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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终极战兵-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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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胡长风正色道:“我要帮他。”
  瞎子苦笑,点点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我便没有回头的机会,但我有我的底线,我不愿做的事情,请你不要逼我。”
  “好了。”胡长风似乎有些生气:“你回去歇着吧,这件事情,咱们以后再议。”
  瞎子点点头,恭敬的行了一礼,这才慢慢退出。
  胡长风躺在床上,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但过了许久,他的眉头再次舒展开,眉宇间,神色坚毅,似乎心中已经做出决断。
  ……
  ……
  “我们好久没有回来了。”
  赵兵带着秦琳一起回到以前的住处,一边爬着楼梯,一边感慨道。
  秦琳道:“是啊,其实现在佳佳天天在公司,又不能陪我一起上学,我都想回来住了。”
  “那我们就回来,只要你喜欢,我就陪你回来。”赵兵笑道。
  这话听得秦琳一直心喜,不过一想到陆佳,她还是拒绝道:“算了,你都答应要保护她的,我想,她也不会同意我们的这个决定。”
  陆佳与她是好朋友,她又知道陆佳对赵兵的情谊,如何好自私的把赵兵带走。
  爱情面前,人都是自私的。
  可秦琳却做不到这一点。
  毕竟,她与赵兵之间还隔着一层膜,一层亲情的膜。
  刚刚上了三楼,赵兵就咦了一声,然后两人便一起呆在原地。
  在秦琳的房门外,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居然坐在她门口睡着了,看起来她风尘仆仆,脸上还带着一抹疲惫和惊慌,她五官其实生得很精致,但却在眉心处,长了一处胎记,红色的胎记足有指头般大小,看起来便不再像是美人痣,让她失分不少。
  女人穿着一套很普通的衬衫,看起来有些土,像是从农村刚刚出来的家政工,她头发剪得很短,似乎是为了打理更方便,下面是一条被洗得已经发白的牛仔裤,有些不太合身,明显小了一号,将她的长腿勾勒出曲线,脚上穿一双很普通的凉鞋,已经很旧了。
  这里是秦琳的家,突然之间出现这么一个女人,赵兵本能的有些警惕,更是不解。
  她看了秦琳一眼,却发现后者正愣愣的盯着眼前的女人,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脚下却一步一步的跨了过去,神情变得有些激动和好奇。
  秦琳在赵兵的心中,位置极重,她现在的情况,让赵兵觉得很危险,于是,他抢先一步站在秦琳的前面,对门口的女人叫道:“喂,喂——”
  女人被惊醒,立即吓得跳了起来,然后她紧紧的抓住身边的破旧行李箱,愣愣的盯着秦琳,问:“你们是住在这里的吗?你是琳琳?”
  赵兵一怔。
  认识?
  秦琳点点头,疑惑的问:“你是谁啊?你认识我吗?”
  “你真的是琳琳?我姐的女儿?我的侄女?”女人状若疯狂,有些激动,便要扑过来。
  赵兵立即手一挥,将她拦了下来,皱眉道:“你是谁啊,先说清楚了。”
  秦琳的神情显得很激动,失声道:“你是我小姨?”
  “对对对,我是沈梅啊,你妈妈有给你提起过我吗?我回来了,我来找你了。”自称叫沈梅的女子眼圈一红,说话都有些哆嗦。
  “她是我小姨。”秦琳把赵兵推开,一下子和沈梅抱在一起,两人都是失声痛哭。
  赵兵心里着急,见这女子没有什么其它的反应,不,应该是一切反应都很正常,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来是我想得太多了!
  赵兵哑然失笑,然后看着面前的场面,心中也有些温暧和感触。
  据他所知,秦战似乎真的有一个小姨,不过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如此看来,还真是奇迹啊,几十年后,她小姨居然找回来了,还找到了秦琳,还真不是一般的奇迹啊!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阵,这才一起回过神来,秦琳抹了抹眼泪,打开房门,让小姨进屋。
  几人一起坐下,秦琳才给赵兵解释道:“我小姨从小就被人贩子给拐走了,这都几十年了,我很小的时候就听爸妈说起过,只是没想到,事隔这么多年,她居然回来了,我真是太开心太激动了。”
  赵兵提醒道:“这么多年了,你又没有见过她,你真的确认她是?”
  “我真的是沈梅啊!”沈梅有些惊慌失措,还有些着急:“你看,我这里还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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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双胞胎(第2更)

  说完,沈梅从行李箱的最底层拔出一张照片,照片还很新,照片中,两个女孩子大约只有四五岁,一起手捧着鲜花在某座低矮的平房前合影。
  “这照片还是新的?”赵兵道。
  “是我翻新的,老照片去年快要破了,被我拿去翻新了,又找人修复了。”沈梅赶紧解释道。
  “她就是我小姨。”秦琳很肯定的道:“因为她和我妈长得真的好像,而且她们这里都有一块胎记。”
  沈梅连连点头:“我们是双胞胎。”
  赵兵笑道:“我也就是随便问问,看来,我要恭喜你们啊,这么多年,终于亲人团圆。”
  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赵兵站起身来:“我去烧点开水。”
  等他再回来时,沈梅和秦琳坐在一起,互相牵着手,前者正在讲她小时候的许多事情。
  “我那时候还小,被人拐到了湖北,被关在某个小山村,后来我才慢慢长大,又被人卖给了同村的王虎。”
  说到这里,沈梅的脸上有些惊恐:“那个畜牲真不是人啊,他老是打我,让我干最苦最累的活,还不给我饭吃,后来因为没生孩子,他又转手把我卖给别人……”
  秦琳呜呜的哭得很伤心,沈梅也哭得稀哩哗啦,赵兵有些同情。
  沈梅的一双手的确很粗糙,像是常年握柴刀一般,虎口还被磨出了茧子,她身材很瘦弱,却不是寻种弱不惊风的感觉,估计也是常年劳动锻炼出来的。
  “前段时间,我们村子里一位在外面打工的妹子,知道我的身世以后,就在网上帮我查找,最后是哪里的志愿者帮我找到了家,于是我就逃了出来,结果到了天海去原来的派出所一查,才知道我们家的人都出了车祸不在了,幸亏警察很好心啊,帮我找到了你,我已经来了这里两天了,可你一直没回来,我昨天就把钱用光了,还是门口的保安好心给我买了一盒饭。”
  沈梅说话间,肚子果真很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秦琳眼泪汪汪:“小姨,你受苦了,我这就去给你做饭。”
  “算了,还是出去吃吧。”赵兵赶紧建议。
  秦琳收拾好东西,便带着沈梅一起去小区外面的饭馆吃了顿饭,吃饭的时候沈梅狼吞虎咽,连吃了三碗,将一桌菜也扫荡得差不多,这才打着饱嗝放下筷子。
  她估计是真的饿了。
  回到秦琳家,已经是掌灯时分,陆佳打电话过来,秦琳把这边的情况说了一下,陆佳表示马上过来。
  没过多久,陆佳开车过来,一见到沈梅,便自来熟的叫小姨,然后笑着介绍自己和秦琳如何如何关系好。
  很快,三个女人便聊开来,沈梅说话已经很少,她只是握着秦琳的手,时不时的看向一边的赵兵,而秦琳则开始担当起解说,将小姨这些年的经历讲给陆佳听。
  至于陆佳,跳将起来把那群人贩子骂了一通,最后更是要让赵兵去找那些人算账,赵兵还没说话,沈梅便开始摆手,一连的畏惧:“还是不要找他们了,当年的人贩子早不知道去了哪里,王虎去年下河捕鱼也死了,其实我后来那家人对我还不错,至少没有打过我,还让我吃饱了饭,我这样一声不吭的跑了,已经挺对不起人家了,他毕竟是花了钱的。”
  既然沈梅都不追究了,陆佳也就没有理由坚持。
  聊了一阵,陆佳非要让沈梅一起去住别墅,说是那边正好也差一位阿姨,请沈梅做家政,不过工资待遇很吓人,每个月两万。
  赵兵就很无语了,觉得特委屈。
  自己好歹也是保镖加保姆啊,貌似当初说好的加薪就一直没兑现过,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初的工资都没给过。
  秦琳劝说一阵,沈梅终于答应过去,但去之前,陆佳又带着沈梅去商场买了几件衣服。
  到了别墅,陆佳很热情的帮沈梅安排房间,等一切安顿下来,几人坐在客要里,沈梅还在不停的打量这别墅的装修。
  “这房子可真大啊!”
  汗,秦琳有些脸红。
  陆佳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嘟一声响,然后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对赵兵道:“你们吃过了吗?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看在我今天表现这么好的份儿上,你去帮我做点吃的呗。”
  赵兵正要起身,沈梅却自告奋勇的道:“还是我去做吧!”
  “那我帮你。”赵兵也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厨房。
  沈梅一见赵兵进来,立即道:“你还是出去吧,这活儿哪是你们大男人干的呀。”
  “没事,你没来之前,都是我做饭。”赵兵笑道。
  “不是说好了我是保姆嘛,以后就由我来做饭,不过就是不知道我做的饭是不是合你们的口味。”沈梅挤出一脸笑意,看了赵兵一眼。
  赵兵盯着沈梅看了一眼,还别说,这女人一打扮,还真长得不差,也难怪,她是秦琳的小姨,还和秦琳母亲是双胞胎,秦琳生得那么漂亮,她也没道理难看。
  不过赵兵总觉得沈梅那红色的胎记有点意思,只是他才看了一眼,沈梅就脸色一红低下头。
  和秦琳比起来,两人的确是有几分相像,可赵兵却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那我看你做菜吧。”赵兵笑道。
  沈梅估计是害羞,竟没有再说话,很熟悉的从冰箱中拿出几只土豆去皮,然后开始蒸饭,接着就开始切土豆丝。
  砰砰砰砰!
  沈梅的刀功之好,让赵兵都有些吃惊。
  “刀功不错啊。”赵兵笑着赞了一句。
  沈梅害羞的道:“做了半辈子的饭,湖北那边就是土豆多,一年到头,大半时间都吃这个。”
  很快,沈梅就做好了饭。
  西红柿炒蛋,青椒土豆丝,回锅肉,另外还煮了个汤。
  几人也一起吃了一点,饭桌上,陆佳对沈梅的手艺赞不绝口,只是她吃得并不多。
  很显然,她已经吃惯了赵兵做的饭菜,沈梅这菜做得是不差,可与赵兵比起来,又差了许多,只是陆佳没好意思挑剔什么。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赵兵早早的起床,不过他早,沈梅更早,后者已经做好了早点,而且貌似还很丰盛。
  赵兵有些吃惊:“早点做得这么好?你们农村早餐也这么丰盛吗?”
  沈梅一愣,低头道:“我前些年在镇上的小吃店打过半年工,这些早点就是那小吃店每天要卖的。”
  赵兵哦了一声,微微一笑,尝了一口,赞道:“味道不错。”
  接下来几天,赵兵早早的把秦琳和陆佳送走,便回到别墅,沈梅则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家政工。
  ……
  ……
  再说丁坤和余欢。
  两人上次在夜场准备对赵兵动武,结果叫来的高手铁鹰最终被赵兵折断了指甲,打成重伤,他两人赵兵倒是没有动,可硬是逼着他们互相残杀。
  最终的结果就是两人一起呆在了病房,而且一住就是两月有余。
  好在两人家里都有钱有势,在医院特别悉心的照料下,两人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余欢昨天已经出院,今天丁坤也将出院。
  余欢和丁坤原本关系不错,至少表面上关系很好,称兄道弟,结果因为赵兵,两人反目成仇。
  在余成焕和丁伯年看来,这都是小辈之间的磨擦,无伤大雅,他们都是商人,更看重的是利益。
  双方如今是盟友关系,自然不允许小辈之间再有什么仇怨,那正好合了赵兵的意。
  于是不管是余欢还是丁坤,彼此都将仇恨隐在心里。
  他们也不是普通家庭出身,自然识得大体。
  听到余欢昨天就出院了,丁坤的心情那是相当的郁闷。
  凭什么他就得先出院啊!
  现在的他,像是被抽坏了脑子,看谁都不怎么顺眼。
  这两个多月以来,他可是度日如年,平时都是花天酒地惯了,哪像现在这样,成天关在病房,虽然这是特护病房,虽然他成功的勾兑了两位女护士,甚至偶尔她们还会在这病房里与她胡来一气,可到底是身上有伤,再快乐的事情也没有平时那般得心应手,所以他依然很郁闷。
  恨不得早一天出院,在外面,还有不少妹子等着他泡呢,特别是有几位水灵又没有完全泡到手的,那是他最大的担忧,生怕住院期间被人下了手。
  这年头,拼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就像一丛白菜,牲口太多,你不拱自有人去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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