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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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齐物论》记载:“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老先生自己一梦不要紧,可苦了后世的芸芸众生,经年累月的有意识的无意识的附庸风雅已经将这个话题嚼烂了,很得到一些超脱者或貌似超脱的人追捧。
可是套句俗话讲,他老先生这个过程符合得意忘形的一切条件。
可是白云下面是黑土,人总得过日子,盛极而衰,有始有终,没有绝对状态的东西,所以老庄同志睡觉也会自然醒。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对比、空间与时间交叉变换刺激着老同志的大脑中枢神经,使其思维出现蒙太奇式的效果,分不清到底是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庄周。于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浪漫的故事就这么诞生了。
我的故事就是从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开始的。
当然了,不是我做梦了,而是在三十年前。
1963年正是华夏度劫之时,天灾人祸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是人力无可反抗。我们的主人公曹长久就诞生在这个时候,也许更早一些,但没人说得清,因为他是被爷爷捡回来的。
据说还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老人起床去巡库,刚出门就被老猎狗的焦急的叫声带到了小长久的身边。
老人发现了猎狗身边奄奄一息的婴孩,单薄的襁褓抵御不住北方的严寒,老人脱下了自己的老羊皮袄裹住了孩子将他带回了家。
曹长久的名字是老人给起的,老人对这个天赐的孩子很是喜欢,又怕他经不起严寒的折磨死掉,才给他起了这个天长地久的名字。
老人是个退伍军人,早年在关外打猎为生。日本人打进来了之后,将老人的家人杀了个干净,老人外出打猎逃过了一劫。
打猎归来的老人看了家人的惨状大哭了一场,一把火烧掉了房子,上山做了胡子,只有一个念头——专杀日本人。
后来老人也被国军收编过,再后来又成了四野的战士,老人没有别的要求,只要谁打日本人他就跟谁干,就这样一直到了建国后。
划分成分的时候,老人早年做过胡子的历史又被提了出来。他的首长是个好人,没让老人受苦,只是让他退伍了。
老人无家无室,打了半辈子的仗,什么东西也没有,老首长可怜他,给他安排了一个看仓库的闲差,就这样一直到了现在。
老人心怀坦荡,自从收养了曹长久就将所有的心思全花在了孩子的身上,原本一直不信老天的老人也不禁对上苍祈祷让孩子能活下去。
曹长久命倒是硬的很,愣是靠小米、棒子面熬的粥挺了过来。看着孩子渐渐恢复生气,老人的眉眼都笑的开了,仿佛年轻了几岁。
曹长久说话晚的很,似乎有点痴呆的样子到了三岁时依然只会发一些单音。时常是一个人痴痴呆呆的乱逛,时醒时呆,醒的时候如同正常的小孩,呆的时候就如同木头人,完全无法与人交流。
老人晚年就这么一个宝贝孩子,看在眼里怎能不着急。于是四处托人看病,但是那个年代能有什么好的医疗条件,辗转来去,只是一个下方改造的老中医给瞧了一下。
老中医对曹长久的症状观察了几天,又把了十几次脉,最后是无奈的叹了口气对着满怀希望的老人说:“给你开一副方子,长期喝下去或许会有点效果,要是到了10岁上还不见起色……唉,听天命而已,这孩子魂魄不全了。”摇摇头就要走
当时老人也无法可想,只能是千恩万谢的将老中医送出门。
可惜天不佑好人,医能医病,不能医命,老中医不久之后还是被打成牛鬼蛇神给批死了。
老人没有办法,只有定时给长久抓药、吃药,只是他心中坚信既然老天将这个孩子送到自己的身边断不会让他这么短命的。
也许是老中医的药起了效用,曹长久反正是一天天的懂了事。
与同龄孩子相比,他似乎有了大人一般的心智,对老人孝顺无比,与老人同甘共苦,无论什么好东西都与老人分享,让老人心怀大畅,自感心血没有白费,有些安慰。
只是曹长久每日必发的痴呆症状依然没有改观,他也不是武疯子,只是到处乱走,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仿佛换了一个人,而且对其它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直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老人对他的症状很担心,起初还特地一步不离的跟着他怕他跑没了。
还好,自从曹长久发现了一仓库的书之后就只是趴在纸堆里研究文字了。老人看他没什么失踪的可能之后也就随他了,虽然一个小孩子钻在书堆里狂啃是有点诡异。
这个仓库也是有来头的,老人自己也不知道隶属于那个部门,反正老首长让他来就来了。
仓库里别的没有,就全是资料、报纸,基本上没几个中国字,就是有老人也看不懂――不认字。
虽然地处山野,但是每年固定都有专人专车送来一批资料,老人只管入库,其他什么都不用管。
就这样,老人看仓库看了几年,华夏入劫了。
入劫之后,老人的仓库却是仿如世外桃源,什么动静也没有——平时这就算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只不过每次运来的东西多了,虽然还是书籍,但是老人还是分辨得出中国字和老外的弯弯曲曲鬼画符的。
就这样曹长久到了6岁,吃的中药几乎比别人一辈子吃过的还多,也许是老人的祈祷感动了上天,曹长久清醒时已经与常人无异了,痴呆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说话也不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了。老人真是打心眼里高兴。
二
爷俩虽然相得,但是也有闹心的时候,曹长久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嘴里经常冒出几句走调的“鸟语”,老人对其它语言一窍不通,也没在意。但是直到曹长久的嘴里往外突碌日语的时候,老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老人早年落草当胡子打日本人的时候,硬生生练就了一口地道的日本话,就靠这个才出生入死活到了现在,对日本人恨之入骨的老人立即质问小长久:“你嘴里说得什么?我怎么听像日本话?”
看着老人恶狠狠的样子,曹长久怯生生的答道:“我在书里看到的,就学了。”
老人有点惊讶,旋即又问:“你认识字?”
曹长久老实点点头。
“日怪了”老人心想。
旋即怒气又起,骂了一句:“小兔崽子,识字就是让你学鬼子说话的吗?”作势要打。
曹长久一抱头解释道:“是爷爷给我讲的鬼子杀人的故事,我也想打鬼子。书上说要想打倒对手,必须要了解对手,所以我才学外国话的。下次我不敢了,爷爷。”
老人不怒反喜,大笑道:“就你这破日语还想打鬼子?哈哈,你要这样去和日本兵答话早就死八回了,来,爷爷教你!”
就这样,没事就用日语对话就成了爷俩的日常娱乐项目。
时间如流水,在曹长久的记忆中,似乎在很小的时候思维就开始不停的切换,犹如两个人生。这使他很苦恼,今天两岁一觉睡醒变成三十三岁再睡一觉又回到两岁的感觉很不好。完全没有老庄的惬意逍遥,更多的是迷茫,两岁的经历还好,人模模糊糊的混,成年人的人生则让他发疯,他怕和别人交流,怕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怕被抓去研究,不敢告诉任何人。
曹长久整天处于极大的压力中,他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为六岁时的恐惧,周围明明什么都有,可就是无法交流,仿佛和所有的东西之间隔着一块玻璃。
孤独,在这种时候被放大到了不能承受的程度。幸好,发现了很多很多的文字,缓解长久的压力,否则他真不确定自己是否会发疯。
于是长久就开始疯狂读书活动,他不论什么书都读,直到有一天,他惊奇的发现好久没有做梦了。
曹长久终于不再害怕一觉醒来物是人非了,天也蓝了,草也绿了,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终于确认了自己是什么了——13岁小童曹长久,生于1963年,父母早逝,和爷爷相依为命。
曹长久很满意自己过上了正常的日子,只是这个似乎老天还要再调戏他一番。76年的8月,领养长久的老人病逝了,曹长久很是伤心,因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彻底孤独了,一个至亲之人都没了。当时曹长久拿着老人的手大哭,无奈他没有和死神较量的资格,所以老人安静的走了。 老头死了,没有留下一点财产。
临死前,他把曹长久托付给了老部下,听了老部下的保证,老人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老人的部下姓高,现役炮兵团长。两人都属猴,他比老人小一轮,我们姑且叫他高团。高团1米87,身高马大,典型的北方人,老长官的去世让他很伤心。老人也没什么亲戚朋友、领导上级,直系就曹长久一个,丧事也简单,操办完之后,高团立马收拾收拾带上长久回部队。
高团的家属随军,住在北京,曹长久也就就顺理成章的转会到了北京。
76年,正是四人帮倒台的年代。从那之后,中国的新世纪即将开始,我们的主人公终于要开始做事了,事情还要从77年说起。
曹长久来高团家已经一年了,多年思维混乱的生活让他有点孤僻,但这经不起时间及高团家人关怀的冲刷,曹长久感觉这是他几年(几十年?)过的最轻松的一段时光,如果说要有遗憾的话就是不能尽情的做自己最喜欢的事了――看书,因为这里找不到大量的书。
人的身体很奇怪,一旦养成了一个习惯,很难放弃,可以说做什么事情都是有瘾的。几年不间断无差别的看书,一朝突然发觉无书可看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曹长久明白自己的身体与思想与众不同,并不只是一点点而已。因为,早年看的那些满仓库的东西历历在目,单单从记忆力上就似乎天赋异禀。
对此曹长久特地试过,他拿了高红的初中课本翻了一两遍,然后就不忘了。简直神奇无比,这直接促进了他对多国语言的掌握,不单是日语。
当然曹长久这点是不会和别人说得,在疯狂的年代,与众不同就是有点危险。
高团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大的叫珍在B大工作,有自己的家庭,平时不回来。小的叫红,才13岁,上初中,一个贪玩的小丫头片子。这丫头自从长久来了之后欣喜若狂,因为终于找到一个比她小的了,小长久平时没少被她捉弄。他也喜欢和她闹,对他而言亲情的嬉闹是一件快乐地事。曹长久毕竟才十三岁,虽然几年的怪梦让他人格混乱但并不妨碍他的游戏天性,甚至更加的疯狂。
本来高团想让曹长久去上小学的,但遭到长久本人的激烈反对。
在高团看来,曹长久打小跟着老人过,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小娃学点文化才是真的。可是曹长久哪有那份心思,有了梦中的基础,自小又一个人惯了,哪想再去经历一次华夏的“素质教育”。
于是,几次高强度对抗之后,高团只好暂时无限期搁置该计划,苦笑着想,得,让他玩去吧,大不了走个后门让这小子当兵去。
高红从一开始就对来到自己家的小家伙感兴趣,女孩的天性使她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曹长久的保护者,外人想要对长久打主意是对其私有物的侵犯。
三
可是高红这小丫头有点不吃字,玩心重的的一塌糊涂,每天一放学就出去野,功课自然是惨不忍睹。曹长久每次看她写作业抓耳挠腮的样子就好笑,总喜欢在旁边指点一二。高红每每被其羞辱,自觉大姐大的面上无光,恼羞成怒之下自然是真人PK。
曹长久倒也不怕,总是暴起反抗,奈何人小力弱,其下场都是代高红做作业。当然代价就是小零食不断,敞开供应。曹长久就喜欢这样,这让他体会到家庭的温馨。
天长日久,高团也发现了长久的异状。一个半大小子居然可以做初中的作业,实在不可思议。
可是高团每每问曹长久,他总是避而不答,逼急了就一通乱扯,说什么自己看书看的。高团虽然不满意,但是也不担心他的文化问题了。
虽然曹长久成功地没有进入小学再造,但这也带来了新问题,那就是大量无聊的时间不知道如何解决。
在那个年代,那样的人生,让曹长久无法对孩子间娱乐活动提起太大的兴趣,又没有书可看,所以只能发呆空想。
游戏是人类的天性,曹长久唯一衷情的梦中事物就是电子游戏。可是77年的华夏哪有这玩意,哪怕在世界上这东西也是希罕的。曹长久只能每每于无聊的时回想之,然后YY怎样才能把梦中的电子游戏弄到现在来聊以自慰。
曹长久倒也是想了几个方案,可行性可以说是没有,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做。
可是电子游戏是个系统工程,是人类科技的精华延伸,万丈高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