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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荒岛好男人-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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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实在太大了点。”

    李志点头附和:“母子情深啊!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这结果,换谁能受得了。我听说她还是离异了的,独自带着她这个孩子过活,这孩子基本就是她的全部,可现在却没了。”

    我换了一只匕首,继续剌着猪肚皮,应了声:“是么。这我倒没见她说过。”

    李志抬头又再问我:“小余啊,听你说你只在这呆一两天,然后还要继续往下走的?”

    我点头:“是呀。”又用手指了指:“你看,那边那煮茶的那个女人,她的姐姐,现在住在我以前第一次靠岸的那个登陆点,我得带着她去见她姐姐。已经应承她了,得帮这个忙。”

    李志道:“那你还带着这孙大姐,还有那叫菲菲的小孩子,那路上不辛苦吗?”

    我苦笑起来:“有什么办法,难道我还能扔了她们么?其实这些天赶下来,我们也真是挺辛苦的,尤其是那一老一小,实在是有点吃不消这种长途跋涉,整个人的状态都让人担忧呀。我还真担心谁哪一天会倒下去,绊住我们的脚步。这接下来还有十多天的水路要走呢,摇摇晃晃的,走水路也并不见得比陆路轻松。”

    李志默默地听到这里,这时才说出他的用意:“那干嘛不让她们留在这里呢,尤其是那孙大姐,精神迷迷糊糊的,赶路还得分心照料她,不仅耽误你行程,连带着她也跟着受苦。”

    我惊奇地看了这形象邋遢的工程师一眼,道:“这……这岂不麻烦李哥你?”

    李志笑了起来:“这谈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以前不也是我带着她吗,还有你表姐呢。多个人,也就多张嘴而已,这我还是能照应得来的。另外运气好的话,以后她清醒过来,我还能多个劳动力呢。”

    他顿了顿,又道:“主要是这样来考虑呀,我现在就呆在这山中,基本不做大的迁移的,一路吃着去,慢慢的等救援。这样不会折腾人,这里物产那么丰盛,饱肚子不是问题。这可不像你呢,整天奔波劳累的。”

    我听着,认真一想,倒也确是这么个理。

    想着想着,我的心思也有点活络了。

    不是我嫌弃孙莉晴,而是,现在她的精神状态实在是不太行,平时要人料理,吃得也不多,这些天走下来,我明显感觉她的身体已经到垮的边缘了。与其让她跟着我们继续受苦,还不如让她安安静静的在这里过日子,如果李志这些人肯照顾她的话。

    至于菲菲那小丫头,那就看她自己的意思了。她有自己做主的能力。

    我对李志道:“回头我跟那几个女人商量一下吧。如果实在是方便,我还要麻烦李哥你咧。”

    李志和气一笑:“不碍事的。我这不是从实际考量嘛,我这种搞工程的人,想事情都往实在的方向去想的,怎么合理怎么来。另外,你看小余你前后也帮我这么多的忙,上次打狼,这次打野猪,可以说两番搭救我的性命了,我帮你这点儿小事,其实也不能说帮你,你也没有义务一定来照顾这个病患不是吗?这种事情,咱们凭的是本心。”

    “对对,都是一起落难的人,都是本着搭把手的意思。”我笑了起来:“李哥肯帮了我这个忙,那确是去了我心里头的一块石头。这样吧,我的那些物品,到时也分你这里一部分。不然我都带着去,也实在是重,工兵铲,还有电池,盐呀衣服鞋子什么的,你和那些女人们,都用得着的。”

    李志哈哈一笑:“那倒是。其实就算我不帮你,我也要厚着脸皮管你要些东西,尤其是这种工兵铲,太实在了,根本就是野外生存的神器,你说怎么都得匀一把给我!”

    我点着头,又神秘一笑:“这样吧李哥,回头我再送你一条枪,就我刚用的那种,这玩意在这森林里也是必不可少的。防身打猎最管用了。”

    李志听了,有些不解:“这种家伙呀!你给了我,那你自己又用什么?”

    我神秘兮兮地,凑到他耳旁小声道:“我那包里,还装着两条呢!”

    “吓!”李志的脸色,一连变了三变,然后激动地问我:“你小子你到底怎么弄的呀,怎么能弄这么多这种东西?”

    这时再次问起,我就给他解释起来了。

    我简单说了一下红毛鬼等人的事情。包括这些装备的来历什么的。以及我这段时间的经历。

    李志一言不发的听了,然后给我一竖大拇指:“行!不愧是当兵出身的!有种!”

    我道:“这帮人心术太坏,不可相与,我跟李哥你说这事,也是提醒你防着他们点,包不准哪天他们会闯到你这里来。到时心里有底,是进是退,你也能有个依据。”

    李志感叹起来:“这帮人,也真是太胆大妄为了,怎么说都是一同遭难的同伴呀,不说大家互助互利,怎么能做出杀人这种事呢,简直是鬼迷了心志!”

    我道:“人心各异,有好也有坏。特别是在这种环境下,人失去了法律与束缚,道德也就沦丧了。”

    李志道:“这样说来,你是真得送我条枪了,不说打猎,防身我一定得用,真要遇上那班人,他要有什么歹心,我得有东西反抗才行呀!”

    第四更!

    (本章完)


第242章 我们划船你跟着



    一边聊着,手上没停,这时我已经把整个猪肚给劏开了。

    然后掰开一看,我与李志齐齐地哇了一声!

    这玩意,还真是长膘呀,肚子上白花花的,好大一块猪油。

    这在野货中,肥成这样,还真是十分少见的。一般的野物,都以精瘦结实为主,这更有利于生存,因为跑起来快,你要一身的肥膘,你跑得过谁!

    看来这只大公猪,已经是这一带的统治者、山大王了,没有天敌,高枕无忧,这才敢吃那么胖。

    我和李志一起把这一大块猪油解出来,然后递给苏舞:“洗干净了切成小块去熬油,这种猪油十分香,做菜很好吃的。”

    而我与李志,就继续负责更脏的活,处理猪内脏。

    这些猪下水看起来品色不错,很新鲜,看着不厌恶。

    都是吃野草野食长出来的,比家养的那种饲料猪可好太多了。

    至于味道,肯定也会更佳!

    我与李志一对眼,都看出对方心里的想法了。

    今晚的主菜,就是猪下水了。

    猪大肠,猪肚儿,猪心,猪肝,猪舌,猪耳朵,每一样都可以做成一道美味。

    猪心猪肚儿与猪大肠,拌野椒炒。

    猪肝与小肠水煮,放蘑菇。

    又剔了几根猪排骨,与野淮山炖。

    猪舌头与猪耳朵各自清炒。

    ……

    厨具不多,限制了我们的发挥,不然我们能做出更多的花样来。

    时间已经不允许,我们只能把整只猪肚掏干净,另外卸了一条猪腿和一些瘦肉,准备晚上拿来烘烤,留作来日我出发时的干食。连猪毛都不刮了,这些留待明天再弄,办法也简单,烧个火堆,直接用火烧光,然后再拿铲刀刮就行了。

    那边,女人们已经把材料都准备齐了,就等我们两个男人过去主持下厨。

    我们把这些女人分开,又各自安排了一项任务,烧火的烧火,递水的递水,掌大勺的工作,当然是我们两个男人的事儿了。

    一顿风风火火的行动,然后就是美味上桌。

    其实没什么所谓的桌子,就是在平地上铺一张大的帆布,然后摆上饭菜。

    面条罐头加上各色香气诱人的猪下水,让我们每个人都食指大动。

    在李志这个领头的主人家的一声令下。

    人们纷纷动起了筷子!

    “吃!吃!吃!”

    “都别客气!”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庆祝我们大家都平安无事,庆祝两拨人又再次重逢,庆祝小余顺利找回他表姐!我们条件有限,庆祝酒就没得喝了,就让我们大口吃肉吧。”

    别看这工程师,做事一板一眼的,原来也挺逗的。

    我表姐又特地夹了一块大排骨给李志,道:“我要感谢李哥,前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这块肉是敬你的,李哥,谢谢你了!”

    李志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呵呵笑着:“不提这些,不提这些。”

    一顿好吃,肉足饭饱。

    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擦黑,处理好肚子,也该准备一下晚上睡觉的事儿了。

    李志这班人,迁来这里已经有七八天,所以营地已经弄得像模像样,也搭起了遮风挡雨的小木房子。但却没有多余的,供我们这拨人入住。

    我见头上天星闪耀,天气还行,没有下雨的担忧,干脆也不费那心思搭棚子了,直接铺两块帆布在地上,露宿算了。只是暂住而已,又不做长远打算的。

    睡觉的时候,我特地找了我们的人马,商量起了孙莉晴的安排问题。

    听我说要把孙莉晴留在李志这里,苏舞和田秋秋倒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是默认了我的主张了。

    然而我表姐却犹豫起来,不太想同意。

    她与孙莉晴相处的日子最长,感情自然也厚了一层,似乎不太乐意与孙莉晴分开。

    我于是给她分析起了把孙莉晴留下来的好处,以及基于现实的考虑,还有李志方面的态度,又特别说明这是李志主动跟我提这事的。

    “我们接下来的水路,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虽然乘船不费脚劲,但是在海面上,风大浪大的颠簸,特别是每日都要忍受太阳直晒,身体是很难扛的,没有很好的精神状态,根本就受不了。你让她跟着咱们,反而是让她受苦你知道吗。”

    表姐最终被我说动了,道:“那好吧,我是看李志这人也靠谱,让孙姐留下来,倒也没什么。”

    她又转头对那痴呆的孙莉晴说了起来:“孙姐啊,我们过两天又要走了,路上仍是那么辛苦,就像前些天的那样,朝行夜止,为了你的身体考虑,我们决定把你留在这里,让你跟李志哥这些人在一起了,你不怪我们吧?李志哥这些人都很好的,一定会照顾好你的。啊,孙姐?”

    可惜目光涣散,没有焦距的孙莉晴,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木着脸在那里毫无反应。

    我抬眼又看向菲菲这小丫头:“你呢小鬼,你是跟你乐乐大哥哥走,还是留在这儿跟你李志叔叔一起过日子呢?”

    菲菲一直都在旁边,早把我们的对话都听进去了,这时眨着眼睛,道:“我要跟你们走,我不想跟秋秋姐姐分开,还有苏舞姐姐,陆琳姐姐。”

    这丫头,是一路跟着田秋秋的,两人的感情,自然也不消说。后面这段时间,跟苏舞与我表姐在一起,也算混得很熟了。

    我笑道:“跟我们走,那就要做好继续吃苦的准备哦,像之前那半个月天一样的,可不许再喊累喊腰酸背痛,尤其是不能再缠着让人背,接下来咱们要出海了,要坐小船去了。”

    菲菲皱起眉来,一脸厌憎的样子:“乘船呀,就那种红色小船呀?可是我会晕船的……”

    我奇道:“你会晕船?”

    一边的田秋秋听了,也点头道:“是呀,这孩子,挺怕摇晃的,之前我们一起逃难时,她就是一段昏睡过来的。”

    “这……这样可有点难办。”我听得也皱眉了。

    菲菲撒起娇来:“不管,反正我就要跟秋秋姐姐在一起。大哥哥,咱们能不能用走路的,不划船呀?”

    我笑了起来:“可以呀,到时我们划船,你在岸上跟着就行了。”

    第五更!

    (本章完)


第243章 当时的那道白光



    第二天。

    我和李志,首先就把剩下的猪身,给处理干净。

    这掐头去尾的,也弄出了三百来斤的净肉。

    除了一小部分我带去路上吃的,这分量,也够李志这五六个人吃上许久的日子了。

    他们得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用再费心食物的问题。

    因为要把孙莉晴安排在这里,得给她搭个屋子,于是上山砍了些木头回来,花了一早上的工夫,在李志等人的住处旁边,新起了一间起来。篱笆打墙,顶上铺茅草,挺宽敞的,床上睡两个人,都有富余。

    我表姐等人,尤其是我表姐,知道明天就要作别这里,她与这些女人相熟,干脆一整天就与这些人混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的,反正都是她们女人之间的话题。

    田秋秋有一门熬药看病的手艺,也被女人们看上,然后那韦慧云,就向她求教起来。

    田秋秋也不自秘其学,传授了一些简单的草药认知,以及普通常见的病痛医治。这种实用性的知识,是必然用得上的,韦慧云学得很认真。

    下午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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