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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北京人在纽约-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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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起明的眼睛一亮,不相信地看着眼前这个泼辣的女人。
  “瞪着我干什么?别吓着我!”她笑了笑,象训孩子似地说,“兴许是我自己太蠢,怎么还挺喜欢你这样的!”
  说完,她的手摘去他头发上的一根线头,用纤纤的指尖弹飞,意味深长地看了王起明一眼,转身走去。
  一个月,三十天,不那么好混。
  尤其是象王起明这样,拼命地干活儿,一边用水洗着碗碟,一边用汗水洗着自己,日子过得就更慢。
  可是,话说回来,一想到自己好歹有一份工作,一想到好多从大陆来的哥儿们兴许还没有这么一份工作,心里又多少有那么点满足。
  为了消磨时光——也许不是单为消磨时光——王起明有事没事地总爱琢磨琢磨老板娘。这个俊俏、泼辣、能干的女人,统治着这个餐馆,役使着众多男人,一方面使这些人有了份说得过去的工作以便在美国立足,另一方面又使这些人完全忘记男性的自尊,臣服于她。
  王起明头一次听到老板娘的名字——阿春——时,感到这名字十分贴切。阿春,春,既给人带来温暖,又仍有几分寒气袭人。
  “发工资啦!”阿春对走进房门的王起明说,“九百元,放好了,别在路上让人劫了去。
  王起明从阿春手里接过一个信封,里面是九百美元。面值二十美元的纸币,汇成了很厚的一沓。他很喜欢这些一元一张的钞票。它给人以厚重、很多、很富有的印象,即使这印象是不真实的,即使这九百元并没有因为这形式上的厚实而增长一个美分,但却使他感到充实和自信,使他大一瞬间感到了一种支撑的力量,使他能暂时忘却深至骨髓的疲劳,使他能挺直了自己的腰杆。
  不容易啊,九百美金,而且是那么厚的一沓!
  他把钱放在了最安全的内衣口袋,也就是贴近心口窝的地方,走上了曼哈顿的大道。在地铁里,他又臂交叉,放在胸前,紧紧地护着它。
  他明白,现在他内衣口袋里的这一沓,比什么都重要。
  他觉得胸前滚烫,不知是自己的体温捂热了那钱,还是那实实在在的绿色钞票把他的胸膛烫暖。总之,他的胸口发热,头有点昏,嗓子眼干干的。
  在这一天里,他明白了钱对于人有多么重要,对于一个想在美国生存的人有多么重要。
  他知道,这一沓钞票,是他立足美国的鞋跟。
  莫名其妙地,他害怕有人要抢去他的这九百元;他不自觉地伸手捂了捂胸口,两眼警惕地望着四周的人。在旁人眼里,此时的他一定象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
  他从温和的地铁里走出来,走进了仍是湿冷湿冷的纽约的三月。
  他穿着的还是那件从北京带来的风雪衣,穿着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这衣着上到处就是大块大块的油垢。噢,对了,还有那双原来是白色的运动鞋,现在已经是深灰色的了。
  他疾步行走在纽约的大街上。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想象到他内心的激动,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假如有一个人出于极为偶然的原则瞥他一眼的话,这个人见到的只是一个典型的纽约打工仔,再没有什么别的特殊之处了。
  事实也是如此。
  在他们那间湿冷的地下室里,金钱带了一阵得的笑声。
  当王起明把那一沓钞票递到妻脸前时,出乎意料地是妻子也拿出一张支票在他眼前一晃。
  “什么?”王起明猜到了是什么,但还要问,疑问中充满了欣喜。
  “支票!485美金!我挣来的!”
  郭燕骄傲至极地舞着那张支票,一会跃上地上的木箱,一会滚到床的另一侧,象一只蹦蹦跳跳的小兔,东跳西窜,直到王起明一把搂住了她。
  他们俩拥抱在一起,让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的脸上。
  “你听我说,”郭燕推开吻着自己的王起明,“这九百,还给姨妈;这二百,交房租,还有一百,寄给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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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王起明完全同意。
  “好啦!”郭燕起身,坐到木箱上,继续钩毛衣,兴奋地哼着《北京颂歌》,“我得工作了。”
  “工作?又开夜车?”
  “对!开夜车!”
  “让你们老板自己去开。我们是人,不是机器!”他十分气愤地敲着木箱子。“他是不是姓马?告诉姓马的,你是人,不是牛马,让他明白这个!”
  “你生那么大的气干什么呀?又不是马老板逼着我干的,是我自己愿意多挣几块钱的!”
  王起明感慨地叹了口气:“唉!人哪,为了生活,什么苦都能吃,什么气都得往下咽。”
  “又不光是咱们这么苦,刚来的人不都这个样儿吗?苦上一年,攒钱,送你上学去,少受这个苦!”
  “算了吧,就我这半吊子英文,通过托福就得三四年,三十五六上大学,四十毕业,谁要我呀?再说,真的学出发来管什么用?餐馆小李,那是学海洋生物的硕士,苦读五年,照样刷盘子不是!就说老板娘阿春,闹了半人她是纽约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毕业生,只是她个性太强,受不了洋人的气,才改行做了生意。我呢,也拐变去上学,干脆直截了当去做生意挣钱吧!”
  郭燕听着,钩着毛衣,不做任何回答。
  “太太,别干活昏了头,明天是星期天,咱们得去看看。”
  “看什么?”
  “看看美国的太阳!”
  “美国的太阳?”
  “我一早钻地铁去餐馆,到餐馆就洗碗,回家的时候天又黑了——一个月了,还不知道美国太阳是圆是方的呢!不行,说什么,明天也得去看看美国的太阳!”
  4
  盛夏的曼哈顿,整个的一个大火炉。
  成千上万的冷气机,一刻不停地运转,把一个又一个百层怪物五脏六腑中的浑浊恶气给抽出来,吐出来,让窄小的曼哈顿,不仅在火上烤,而且在浑浊的、潮湿的、腻人的气味中打几个滚儿。
  王起明的地下室里是不能住了。每天他往自己的身上摆冰块,物理降温的招儿、冰死人的招儿全使上了,就为了凉快点。可是,没用。下决心了,得搬家。
  这两口子搬家算是“说搬就搬”的那种,反正本来也没有家俱,就那么点行李还让机场上的老黑给偷走了,没别的,就剩下一个搬家方便了。
  他们买了一张报纸,用手指头尖比着,找到了一家出租的公寓,一房一厅480块美金。
  揣上那张报纸,他们找到了那间公寓。
  不错,这房子不错。
  厨房挺大,也干净;饭厅呢,甭说两口子,六口子、八口子也能坐得下;浴室的磁砖还很白净,看着爽目;卧室、客厅都够气派,客厅宽敞,开个Party(舞会)都成。
  犹豫什么?掏钱吧!
  房子租下来了,两人就搬家俱。不是说没家俱吧?不是说有点行李也让黑人给偷走了吗?没错,可是家俱他们两人没有,不等于街上没有哇!天是热极了,甭说穿衣服,光着屁股都嫌那身人皮捂得慌。可是那也得干活儿。
  王起明汗流浃背,郭燕的头发跟抹了胶水一样粘在脑门子上,生是把一个特大号的半旧的双人床抬进了卧室。
  郭燕靠着墙边喘气,王起明扔下一句话:“你先歇着吧!”
  就又跑了出去。
  就这么,往返几次,浑身汗湿得跟水鸡子似的王起明先后搬上来一大两小一套沙发,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等到他最后搬上一个27时旧电视机的时候,腿肚子已经朝前了,电视机架在自己的肚子上,一路京剧里头的“矮子步”上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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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管是好的坏的,有人影没人影都往家搬,你怎么也不试试就搬哪?”郭燕在问。
  “哎哟,你可真明白,”王起明苦笑着摇头,“大街上拣电视,我到哪儿去试呀,有插销吗?”
  郭燕帮助他把电视放好,插上插座。
  电视机的声音宏亮,可就是不出图像。
  “你瞧瞧,白费劲了吧!”郭燕在一旁说。
  “电视里头这帮孙子都跑哪儿去了?”王起明用手掌拍拍,用拳头砸砸,又东调调西扭,终于,图像出来了,是一群姑娘在跳舞。
  “嘿!怎么样?成了!”王起明十分骄傲地说,“成了!要不怎么说话中国人聪明呢!”
  “湘院楼”的厨房,热得象个蒸笼,简直叫人不能忍受,没有抽风机,当然更没有冷气机,两台小风扇在小窗上可怜巴巴地转动着,和那四个大火灶相比,小风扇跟没有一样。
  每个人的汗毛孔都胀开了,汗流得更畅快了;每个人的皮肤都油亮油亮的,跟前边卖的烤猪差不了多少。
  这时候的人都绷着脸,打心眼里头不痛快,每个人都象是伸出了捻儿的地雷,没人惹算好,有人说句不顺序的,非炸不可。就连老板娘阿春,说话也低了几度,全没了平时的高声高调。
  王起明憋闷得不得了。一直低着头在洗碗池里洗碗,汗珠子掉在洗碗池里头,侍者不停地把脏碗碟丢在他身边,有时候溅起几滴油腻腻的水星到王起明的脑门子上。
  得喊喊。他隐隐约约地觉得“得喊喊,”得让胸口里头让汗水搅活成一团烂糊的郁闷,痛痛快快地倒出来。
  喊。
  喊喊。
  “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一片嘈杂之中,就这一嗓子,震聋发聩。人们先是惊愕,愣了神地看着他,然后就是一阵乱七八糟的三分捧场七分起哄的喝彩。
  唱完了头两句,王起明把交响乐伴奏的部分也唱了下去,配上锅碰勺、刀碰板的打击伴奏,也算是一部挺不错的音乐作品。
  小李冲他喊:“可以!不愧是艺术家,这么好的嗓子,听着透亮儿。”
  “炒锅”也喊:“这段《四郎探母》真好,再来段《小寡妇上坟》吧!”
  小李对“炒锅”喊:“你是听过还是没听过呀?那是《四郎探母》吗?”
  “那是什么呀?”
  “那是《罗成叫关》!”
  王起明听着各位知音的争论,哭笑不得地摇摇头。突然,他觉得伸在洗碗池里的手一阵发痒,抽出来一看,一只打碎的酒杯,象刀似地插在手掌虎口上。
  他用左手捏住了玻璃片,用力一拔。血,忽地一下涌了出来,鲜红鲜红的,滴在洗碗池的水面上。
  他按着伤口,疼得冒汗,两眼在四周寻找胶条。他咬着牙,把胶条糊在伤口上,糊了两层,没有做声;又把手伸进了水池。
  鲜红的血无声地散开,漂浮在水面上,象毕加索的画一样。
  开中饭的时候,王起明一个人躲在厨房里用冷水冲洗伤口。疼痛让他不断吸流着冷气。不能出大声,出大声喊,还干不干活儿啦?忍吧,过了这阵就好了。他忍着疼痛,咬着牙,脸上五官全挪了位。疼的!
  阿春在吃饭的伙中打不到王起明,来到厨房,正好看见他在呲牙咧嘴的冲伤口。
  “不行,这样不行,”阿春果断地拦住他,“得上医院。”
  “用水冲冲就好,下午还有活儿得干呢。”王起明解释。“怕花钱?”阿春问得直截他当,毫不留情面,“不赶紧去医院,发了炎,就你挣的这点钱,能保住你的这只手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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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走,去医院!“
  他从餐馆里走出来时,正赶上曼哈顿最炎热的下午。烈日透过楼与楼之间的夹缝,射在他的脸上。他下意识地眯起又眼,象个出狱的囚犯,不适应这样灿烂的阳光。
  每天早起晚归,披星戴月,难得见到这阳光和阳光下的纽约。他站在地铁入口,不愿意走下去。他想在马路上走几站,利用一下这难得的机会,享受一下这阳光,观赏一下纽约。
  来去匆匆的人在他面前掠来掠去。那些女人,奇装异服,为了凉快,穿得少得不能再少,但这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猛然觉得眼前这些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忙忙碌碌,各有各的目标,他们穿着考究,保养得都不错。但是,他们没人对他看上一眼,没有注意到他孤零零的存在。
  在这个世界上最热闹的地方,他却觉得被人遗忘了。
  郭燕打工的那家毛衣厂里,马老板气得团团转。他在等着郭燕进门,倾泻掉自己的一腔怒气。
  郭燕刚一进门,马老板就咆哮了起来:“你干的好事,你干的好事!两箱退货,整整两箱!领子全做小了,客户退货了!我让你搞成品管理,你为什么不管好!现在人家不付钱啦,你叫我怎么办!”
  郭燕紧张得说不出话来,眼泪在眼眶里头打转转。
  “我让你赔,”马老板还在喊叫,“你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够这一箱货的钱啊!”
  郭燕有点害怕,哭了。
  马老板看着她掉眼泪的样子,觉得很中看,怒气消了不少。
  郭燕哆哆嗦嗦地说:“……我……去全改过来,不耽误你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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