他的每一个坏毛病,都是当年那个叫肖林的傻逼惯出来的。
…
“用不用我帮你?”我不是动了恻隐之心,只是觉得是自己卸任时过于匆忙的责任。
“不用不用。”阿青连忙拒绝:“我不是客气,是真的不用,上次黄哥托人买了最正宗的风干牛肉,满以为BOSS会满意,结果BOSS认为他是找了你帮忙,全部扔出去,还炒了黄哥的小助理杀鸡儆猴。”
总算转移到我要问的事上。
“黄景和他吵架了?”
“哈……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吵。”阿青一副“我不想提他们有多幼稚”的语气:“为了牙医的事,他们已经隔着门对吼了半个小时了,要不要我打开门让你听听……”
“不用。”
“林哥,”阿青声音低下来:“其实你是来挖墙脚的吧?”
“怎么看出来的?”
“听到黄哥和BOSS吵架,你整个人都打起精神了。”阿青笑起来:“其实现在挖墙脚也不错……”
“还没到时候呢。”我叹了口气。
黄景的性格我还不清楚,他和齐楚的交情,吵架是吵不断的。他和我是一样的人,要是还愿意和你吵架,那就代表没事。他要是真想走,绝对是二话不说直接提行李走人的。
“好了,没事了,你继续盯着,等你回S城带礼物给你。”
“什么礼物?”阿青笑起来:“算了,还是到时候再看好了。”
“好,那先挂……”
“等等,林哥。”
“什么事?”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你,”阿青语气骤然认真起来:“林哥为什么没有考虑过,挖我过去。”
“你不行的。”既然她这样坦诚,那我也坦诚告诉她:“我要找的,是默契和信任的副手。”
“我缺了什么?默契还是信任?”
“你不是当副手的料。”我告诉她:“黄景遮不了你多久的,你很快就会出头。你和凌蓝秋是一类人,我第一次见你就已经知道。”
她沉默了一下。
“其实,我以前也觉得黄哥只是个合格副手,但是这些天跟着他做事,我觉得黄哥有那个能力独当一面……”
“他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因为他有牵绊。”
“每个人都有牵绊的,我也有。”
“但是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我问她:“你最近和你男朋友吵架没?”
“吵了两三次。”
“这就是了。”我笑起来:“等你跟你男朋友分手的时候,记得叫我帮你庆祝,因为那代表你就要升职了。”
…
阿青能当一个好经纪人,是因为她可以为了事业,为了自己带的明星,牺牲自己的爱情。就像凌蓝秋把婚期从二十七岁拖到三十五,最后还被劈了腿一样。
经纪人的工作重心就是围着明星打转,但是没有人能忍受自己的爱人把除自己外的人当成生活的全部中心。
阿青能成功,是因为她可以像凌蓝秋那个女人一样,不需要爱人。
而我是因为我爱的人和我的工作是同一个人。
当她们失去了其中一项的时候,至少可以转移视线去看另外一项。
而我是满盘皆输。
作者有话要说:亲儿子~别显摆了,狼尾巴收起来
46、记者
挂了阿青电话已经是十一点,我估计涂遥已经睡着了,去客房看了看肖航,看见他放在床头的包。
我发誓,我绝对是出于好奇才查看他包里东西。
包里东西放得很整齐,一本乐谱,两份合同,还有点饼干,一瓶水,大概是知道新人考核要很久,准备当饭吃的。接着翻出个ipad,我带上耳机,把里面视频翻出来看,是他在那场我错过了的篮球比赛上的表演。还有就是几个视频,大概是用来网上报名华天的,他在录音室里弹琴,琴一般般,歌也一般般。华天选他,确实是冲着脸来的。
他钱包里放了他初中时候我带他去游乐场玩的合照,那时候他无比青涩,刚考上一中,这是奖励,我买了套票,带他玩了整整一天。
我翻完他包,放回原位,他躺在床上,睡得安稳。
我忽然有点动摇,要不要让他按自己的路走。
我不想他讨厌我。
毕竟,他大概是现在这个世上唯一比较喜欢我的人了。
…
我躺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半夜惊醒,一睁眼就发现有个人影站在我面前,吓得险些从沙发上滚下来。
混乱中我摸到眼镜戴上,发现是涂遥。
“你搞什么!”我余悸未消,心还在狂跳,眯着眼睛看手表:“现在是半夜三点,你不去睡觉,明天还有记者招待会……”
“你这个骗子……”他梦游一样声音平板地念叨。
“你说什么?”我按亮沙发边的景观灯,他一言不发转身往厨房走。
我哪知道他出了什么问题,爬起来,追着他问:“你还不睡觉,想去干什么?”
“我要去喝水,然后睡觉。”涂遥声音阴沉恐吓我:“我明天要面目浮肿地出现在镜头面前。”
我抓住他睡衣。
“你发什么疯?”我压低声音质问他,他面无表情看我,一张脸在微弱灯光下也无比惊艳。
“好吧,”我妥协:“我哪里惹到你了……”
“你骗我说会回来睡觉,结果睡在沙发上。”涂遥冷着声音控诉我:“骗子。”
我百口莫辩。
“我以为你已经睡着了,就没有去打扰你。”我放低声音哄他:“现在你先去睡觉,七点钟我叫你起床,有什么事我们天亮再说好不好?”
涂遥站在黑暗里,借着微弱灯光看我半晌,然后转过身去。
“我要去喝半桶水,然后睡觉……”
“好了好了怕了你行不行!”我自暴自弃摊手:“你要怎样才去睡觉?”
“我要你陪我睡!”
“好。”
“以后都得陪。”
“没问题。”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我明天早上要吃你上次煮的米线……”
“好,煮给你吃。”
“我明天不要穿西装。”
“这个没得谈。”
“那我要去喝水,然后睡觉……”
“涂遥,”我抓着这十九岁少年衣领,盯着他眼睛,轻车熟路威胁:“要是你这张脸明天敢浮肿,我就让vincent给你扑蜜粉画眼线,我说到做到!”
…
我想,涂遥大概是在担心明天的记者招待会,毕竟,他以前的路一直是平坦安宁的,没遇过这么大的危机。
他毕竟只有十九岁,我是他身边唯一可依靠的人了,所以,太依赖我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
…
早上六点我被闹钟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