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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荒岛好男人-第2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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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干脆也别脱粒了,直接把穗条给砍下来,连穗条一起都带回家去。这样节约时间,速战速决。等弄回了家,再慢慢抽空来脱粒晾晒也不迟。”

    田夏夏道:“连着穗条带走,那会不会占地太多了?我们的船装不了多少。”

    余乐摇头道:“这个不用担心。船舱里面,还能腾出三四平米的位置来,再加甲板这里,也腾个三四平米,总共八、九平米大小,够咱们装足够的高粱了。”

    田夏夏道:“可这到处都装满了高粱的话,咱们吃住睡觉,就没地方了!”

    余乐笑了:“这又要什么紧,采回来,先放地上,等咱们在这里收够了,再一起搬上船来,然后发船直接一路飘回长江口,连过夜都不用了。你还想在船上吃住睡什么觉呀!”

    李志听明白了余乐的想法,也开始认同起来:“有道理。先连穗采回家,到时闲着慢慢搞也不迟,而且人手也多,地方也大,工具也全。”

    余乐道:“到时装满东西,大家就凑和一天好了。让我算一下,咱们这条船,保守估计,应该能载个十吨左右,现在连煤连人连各种物品,才六吨上下,咱们的高粱,连穗一起,就收个两三吨回去吧。大家说说,这应该能吃过这个冬天了不?”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连穗一起两三吨重的话,应该能脱出一吨半左右的谷粒出来。咱们十多人的口粮,一天就以十斤计,其实咱们肉食充足,一顿是吃不了多少米饭的,而且女人们的胃口又很小。”

    “这样一算,那么吃到来年春,都吃不完。等入了冬,家里的稻谷,又可以收割的。完全不怕断粮。”

    于是商量一定,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

    李志和余乐,一个拿一只工兵铲,先在前头开路,劈开一条小径,通往高粱丛里。

    苏舞韦慧云田夏夏郭碧妍四个女人,则拿着刀,将高粱杆砍下来,然后把穗条摘下,装进箩筐里。等余乐和李志挑回河边。

    只有两把砍刀,四个女人不够分,则就两人收割,两人挑篓跟着走,把摘下来的穗条,收拾成一把一把的,用茅草绑好,放箩筐里,码放整齐。

    到了饭点时,还得分派两个女人,回船上去做饭,所以也不怕有人会闲着没活干。

    两把工兵铲,有一面是开了刃的,也可以当刀来使,用来砍高粱杆。

    余乐两个男人,开好了路,也会去帮忙。

    剩下个小丫头,余乐就让她抱着条枪跟着走。

    两条狼犬,则驱进草丛里放哨。让它们钻来钻去,能及时发现附近的意外情况。

    在岸上活动,安全为上,是不能疏忽大意的。

    这些土地肥沃的平原地带,野兽猛禽,明显多了不少。

    这一路来,余乐便在北岸上发现了两次恐龙的踪影。

    是一种脑袋长得像鸭嘴一样的草食性恐龙,应该就叫鸭嘴龙吧,挺有名的。

    余乐本来还琢磨着要打一只来尝尝味道的,但是一看那吨位,得有好几吨重,于是作罢了。

    “大家注意了啊,现在正是马蜂结巢的时节,草丛里蜂很多,当心别被蛰了。要是不小心碰到蜂巢,一定要冷静对待,不要又跳又叫,手舞足蹈的,那样把蜂群惹毛了,更加撵着人蛰!”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发现碰到了蜂巢,先立定不动,最好是能慢慢的蹲下身,用手护住脸庞脑袋,然后等被惹炸的蜂群安静下来了,再悄悄地离开。或者大声呼救,让别人过来帮忙。”

    “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宝贵的实践经验,大家一定要记在心里。”

    在女人们即便进入草丛之前,余乐郑重嘱咐着。

    女人们听笑了,纷纷打趣他:“那你这位有经验的专家,又怎么半边脸颊都给蛰肿了呢?”

    余乐脸一黑:“咱能不能,不提这个了?”

    昨天,在一次进草丛里找食物的时候,余乐就不小心碰了一个黄蜂巢,结果嗡地一下,好几百只大黄蜂一起炸了出来,直接给他来了好几下。

    手上一下,腿上一下,还有左半边脸颊,也给蛰了两下。于是半个小时后,就红肿起来了。

    他现在,是吃饭和说话都疼,不料这些女人还落井下石,从昨天就开始嘲笑他,直笑到今天!

    也还好当时他是处理得当,才给蛰了三四下。要是他当时慌里慌张的,又拍打又逃跑的话,估计这时候,他得躺在床上,要女人来服侍敷药了。

    你一个用脚跑的人,能逃得过用翅膀飞的马蜂吗?

    所以碰了马蜂巢,转身就逃,那是一个很愚蠢的举动。

    从经验上看,马蜂只知道蛰那些会动的物体,而不会去蛰静止的物体(是脑子问题还是视力问题?),所以在马蜂群炸开的那一刹那,立刻化作木头人,是最直接有效的防御办法。

    那些既不跑,被蛰疼了,还手舞足蹈的进行驱赶的做法,那就更愚蠢了。

    这些守卫家园的猛士,是不介意把你身上能蛰的地方,都蛰上一遍的!

    也正是有了昨天的教训,所以余乐才特别嘱咐一遍这些女人。

    他皮糙肉厚的,不怕蛰。

    那些细皮嫩肉的女人们要是被蛰几下,估计得哼哼好几天。

    (本章完)


第507章 庞然巨龙!



    当天下午,六人便收割回来了有一千多斤的粱穗,把附近最近的几处高粱丛,都给砍掉了。

    第二天一早,继续往草丛深处推进,把路开进去,去收割里面的高粱。

    “菲菲,你在草丛里钻来钻去的干什么哦,不要离开我和你李叔叔的视线,知道不。”

    余乐正在开着路,见这小丫头背着枪,从一个草丛里钻了出来,便说她道。

    “还有,枪你要拿好,别不小心碰了保险栓,那样很危险的。你现在可是我的持枪童子,专门负责我的武器看守的,别一个人跑远,你要跑远了,发现紧急情况,我要不能及时用到枪,到时打你屁屁你信不信?”

    菲菲一张小脸儿赤红,神色有些慌张,小声神秘地回道:“别打我屁股呀大哥哥。我刚才在草丛深处,发现了个东西!”

    余乐转过头来,看着她:“你发现了个什么东西?”

    菲菲道:“很大的东西!”

    余乐道:“是什么很大的东西,有多大?”

    菲菲张开两条手臂来,比划道:“有这么大吧!我可比不出来,反正就跟一座小山一样大,会动的,我看像恐龙呢!”

    余乐这下终于警觉起来,目光一凝:“什么恐龙,在哪里?带我去看看!”说着,便把手中的工兵铲递给她,然后摘下她背上的长枪。

    这时,正好苏舞和田夏夏两个人,一个挑着两个空箩筐,一个拿刀,来到这里。

    余乐便对两人道:“菲菲疑似发现了恐龙的踪迹,我先陪她去看看情况,你们先别干活了,叫上李哥,叫上慧云她俩,先聚集在一起,情况不对,方便逃跑。”

    两人闻言,放下手中的东西,便转头走了。

    余乐让菲菲带路,越过半人多高的荒草,向深处走了进去。

    “菲菲,你说的那个东西,你看到它时,它离你有多远?”

    “我不知道呀,我又没拿尺子量过,不过看样子,应该挺远的,就在前面的一个小山峦后面转出来的,它现在肯定还在那,你去看看就知道!”

    “哦。”余乐点点头。

    这丫头,不能指望从她嘴里问得明白,只能亲自去看过才知道了。

    两人走过一大片草地,绕过好几丛高粱地,才停了下来。

    菲菲扯着余乐衣角,藏在一片高粱丛下,才向前指道:“看到没有,就是那边山头的那个!它还在那儿,没有走呢!”

    其实不用她指点,余乐也早就发现了。

    因为想不发现都难,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到那个大家伙!

    “靠!”此时的余乐,瞪圆了眼,只想把这个字吐出来!

    前头,三四百米远的一个小山头处,站着一头几乎与这座矮山头齐高的庞然大物!

    高抬着脖子,足有三四层楼高!

    一具震撼眼球的庞大身躯,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整个身段,从头至尾,估计得有三四十米长吧。

    这是个什么概念?

    在原世界上,生活在海洋里的蓝鲸,号称地球上生存过的最大的生物,恐怕都比之不及!

    七八吨重的大象,要是站在它面前,恐怕连小个子都算不上吧,当它的幼崽,那都勉勉强强。

    这个头实在是……太大了!

    这大家伙要是过磅的话,绝对能称出个两百吨的重量来!

    没亲眼所见,余乐根本不敢想像,这陆地上,真能长出这么一种庞然巨物来。

    以前夜里吃过饱没事干,大家聚在一起聊天侃话,说到这个世界还生存着的这种特殊物种。

    表姐陆琳这个唯一的半个恐龙专家,就曾描述过,说最大的草食性恐龙,可以跟海洋里最大的蓝鲸相媲美。

    当时余乐还以为她在夸大其辞呢,觉得动物的个头,该受环境影响,不可能无限生长的,陆上的动物,无论如何,个头都比不过海洋动物的。大象跟蓝鲸能比吗?

    而且这也不符合进化论。

    体型越大,行动能力就会越弱,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根本没有优势。

    可现在事实胜于雄辩。

    庞然大物,就在眼前,便由不得人不信这个邪了。

    现在余乐就想知道。

    这家伙的四条腿,到底是怎么支撑它那具大躯干的?

    人家蓝鲸是生活在海里,借着海水的浮力,才能游动自如,可这玩意儿活在陆上,空气可没有任何浮力,完全靠四条腿撑着两百多吨的身体。

    它不嫌累得慌吗!

    这时,那大家伙,正在对面进食着。

    只见它的大脑袋,不时地垂下去,伸着大舌头,将底下高粱秆,拦腰一扫,给扫进嘴巴里去,然后咀嚼吞咽。

    这大家伙,原来是吃高粱的!

    这里这一片一望无垠的高粱地,正好就成了它的牧场。

    这倒也说得通,这里既然有丰富的食物,自然能吸引这种大家伙来这里生存。

    要没么这大一块产粮区,还真难以喂饱这玩意儿的大肚皮呢!

    这么大一肚子,每顿的进食量,肯定是以吨计的吧?

    余乐昨天决定收割两三吨的高粱回家,供十几口人半年的口粮。

    要是给这家伙吃的话,估计也就能给它吃上一两顿。

    只见这大家伙,几下把那一处高粱丛吃掉,然后又缓缓转动着身子,去吃另一丛。

    如余乐所料,这样庞大的一具身躯,转动起来非常笨拙缓慢,想跑那是绝对跑不起来的。

    因此余乐也就不怕了。

    不会威胁人,只要自己不作死,去接近它就行了。

    不然被对方抬腿不小心踩你一脚,那就跟踩个蚂蚁没区别,踩进泥里就是个坑,抠都抠不出来!

    菲菲却不懂这些,一脸儿担忧:“乐乐哥,这大东西,吃个不停,好像很能吃的样子,它会不会吃着吃着,吃到咱们这边来,连咱们一起吃掉呀?这么大一只,咱们的枪,恐怕打不死!我看我们还是快离开这里吧!”

    余乐呵呵一笑:“放心吧,人家是吃草的。不会吃人!”

    菲菲不信:“你怎么知道呀,说不定人家看到咱们活蹦乱跳的,很新奇,就给张嘴咬一口呢?咱们那么小,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它就算挑嘴,也没尝出味道来,就吞下去了!”

    “这……你这小丫头,小脑袋瓜你还真能想像呢……”

    余乐正说着,蓦然闻到几声震天巨吼传来!

    在那个小山头后面,竟然转出了几个凶残的猎食者。

    一下子将那庞然巨龙给围了起来!

    (本章完)


第508章 声势浩荡的狩猎



    本来对于那头步态龙钟,并且吃素的大家伙,余乐是无所谓的。

    不至于害怕它。

    吨位虽大,行动却不便,余乐惹不起,也是可以轻易避让的。

    它就算吃高粱吃到这边来,余乐也能带人从容地撤离。

    并且余乐也对它没有威胁。

    如果说它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块高粱地,是它家的粮场或菜园子。

    那么余乐向它索要一两天的口粮,估计它也没有多大的意见的。

    体型跟度量,多少成正比的吧?

    可是当那四只恐怖的猎食者出现之后,余乐心里就忍不住打咯噔了!

    他认识它们!

    前不久,刚刚到达长江口时,队伍还遭遇过一遍!

    当时还差点遭了殃,余乐就被赶到水里去,差点把小命给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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