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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金牌预言师-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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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瞟了眼陈决,然后皱着眉头道:“算了吧,都是小问题,就不耽误时间了。”
白玉美女很淑女的点点头,同意。然后那位大叔第三次把美女从头到脚的欣赏一番,笑着吐了口气,仿佛是在叹息自己生不逢时,如果现在自己二十多岁,那这位美女绝对值得一追。接着大叔便上车缓缓离去了,背影颇有种恋恋不舍的感觉。陈决和美女各自开着自己的车,来到约定好的地点,云霄公园。云霄公园是h市一线公园,作为来h市旅游必到此一游的公园,它的各方面即便放到全国也是能排得上座次的。
两人边走边聊。
“我俩真有缘分。”陈决有点没话找话的感觉,一反常态的觉得有点小压力。可能是因为这位美女的气场太足导致的,也可能是陈决最近有些累导致的。说她的气场足,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强势气场,是种类似于大象无形大音希声的那种很庞大而且很有包容力的气场。就像一个得道高僧或者武林高手泰山崩于前而不惊,那种太极八卦的神秘莫测感。再简单点说,就是你不会觉得她给了你压力,但她会让你感觉她无所不包,无所不知。
“是挺有缘,你本来不用下车,这算不了什么事。”白玉美女身材很高挑也很丰满。
“既然碰上了,我怕你一个女人家的吃亏,下来壮壮声势也好,毕竟现在这社会心思不正的男人多。”陈决之前在浴场中看到她是穿浴袍的。高质量美女果真是穿什么都能别具韵味,她穿浴袍的时候,若隐若现的肌肤和身材就已经足以令男人流鼻血了,现在她又是一身蓝色旗袍,就像那什么大上海滩里那个冯家大小姐冯程程似的…想到这,陈决不禁唱出了那句经典的粤语歌:淘尽了,世间事,混做滔滔一片潮流。
白玉美女笑的真让人销魂,微微低头一步一婀娜的走着:“看来你唱歌也挺好听的。”
“唱歌不行,跟不上潮流,很多现在年轻人听的歌都不会唱。”陈决老气横秋道。
“呵,你自己不也是年轻人吗?”白玉美女笑道问。
陈决哈哈一笑,颇有英雄舞剑的气概道:“那倒也是,但总觉得自己很多方面比不上现在的年轻人,没他们潮。不过我看你也跟我差不多,穿个旧上海的旗袍,一点不追求潮流。”
白玉美女忍不住掩着嘴笑了好一会儿道:“那你觉得我这身衣服乡土了?”
“哈哈,开玩笑的。”陈决点根烟笑道:“你穿什么衣服都能穿出味道来,不是夸你,是事实。而且你看你手上这包,是订做的吧?”见美女点头,他继续道:“这就对了,你这手提包价格肯定不比恒峰广场上那些名牌店里的包便宜,但现在的年轻人就认LOGO,你这包,没个眼力劲,一般小屁孩们根本看不出来精贵。”
“你倒是挺有眼力劲。”白玉美女微笑。
“那倒不是,其实我也是猜的,根据你猜出来的。要是这包搁另外一个女人手上我肯定就看不出来了,关键还是你气质好。”陈决说到这里,叹口气续道:“我真不是拍你马屁,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你这样的女人肯定没少听过赞美之言,你要是觉得我说这些显得很虚伪,我就不说了。”
“不会。”白玉美女。
陈决嗯了一声,正好两人走到一个石凳旁,陈决帮她擦了擦几下石头上的灰,两人便并肩坐了下来。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天渐渐暗了下来。夕阳正挂在西边的天空,红如鲜血。
公园里的人并不多,和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的公园一样,双双对对的情侣永远是最多的。毕竟公园这种地方功能是很全面的,既可以执子之手与子花前月下聊诗词歌赋聊人生聊理想,又可以寻个草丛里温存一番,而且还不用花钱,免费的…所以公园就理所当然成了情侣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以前春水跟陈决闲聊的时候说过,如果有一天书店成了情侣们最常去的地方,那说明我们中国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发达。经济发达了,文化不一定也发达,但反过来如果文化发达了,那么经济必定是发达的。陈决觉得很对,纵观古今中外,一个民族只要文化发达,经济政治必定都是数一数二的发达。而更多经济发达的民族,文化却很落后,文化落后的直接后果就是经济的发达只能是暂时的,用不了多少年经济就会垮塌,再不复之前虚华的发达。
白玉美女很安静的坐着看眼前的花草树木,不过现在是秋天,没有春天那种姹紫嫣红的景色,更多的只是片片落叶铺在地上,但也别有一番风情。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它美妙的地方,风景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看风景的心情而已。道理很简单,说起来谁都知道也谁都能理解,但真正能做到宠辱不惊面对一切、凝心静气过日子的人太少了,比亿万富翁还要少。
“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方便说吗?”她声音清澈,听上去很舒服,但没多少现代人说的所谓什么磁性。磁性一词可以解释为吸引力,怎么样的声音叫有吸引力?听起来舒服?说话而已,又不是唱歌,怎么说话的声音还能说它有吸引力,难道还有能让猫狗都为之倾倒的声音?再说了,连长相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何况说话的声音。这根本就是现在人闲着没事发明出来的狗屁说法,完全不符合科学不符合逻辑。
“肯定方便,我叫陈决,美女你好。”陈决赶忙自报家门,然后伸出手。
首次接触到美女的手,很温热的一双小手,当然了,这里的小手只是相对陈决的手来说,搁到女人堆里,她的手就是属于那种大小正好,颜色红润,看上去白璧无瑕的可以去做手模一类的。美女就是美女,上帝为你开了一扇窗肯定会为你关闭一扇窗,这句话搁在美女身上就没那么准确。起码事实告诉我们,大部分高质量美女都是全身上下都很完美的,基本上没有瑕疵。
“不要叫我美女,我有名字…”白玉美女正准备也自报姓名,却被陈决拦住道:“如果你的名字很有名,那你还是别说了,我怕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之后,就想跑了。”
白玉美女不解道:“为什么?”
陈决答道:“因为我不习惯跟名声太显赫的家族搭上关系,累的很,而且也不安全,谁知道你们这些大家族子弟会不会一个看我不顺眼就杀了我。”
“电影看多了吧?谁说大家族子弟会乱杀人的,现在是法治社会,打人都是违法的。”白玉美女似乎有些生气。
陈决见此情景,赶忙认错道:“不是,我没说你,我承认我小见识了。那你说你叫什么名字,不管叫什么我都不跑,你放心好了。”
他最后一句话有点占美女便宜的嫌疑,不过美女貌似没有注意到,沉吟了几秒钟道:“我叫白玉,白玉为堂金作马的白玉。”
……
陈决傻了。就在前一秒他还在心中叫他白玉美女,他还在想她的名字是不是真的会跟玉有关系。没想到最狠的竟然是她直接就叫‘白玉’,跟陈决心里喊的‘白玉’二字一模一样。






第二百一十四章 海鲜


陈决的人生观又开始动摇了,这他娘的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吧,太巧了。他在心里喊她白玉,她的名字就真叫白玉。这…还有王法、有天理吗?世上还真他娘的有前世认识你这回事?就算有怎么会让他陈决碰上?没天理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名字真就叫白玉的美女见陈决发愣,便也不说话,依旧安静的坐他旁边欣赏这公园里的秋景。满眼的落叶意境幽幽,对白玉来说,风景一词她是最有感觉的,因为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国内国外很多地方都去过。和一般驴友不同的是她从来不带相机去旅行,在她眼里,到哪都背个相机,看到什么都咔嚓咔嚓几下,能代表什么?将最美好的风景印刻在脑海中、心里,就足够了。况且,很多时候人有了照片,就会存在一种,反正有照片,回家仔细看一样的。这样旅途中也许就没那么用心了。
想当年那些古人有相机吗?可能就是因为没有相机,所以留下了那么多传世之作。相机这种把绘画艺术毁掉了的东西,真的没有那么重要,可惜的是现代人最讲究这个,什么单反双反,还把它当作一种彰显身份的标志,真是愚昧啊。真正有身份的人应该是胸怀万民、内心强大如泰山的人,应该是文韬武略、高瞻远瞩的人,而不是那些不具内涵流于表象的东西。
当白玉静静观赏秋景的时候,陈决仍在思考缘分的问题。最终,他向老天妥协了,他永远琢磨不透操纵他命运的老天是什么意图。掏出之前在浴场中白玉给他的那包中华,抽出一根点着,深深吸了一口道:“白玉白玉…真是名如其人,比我的名字美多了。”
“美吗?不觉得,很普通的名字吧。叫玉的女人有很多,姓白的女人也有很多,既姓白又叫玉,合起来就是一种玉石了。”白玉摇头道。
“哎,不讨论这个。晚上我请你吃饭吧,你想吃什么?”陈决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冒昧,虽然不是谁都有本事请到美女吃饭的,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白玉会拒绝自己。
“随便,吃什么都行,我只有一个要求。”白玉转头和陈决对视。
“什么?”陈决从她的眼里看不出一丝涟漪,就像一口深井,深不可测。
“我想吃海鲜。”白玉终于笑了出来,露出了一口晶莹的牙齿,不过陈决只看到了一秒钟,她似乎就意识到自己有些不该,所以又改成了不露齿的浅笑。
“好的,没问题。”陈决笑着点头,心想美女也有头脑发晕的时候,前面说吃什么都行,接着又说想吃海鲜。不过美女嘛,说话前不对后一些还是可以原谅的。
陈决带她来到公园附近的一家海鲜馆。由于h市濒临大海,所以海鲜并不缺,而且海鲜比很多苦逼的内陆城市味道也好,毕竟有地域优势。这家海鲜馆陈决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陪客户或者领导来的,算得上是高档酒楼,但一分钱一分货,相对希尔顿这种完全就吃个品牌的酒店还是实惠多了。
海鲜这玩意一般人都喜欢吃,毕竟人类是从海洋中来的,而且正常人也不会天天吃海鲜,偶尔吃那么一次,自然是觉得味鲜肉美了。陈决本来是准备把见过的没见过的、吃过的没吃过的各种海鲜都来一点,不过被白玉阻止了,她说来点毛蟹就行,我就喜欢吃毛蟹,其他的你量力而点,如果没吃完最后剩多少就罚你在这跪多长时间!一番话说的来点菜的女服务生掩嘴窃笑,心里想着果然是美女都不好征服,一不小心就会被美女反征服,那可就惨了,眼前这位帅哥就是典型。陈决惆怅的点起一根烟,想了想,让服务生再上点大海虾然后再随便来点蔬菜水果就行了。
其实陈决的内心震惊了,白玉是个不喜欢浪费的女人没什么,但凡有点素质的人都不喜欢浪费。可她竟然那么霸气的说剩多少就让陈决在这跪多长时间,一点也没有他俩才刚刚认识并不熟的认知,不过换个角度来想也可以解释为,白玉是个洒脱的女人,不遮不掩豪迈的做人。这其实从另一个方面也肯定了陈决之前的猜测:她是个武林高手。只有武林高手说话才那么霸气,尤其是女人,女中豪杰说话就格外霸气了。
可惜,接着食物上来后,陈决就又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白玉吃毛蟹的一举一动简直就是淑女到极致,跟陈决的大快朵颐完全相反。从她吃毛蟹的手法上可以看出她经常吃这玩意,熟练中透着股随意,而随意中又透着一大股风情万种。
陈决第一次觉得,原来看人吃东西也可以觉得那么的赏心悦目。吃了大半盘毛蟹后,白玉又吃了点蔬菜,然后长吐一口气,似乎吃饱了。由于还喝了点葡萄酒,所以她的双颊微微泛红,看的陈决暗暗咽口水。陈决早早就把他那盘大海虾吃光了,但觉得不饱,又叫了一大碗饭来。此刻,他正在一口咸菜一口米饭的吃着,他很偏爱米饭,除了去吃西餐外,其他时候基本上都是餐餐必有饭的,总觉得不吃饭这一顿就没吃饱。以前他第一次去北方的时候,那边主食是馍,他就吃不惯,吃再多的馍都不行,必须要吃饭。这个习惯或者可以称之为毛病的怪癖被杨牧称为什么什么强迫症,可以治疗好。但打破陈决的头他也不会觉得自己这是病,说什么去治疗就更不可能了。
白玉静如处子的端坐着看陈决吃,嘴角不禁露出一个微笑道,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陈决表示无所谓,依然一大口一大口的扒着饭,嘴里含糊道,我就这习惯,吃慢了不痛快。白玉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似乎听到了一句能够让人会心而笑的话,事实也确实如此,她喜欢洒脱的男人说洒脱的话,就跟她喜欢中华武术一样,洒脱。
陈决花了十分钟,终于把桌上一切可以吃的东西都吃完了,包括白玉吃剩下的小半盘毛蟹。一抹嘴,吐出了从开始吃就憋到现在的那口气,点燃一根烟。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这句话真不是骗人的,凡是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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