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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大唐寻芳-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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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你现在就给我说!”女人不依不饶的追问道。

“你怎么这么笨,为什么咱们茵珠会跟芝芳一起大婚呢?”汉子终于还是忍不住提示道。

“她们从小就关系特好,跟亲姐弟一般,一起举办婚礼有什么不对劲的。啊!不对……”女人说着说着,突然没了声音,嘴巴却依然大张着,她显然是想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猜到了?”汉子笑嘻嘻的望着自己的妻子。

“这是真的么?”女人对自己的猜测有点怀疑。

“千真万确!”汉子肯定着妻子的猜测。

“还愣着干嘛,快赶路啊!”

“娘子,小心着点。”

……

天色尚早,朝霞铺盖了半边天空,渲染了整个世界。

空气很好,猎猎的风刮在脸上,一点都不觉得寒冷,这个冬天,是跋锋寒和巴黛儿心里最暖的一个冬天。

女儿终于要嫁人了,嫁给一个如意郎君!

第一节 各路神仙入长安(中)

商州,一直便是整个南方通往长安城的中转站,虽然中间隔了道秦岭,但是行人商贾依然络绎不绝,因为从江南经大运河和长江之后,转道汉水,直至商州,这的确是一条黄金水道,即便过了商州之后需要饶一个大圈避开秦岭,依然远比走别的线路要快得多。

但是讨厌的秦岭虽然孕育了汉水,却依然有无数的人想要征服它,一旦天堑变通途,源源不断的江南货物便可直抵长安城,那白花花的银子将如流水一般进入商贾们的口袋。

经过数十年的开凿,蜿蜿蜒蜒的山道终于还是连通了商州和长安城,虽然走起来依然不是那么顺畅,但是总比绕个大圈要好上了许多。

寇芝芳第一次入长安时,和单婉晶一众人抵达商州后选择了直线翻阅秦岭,那可是艺高人胆大的行为,寻常人可没有那种魄力。

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除了长安城之外,商州应该是北方最大的南方人聚居地了。

在长安城里,权势滔天的人物实在是太多,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更是多如牛毛,所以长安城从来就不是南方人的天下。江南多的是富商巨贾,但是他们的权势却并不大,在江南他们还能够用银子将当地的官员砸晕,但是在长安城,他们却只能缩着尾巴做人。

江南的富商巨贾们当然不希望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下去,于是他们将自己的子女送来北方,送入长安城,希望他们能够与这里的权贵们打好关系,慢慢的融入大唐最高的权力圈,于是无数的江南才子佳人自少便背井离乡。

但是长安城真的是这么好融入的吗?这里的纨绔子弟们会容许这些南方来的土包子爬上枝头当凤凰?当遇上用钱砸不死,比权势又比不上的情况时,南方的才子佳人们退却了,他们选择了相对要安静一些的商州城。

慢慢的,商州城里多了这样一群人,他们的家族都有用不完的银子,他们的父母远在江南,在这里没有人管着他们,银票却是开口要多少便有多少。于是他们整日在一起吟诗作对,舞剑斗拳,他们像是文人书生,却又不是,他们像是武林中人,却也不是。

辉煌大酒楼,二楼大厅,一群穿得很凉快的青年男女正在一边饮酒一边高谈阔论着,大冬天的还穿得如此骚包,自然是江南那群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少爷和千金们。

“郑兄,听说令尊收藏了一幅刑部侍郎阎立本阎大人手绘的仕女图,不知是真是假?”说话的是江南八大世家之一杭州周家家主周丁才的长子周坤,

“爹他上半年入京时确实带回去了一幅阎大人的真迹,是不是仕女图我不清楚,因为我也没见过那幅画,只是不知周兄是如何知晓的?”

郑金松,江南八大世家郑家家主郑紫太的长子,此人在江南也算是个颇负盛名的才子了,贞观十二年杭州解元,尚书省进士及第,但是并没有入仕,而是在商州帮助家族打理北方的生意。

而周坤在江南就更出名了,从小便聪慧过人,素有“小神童”之称,十四岁开始帮助家族打理生意,而今已经是周家遍布江南甚至逐步向北覆盖的数百家酒楼的决策人之一。

郑家与周家同在杭州,一个是江南酒楼业第一巨头,一个是江南第一大布商,所以郑金松与周坤自小便关系莫逆,可谓世交。

“只是听家父偶然间提起罢了,他好像在你们家见到过。”周坤神往道:“阎大人的墨宝,那可是绝对的好东西啊!他笔下的女子有的端庄典雅,有的雍容华贵,有的俏皮可爱,有的温柔婉约,各不相同,却又俱都美不胜收。真乃神人也啊!想必这天下间也没有人能够将女子身上的那种柔美和妩媚刻画得比阎大人更加生动传神了!”

“错!”一个英挺的青年显然有不同的意见:“你们两个整日只知道吟诗作对,对江湖那是一点都不了解,我告诉你们,会画画的可不仅仅只有你们这样的文人士子。”

英挺青年唤作柴映俊,乃是江南八大世家之一润州柴家家主柴望的长子。

其实江南八大世家并不仅仅只会做生意,由于生意越做越大,财产亦是越来越多,自然是需要足够强大的武力来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获得武力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花钱雇佣高手做护卫,一种便是自己习武了。

江南八大世家,除了杭州的郑家和周家,除了润州的柴家外,还有苏州的付家和段家,宣州刘家,扬州吴家,越州林家。其中润州柴家,苏州段家,扬州吴家和越州林家,已经可以算是半个武林世家了,因为他们不仅仅是生意做得大,家族武学亦是相当精妙绝伦,族中子弟也几乎人人习武。

柴家家主柴望乃是江南武林名宿,以一手“流萤剑法”名震江南,作为其长子,柴映俊的武功自然不会太差劲。而郑金松和周坤却是十足的文人,不会丝毫武功,难怪会被柴映俊暗讽不了解江湖。

“莫非江湖中也有绘画名家?”郑金松好奇的问道。

“不错!”搭话的是另一个青年,吴家家主吴刚之子吴克侠。

吴刚年轻时被仇家断去左手,后苦练独臂刀法,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被其练成了绝世的刀法。手中一柄九环大刀在江南罕逢敌手,人称“独臂刀王”,声威名望还是柴家家主柴望之上。

“哦,愿闻其详。”周坤亦好奇道。

“大唐武林二十大高手你们可听说过?”柴映俊道。

“没有。”郑金松和周坤摇头道。

“那二帝三皇四君五宗师总听说过吧?”吴克侠脸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道。

“这个好像听过,我知道刀帝寇仲和真帝徐子陵都是当今圣上的莫逆之交。”郑金松搜索着记忆道。

“哼!不死皇侯希白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柴映俊微微不悦道。

“莫不是当年人称多情公子的侯希白?”周坤一拍脑袋道。

“不错!当年的多情公子侯希白,以绝世神功不死印法将书画和武学融会贯通,自创‘勿绝书画’奇功,被江湖中人尊为‘不死皇’!”柴映俊脸上带着极度崇拜的神色道:“多情公子,琴棋书画,样样皆精。尤其是画,据说他能够用画笔捕捉到美人儿生命中最美的瞬间,他的画,已经不仅仅是形似,更是神似,甚至有人说,他画的美人儿比美人儿本身还要诱人千百倍。”

“有这么夸张么?”郑金松将信将疑道。

“按你这么说,侯希白岂不是比阎大人还要厉害!”周坤亦不敢置信道。

“也许画别的东西他不及阎大人,但若是论画美人儿,恐怕天下间无人能出其右。”吴克侠肯定的道。

“多情公子,用画笔捕捉美人儿生命中最美丽的瞬间,听着就觉得好神奇好浪漫哦!”一个少女眼睛里冒着无数的星星道,她是郑金松的妹妹郑俏,随郑金松来商州游玩的。

“那也得人家看得上你才成啊!”郑金松没好气的对自己的妹妹道。

“郑俏妹妹如此漂亮,若是多情公子见了,定会给你作幅画的。”苏州付家家主付建山之子付磊急忙讨好着郑俏道,他追求郑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对于他的那点心思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你们快来看!”一直倚着窗户的一个少女突然叫道,众人忙围了过去。

正落着雪的长街显得特别安静,天地一片银装素裹,纯洁得仿如仙境半尺厚的雪地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印上一个脚印。

天气真的很冷,寒风飕飕,人们都躲在屋里烤着炭火,无缘无故的谁愿意走到门外去受这寒风的欺凌。

然而此刻,随着惊呼少女的视线,大家却看到了一幅极其怪异的景象。

一个白衣男子,长发飘飘,踏着积雪自远处缓缓行来。说他踏着积雪,可是雪地上却没有留下丝毫痕迹,甚至那漫天的鹅毛大雪,仿佛也被无数隐形的丝线牵引着一般,俏然的避开他的身体。他仿佛根本无视周遭的一切,不论是大雪还是寒风。

那寒风其实劲儿不小,至少能够把雪花吹得凌空乱舞,但是却掀不起他的一寸衣角。他的人轻如飘絮,衣物却又重如精铁。

他的每一步都迈得很小,但是跨越的距离却又非常大,仅仅几步,便已经过了半条长街。

怪!一切都很怪!

然而最吸引几个女孩子目光的,却是男子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股气息,或者叫做味道。仅仅老远看去,她们已经能够自他的身上感受到一种独特的魅力,那种魅力是张扬的,狂野的,澎湃的,四溢而出,铺天盖地。

虽然看不清男子的容貌,但是她们一个个都听到了自己清晰的心跳声,那是一种心如鹿撞的感觉。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她们都有着好得不能再好的家世,平时接触的才子俊彦无数,却从没有一个能够如此轻易的打动她们的心,撼动她们的灵魂。

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少女们都痴了!

即便是郑金松这些青年男子,也俱都呆若木鸡。

当众人回过神来,白衣男子已经消失在了长街之中,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般。

“刚才,是我的眼睛花了吗?”郑俏喃喃自语道,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是,她的眼角似乎有一颗晶莹正在一闪一闪的述说着什么。

“你眼睛没有花,那个人便是不死皇,也就是多情公子。”吴克侠望着长街的尽头悠然神往道:“家父曽有幸见过不死皇一面,虽然只是短短一个照面,但是家父已然终身难忘,他曾不止一次的跟我提起过那次的情形。”

“吴兄猜得应该没错了,我刚才好像看到他的手中拿着一把折扇,想必便是那把天下闻名的美人扇了吧?”柴映俊附和道:“这大雪纷飞的还拿把扇子,恐怕全天下间也就只有多情公子一家了。”

“那个方向应该是长安城吧?”郑俏向自己的兄长问道。

“没错,不死皇应该是要去长安城,途径这里而已。”周坤已经接受了自己亲眼见过一个武林中的神话传奇人物的事实。

“哥,我也要去长安城。”郑俏突然道。

“你去干嘛?”郑金松一愣道:“这么冷的天气,跋山越岭的你受得了么?”

“我想去看多情公子。”看来小姑娘脑子貌似有点发昏了,可能是冻着的缘故。

“人家那可是神话一般的人物,天下间最顶尖的高手之一,岂是你一个小姑娘家家想见便能够见着的。”柴映俊讪笑道,他是个比较喜欢开玩笑的,经常打趣身边这些个千金们。

“郑俏妹妹,我陪你去。”付磊自告奋勇道,能够有机会多跟郑美人儿呆在一块,自然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还是付磊哥哥好。”郑俏雀跃道。

长街,大雪依然纷飞,鹅毛般的大雪,铺盖着这尘世的喧嚣,纯洁着一切的肮脏。

寒风,依然在吹,歇斯底里的咆哮,那声音却仿佛被卡在了咽喉,所以只能成为漫天雪花的陪衬。

多情公子,真个多情?还是如那漫天的雪花,灿烂的飘零,悄悄的消融。

第一节 各路神仙入长安(下)

在长安城西面,渭水之滨,有一个小镇,叫做栖王镇,据说是因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在此镇栖息过一段时间而得名。

栖王镇距长安大约有两日的马程,小镇并没有一个像样的码头,船舶经过时往往都不会在此驻留,因为只需再向前走一两天,便可以直达长安城了。

但还是有不少从西域至长安城的小商贾和旅人们走陆路途径栖王镇,他们往往会在此作短暂的驻留。

栖王镇只有一条街道,两旁大多是客栈和小酒店,街道虽小,行人却不少。大雪刚过不久,街道上的积雪便已经被两旁店铺的伙计们自觉的清理干净了。

往常在这里喝酒投宿的大多是一些没有能力组成商队的小商贾,他们并不会将买卖做到“丝绸之路”遥远的那一头去,而是借着“丝绸之路”沿途的繁华做一些小本生意。

但是近段时间,栖王镇的居民们突然发现,经过这里的江湖中人似乎越来越多,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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