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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浪淘沙-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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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威,不仅时杨史等人的缰绳,也是刘承佑的!

“大郎君,赵队长来了。”她正想着,身后传来周东旺的声音,她回过头,“请他进来。”

周东旺出去了,很快,有些亢奋又有些纠结的赵匡胤走了进来,他看了刘灿一眼,低下头吸了口气,然后才抬头道:“大郎,你找我?”

“恩,吃饭了吗?”

“还没有。”

“那一起吃顿饭吧,让厨房把我点的菜送上来吧。”

周东旺应了声,过了一会儿,就有厨房的厨娘提着食盒上来了,刘灿挥挥手,让他们下去,自己亲自打开了盖子。她先拿出一个竹筐,上面是一碗炸酱,两个黑面窝窝,再之后又拿出一个大碗,那碗是带着盖的,打开,赵匡胤就闻到一股从未有过的香气,他不自觉的吸了吸鼻子。

“这是玉米羹。”

“玉米?”赵匡胤一怔,一时没能反应过来,他听过大米小米高粱米,可就没听过什么玉米啊。

“从海外发现的。”穿越人士三大宝,玉米、红薯和土豆。这三个东西,绝对是稳定江山、收拢人心,制霸天下的神兵利器!不过要得到这三样,也绝对要凭借运气的。虽然中国很早就与世界交流,可这三个东西都差不多是到明朝中晚期才流传到国内,并被种到地下成为粮食的,而真正推广开来,则是到了清朝。现在有很多人说清朝如何如何,人民有多少多少,其实要是没有这三样东西,它也是绝对养活不了那么多人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更早一些时候没有这几样东西,更大的可能是没有被重视。所以早在同郭荣做生意的时候,她就让人留心这些种子,但是一直到千年才由石守信从海外发现。可是东西虽找到了,也不是能马上推广开来的,要研究要试验,一直到今年才小面积的种出了一些。

赵匡胤很有兴趣的看了眼玉米羹,正要说什么,那边刘灿已经拿起一个碗给她盛了起来,他连忙伸手:“大郎君,这……”

“坐下吧。今天没什么好东西,说起来是我这个做主人的怠慢了,就让我给你盛碗饭吧,怎么,害怕我盛不好?”

她这么一说,赵匡胤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有有些讪讪的收回手。刘灿给他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虽然没有菜,这碗玉米羹也是下了功夫的,洒了鸡蛋花,放了冰糖,喝起来格外香甜,再加上这是刘灿亲手盛的,赵匡胤只觉得这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羹汤。

“好喝吗?”

赵匡胤用力点头。

“这种玉米,开出的花很有特色,不过更有特色的,是它的产量,若是精心照料,环境合适,它的亩产……能达到五百公斤。”

赵匡胤差点把嘴中的汤吐出去。自来到密州后,刘灿就开始规定新的度量衡,毕竟过去的误差太大,同样一尺,在有些地方能是三点三寸,有些地方是三点二寸,日常生活里也许没有太大影响,可要制作什么器具就会带来很大困扰了。她知道这种事,地方越小越好管理,所以在一开始就做了规定,所以虽然很多老人还习惯用过去的称呼,可新生代的,特别是经过演武场学习的,已经习惯这些新名词了。赵匡胤没有下过地,但也知道,平常的高粱能有四五百斤就算不错了,而这玉米,却能超过一倍?

“这、这……大郎,这种东西……”

“二郎,你有什么愿望吗?”

赵匡胤一怔:“愿望?”

“是的,你对自己的未来,对自己家族的未来,乃至对整个密州的未来……可有什么想法吗?”

刘灿慢慢的喝着粥,轻轻的开口,她虽然问的随意,赵匡胤却有一种这个问题很重要的感觉。他想了想:“大郎既然问了,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我希望能成为大郎身边的第一人!”

“第一人?”

“是。”赵匡胤抿着嘴,直视着刘灿,“我希望,能成为大郎最得力的心腹,最能干的手下;我希望,能成为大郎最依赖的那个人!”

说到这里,他的两眼都如同带着一种光彩,刘灿不由得微微动容,之后,却在心中叹了口气。她相信赵匡胤说的是真的,因为在郭荣出事前,他的确是他最能干的手下,很多几乎算是苛刻的难题他都解决了。可是,也是他,在郭荣死后,立刻黄袍加身的。

这就是崇拜强者的心理吗?只要你够强,他就会是你最忠诚最能干的手下!

“那你对密州,乃至这个国家呢?”

赵匡胤一怔,过了一会儿才道:“密州……我当然希望他越来越好,至于这所谓的大汉,那就和我无关了!”

刘灿喝了口玉米羹:“我说一下我的愿望吧……我希望,这天底下的人民都有饭吃!无论是密州也好,大汉也好,还是什么明清宋,我只希望,我眼下的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都能吃上饭。”

赵匡胤看着刘灿,突然有一种说不出话的感觉。在他的心中,刘灿一直是强悍的厉害的,是的,也许他现在已经比她高,若只单轮身手,不计箭术的话,他也应该超过她了,但厉害强大不仅体现在身体上,还有很多东西,刘灿都是厉害的,厉害的,他甚至只知道厉害!

比如那些大船,密州的变化,他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可刘灿就是做到了。所以他崇拜她敬仰她追随她,哪怕像个小丑似的,也愿意在她面前露露脸。他刚才说想成为第一人,其实不只是那么简单,这个第一人,甚至还包含情感上的!

当知道刘灿要娶喜鹊的时候,他完全懵了,脑中翻来覆去的只有一个念头——怎么能这样?刘灿怎么能喜欢上别人呢?刘灿怎么能觉得别人更重要的?

在队伍中,赵匡胤其实是见过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但他觉得自己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他只是,想成为刘灿最重要的人。而现在,他突然发现对面的刘灿是那么刺眼,刺眼的……他甚至无法对视。在很久很久之后,赵匡胤写下过这么一段话——在我一生中,遇到过很多人,发生过很多事。对我影响最大的那个人是谁不用说,大家都知道,而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我认为,是那顿饭。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一碗汤能多么重要;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的眼界,能有多么宽广。

这段话,被刘灿后来看到,她轻轻一笑,那个时候,她其实真的是在留后路了,为那个很有可能到来的大宋……

而几乎在同一时间,远在密州的刘成和刘柱也在喝玉米羹。在刘灿决定到开封后,刘成就回到了密州,这段日子他在后面策应,作各种筹备,虽然具体的事情都由手下负责了,而步骤也有刘灿制定好的条例,但决断、选择,看各种文件,也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这不到一年,刘成几乎老了三岁,每每与侍妾谈到这两个问题,都是感叹。那两个侍妾早绝了什么串谋上位的心思,哪怕现在刘灿不在,她们也不敢说不好的,都是连连称是,夸奖刘成有个能干的儿子,对于这种答案,刘成大多时候是欣慰的,而有时候,则有些纠结。

这一天,他收到一个从开封传来的报告,然后整个下午都没再见任何人,一直到要吃晚饭的时候,才把刘柱从演武场里叫出来。刘柱今年已经十七,快要十八了,他从八岁进演武场,是少有的在演武场呆这么久的学生,也是少有的学了武科后,还学文科的,不过就是这样,他最多也只能再在演武场呆两年。

还算不错的基因加上充足的营养,刘柱的发育非常好,绝对当得起八尺大汉这样的称呼,加上他自小识字,气质中也带着一种斯文,虽然肌肉纠结,却不见粗鲁。

“阿耶!”他来到刘成面前,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刘成有些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坐。”

刘柱盘腿坐在旁边的贵妃榻上,刘成想了想,道:“你在演武场已经呆了十年了。”

“是。”

“你本来可以三年前就离开的,却留到了现在,你会不会……怪你阿兄?”

“阿耶说的哪里话,阿兄对我的好,我怎么会不知道?”

刘成点点头:“关于你阿兄,我有一些话要对你说……”

第242章烈酒(一)

郭威到底没能在952这一年走成,虽然他上表了,虽然杨史等人都想他离开,却被刘承佑难得给压了下来,其实刘承佑一开始也想让郭威走的,对于他来说,这四个人能走一个是一个。不过刘灿给他说一句话,他就不这么想了:“将在外,兵在外,而内虚,若有意,如何安之?”

刘承佑虽不聪明,还是知道好歹的,想了想,就把这事压了下来。当然,免不了因此又和杨玢等人发生一场口舌,不过郑赛的事还在眼前,杨玢等人到底有些心虚——就算这事不是他们做的,真说起来也逃脱不了责任。所以面对刘承佑的强硬,他们也难得的退了一下。

这一年的春节,刘灿是在开封过的。比起密州,开封要暖和不少,但在热闹程度上却是相反的。首先这些年密州人已经有了些余财;其次每年演武场都会搞活动,各种表演游街,沿路抛洒食物,一年比一年热闹,一年比一年声势浩大,当然,因为今年演武场抽调了不少人,所以要比前两年错一些,但今年有更多商家加入到了这里。

中国传统习俗,过年是要休息的,不过来自商业大爆炸现代的刘灿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在管城的时候,他们家的茶楼都要搞一些活动,更不要说全权做主的密州了。所以先是和演武场有关的铺子,之后是工厂,再之后就是民间的商铺了。

抽奖、让利……各种活动轮番上,其热闹程度,完全可以说是一场嘉年华了。而与此相比,开封就有些冷清了,除了孩子们的欢闹,就是噼啪的炮竹声,这时候还是竹子在烧,所以空气中弥漫的是那种带了些烧焦的清香味。

不过热不热闹其实对刘灿的影响不是太大,她自身收到了不少邀请,也要去拜访不少人。冯道那里是要去的,杨玢王章等人那边也要去站站,此外还有郭崇。

李业还算是听点劝的,再加上“难得能结交一个有实力的大臣”的想法,还真去找郭崇分说了一下,这自然令后者喜出望外,而当他知道这里面还有刘灿的功劳时,顿时就有一种没有白做苦功的感觉,再一次喝驴肉汤的时候,竟主动邀请刘灿进家,两人的关系正式的进了一步。

而当进一步和郭崇接触后,刘灿就不由得感叹刘承佑不会用人了,这人志气才干都不小,儿子又在刘承佑那边,刘承佑却不能将他收为心腹,真的只能说不是当帝王的材料了。不过刘灿也不觉得自己能把他完全收了,很简单,实力。虽然郭崇并不看低密州,相反,他是少有觉得密州很强大人士之一,可他毕竟没有到过密州,还要受一些固有的观念影响,总觉得那里有些苦寒,兵是应该不够多的,民生应该也不够好,所以哪怕有些神兵利器,到底要受些影响。

刘灿知道,这些东西只凭口说很难改变,要想就这么收服郭崇也不太容易,不过起码,可以加深郭崇得印象,也许在什么时候就能让他有所触动。所以这次过年,给冯道的是一些前朝字画,杨玢王章等人的是一些珠宝玉器。郭威史弘肇的是两把利剑,郭崇这里的,则是两只鸵鸟了!

是的,鸵鸟,原产于非洲的鸵鸟,就这么被石守信从海外带了回来,然后又从密州到了开封,也亏得一路照顾仔细,竟没把它们给折腾死。从船上挪下来的时候是盖着布的,所以当它们出现在郭崇的院子里的时候,别说旁边的仆从,就是郭崇也吓了一跳。

“这、这是什么?”

“鸵鸟。”

“这是鸟?”郭崇啧啧称奇,“这么大,比鹰都大吧!”

“虽说是鸟,却是不能飞了,不过看个稀罕。我想将军什么样的东西没见,什么样的美食美吃过,这大过年的,要送些稀罕的,就把它给折腾过来了。好歹将军这里地方也大,也能养的起来,它倒不挑食,什么蔬菜水果杂粮草根,只要没毒,都能吃的。”

虽然说不能飞,郭崇还是很稀奇,毕竟这种鸟,站起来比他都要高,在他看来,简直都能当马骑了,他围着笼子转了两圈:“密州还有这东西,早先倒没听说过。”

“这是从海外来的。”

“海外?”

“从密州一路南下,会经过一个岛,叫台湾。那里瘴气弥补,却又得天独厚,水稻能一年三熟,各种瓜果数之不尽。再往南,会经过一个岛,叫马来,那里比起台湾更加幸运,人们甚至不用劳作就能获得丰厚的食物,所以造成那边的人们都不事生产。再往南,还有菲律宾、印尼,这些地方四季如春,没有冬天,这种鸟,就是我的一个手下从印尼的一个岛上买下的。”

其实这是阿拉伯鸵鸟,石守信也不是在印尼买的,不过也没必要给郭崇解释的那么详细了,而只是这样,已经听的郭崇目眩神迷,他已经过了那种对世界好奇的年龄,可一年三熟、瓜果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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